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說意
卷五·陽明經虛證陽明入太陰證 三陽合病發黃
三十陽十合病發黃
十陽十明中風,其脈弦浮而大,浮者,太十陽十之脈,大者,十陽十明之脈,弦者,少十陽十之脈,是三十陽十之合病也。
而短氣腹滿,則有太十陰十證。
太十陰十濕土,郁而生熱,一身及於面目悉發黃色,鼻干尿澀,潮熱嗜臥,時時噦噫,不得汗洩,此十陽十明之燥奪於太十陰十之濕也。
而非有少十陽十之邪,不應郁迫如是。
少十陽十之脈,自胃口而走脅肋,濕旺胃逆,阻少十陽十降路,甲木逆行,而賊戊土,兩經痞塞,則心脅皆痛,久按之而氣不流通。
少十陽十脈循兩耳,經氣沖塞,耳前後俱腫。
刺之小差,而外證不解,病過十日之外,脈之弦大續變而為浮者,是雖內連十陽十明之腑,太十陰十之髒,而實未離少十陽十之經也。
宜小柴十胡十湯,外瀉少十陽十之經邪,內補太十陰十之髒氣。
若但浮而不弦,又無少十陽十諸證者,則病在太十陽十之經,宜麻黃湯(方在「太十陽十」),但發太十陽十之經邪。
汗出熱散,則黃自退矣。
若腹滿尿癃,而加以嘔噦者,土敗胃逆,不可治也。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