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前子代父報仇:後譚氏生一子薑啟,亦教之讀書。年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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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案》前子代父報仇

郭公案

前子代父報仇

潮州平遠縣孟林村姜逢時,娶妻譚氏,家事亦頗富厚,只是人煙稀少。

後譚氏生一子薑啟,亦教之讀書。

年甫十六,父為之娶妻,即譚氏兄弟譚完之女。

娶之過門,克盡婦順之道。

一日譚氏死去,姜逢時在家,媳婦服事不便。

過了三年,有鄰人季伯高來相探問,見他接遞茶湯,甚是不便,乃謂逢時曰:「老官自安人過世,宅上如此冷淡,何不再娶一房寶眷?一來得她服事,二來家中有主,豈不兩全?」

逢時曰:「後娶之妻,只恐難為前妻之子,是以愚老故不敢娶。」

季伯高日:「前村邵安有一女,嫁與東村龍家。

聞得他女婿舊年死去,其女無嗣,亦要出嫁。

老官何不娶來?」

逢時曰:「但不知其婦如何?」

伯高曰:「吾聞其婦年方二十,才貌兼全,德性純謹。」

逢時被季伯高打動其心,遂將銀三十兩,央伯高去說。

不想姻緣前定,一說便成。

娶之過門,邵氏初入姜氏室中,小心曲謹,加意奉承丈夫與前子,內外頗無閒言。

及過了一年,邵氏見逢時老邁,婦人淫心頗盛,心中便悒悒不快。

一日,見對門有一喻姓人家,名吉,年方二十五六,家道頗富,亦新喪妻。

邵氏常在門首站立,每與之眉來眼去。

後因逢時外出,遂私招喻吉往來通姦。

思欲嫁他而無由,吉教他離異子媳,謀死逢時,方可行事。

邵氏聽吉之方,遂在家中登時變了心腸,終日與逢時廝鬧,說道雖是晚婆,怎麼該服事媳婦,定要逢時將子媳分開。

逢時不得已,乃將兒媳分居於祖宅舊屋居住,離此有一里之遙。

邵氏見子媳去了,可以擺佈丈夫,即私約喻吉到家。

問曰: 「爾說要謀老賊,怎麼下手?」

吉曰:「今晚逢時歸來,你賠些笑臉與他,然後設些酒餚,與他對飲,待他歡喜吃醉,卻將毒一藥置於酒中,再勸他幾杯,可不結果了他。

爾可把自家動用衣服首飾,我與你拿將過去,然後在廚下放一把火,並一屍一燒了。

爾便一胡一 亂拿些舊衣,逃出兒子那裡,去叫他來救火。

誰人會說是你謀人?」

邵氏曰:「此計甚妙!」遂將自己衣服、首飾,悉卷付與喻吉收去。

及至晚間,見逢時入房,忙賠笑臉相迎。

逢時見她歡喜,只說邵氏心性轉了,乃問:「有酒,取些來吃。」

邵氏曰:「我已整得在廚下。」

即取酒餚放於桌上,慇勤奉勸。

逢時開懷暢飲,飲得大醉。

邵氏即取毒一藥放於酒內,再勸逢時飲一大碗。

逢時飲罷,登時藥發。

邵氏扶之上床 ,遂收拾了家來,乃將乾柴堆在房內及廚下,一齊發火。

又到床 下發起火來。

須臾火焰沖天。

邵氏抱得一床 綿被,慌忙走出門外,放聲啼哭。

奔到兒子薑啟屋裡說道:「家中火發,父親不見出來,快去救火!」姜啟走得下來,房屋已燒成灰燼,哪裡見個父親。

及至天曉火熄,見父已燒死於房內,頭髮俱無,身尚未爛。

姜啟乃抬出來,備衣衾棺槨,厚殮於己所居之庭上。

夫婦一邊治喪,一邊思忖:「我父一向無病,娘親倒會走出,父是男子,反被燒死於火,世無此理!此必奸親私有外一交一 ,故前將我夫婦分出,今日就有此事。

必是她將酒灌醉,放火燒死。」

乃問母曰:「爾倒會出,父反死於火,這是怎麼緣故?」

邵氏曰:「爾父送我出來。

復轉家中去救文書簿帳,被火封門,因此燒死。」

姜啟曰:「此事暗昧不明,我心甚是不服。」

邵氏曰:「你心不服,要去告我?」

姜啟曰:「父親不明,安得不告?」

邵氏遂執棍將兒趕打。

姜啟見母形狀,知的是母謀死。

遂奔入府中,具狀去告:

告狀人姜啟,系平遠縣三都民籍。

告為繼母殺父事。

生母早亡,父娶後妻邵氏,來家一載。

嗔父老邁,又蓄異謀。

本月初三日,挾父將身夫婦分逐遠居。

突於昨日半夜,火焚父房,奔報父死火中。

哭罵逐子,焚夫之心甚驗。

父不正寢,必有同謀。

乞爺詳察。

激切上告。

郭爺接了狀詞,遂出牌去拘邵氏及左右鄰舍對理。

牌到孟林村,差人便鎖住邵氏,左鄰鎖住匡直,右鄰鎖住喻吉,邵氏見鎖喻吉,心中覺有所恃。

差人帶府去,喻吉遂教邵氏寫狀去訴。

邵氏到府,乃請人寫了一紙狀,入府投告。

下訴:

訴狀婦邵氏,訴為逆子反陷事。

妾適姜逢時為繼室,夫婦相敬如賓。

突於昨晚失火,夫救妾出,復轉搶收文簿,被火封門燒死。

孽子反陷妾身燒夫。

女柔男剛,未有柔能制剛。

丈夫終身仰望,夫死曷能自存?乞爺斧判冤枉,死生銜恩。

上訴。

郭爺見了訴詞,乃問邵氏曰:「爾夫人因何身死?」

邵氏曰:「小婦人同丈夫睡到那夜,因見火起,兒子又分居遠地,丈夫見小婦人驚倒不能行起,遂背我出外,他復歸家中,救火搶檢簿帳。

不覺火封大門,因此燒死。」

郭爺叫姜啟問曰:「爾父被火燒死,亦是天命。

怎麼誣陷繼母?」

姜啟曰:「小的父親,舊歲娶此母親,全無異說。

不知今年前月翻然變心,遂將小的夫婦分居遠地,不容歸家。

昨晚火起,母獨無恙,父何就死?乞爺爺詳情。」

郭爺乃問左鄰匡直曰:「爾見姜家如何火起?」

匡直曰:「小的半夜聽得火響,起來看時,寂無人聲。

早起方知姜逢時燒死。

其餘小的未知。」

郭爺又問右鄰喻吉曰:「姜宅發火,爾知怎麼?」

喻吉曰:「昨晚更盡回來,只見姜宅火起,小的趕上前去,只見姜逢時背得邵氏出來,小的連忙進去,逢時復拿得一床 被出來,小的與他接了。

他復進去,遂遭火閉了大門,因此燒死。」

邵氏聽見喻吉幫襯,遂哭訴曰: 「小婦人那時若非喻吉作主,身亦無所存濟。」

郭爺聽了喻吉、邵氏口訴,又見邵氏、喻吉眉來眼去,年亦相當,知其必有姦情,乃詐言曰:「爾夫果是燒死,姜啟告爾謀逆,子陷母死,該得反坐。」

遂叫皂隸將姜啟權打二十收監,明日再問,一頓打死。

皂隸打罷,將姜啟監起。

乃吩咐邵氏:「爾去外面買了棺材,明日來領兒子一屍一去葬埋。」

邵氏聽郭爺吩咐,俱出去了。

郭爺乃叫一皂隸吩咐曰:「你裝做鄉下人,悄悄去聽邵氏與甚人商議事,即來報我。」

皂隸亦領命去了。

只見邵氏出外,匡直、喻吉俱在面前。

匡直歎曰:「郭爺雖問姜啟死罪,娘子亦該救他一二。」

喻吉曰:「他倒不肯饒母,獨該救他性命乎?」

匡直曰:「父母無殺子之刃,說得這話?」

喻吉曰:「他在堂上,只認得他父,哪裡認得後母?」

匡直曰:「依你這等說,姜啟該死。

我且回去,再不管此閒事!」邵氏見匡直去了,遂與喻吉私相謂曰:「今日爾我之心想已得遂。」

喻吉曰:「還虧我設謀。」

邵氏曰:「還虧我下手。」

皂隸在後,一一聽得,遂入府內,去稟郭爺得知。

待到天明,邵氏入稟:「小婦人買得棺材,現在府門之外。」

郭爺叫抬進來。

眾人把棺材放在二門。

郭爺叫邵氏問曰:「一個設謀,一個下手,兩個計則一般,何為有虧?」

邵氏聽得此語,驚得魂不附體。

郭爺叫喻吉過來,大罵曰:「謀人之妻,遂殺人之夫,害人之夫,便把一家絕後,爾心安乎?爾這一奴一才、潑婦,爾願生前結成夫婦,我且送你去死後結成夫婦。」

即叫仵作,將邵氏、喻吉一齊綁縛,抬入棺內,上面用大鐵釘釘了,扛入檢一屍一場,用火焚化。

姜啟無罪。

判曰:

審得邵氏乃淫惡不良 之婦,姜逢時誤娶為室,已自老少異心,及邵見喻吉,則益嗔逢時之老,而慕喻吉之少,兩下姦通,理勢必然。

但夫子日伺於側,則十目所視,安能恣其淫私?故百計離析其子,遂火其廬而焚其夫。

自為得計,可與吉成百年之好。

此等惡夫、惡婦,雖萬死遏逃其罪?姑為合棺、焚死,用儆淫惡將來。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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