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說意
卷五·陽明經虛證/陽明入太陰證 濕旺心痞
濕旺心痞
太十陽十中風,寸緩關浮、而尺脈微弱,腎氣少虛,其人發十熱汗出,復惡寒,而不嘔,此太十陽十之表證未解也。
使其心下痞硬者,此必醫誤下而陷表十陽十,以致成痞,非十陽十明也。
使其心下痞不因攻下,並見發十熱作渴,惡寒已退者,此是太十陽十表解,轉屬十陽十明之腑也。
蓋十陽十明腑病,胃氣上逆,甲木不降,二氣壅遏,自能成痞,不須攻下也。
其小十便數者,水利土燥,大便必硬,然尺弱腎寒,不可攻下,雖不更衣十日,亦無所苦也。
即渴欲飲水,亦當少少與之,但以法救其乾燥而已。
以其渴是土濕木郁,而生風燥,原非火盛。
宜五苓散,瀉濕而燥土也。
(方在「太十陽十」)。
十陽十明病,凡心下硬滿者,皆是土弱胃逆,即太十陰十之痞證也,慎勿以寒藥攻之。
攻之敗其中氣,瀉利不止者,死。
洩利止者,脾十陽十來復,乃可愈也。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