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累騙書客傷命:生放延、建兩府,取利甚重。專一與府、縣官員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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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案》累騙書客傷命

郭公案

累騙書客傷命

建寧府大市街有一滕一寵一 ,屢代世宦,家富石崇。

生放延、建兩府,取利甚重。

專一與府、縣官員往來,恃強逼取息錢。

內中有不聽算者,即呼一奴一僕狠打不休,重則送官懲治。

或有逼死人命,亦只罰得他納谷數十石;或遇對頭,他亦廣錢買囑,拒捕不赴審對。

滿城人皆號他霸王。

彼亦自誇:「纏我老滕,必難脫身。」

一日,有浙一江一 龍游販書客人龔十三、童八十在大中寺賣書,折了本錢,托保陳正,寫批往滕一寵一 處借出本銀二十兩。

未及一年,已倍息還足,當憑原保,立有收完票帖為照,自後龔、童二客人,勤儉刻苦,朝夕不怠,生意順遂,大有所得,遂在府前開一大書鋪。

滕一寵一 一日府前經過,知是龔、童二書客,見他不來禮,便生騙心。

歸家即叫原保陳正來說:「龔十三、童八十兩人開店,生意大利,皆是借我銀為本,奈何不還我銀?屢次取討,竟未見分毫,他是何等主意,特欲欺負我耶?」

陳正曰:「當日他就還了,是我寫完批,大官人怎麼又取?」

滕一寵一 喝曰:「你得客人銀子,故此代他爭辯。」

陳正曰:「憑爾去取,我不管。」

滕一寵一 遂呼強一奴一五六個,一齊往龍游書鋪,叫家童罵龔、童二客人:「你數年錢債,屢取不還,是何道理?況得我家銀子作本,今已多趁利息,若不還我,天理難容!」龔十三答曰:「借銀未及週年,本利倍還,立有收帖厚照,今何可復來索取?」

滕龍怒曰:「你們借我銀為本,買書開店,今生許多財帛,負債不還,反把假收票在此抵搪。

你既還了,為何不取原日借批?」

龔、童心中不服,遂與爭辯起來。

滕一寵一 乃喝令手下多人,將龔、童捉往狠打,破其頭面,折傷左股。

冤屈莫伸,於是寫狀,即在清廉郭爺處告:

告狀人龔十三、童八十,系浙一江一 龍遊人氏,告為黑騙傷命事。

緣龔、童府前賣書,舊年揭借滕一寵一 本銀二十兩,半年倍還,收批血證。

豈意惡復執借券重騙,理論觸凶,喝令家僮毒打,重傷可驗。

周傍救證,二命懸絲。

懇台親究,殄惡保辜。

上告。

郭爺准狀,即遣醫生驗明,連發五牌嚴提滕一寵一 。

一寵一 廣將酒食、金銀,買囑衙門、人役,抗拒不赴對理。

龔、童二人復催一狀:

催狀人龔十三等,催為抗提玩法事。

凶豪滕一寵一 ,毒打孤客重傷,醫生驗明。

五拘抗牌不到。

天台視民病若己傷,兇惡藐官法如故紙。

身在歇家,調養無人,雇借抬歸,審理不便。

即目血髓時流,朝不保暮。

遷延屈死,上負天恩。

哭懇爺台速拘歸結。

上催。

郭爺一見龔、童催狀,心中大怒,即刻嚴差守提,風火雷霆,十分緊急。

滕無計可逃,只得赴館訴告:

訴狀人滕一寵一 ,訴為沉冤陷害事。

梟客龔十三、童八十,約借老母衣棺銀兩,過期不還,坐取觸恨,呼一黨一 擒身,棍石亂打,渾身寸節有傷,幸得張松救歸,幾死三次。

惡反詐傷二命。

蒙牌五提,痛難起床 。

死殼回生,匍匐上訴。

郭爺看了滕一寵一 訴詞,遂拘原、被告並保人干證,一一鞫問。

眾皆受一寵一 賄囑,偏證客人。

郭爺遂用重刑,將張松夾起,大怒喝曰:「你這奸刁,私受滕一寵一 多少銀財,買來偏證客人?若不從實說來,即夾至死亦不少放!」張松受刑不過,乃直言曰:「龔十三當日借銀為本,未過限期,已一一還訖,並無分毫少欠,滕一寵一 親筆寫立收帖是實。

今見龔、童賣書,多獲財利。

因昨日一寵一 在店前經過,未曾與他作禮,故持陳券索騙,累算前債。

龔、童不服,理辯滔滔。

一寵一 心怒起,隨呼手下,將龔、童扭打破頭、折股,俱有實傷,小的不敢隱瞞。

兄原中陳正,見他欺心,因此逃去。」

郭爺曰:「我未加刑,你便不認。」

松曰:「未入府時,一寵一 已置酒店中,哭說四五一二,實未敢受其錢財。

望乞爺爺大施惻隱,超拔小民。

感戴無任!」郭爺乃取筆判曰:審得滕一寵一 宦虎踞市,累債戕民,流毒鄉方,已非朝夕之故。

今乃持已償之廢券,賊無欠之良民,破龔十三之頭額,折童八十之左股,五拘不至,百計逃躲,乃又撓法之尤者也。

尚欲捏無作有,將假搪真,詐言遭打致病,賣脫前件愆尤,詎知身無傷跡,何得口報遭冤?夫強附己於傷人之列,欲脫刑於無刑之中。

合剪刁風,擬罪如律。

張松誤飲其酒,姑免究治。

二商既受保辜,已得湯藥歸家寧養。

分類: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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