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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刪卜易
120、歸宅入火
宅之凶吉,已於蓋造買宅卦中卜就之矣,今擇入火之日,須將父母、兄弟、妻兒各為分佔,宜於此日者用之,不宜此日者改之。
或改日,或另擇一時以入門,皆可化凶為吉。
〔乾按〕 此章之法可參閱下章而驗之。
分類:易經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