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刪卜易
073、僧錄、道紀、醫官、雜職、陰陽等官
官醫官,亦喜官文發動。
舊文:豈可文書發動。
謂僧道醫官之占功名,以子孫為用神,不宜父動而克子也?余以為非也。
若他人占僧道醫人,則以子孫為用神;子孫旺相,道業高強;父母興隆,庸愚懦弱。
若僧道醫家自佔道術,亦以子孫為用神,子孫旺相,鬼服魔降。
今自佔功名,子動則克官矣,如何反為用耶?當仍看官爻。
官星持世,或日月動爻以相生;父母持世,或得旺官而相生,其名必成。
陰陽雜職,俱以子動為嫌。
子孫動、子孫持世,皆許必不成名,余則以俗家求名同斷。
如:丑月 丙辰日 (旬空:子丑),僧官因官事,恐革退僧官而卜之,得「屯之既濟」
坎宮:水雷屯 坎宮:水火既濟 青龍 兄弟戊子水 ═ ═ 兄弟戊子水 ═ ═ 應 玄武 官鬼戊戌土 ═══ 應 官鬼戊戌土 ═══ 白虎 父母戊申金 ═ ═ 父母戊申金 ═ ═ 螣蛇 妻財戊午火 官鬼庚辰土 ═ ═ ×→ 兄弟己亥水 ═══ 世 勾陳 子孫庚寅木 ═ ═ 世 官鬼己丑土 ═ ═ 朱雀 兄弟庚子水 ═══ 子孫己卯木 ═══
子孫持世,克官之神,官又臨於應爻,此官已屬他人矣。
後果退職。
[提要] 此章所論,亦宜區分所佔何人,所佔何事,不然難取用神,用神取錯則全盤皆錯。
篇末野鶴之論甚詳,宜細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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