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南巡記
第二十二回黃土豪欺心誣劫張秀才畏刑招供
話分兩頭。
卻說揚州府城外同安裡,有一土豪,姓黃名仁字得明,家財有數萬,廣有田莊,婢僕亦無算。
下有四子,長子飛龍,娶妻朱氏;沈子飛虎,娶妻王氏;三子飛鴻,四子飛彪,未曾娶妻。
惟飛龍與飛虎已入了武學。
這黃仁捐了一個同知銜,平日霸人田屋,奸人一妻 女,無所不為。
當日清明佳節,家家上墳,那時卻有一婦人楊氏,年約五十餘歲,因丈夫計昌身故,並無男兒,與女兒月嬌二人上墳拜掃,將祭物擺開,先拜各祖先,然後來拜父親的墳墓。
適有土豪黃仁父子亦在此處掃墓,那第三子飛鴻窺見,在旁邊目不轉睛,見他生得美貌,眉如秋月,貌似西施,心中依依不捨,又不知是何家之女,那處居住。
拜畢,即隨其後,一直跟到月嬌母女回家。
向鄰查問,然後知系許昌妻氏女兒。
回到自己家中,將此事與母親李氏說知,欲娶他為妻。
要他在父親面前說明,著媒往問。
當時李氏得了飛鴻日間言語,是夜就對丈夫黃仁說:「今日這飛鴻三兒前往拜山,在山前見了一女,生得甚好,他十分中意,要娶他為妻。
後來查得殷家之女,名月嬌,他父親計昌現已身故,止存母女二人孀居,想他亦屬情願,所無不肯之理。
你不妨著媒前去講過。
看他如何?」
黃仁說:「怪不得今日在墳前見他母女回家,見墓亦不拜,跟隨而去。
三兒既中意,待我著媒往問,諒必成就。」
說完,即叫家人黃安進內,吩咐說:「你可前去和安裡第三間陳媽家中,著他立刻來,要事喚他。」
那家人黃安領命,直望同安裡而來。
來到陳媽家中,適見陳媽坐在屋內,進去說:「我老爺叫你去,有事使你,可即刻走一遭。」
陳媽聽說了,問:「有甚麼事,如此要緊?待我鎖了門,然後同你走走。」
即刻就將門鎖了。
即隨黃安直走到黃家莊,立即進內,轉過書房,見了黃仁,上前說:「不知老爺呼喚老身到來,有何貴幹?」
黃仁說:「你有所不知,只因昨日我父子上墳掃墓,看見殷計昌之女月嬌,生得頗有姿色,我欲他為媳,將來配與三兒飛鴻。
你可與我走走,倘若得成,媒金自然重謝。
你立即前往講講為是!」陳媽說:「老爺大門戶,豈有不肯之理?待我前去問過,看他如何對答,再來覆命便是!」當即別了黃仁,來到了殷楊氏家中。
立即進內,楊氏迎接,兩人坐下,楊氏開言說:「不知媽媽到來,有何貴幹?」
陳媽說:「非為別事,現今有一門好親事,特來與你相酌千金之庚帖,來將與黃家莊上三公子飛鴻合配,不知你意下如何?」
楊氏道:「甚好!惟是月嬌父親在生時,已許了人家。」
陳媽問:「此時許了何人?」
楊氏說:「已許了張廷顯之子張昭,現在已進了學,只因親翁上年身故,服色未滿,所以未有迎娶。
比次實望媽媽虛走一遭。」
陳媽說:「令千金已許了張秀才,這也難怪,待我回復黃老爺便了。」
說完,當即起身辭了楊氏,復到黃家莊上而來。
到了莊中,即向黃仁說道:「昨奉老爺之命,前往殷家將親事說了,誰想那殷月嬌之母楊氏說,伊女兒親事殷計昌在生之時已許了張昭,上年已入了學,因丁父憂,所以未迎娶過門,故此特來覆命。」
黃仁說:「此事確其,亦屬難怪,待我查過,再著人尋你未遲。」
陳媽見說,立即回家去了。
即叫飛鴻進內說道:「殷楊氏之女月嬌,我已叫陳媽前去問過了,他的母說已許秀才張昭,那張昭因為丁父憂,未曾迎娶伊女過門,特為父與你另尋親事便了。」
飛鴻聽說,口雖無言,心中不悅,辭了父親,遂進自己房中。
此夜發起病來,一連數日,並不起身。
有丫環前來書房問候,得知飛鴻有病,即稟知老爺、夫人知道。
黃仁夫妻進入房問道:「三兒,你有什麼病,因何連日不起?究竟所患何症,可對我說知。」
飛鴻答道:「想兒自從那日上墳回來,心中自不安。
前回身上發熱,夜來更甚。」
話完,即合眼不言。
黃仁夫妻兩人聞言,即出房門而來。
至廳中商議,三兒之疾,他說上墳回來即起,莫若著人去請一位方脈先生來,看他如何。
即著黃安進內吩咐:「你請位方脈先生來,看你三公子之病。」
黃安領命,立即而去。
請了一位何先生,名叫何有濟。
當日從了家人黃安進內,先入書房看病。
黃安在床 邊說:「現在奉老爺命,請了一位先生來診脈,三公子起來看視。」
飛鴻說:「我一身骨痛,不能起身,可請先生進內與我診視。」
黃安一聞言,即請先生近床 ,將飛鴻左右手六部之脈,細細診了一回,並問了病源,遂喚黃安來至書房坐下,向黃仁說道:「醫生診得令郎之病,左關脈弦大,右關洪數實,乃陰火上升,肝郁不舒,心中有不如意之事,非安心調理不能痊癒。」
說完即開了一方,該藥無非清腎之劑,談論一番辭去。
是晚,飛鴻服了這劑藥,仍不見效,一連數日診視,病體益劇。
黃仁心中煩悶,即對安人李氏說:「你速進房將飛鴻細問,實因何事以致於此?」
是夜,李氏果然進房,向飛鴻說:「你父親著我問你,究竟因何事致疾如此?」
飛鴻說:「我的病源,母親盡知。
自從那日上墳見了月嬌之面,時常心中牽掛,所以一病至此。
縱使扁鵲復生,難醫此病痊癒,想兒亦不久人世矣!」話完,合眼即睡。
那李氏聽言,即出來對黃仁說道:「三兒之病,實因三月上墳見了月橋,不能忘情,料想治疾無用,老爺只須設法,免誤三兒之命。」
黃仁想了一回,說:「那月橋已許了人,想亦難設法。
莫若明日喚陳媽到來,看他有怎麼良計可以治得三兒疾?」
到了次日,即著黃安進去說道:「你可再往陳媽處,叫他速速到來,有要事商量。」
黃安領命去了。
不久,將陳媽帶進前來。
黃仁先說:「我今叫你到來,非為別事,所因前月著你前往問月橋這件親事,我對三兒說知,他就一病不起,醫生調治,全不見效,特叫你來,究竟有何法解救?」
陳媽說:「這樣之病,有藥難施,除非月嬌肯嫁,三公子方得愈。
老爺還須打算!」黃仁說:「那月嬌現已許配張秀才,何能肯嫁我兒?沒有什麼打算。」
陳媽說:「此件事,老爺不想他為媳則已,若想他為媳,老身想條良計,包到手。」
黃仁說:「計安將出?」
陳媽說:「我將張昭想了一番,不過一個貧窮秀才,著人與他往來,勸他將妻相讓,把三百兩銀子與他,他若不允,老爺著人將贓物放在他家,就說他包庇賊匪,坐地分贓,老爺與知府尊一交一 好,求他出差捉拿,解案強逼招供,收在監中,將伊害死,那時不怕月嬌不肯。
此計老爺以為如何?」
黃仁聽了大喜:「看不到媽媽有如此高見,待我明日著人前往便是。」
此晚,陳媽就在黃家莊食了晚飯方歸。
次日,黃仁即尋了一人,名叫伍平混,平日與張昭頗好,將銀十餘兩一交一 他手中,著他如此這般,吩咐一番。
那伍平混得了銀子,尋著了張昭,說:「我有友人,欲求張兄寫扇數把,不知要筆金多少?」
張昭說:「彼此相識多年,筆金隨便就是。」
那伍平混即將扇子並筆金一併付下,便說道:「弟今得了數兩橫財,欲在酒樓尋些美酒佳餚,如秀才不棄,一同前往。」
張昭說:「如何破費仁兄?」
伍平混說:「彼此朋友,何必謙話!」於是兩人同往,找了一家酒樓,覓一好坐位,大家坐下,即喚酒保弄些好酒來。
酒保從命,連聲答應,將各酒並菜擺開席上,兩人執杯就飲。
伍平混說:「多年不見,究竟近年光景如何?今令尊福否?俾時榮娶否?」
張昭說:「上年家父已故,因丁憂未娶妻。
歷年閒住,不過寫扇度日,未有十分光景。」
伍平混說:「比時你令尊生時,定下你之親事,是何人之女,不妨說與弟知。」
張昭答說:「家父生時,已定了殷計昌之女,岳父亦已去世,兩家均有服,故嫁娶兩字,暫且放下。」
伍平混說:「莫不在鄰街?伊母楊氏年約五十餘歲,此女名喚月嬌麼?」
張昭說:「正是,兄台何以得知?」
伍平混說:「別人我亦不講,余與賢兄多年相一交一 ,情同莫逆,不得不細悉言之。
此婦甚屬不賢,自己少時已屬不端,又教他女不正,私約情人 ,個個皆知,難道賢兄未有所聞?」
張昭聞言,想了半晌,方開言說:「究竟此番說話是真的麼?情人 果是何人?」
伍平混說:「我也聞得人說,與黃仁之第三子飛鴻有情,時常往來,怪不得賢兄近日之世景如此不佳,將來若過了門,賢兄還須要仔細,萬一與情人 往來,性命定遭毒手,賢兄早為打算!」張昭聽了伍平混這番言語,飲食不安,又未知真假,草草飲了一回,遂問道:「伍兄所說之言,乃是人言,或是目睹?迄今我一貧如洗,難與計較。
究竟有何良計教我?」
伍平混說:「弟有一句不識進退的話,不知賢兄肯容我講否?」
張昭說:「伍兄既有良言,不妨說出!」伍平混說:「此等不賢之婦,縱使迎過門,亦屬不佳,必有後患。
莫若將他休了,任他嫁了飛鴻,著人去要他銀子二三百兩,另娶一賢良的,不知賢兄以為如何?」
張昭說:「此等事情,實非淺鮮;所聽人言,未必是真,待我訪過明白,下日再來覆命。」
於是兩人用了膳,當即下樓辭別,即行分手而去。
當時已夜,張昭回到館內,夜不成眠。
次日,即著人到岳母處略將此事查問了一回,始知黃仁曾打發媒婆陳媽到門求過親事,不就。
方知伍平混在酒樓所講之事是假,遂立定一個主意,將伍平混所付下之扇-一寫起,待他到來。
不數日,伍平混果然到來取扇。
張昭先將各扇拈出,一交一 與伍平混,說:「伍平兄,你前數日所講的話,我已訪得的確,大約伍平兄你誤聽外人言語,幾乎我將妻休了。
你可對黃仁說,不要妄想壞了心腸為是。」
話言幾句,立即進內去了,伍平混自覺無味,拈了幾把扇子,出門直望著黃家莊而來。
來了莊門,立即進內,轉過書房,見了黃仁,言說:「此事不妥!」就將見張昭求他寫扇為憑,帶到酒樓說了一番,誰知他查了幾日,今日我去取扇,他將我罵了一場,叫我回來對叔台父子說,不要妄想,反壞了心腸。
說完這幾句,立即進內,就不與我講了。
如此行為,令人可恨!叔台還須想個方法,弄他九死一生,況叔台又與知府相好,這寒士未必是敵手,那時月嬌不怕他不從。
未知叔台有什麼良計否?黃仁說:「此事容易,莫若我明日做一稟,去知府衙門報劫,求他差捉張昭,說坐地分贓,你可先將贓物放在他屋內,那時人贓並獲,你道此計如何?」
伍平混說:「甚好!趕緊即行!」當時黃仁執起筆,做了一個稟,一交一 了伍平混看過,其稟曰:
具稟職員黃仁,年六十歲,系揚州人。
告黃安稟為串賊行劫,贓證確實,乞恩飭差查拿,起贓究辦,給領事切職。
向在治屬同安裡居住,歷久無異,不料於本年四月初五夜三更時候,被匪三十餘人,手持刀械,撞門而入內搜劫,單劫首飾銀物等,而喊追不及。
次早投明,更保知證實,隨即命人暗訪。
始知各贓物落在鄰街秀才張昭館內,而且有賊匪時常躲匿,顯庇賊行劫,坐地分贓,若不稟請查拿,地方莫能安靜?特遣家人黃安並失單匍叩台階,伏乞移營飭差,查拿張昭到案,起贓給領,乞按律究辦。
公侯萬代,為此上呈。
叩公祖大老爺台前,恩准施行。
計開並失單一紙:
黃金鐲五對,重五十兩金葉三百兩白銀二十兩珍珠二盒,約二百餘粒袍褂五套朝珠二副玉鐲五對繆紗男女衫十件金戒指四伽楠珠三副香案三副錫器約三百餘斤繆紗被八條古玩六十餘件鐘錶五個珊瑚樹大小三十餘枝金器首飾約二百餘件銀器首飾約二百餘件扳指三隻綢衣約五十件布衣約二百件尚有多少什物難盡具列共計約銀三萬餘兩當時伍平混看完,即將此稟一交一 回黃仁,說:「此稟做得甚好,趕緊命人投遞便是。」
黃仁即寫信一封,著黃安連稟帶往知府衙門,一交一 號房遞進去。
當日知府見了黃仁的稟並信,立即差了四班差役,並夥役二十餘人,同伍平混來到張昭館中,不由分說,張昭即被差役鎖住。
那伍平混預先帶了贓物在身,假進張昭房中,搜出贓物,一齊帶到公堂。
知府早已在堂候著,立即喝令將犯人帶上。
各差役立將張昭帶上堂來,並喝令跪下,知府喝道:「你好大膽,身為秀才,不守本分,膽敢包庇賊人行劫黃家細軟之物,坐地分贓,今日人贓並獲,有何理說?」
張昭含淚稟道:「生員讀書明理,安分守法,怎敢串賊行劫,都是黃仁窺見生員之妻姿色,欲娶為媳,著伍平混到館勸生員將妻賣與飛鴻為妻,生員不從,罵了伍平混幾句,所以挾恨,遂因此就誣生員串賊行劫,坐地分贓。
求公祖大老爺查個明白,釋放生員回家,就是沾恩了。」
知府道:「你說不串賊,為何各物贓證落在你房?還來抵賴,不打何肯招認?」
喝令重打。
此時各差役俱得了黃仁的賄,立即將張昭除了衣服,推下打五十板。
知府再問:「招不招?」
張昭說:「冤枉難招!」知府說:「若不重刑,斷難招認!」喝差將張昭上了背枕,吊將起來,約有一刻之久。
有書辦上前稟道:「現在已吊昏了,求老爺將他放下,待他醒來,小書上前勸他招供就是。」
知府聞說,即著差役將他放了。
當時張昭已被吊得魂不附體,及至醒了,該書吏上前說:「張秀才,你若不招認,必然再受重刑。
不若權且招供,再行打算為是。」
張昭自思:「今日再不招供,何能受此重刑?不如招了,免受苦刑。」
也罷!遂對差役說:「我招了!」差役上前,稟他願招了。
知府大喜,立即將他放下手一銬,飭差將紙筆一交一 他寫供。
那張昭接紙筆,無奈將供案寫上來,一交一 差役呈上。
供云:
具口供:生員張昭,年二十二歲,揚州府人。
今赴大老爺台前,生員因歷年事業貧苦難度,與匪一交一 游,四月初五夜,糾同賦人前往行劫黃仁家中,以冀得銀分用。
今被捉拿,情願招供,所供是實。
當日知府看他供詞,立即寫下監牌,喚差役收監,那知府即行退堂。
伍平混打聽明白,即速來到黃家莊,見了黃仁,說:「如今那張昭業已在知府堂上認供,將他收監,還須用些銀兩,囑差役給他米糧,將他餓死。
然後將餅食、禮金等物抬至楊氏家中,若再不從,再做一稟,說他賴婚,捉拿母女到案,不怕他不肯依從!」黃仁說:「既然如此,照式而行。」
當時即一交一 與伍平混銀兩,帶去監中。
伍平混即領命,將銀攜在身上,來至監門,向差役說:「我今有事與你商酌。
現奉了黃仁老爺之命,有銀一封,送上兄台,求將秀才張昭絕米糧,將其餓死。
如果成事,再來致謝,此不過暫行致意。」
黃一江一 說:「你今回去對黃老爺說知,總之從命。」
即將此銀接了。
伍平混辦了此事,出城來見黃仁說:「這事已辦妥了,趕緊定了餅食,修了禮金,再過幾日就行事了。」
黃仁說:「你再將銀子前往餅店,定下為是。」
伍平混將銀攜帶,前往不提。
卻說差沒黃一江一 得了銀兩,將張昭餓了數日,後用豬油炒了一碗冷飯,將與他食。
那張昭已餓極,即時食下,是夜發起熱來。
黃一江一 再用一碗芭豆泡茶,作為涼水與飲,張昭飲了這碗茶,痾痢不止,不上兩日,嗚呼一命歸陰。
當即稟過府,叫仵作驗過,稟報實因得病身死,並沒有別故,見出了結存案。
伍平混到監打聽明白,立即來見黃仁,說:「張昭已結果了,趕急尋了陳媽行事。」
黃仁立即著令黃安前去,不久,將陳媽引進。
黃仁就吩咐道:「陳媽,你今夜就在我家裡住下,明日與伍平混抬了食餅、禮金,前去楊氏家中放下,說道六月初二日到來迎娶。
看他如何回答?」
到了次日,這陳媽帶了伍平混並人夫十餘人,抬了十餘擔餅食,一直來到楊氏母女家中。
見了楊氏,即上前說道:「恭喜,恭喜!」月嬌見了陳媽到來,早已入房去了。
話猶未了,忽有十餘擔食物,一直走進前來。
楊氏見了,不勝驚駭,說:「究竟為何事?莫不是你們錯搬了不成?」
陳媽說:「一毫不錯!前月奉了黃老爺之命到來為媒,定下令嬡為媳,安人業已情願,難道不記得麼!趁個良時吉日,為此抬禮金、餅食到來過禮。
淮六月初二迎娶過門。」
說完,即將禮金、餅食擺在廳前。
楊氏說:「我前番業已講過,小女已許配秀才,一女安能嫁二夫?」
陳媽說:「因你女婿張秀才串賊行劫,坐地分贓,被知府大老爺捉拿到案,已認了供,收在監中,聞得已死了。
我想黃老爺乃當今一大財主,又有錢,且有田,更有體面,此等門戶,還不好麼?你縱然不肯,亦不得了!」楊氏說:「結親之事,總要兩家情願,豈有強逼人家為婦的道理?難道沒有王法?」
陳媽笑說:「現今知府與黃爺相好,你若不允時,只怕拿捉你母女到堂,那時悔之已晚!」楊氏說:「東西你快將抬去,待我與姨甥林標商酌,延日乃來回音未遲。」
陳媽說:「禮物權且放下,限三日我再來候你回音。」
話完,即同伍平混各人去了。
楊氏自知獨力難持,難與理論,控天無路,訴地無門,即入房與女兒月嬌說道:「如今此人到來強逼,他說你丈夫已被知府押死,你我在家尚屬未知,待我著人尋訪你表兄林標到來,前往打聽,再行商量。」
月嬌說:「這些強人如此無禮,倘若再來通勒,我惟有一死而已!母親快去找尋表兄,叫他打聽我丈夫被何人所害?因何身死為是。」
楊氏聞了女兒言語,當即出來,托鄰人前往找尋,不久帶了林標到來,說:「不知姨母喚甥到來,有何事情?」
楊氏道:「你不知昨日有陳媽帶了多人,抬了禮物,說黃仁要娶你表妹為媳。
我說已許秀才,他說張秀才串賊行劫,坐地分贓,被知府捉拿押死。
你可前往,將表妹夫為著何事、被何人所害,一打聽明白,回來與我說知。」
林標聽見,說:「既然如此,待甥前去就是。」
說完,立即起身進城。
到了申刻,始行回來。
說:「姨母,不好了!甥奉命前往,查得三月姨母與表妹上墳拜掃,被黃仁第三子看見表妹生得美貌,欲娶為妻,著陳媽來問,姨母不從,雲已許了秀才張昭。
後來黃仁再著伍平混尋著表妹夫張昭,以寫扇為名,同到酒樓,說表妹不貞,勸他休了。
妹夫不從,罵了幾句,他就懷恨在心,即控妹夫串賦行劫,坐地分贓,告了知府,捉拿到監後將其押死,然後著人抬了禮物到來強通。」
一一細說一番。
當日,月嬌聞得這段情由,大哭道:「這強人如此沒良心,害我丈夫,若再來逼勒,誓死不從!」當即換了素服,吩咐母親,立了丈夫的靈位守孝。
楊氏見女兒如此貞節,只得從順,任他所為。
留住林標在家,防陳媽再來,得個幫手。
過了數日,果然陳媽又來候音。
林標上前罵道:「你這老豬狗,果然再來麼?你幹得好事,用計害了妹夫,還逼表妹為婚,如此無禮,若不快回去,定將你重打出門!」陳媽說:「你是何人,如此行為?你表妹已受過黃家茶禮,受過黃家聘金,膽敢將我辱罵?快快將名說出!」林標說:「我姓林名標,系月嬌的姨兄,楊氏系我姨母,你不認識我麼?你若不信,等你知道我的厲害!」說完即提起拳頭向陳媽打去,打了兩拳,楊氏恐將他打壞,連忙上前勸說:「姨甥不必打他,將他推了出門,就不必與他理淪!」林標聽了姨母一之 言,一手將陳媽推了出去,閉上屋門。
全不理他。
當日陳媽得了怠慢,被推出門,街坊鄰舍懼畏黃仁勢力,不敢公然出頭。
內中有人知道楊氏母女受屈,出來相勸道:「你老人家,如今又夜了,趕緊回去為是。」
亦有三五年少後生不怕死的,替楊氏母女不平,將陳媽辱罵。
陳媽看見街鄰言語勸阻,遂得風便轉,急急奔走出城,回到黃家莊,見了黃仁,就將楊氏不從親事,反著伊姨甥林標出頭辱罵,說了一回。
黃仁聞言大怒道:「你受我禮物、聘金,又不允我親事,反著你姨甥出頭辱罵,若不發此毒手,你如何知我厲害!」陳媽說:「須用害他女婿的手段,方為上策。」
黃仁曰:「我也知道!」思了一回,遂做下一稟:具稟:職員黃仁,年六十歲,揚州人。
告黃安稟,為欺騙財禮串奸賴婚,乞恩施差役捉拿,押令完婚,以重人倫事。
竊職三子飛鴻,憑媒陳媽於本年四月說合殷楊氏之女月嬌為妻,當即抬了聘金、禮物前往,一概收下,回有婚書為據。
前月再著陳媽預送星期,訂明六月初二迎娶,詎料楊氏反悔,不允親事,著令姨甥林標出頭辱罵毆打,趕逐出門,該媒回語不勝駭異。
追再三細查,方知兄妹同奸,不肯過門。
如此欺騙財禮、串好賴婚,目無王法,迫得遣叩台階,伏乞飭差拘楊氏母女並逞兇之林標到案,究明串奸實情,勒令楊氏將女過門完婚。
以重人倫,便沾恩切。
赴公祖大老爺台前,恩准施行。
計開殷楊氏系騙財禮不允親事人
殷月嬌系楊氏之女與姨兄有奸人
林標系楊氏之姨甥乃兄妹有奸不令過門人
當日黃仁將稟寫完,看過清楚,立即修書一封,即著家人黃安進內,吩咐道:「你可將此稟並信帶往知府衙門,轉一交一 號房投遞。」
那黃安領了主人之命,一路進城而來。
到了知府衙門,立將稟、信來至號房放下,並付下小包號役書,掛了號,帶進門房,擺在公事台上,即回號房而去。
是夜,知府坐在內堂觀看公事,看到黃仁這張稟詞並這封書,從頭至尾看了一回,再看這封信,無非求他快出差捉楊氏、月嬌、林標三人這等說話。
自思道:「前番已害了張昭,今又來人稟賴婚等事,莫若明日先行出差,打發一人與他借銀一千兩,他若應允,方可酌情與辦;如有推卻,即將此案擱下,看他如何對我!」立即寫信一紙:「楊氏之件業已出差,惟目下需銀一千兩,懇求仁兄俯念一交一 情,暫為挪借,候糧務清完,即行歸趙。」
即著家人往黃仁家中呈遞。
那黃仁接上此信,分明要他銀千兩方肯與辦,無奈即將銀如數兌足,著黃安帶了此款銀兩,隨同知府家人進了衙門。
知府主人說,此項業已收到,日前帶來之件,一一照辦便了。
那黃安見說,當即辭了知府,來到主人面前,說:「小人所帶之銀,前去衙內,親手奉上,知府大老爺他著小人回來稟知,說銀兩業已收到,前者投遞之件,亦遵辦便了。」
那黃仁聽見,立點了頭,著令退出,自己也往書房聽候,不提。
卻說知府見黃安去後,立即傳差投進內,吩咐說:「你可速去將楊氏、月嬌、林標勒限兩日內到案,毋得遲延,有誤公事。」
這幾個差役聽了知府言詞,立即出外,喚齊夥役,一同前往楊氏屋內,不由分說,將楊氏母女、林標三人一併上了鎖,一直帶到公堂稟知知府。
楊氏等到後,立即升堂。
早有兩旁書差伺候。
當日知府坐了公案,喝令差役先將楊氏一人帶上。
那差役得令,即將楊氏帶到堂上,喝令跪下,知府喝道:「黃仁告你欺騙財禮,縱容楊氏女兒與表兄林標通姦,不肯過門,你可聽本府吩咐,將女配與黃飛鴻為妻便罷,再違抗,法律難容!」楊氏稟道:「小婦人怎敢受他的財禮?只因他第三兒子在山前見我女兒美貌,後著陳媽到來欲娶為妻,我說已許張秀才,不能再嫁二夫,是以不敢從命,推卻而去。
及至前月帶同人抬了財禮,說我張婿張昭串賊行劫,坐地分贓,業已被捉押死,硬將財禮放下,不肯抬回。
後來我著姨甥林標前行打聽,女婿實系被他害死。
細思他實是仇人,我女兒情願守節,莫肯改嫁於他?現在財禮原存在家,分厘不動,求老爺查個明白,將小婦人等放出,然後將財禮盡行一交一 回,就沾恩了。」
知府聞言,大喝道:「你好糊塗!分明你縱容兄妹串奸,欺騙財禮是真,快些遵斷,以免動刑。」
楊氏說:「婚姻大事,總要兩家情願。
今日逼我女兒忍辱事仇,寧願一死,誓不從命!」知府說:「你好硬嘴,不打,你斷然不從!」喝令差役掌嘴,那差役聞言,立即上前將楊氏打下二十個嘴巴,好不厲害!打得皮開肉破,鮮血淋漓,牙齒去了二個。
知府再問:「你肯不肯?」
楊氏說:「如此將我難為,縱然打死,亦不從命!」知府令差役再將楊氏右邊嘴巴打了十下,此時楊氏打得昏倒在地。
那知府喝令差役,急將他救醒,已不能言,死在地下。
遂命差役將他抬出,並將月嬌、林標二人分押到監中,仔細看守,即行退堂,不提。
要知月嬌、林標遇著誰人搭救出監,與夫報仇,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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