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
判問妖僧誑俗
延平民俗,多信神佛。
持齋誦經,無問男女,男呼齋公,女呼齋婆。
彼此通家,往來作會。
萬曆丁酉年,順昌郭源嶺,有一廖勳齋公,悅一同會趙春之妻一胡一 氏,悶悶無策,致思成疾。
有一遊僧譚法明化緣見之,說曰:「貧僧觀齋公心中似有不愜。」
廖齋公笑曰:「爾但抄化可矣,何能曉得我心中之事?」
法明曰:「貧僧知齋公七情有感,郁而未遂。
你試與我說,必能為齋公出力。」
齋公不得已,告以所悅未遂事。
法明乃為謀曰:「三月三日,輪諸公大會,那時貧僧當來,來則事必諧。」
齋公喜,許以事成重謝。
及至日期,眾人畢集。
法明假為求齋,來至會所,遂於齋公前叩首呼萬歲;復於一胡一 氏前,亦呼主母。
眾皆大駭,問僧緣故。
法明曰:「請主公前去照水。」
但見頭戴沖天冠,身穿赭黃袍,腰繫玉帶。
復令一胡一 氏照水,亦儼然皇后衣服。
法明曰:「諸公皆是從法事會中來的,皆有佐命之職,請俱照水。」
但見冠冕兜鍪,人各異服。
此乃法明幻游以惑眾耳。
眾人以為奇,遂共拜法明為國師。
法明因言於一胡一 氏之夫趙春曰:「主母非君妻,宜獻廖主人。
呼他重酬爾禮,爾其別娶可也。」
趙春聽命。
廖齋公果厚以金銀娶去。
法明亦得廖齋公金三十兩。
時同會三百餘人,不知法明是幻術,以為真主出世,遂覬非望,積草屯糧,糾聚兇徒,共舉大事。
廖齋公不能止。
內有一齋公,是謝屯人,少一習一 儒業,頗知道理,名曰鄭和。
見共會人都惑於妖僧,知其必敗。
又知郭爺平昔正直,不惑於鬼神,遂到州去首狀:
首狀人歐寧七都鄭和,首為妖一黨一 藐法事。
白蓮香起,愚民競趨主齋。
棍惡廖勳肆行淫謔,無所不為。
糾集妖僧譚法明,左道惑眾,照水誑愚,本月初十,哨聚無籍棍徒五百餘人,招軍買馬,積草屯糧,謀為大逆。
和身目擊其變,不敢隱瞞,只得奔首。
爺台防患,預謀曲突,發兵剿滅,平民獲安。
具狀來首。
郭爺正往金軍門處議事,攔街忽接鄭和首狀,遂問鄭和曰:「爾與廖勳有仇乎?」
鄭和曰:「小人初見廖勳起會,只說講經說法,亦與共會。
誰想今年三月,廖勳一交一 一妖僧譚法明,能用術使人照水,便見各有帝王、后妃冠服之像。
眾人深信其事,遂拜妖僧為國師,置造軍器,積草屯糧,偽造旗幟,大謀不軌,擇定八月出兵。
小的不忍變生,因此首告爺台。」
郭爺曰:「廖齋公尚未舉事,我差幾個牢子分為兩路,同去郭源,只說我這裡喜供諸佛,要刻白蓮教主,無人識得,只有廖齋公能知其事,相請他來到司前。
我自有說。」
鄭和乃同牢子前到郭源,請得廖齋公到司。
郭爺一見即罵曰:「托齋煽眾,聚一黨一 謀反,爾今當得甚罪?」
齋公訴曰:「小的只是吃齋把素,並無強謀不軌之心!」郭爺曰:「不打不招。」
吩咐權打三十,寄監按察司監,拿住群一黨一 ,再問廖勳。
牢子打罷廖勳,押送按察司監去。
遂乃出票去拿妖僧及趙春。
牢子十數餘人,蜂擁直到郭源。
趙春不知廖勳已拿去問罪,正在周村庵與那譚法明計議兵事,牢人突然到了庵中,法明知是事發,即欲逃走,被眾牢子上前打翻縛倒,同趙春一齊鎖了,即解司來,進稟郭爺。
郭爺叫去取廖勳到此同問。
廖勳意圖訴脫,即具訴詞,入司來訴:
訴狀人廖勳,系順昌八都民。
訴為洗冤事。
身貧業農,勤苦自食。
緣因俗尚齋素,報答五大。
朔望每輪一人,作供念佛。
勳費花銀三兩,四月輪上。
各惡齋白食,眾懷恨,捏為白蓮,陷誣全會。
竊思蓮教佛經,理不相蒙;寓兵於農,法從何起?惡止希脫一餐之飯,陷無辜滅族之刑,冤慘天昏,望光哭訴。
郭爺看了訴詞,叫帶和尚、趙春上來。
牢子抓得二人,伏在台前。
郭爺仔細一看,心中躍然。
呼取夾棍過來,把和尚夾起,重敲三百。
誰想和尚善寄棒法,敲夾全無戚容。
郭爺叫住了夾棍,心中忖度:「此禿必無遁法,只是有些邪術。」
乃呼外面取狗血過來。
牢子取得狗血來到,郭爺呼灌入和尚口內。
牢子灌罷,又令將狗血遍身灑去。
和尚一時被血所污,運法不來。
郭爺叫再夾起,再敲三百,和尚無法,受刑不過,遂詐死於地,全無動靜。
郭爺曰:「和尚既死,拖去教場焚了。」
兩個牢子即將和尚拖到教場。
和尚見上下無人,腰間遂取白銀三十兩,送與兩個牢子買命,叫他方便,行個陰騭。
牢子說:「我倒思量救你,只怕郭爺究出。
你且走動我看。」
和尚聽說叫他走動,一時放腳,如騰雲去了。
牢子哪裡趕得上。
遂計較在舊一屍一桶中,取一副骸骨,放在教場火中,取火焚化。
收了銀子,轉去覆命。
郭爺問:「和尚焚了?」
牢子曰:「已焚訖。」
郭爺見牢子面色俱帶懼容,心中已知賣放。
乃叫取廖勳、趙春上來。
郭爺罵曰:「你這蠢才!都被和尚愚惑,白白送條狗命!我今還要放你一干人,你可從頭訴出真情,我好代你婉轉。」
趙春曰:「小的作會齋素,止圖死後超升,不想冤遇和尚譚法明善能幻術,令人照水,見得廖勳水中是皇帝形象,小的妻子一胡一 氏是皇后形象,又照得眾人俱是將相形象,因此這和尚自稱國師,要小的學他兵法。
鄭和不從他學,兩相角口,因此首在爺台。
此系實情,望爺爺超豁。」
郭爺曰:「我曉得了。」
遂喚廖勳問曰:「你是齋會之主不是?」
廖勳曰:「小的是做起會的。」
郭爺曰:「不消說了。」
叫牢子把廖勳先打三十再說。
牢子打訖,郭爺曰:「你要淫趙春妻子,串通和尚照水,先以皇帝自尊,卻把皇后尊趙春妻子。
春乃愚人,見皇帝、皇后,顯然彼亦必不脫公侯之任,唯捨一妻子而得大位,誰人不受?況爾為會首,香錢俱是爾收,豈無數百閒錢?以銀易婦,縱肆淫心,此尚小事。
奈何真認為皇帝,遂蓄異謀,勾一引 無籍?凌遲大辟,你復何辭?」
廖勳所行悉被郭爺參破,啞口無言。
郭爺又叫左班牢子過來,吩咐:「你速去郭源,與我擒得和尚與一胡一 氏到此。」
叫牢子要密不通風。
那先受銀的牢子又不敢動。
郭爺亦不問他。
卻說和尚買了性命,復去到郭源,直入廖齋公家中,說道:「齋公已審無罪,眾人我都代他辯脫了,早晚也都要來。」
一胡一 氏問趙春怎麼樣。
和尚曰:「他也放了。」
一胡一 氏深德和尚,遂整齋與和尚同食,遂為和尚所私。
過一日,忽見郭爺牢子突至,即把和尚綁了。
再問誰是一胡一 氏。
一胡一 氏正待要應,早巳被牢子縛住。
當即解入郭爺台下。
郭爺一見和尚、一胡一 氏俱到,叫原牢子過來,笑曰:「爾這兩個畜生,燒得好和尚!」兩個牢子訴曰:「小的燒他,他有遁法,因此走去。」
郭爺曰:「他既有遁,今日怎麼又捉得他來?我前日見你回話之時,兢兢恐恐,我便曉得你賣放了他。
你得他幾多銀子?」
牢子不敢隱藏,報道:「得他銀三十兩。」
郭爺曰:「不是他來買命,是你賣命與他。
又大不合偷已殮一屍一骨,冒來抵塞,罪不容誅!和尚、廖勳,你這賊畜!一個求淫而無計,一個假術以遂奸。
他圖人一妻 子,你圖他銀子,今日更有何說?」
二人見說是真,半言不能答應。
郭爺遂斷廖勳、和尚及兩個牢子四人,俱用火焚,揚其灰,以儆眾。
一胡一 氏當官發賣,趙春減死充軍。
其餘脅從罔治。
遂存招案,付案察司。
判曰:
審得廖勳倡白蓮主會,初意只欲科斂愚民香錢節禮,圖為一時肥家計耳。
及悅一胡一 氏之色,遂行囑僧之謀,照水誇尊,冠服異制。
趙春安得不捐一妻以覬無窮之富貴哉!淫遂計行,則造反由眾,而不由廖、僧。
揆厥所自,廖、僧罪不容千死矣!火焚揚一屍一,用懲極惡。
一胡一 氏以婦女而混入男堂,姑准離異,以戒無一恥。
趙春免死充軍,余一黨一 悉免究問。
二牢不惟縱惡,且又忍毀他人之骨,同火不貸。
鄭和自首免罪。
干證俱發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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