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刪卜易
027、卦變生剋墓絕
卦之變者,有變生、變克、變墓、變絕、變比和,余得驗者,凡遇卦化克者,不論用神之衰旺,皆以凶推。
如:巽木變坎水
巽木變坎水,謂之化生,水回頭以生木也,即以吉斷。
如:震木變乾金
震木變乾金,謂之化克,金回頭以克木也,即以凶推。
又有化克而不克者,不可不知。
如:兌金變震木
兌金變震木,謂之化去。
正卦為我,我去克他,不為凶也,此則謂之化克而不克。
如:震木變兌金
震木變兌金,謂之化來。
他來克我,回頭之克,即為凶兆,諸佔大凶。
如:卯月 辛巳日(旬空:申酉),來人不言何事,佔得「巽之乾」
問之所佔何事,彼曰:「代卜長輩功名。」
余曰:功名須要親占,代占難取用神,從不敢斷。
幸此卦顯而易見,巽木化乾金,即為化來,回頭來克,為絕卦也,不必問名,壽亦不久。
果於午月削職,七月而終。
又如:午月 丙寅日(旬空:戌亥),占主病,得「離之坎」
離火變坎水回頭來克,目下午月火旺,冬令危矣!果卒於九月丁亥日。
此皆不看用神之衰旺也。
按:古以占家宅墳墓大事者忌之,盡屬揣摩,非留心於占驗之論,餘存四十年之占驗,無一卦而不關心,如佔得有疑之卦,雖數年,亦存意探之。
卯月 乙酉日(旬空:午未),占索房價,得「坎之坤」
卦變回頭之克,房價事小,今年諸事,須宜謹慎。
後於巳月,覆舟而死。
占此應彼,神預告之,令人早知趨避也。
古以佔大事忌之,此卦豈非佔小事而應大凶耶?!
李我平曰:《易冒》墓絕章云:「日月當令非真。」
殊不知凶事將來,神機早兆,日月當時雖旺,過時則有虧消,即如此篇,占主病,午月得離變坎,目今夏火雖炎,冬令豈能不絕耶。
再《易冒》反伏章云:「日月從往則非,空破從往則重。」
又曰:「半從往,半從來,半凶半吉。」
種種議論,皆非經驗。
夫卦體,如人之根本,卦變克絕,如樹連根出土,目前枝葉雖青,能保長不凋落乎?當時固旺,過時而衰,空破雖虛,添實則應,其半凶半吉之論,難作後人之法。
此書只以回頭克者為凶,余見《易冒》反伏章中之占驗,明是回頭之克,誤作反伏休囚。
有:寅月 甲子日(旬空:戌亥),占母病,得「坤之巽」
坤土化巽木,乃回頭之克,而彼書則曰:雖化旬空、休囚之反吟亦凶。
既曰空破則重,又曰亦凶,且更牽扯亥水沖破巳火,故凶。
殊不知既得卦變,只觀卦象,不看用神,以其即使爻吉,泉竭根枯,豈能久乎。
又有:寅月 癸酉日(旬空:戌亥),占長子病,得「震之兌」
震木化兌金,亦是回頭之克。
彼乃以震為長男,占長子,所以不吉。
殊不知卦變回頭之克,少女亦終難保乎。
此二卦,前系土遭木克,後為木被金傷,竟未看出,何也?
[乾按] 本章所論卦變即主卦變卦之後,兩卦所屬五行之生剋關係。
變卦生主卦為變生;變卦與主卦所屬五行相同為比和;變卦克主卦為變克。
凡變生、變比和為吉,變克為凶,變墓變絕未論。
分類:易經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