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十七 Π攻上: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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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十七 Π攻上

墨子

十七 Π攻上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

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

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

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

至入人欄廄、取人牛馬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

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

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

至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2)、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牛馬。

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

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

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

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

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

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3),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

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

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

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

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

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

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註釋〕

(1)非攻是墨家針對當時諸侯間的兼併戰爭而提出的反戰理論。

墨子認為,戰爭是天下的「巨害」,無論對戰勝國還是戰敗國都將造成巨大損害,因之既不合於「聖王之道」,也不合於「國家百姓之利」。

在篇中,他對各種為攻戰進行辯護的言論作出了批駁,並進一步將大國對小國的「攻」與有道對無道的「誅」區別開來。

(2)「扡」同「拖」。

(3)十重:十倍。

〔白話〕

現在假如有一個人,進入別人的園圃,偷竊他家的桃子、李子。

眾人聽說後就指責他,上邊執政的人抓到後就要處罰他。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損人利己。

至於盜竊別人的雞犬、牲豬,他的不義又超過到別人的園圃裡去偷桃李。

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大,他的不仁也更突出,罪過也更深重。

至於進入別人的牛欄馬廄內,偷取別人的牛馬,他的不仁不義,又比盜竊別人雞犬、牲豬的更甚。

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大。

一旦損人更大,他的不仁也更突出,罪過也更深重。

至於妄殺無辜之人,奪取他的皮衣戈劍,則這人的不義又甚於進入別人的牛欄馬廄盜取別人牛馬的。

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大。

一旦損人更大,那麼他的不仁也更突出,罪過也更深重。

對此,天下的君子都知道指責他,稱他為不義。

現在至於大規模地攻伐別人的國家,卻不知指責其錯誤,反而跟著去讚譽他,稱之為義。

這可以算是明白義與不義的區別嗎?

殺掉一個人,叫做不義,必定有一項死罪。

假如按照這種說法類推,殺掉十個人,有十倍不義,則必然有十重死罪了;殺掉百個人,有百倍不義,則必然有百重死罪了。

對這種(罪行),天下的君子都知道指責它,稱它不義。

現在至於攻伐別人的國家這種大為不義之事,卻不知道指責其錯誤,反而跟著稱讚它為義舉。

他們確實不懂得那是不義的,所以記載那些稱讚攻國的話遺留給後代。

倘若他們知道那是不義的,又有什麼理由解釋記載這些不

義之事,用來遺留給後代呢?

假如現在這裡有一個人,看見少許黑色就說是黑的,看見很多黑色卻說是白的,那麼人們就會認為這個人不懂得白和黑的區別。

少嘗一點苦味就說是苦的,多嘗些苦味卻說是甜的,那麼人們就會認為這個人不懂得苦和甜的區別。

現在小範圍內做不對的事,人們就都知道指責其錯誤;大範圍內做,卻不知道指責其錯誤,反而跟著稱讚他為義舉。

這可以算是懂得義與不義的區別嗎?所以我由此知道天下的君子,把義與不義的區別弄得很混亂了。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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