近思錄
譯文 卷九 制度
卷九 制度
9·01 濂溪先生曰:古聖王制禮法,修教化,三綱正,九疇敘,百姓太和,萬物鹹若,乃作樂以宣八風之氣,以平天下之情。
故樂聲淡而不傷,和而不流,入其耳,感其心,莫不淡且和焉。
淡則欲心平,和則躁心釋。
優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謂道配天地,古之極也。
後世禮法不修,政刑苛紊,縱一欲敗度,下民困苦,謂古樂不足聽也,代變新聲,妖一婬一愁怨,導欲增悲,不能自止。
故有賊君棄父,輕生敗倫,不可禁者矣。
嗚呼!樂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長怨。
不復古禮,不變今樂,而欲致治者,遠哉!——周敦頤《通書·樂上》
[譯文]
周敦頤先生說:古代聖王制訂禮法,修明教化,三綱正,人倫關係各得其位,百姓無不合和,萬物全都和順,於是製作了音樂來宣導八方之氣,來順天下人之惰一性一。
所以那樂聲淡而不至憂傷,和而不至隨物變遷,入於人耳,感化人心,人心莫不淡泊而和順。
淡泊則私慾之心就平靜了,和順則躁動之心就消釋了。
優容柔順平和得中,這是盛大的德一性一了;天下化於中正,治平就到終點了;這就稱作道配天地,是古代聖明的極限了。
後世不修禮法,刑政苛煩而混亂,在上的放縱私慾破壞法度,使得下民困苦。
他們說古樂不足一聽,一代一代都更換新聲,而這新聲妖一婬一愁怨,觸發人的私慾,增強人的哀怨,使欲盛悲濃達到不能自我節制的地步。
所以就出現了殘害君上拋棄生父,輕生敗倫,無法禁止的情形。
唉!音樂這東西古人用以平靜人心,今人用來助長私慾;古人用來宣佈教化,今人用來助長怨忿。
不恢復古禮,不改變今樂,而想走向太平,相差太遠了!
9·02 明道先生言於朝曰: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
宜先禮命近侍賢儒及百執事,悉心推訪,有德業充備,足為師表者,其次有篤志好學,材良行修者,延聘、敦遣,萃於京師,俾朝夕相與講明正學。
其道必本於人倫,明乎物理。
其教自小學灑掃應對以往,修其孝弟忠信,周旋禮樂,其所以誘掖激厲漸摩成就之道,皆有節序,其要在於擇善修身,至於化成天下,自鄉人而可至於聖人之道。
其學行皆中於是者為成德。
取材識明達,可進於善者,使日受其業。
擇其學明德尊者,為太學之師,次以分教天下之學。
擇士入學,縣升之州,州賓興於太學,太學聚而教之,歲論其賢者能者於朝。
凡選士之法,皆以一性一行端潔,居家孝悌,有廉恥禮遜,通明學業,曉達治道者。
——《二程文集》卷一《請修學校尊師儒取士札子》
[譯文]
程顥先生在朝廷上說:治理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
怎樣得賢才?應先給近侍、賢儒及執事百官以禮命,要他們盡心推訪,凡有德業充分完備,足可為人師表的,其次有篤志好學、品才兼優的,朝廷要厚禮聘請,州縣誠意遣送,把他們集中在京師,讓他們從早到晚彼此研究發明正學。
他們的學問必定是本於人倫,明於事理。
他們教人從小學的「灑掃應對」開始,修明「孝悌忠信」,人事應酬中的禮樂等等,其用以誘導、激勵、浸一潤、砥礪後學直到成就其德業的方法,都有一個秩序,其關鍵在於教人擇善修身,推而廣之至於化成天下,如此從一個普通的人進不已可以邁上成為聖人之道。
其中那些學業品行都符合以上要求的就叫做成德。
挑選那些材識明達,能夠達到善一性一的人,讓他們每天在這裡學一習一,而挑選那些學業大明、德義可尊的大儒,作為太學的師長,學問德義次於這些人的,讓他們分別去教授天下的各級學校。
選擇好的士人入學學一習一,從縣學升到州學,州學再薦舉到太學,太學集中起這些人來教育,每年都在朝廷上討論太學中誰賢誰能。
凡選士,都須選取品一性一行為端正,在家教梯,有廉恥知禮讓,通明學業,曉達治國之道的人。
9·03 明道先生論十事:一曰師傅,二曰六官,三曰經界,四曰鄉一黨一,五曰貢士,六曰兵役,七曰民食,八曰四民,九曰山澤,十曰分數。
其言曰:無古今,無治亂,如生民之理有窮,則聖王之法可改。
後世能盡其道則大治,或用其偏則小康。
此歷代彰灼著明之效也。
苟或徒知泥古而不能施之於今,姑欲徇名而遂廢其實,此則陋儒之見,何足以論治道哉!然倘謂今之人情,皆已異於古,先王之跡,不可復於今,趣便目前,不務高遠,則亦恐非大有為之論,而未足以濟當今之極弊也。
——《工程文集》卷一《論十事札子》
[譯文]
程顥先生談論十事:「一師傅,二六官,三經界,四鄉一黨一,五貢士,六兵役,七民食,八四民,九山澤,十分數。
他說:無論古今,無論治世亂世,凡是治國之道在生養教育人民上行不通時,那麼這聖王之法也就應變革了。
後世能極盡這因時變易的聖道就可大治,或者僅能用其一偏則小安。
這是被歷代治國實踐檢驗過而彰明有效的。
如果有人只知道局限於古法而不能因時之宜而施行於今天,如果只追求虛名而放棄了一精一神實質,這是陋儒的見解,不足以去和他討論治國之道。
但如果說今天的人情,已經與古時不同,如果說先王的治跡,已經不可能出現於今世,只追求眼前的便利,而不追求高遠的目標,那只怕也不是大有作為的論調,也不能夠挽救當今之世的大弊端。
9·04 伊川先生上疏曰:三代之時,人君必有師、傅、保之官。
「師,道之教訓;傅,傅之德義;保,保其身一體。」
後世作事無本,知求治而不知正君,知規過而不知養德,傅德之道,固已疏矣;保身一體之法,復無聞焉。
臣以為傅德義者,在乎防見聞之非,節嗜好之過;保身一體者,在乎適起居之宜,存畏慎之心。
今既不設保傅之官,則此責皆在經筵,欲乞皇帝在宮中言動服食,皆使經筵官知之,有剪桐之戲,則隨事箴規;違持養之方,則應時諫止。
——《二程文集》卷六《論經筵第二札子》
[譯文]
程頤先生上書說:遠古三代之時,國君必有師、傅、保等官在身旁。
「師,是開導教訓君主的;傅,是輔佐君主之德義的;保,是保護君主身一體的。」
後世作事不作根本之計,明白追求治平卻不知規正君心,懂得規勸君主之過而不知培養其德一性一,輔佐君主德義的作法,固然已經荒疏不用了;保護國君身一體的方法,也沒有聽人說起過。
我認為傅佐君主德義的方法,就在於防止君主耳聞目見非禮之事,約制君主的嗜好不使過度;保護身一體的方法,則在於日常生活都要適宜而不過分貪慾,存有畏懼戒慎之心。
今天既然不設保、傅之官,則這一職責都落在經筵官身上了,我想要求皇帝在宮中的一言一行,衣服飲食,都讓經筵官瞭解。
凡政事方面有不當之言行,就隨事箴規;生活方面有違反持身養生之方的,則及時勸阻。
9·05 伊川先生《看詳三學條制》云:舊制,公私試補,蓋無虛月。
學校禮義相先之地,而月使之爭,殊非教養之道。
請改試為課,有所未至,則學官召而教之,更不考定高下。
制尊賢堂,以延天下道德之士,及置待賓、吏師齋,立檢察士人行檢等法。
又云:自元豐後,設利誘之法,增國學解額至五百人,來者奔湊,捨父母一之養,忘骨肉之一愛一,往來道路,旅離他土。
人心日偷,士風日薄。
今欲量留一百人,余四百人,分在州郡解額窄處,自然士人各安鄉土,養其孝一愛一之心,息其奔趨流一浪一之志,風俗亦當稍厚。
又云:三捨升補之法,皆案文責跡。
有司之事,非癢序育材論秀之道。
蓋朝廷授法,必達乎下。
長官守法而不得有為,是以事成於下,而下得以制其上。
此後世所以不治也。
或曰:「長貳得人則善矣。
或非其人,不若防閒詳密,可循守也。」
殊不知先王製法,待人而行,未聞立不得人之法也。
苟長貳非人,不知教育之道,徒守虛文密法,果足以成一人才乎?——《二程文集》卷八
[譯文]
程頤先生在《看詳三學條制》中說:根據按現行的舊制度,太學生員參加公試和私試以升補,每個月都要考試。
學校是以禮義相推讓之地,而每一月都讓他們去競爭,大大違反教養之道。
請改考試為檢驗考查,發現學得不好的地方,學官召集生員教一教,並且不再排定名次高低。
設置尊賢堂,延請天下有道德可作生員榜樣的人居之,以及設置待賓齋、吏師齋,建立檢查太學中士人品行一操一守的制度。
又說:從元豐年間以來,太學設立了以利益引一誘生員的方法,各地解送太學生員的名額由原來的一百人增加到五百人,來的人都奔赴湊集於太學,放棄父母一之養,忘記骨肉之一愛一,在路途上奔波,旅居於他鄉,以追名求利,使得人心日益苟且,士風日益衰微。
現在打算留一百人。
其餘四百個名額,分配在解送名額少的州郡,如此士人自然各安居於鄉里,培養他們孝一愛一之心,平靜他們奔趨流一浪一之心,風俗也能漸漸淳厚。
又說:三捨升補之法,都是僅依文卷人的實績。
這是官府辦事的方法,不符合學校育人選士之道,朝廷授予法令,必然落實到下層。
長官守養法令條文而不能有所作為,所以事情在下邊做成了,下邊的人都能控制上邊的人。
這就是後世之所以不能治平的原因呀。
所以太學生員升補之權,應由太學長官及副職專管。
有人說:「這樣作,長官副職任用得恰當自然是好了。
或許長官副職用了不恰當的人,品行或才識不高,那就不如防範得嚴密些,還是由下而上推選的辦法有規可依。」
但不知先王立法,必有恰當的人才能實行,沒有聽說過為不恰當執法的人立的法制。
如果長官及其副職不是恰當的人,不理解教育之道,只是空守著法令條文,真的就能夠培育出人才嗎?
9·06 《明道先生行狀》云:先生為澤州晉城令,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教悌忠信,入所以事父兄,出所以事長上。
度鄉材遠近為伍保,使之力役相勸,患難相恤,而一奸一偽無所容。
凡孤煢殘廢者,責之親戚鄉一黨一,使無失所。
行旅出其途者,疾病皆有所養。
諸鄉皆有校,暇時親至,召父母與之語。
兒童所讀書,親為正句讀。
教者不善,則為易置。
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
鄉民為社會,為立科條,旌別善惡,使有勸心。
——《二程文集》卷十一
[譯文]
程頤先生在《明道先生行狀》中說:程顥作澤州晉城令時,百姓因事到城中去的,程顥見到他們,一定要用孝悌忠信勸誡他們,讓他們知道在家應該怎樣對待父親兄長,出外應該怎樣對待上級長輩。
估計鄉村之間的距離分別組成伍保,讓他們有出力服役的事就互相鼓勵,有患難就互相援助,一奸一詐的人就無處藏身。
凡是孤獨和殘廢的,要他的親族和鄉里負責,不能讓他們流離失所。
行路的人從其境內經過,凡有大病小痛都能有所照料。
各鄉都建有義學,他在閒暇的時候親自到這些學校去,召來學童的父母來一交一談。
兒童所讀的書,親自為他們訂正斷句。
老師不稱職,就為他們另行配備。
挑選擇子弟中的優秀者,集合起來加以教育。
鄉民們組織社一團一,程顥給他們訂立約規制度,以分別善惡,使他們都具備努力上進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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