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鑒圖說
43 覽圖禁杖
唐史紀:太宗覽《明堂針灸圖》,「人五臟之系,鹹附於背」。
詔自今毋得笞囚背。
【解】唐史上記,太宗一日看《明堂針灸書》,這書是醫家針灸治病的方法,內有個圖形,說人腹中心、肝、脾、肺、腎,五臟的系統,皆附貼於脊背,太宗觀覽此圖,思想起來,打人脊背,則五臟震動,或致傷命。
遂下詔,令天下問刑衙門,自今以後不許笞杖罪囚的脊背。
蓋五刑各有差等,而笞罪為輕,彼罪當處死者,固自有應得之條矣。
而於輕罪者復笞其背,使或至於死,誠為不可。
太宗天資仁恕,耳目所接,無一不念在生民,故一覽醫方,而不忍之心遂萌,此詔一出,民之免斃杖下者,不知其幾矣,傳稱太宗以寬仁治天下,而於刑法尤謹,信哉!
【注】本則出自《新唐書·刑法志》。
此事發生於貞觀四年(630)。
明堂針灸圖:古中醫書名。
鹹:都。
笞:用竹板或荊條打犯人的背部或一臀一部,是唐律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中最輕的一種。
分類:古代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