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刪卜易
075、子占父功名<
父旺官動相生,日月作官星而生父母,父旺化官,父官動而化吉,皆許成名。
財克父、子動傷官、父官動而變凶、日月克官克父,或父爻、官爻衰墓破絕,皆主無益。
如:卯月 壬辰日 (旬空:午未),占父何時起用,得「渙之夬」
離宮:風水渙 坤宮:澤天夬 白虎 父母辛卯木 ═══ ○→ 子孫丁未土 ═ ═ 螣蛇 兄弟辛巳火 ═══ 世 妻財丁酉金 ═══ 世 勾陳 妻財己酉金 子孫辛未土 ═ ═ ×→ 官鬼丁亥水 ═══ 朱雀 官鬼己亥水 兄弟戊午火 ═ ═ ×→ 子孫甲辰土 ═══ 青龍 子孫戊辰土 ═══ 應 父母甲寅木 ═══ 應 玄武 父母戊寅木 ═ ═ ×→ 官鬼甲子水 ═══
內卦寅木父母旺而化出子水之官,許寅年起用。
果應於寅年,仍以原品起用,後終於未年。
又以此卦悟出初爻寅木父母,寅年而起用,上爻卯木父母動化未墓,墓於未年。
占時未墓爻空,謂之「空墓以待」,所以終於實墓之年。
又因用神重疊,逢墓庫以收藏也。
〔居士評〕此卦外三合父母文書,父臨月建,何等之旺。
若以墓於未年而終,似有牽強,其樞紐在於,官爻元神墓於日建,元神失陷,生用無力雖為三合,外強中乾。
子孫未土空而隨鬼入墓,墓空以待時,卯木父母動化空墓,寅年父臨太歲,仍以原品起用。
未年而終,填實之期。
又如:辰月 戊申日 (旬空:寅卯),占父在京候補,得「觀之渙」
乾宮:風地觀 離宮:風水渙 朱雀 妻財辛卯木 ═══ 妻財辛卯木 ═══ 青龍 兄弟壬申金 官鬼辛巳火 ═══ 官鬼辛巳火 ═══ 世 玄武 父母辛未土 ═ ═ 世 父母辛未土 ═ ═ 白虎 妻財乙卯木 ═ ═ 官鬼戊午火 ═ ═ 螣蛇 官鬼乙巳火 ═ ═ ×→ 父母戊辰土 ═══ 應 勾陳 子孫甲子水 父母乙未土 ═ ═ 應 妻財戊寅木 ═ ═
未土父母持世,巳火官動生之,許即得缺。
果補於四川。
巳月歸里赴任,巳火生世之故耳。
李我平曰:問何時,問何地,須要分佔。
若據一卦而兼斷,假令官值申金,必升於七月。
論分野,則申乃西晉之地,豈七月之陞遷必西方之缺耶?此古法之謬也。
又以八宮,如離南坎北之類;又以二十八宿,以定分野。
又雲食祿於此土,以祿定方;又曰遊魂遠而歸魂近。
《易冒》以五行六神八宮為經,諸星為緯以參之,此可說而不可行也。
夫五行八宮及二十八宿,優為近理。
若以六神而兼星煞,使丁日佔得「雷風恆」卦,酉官持世,必掌兵權;神得螣蛇,蛇乃馳驅差遣之吏;丁以酉為文昌,文昌為翰苑。
以彼法而斷,酉官為經,螣蛇、文昌為緯,定是掌兵權之翰苑、聽差遣之詞林矣!寧非妄談乎。
[提要] 此類占斷,要在官父相生,不受克制不失陷必有功名重官爻父母爻者,父爻為用神,官爻為元神也.
分類:易經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