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
地官司徒第二·司市/掌節
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
以次敘分地而經市,以陳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賈阜貨而行市。
以量度成賈而征價,以質劑結信而止訟,以賈民禁偽而除詐,以刑罰禁虣而去盜;以泉府同貨而斂賒。
大市,日<仄日>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
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賈,上旌于思次以令市。
市師蒞焉,而聽大治大訟;胥師賈師蒞於介次,而聽小治小訟。
凡萬民之期於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於其地之敘。
凡得貨賄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舉之。
凡治市之貨賄六畜珍異,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
凡通貨賄。
以璽節出入之,國凶荒札喪,則市無征而作布。
凡市偽飾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賈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
市刑、小刑憲罰,中刑徇罰,大刑撲罰,其附於刑者,歸於士。
國君過市,則刑人赦;夫人過市,罰一幕;世子過市,罰一帟;命夫過市,罰一蓋;命婦過市,罰一帷。
凡會同、師役,市司帥賈師而從,治其市政,掌其賣儥之事。
【譯文】
司市掌管聽斷市場的爭訟、教道經營、[掌管有關的]政令、刑罰、度量單位和禁令。
按照次和敘的設置來區分地段、劃分市場,按照貨物的不同來分類陳列店舖而使買賣公平,用政令禁止出一售細巧侈靡的物品而使買賣合理,通過招致商賈而使貨物豐盛、錢幣流通,通過度量確定價格而招徠購買者,通過質劑結成買賣雙方的信任而避免爭訟,用胥師、賈師等小吏來禁止假貨而杜絕欺詐,用刑罰來禁止暴亂而剷除盜賊,通過泉府的收購或賒予來體現與民同財貨。
大市在日過正午的時候開始一交一 易,以百姓為主。
朝市在早晨開始一交一 易,以商賈為主。
夕市在夕時開始一交一 易,以男女小販為主。
[凡進入市場[進行一交一 易],胥手拿鞭杖守在肆門,市中群吏按貨物分類劃分行列,審視將成交 的貨物而估定價格,把旌旗懸掛到思次[的屋樓]豐以表示一交一 易開始。
司市來到思次,而聽斷大事和大的爭訟;胥師,賈師來到介次,而聽斷小事和小的爭訟。
凡民眾相約到市上進行一交一 易的,[其中有]爭訟錢物的,想量度貨物的,[或因違法]當受處罰的,都各在所一交一 易之地的敘處進行處理。
凡拾得貨物或牲畜的,也放在敘處供認領,過三天[無人認領的]就沒收歸公。
凡調劑市中的貨物、牲畜和四季珍異的食物,沒有的使之有,對民有利的使之多,對民有害的使之消失,侈靡細巧的使之減少。
凡[商賈]運輸貨物,憑印章出入。
國有大災荒、大瘟疫,就不徵收市場稅,而多鑄造錢幣。
凡市場禁止詐偽巧飾:對於民眾有十二項,對於商人有十二項,對於賈人有十二項,對於工人有十二項,[總計四十八項詐偽巧飾]。
市中的刑罰:小刑公佈[違禁之狀]以示罰,中刑遊街以示罰,大刑鞭撻以示罰。
其中有觸犯刑律的,就一交一 給司法官處置。
國君經過市場,當受刑的人就被赦免。
國君夫人經過市場,就罰[當受刑的人]出一幕了事。
太子經過市場,就罰[當受刑的人]出一帟了事。
命夫經過市場,就罰[當受刑的人]出一蓋了事。
命婦經過市場,就罰[當受刑的人]出一帷了事。
凡有會同、征伐、勞役等事,司市率賈師隨行,治理臨時市場的事務,掌管市場買賣的事。
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車輦、珍異。
凡賣儥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
掌稽市之書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
犯禁者,舉而罰之。
凡治質劑者,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國期。
期內聽,期外不聽。
【譯文】
質人掌管評定市場上的貨物、一奴一婢、牛馬、兵器、珍異之物的價格。
凡從事買賣的授予質劑[做憑證]:大買賣用質[做憑證],小買賣用劑[做憑證]。
掌管考察市場上[取予貨物所用]的書契,統一度量標準,統一布匹的幅寬和匹長,巡行檢查,有違犯規定的就沒收貨物並罰錢。
凡處理有關券契的爭訟,都城中[約定在]十天以內,四郊在二十天以內,甸、稍之地在三十天以內,小都、大都在三個月以內,諸侯國在一年以內。
在約定的時期內[前來投訴]就受理,過期不受理。
廛人掌斂市絘布、匆、質布、罰布、廛布,而入於泉府。
凡屠者,斂其皮、角、筋、骨,入於玉府。
凡珍異之有滯者,斂而入於膳府。
【譯文】
廛人掌管收取市場的店舖稅、貨物稅、質劑稅、罰款、市宅稅,而一交一 入泉府。
凡屠宰牲畜的,收取牲畜的皮角筋骨[以當稅],一交一 入玉府。
凡珍異之物有滯銷的,收購而一交一 入膳夫之府。
胥師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貨賄,憲刑禁焉。
察其詐偽、飾行、儥慝者,而誅罰之,聽其小治小訟而斷之。
【譯文】
胥師各自掌管本次的政令,而使[各肆]貨物的價格公平,公佈有關的刑罰和禁令。
察覺那些欺詐作假、巧飾其行以兜售劣質貨物的人而加以懲罰,受理小事和小的爭訟而加以裁斷。
賈師各掌其次之貨賄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
展其成而奠其賈,然後令市。
凡天患,禁貴儥者,使有恆賈。
四時之珍異,亦如之。
凡國之賣儥,各帥其屬而嗣掌其月。
凡師役、會同,亦如之。
【譯文】
賈師各自掌管對本次貨物的管理,辨別本次的貨物[使分類合理]而價格公平,審視將成交 的貨物而估定價格,然後使他們成交 。
凡有天災,禁止高價貴賣,使價格穩定。
對於四季珍異之物也禁止貴賣。
凡國家出賣或購買[物資],就各自率領下屬而按月
相繼輪流掌管買賣的事。
凡征伐、勞役、會同,也這樣為公家掌管買賣的事。
司暴掌憲市之禁令。
禁其斗囂者,與其虣亂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屬游飲食於市者。
若不可禁,則搏而戮之。
【譯文】
司暴掌管公佈有關市場的禁令,禁止那些打鬥吵鬧的人和那些用暴力擾亂市場的人,禁止那些出入市場相互欺凌侵犯的人,禁止那些在市場上聚眾遊逛和吃喝的人。
如果不可禁止,就抓捕而加以懲罰。
司稽掌巡市。
而察其犯禁者,與其不物者而搏之。
掌執市之盜賊以徇,且刑之。
【譯文】
司稽掌管巡視市場,察覺違犯禁令的人以及那些奇裝異服、窺探偷看和所拿的東西怪異的人而加以抓捕。
負責抓捕市場上的盜賊遊街示眾,且處以刑罰。
胥各掌其所治之政,執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襲其不正者。
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
【譯文】
胥各自掌管所治理的[二肆的]事務,拿著鞭杖巡視在肆門前,掌管肆中有關坐起、出入的禁令,掩捕那些違犯禁令的入。
凡有罪的人,加以鞭打而且罰款。
肆長各掌其肆之政令。
陳其貨賄,名相近者相遠也,實相近者相爾也,而平正之。
斂其匆布,掌其戒禁。
【譯文】
肆長各自掌管本肆的政令,陳列肆中的貨物,使名相近[而實不同的]相互遠隔開來,使實相近[而名不同的]相互放在一起,而使分類正確、價格公平。
收取本肆的貨物稅,掌管本肆的戒令。
泉府掌以市之征布。
斂市之不售,貨之滯於民用者,以其賈買之,物楬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
買者各從其抵,都鄙從其主,國人郊人從其有司,然後予之。
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
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為之息。
凡國事之財用取具焉。
歲終,則會其出入而納其餘。
【譯文】
泉府掌管用[所徵收的]市場稅款,收購市場上賣不動、滯銷而又切於民用的貨物,按原價收購,一件一件地加上標籤標明價錢,以待急需的人購買。
購買者各從他們的主管官那裡采邑的人從他們的邑宰那裡,國都的人和四郊的人從他們的有關官吏那裡[開出證明],然後賣給他。
凡賒取錢物的,為祭祀而賒取不超過十天歸還,為喪事而賒取不超過三個月歸還。
凡民有貸取錢物的,就同他的主管官一起辨別錢物而授給他,按照國家規定的稅率來收取利息。
凡國事所需錢物都從泉府支取。
[夏歷]年終,計錢物的收支,而繳納盈餘[給職幣]。
司門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
幾出入不物者,正其貨賄凡財物。
犯禁者,舉之,以其財養死政之老與其孤。
祭祀之牛牲系焉,監門養之。
凡歲時之門,受其餘。
凡四方之賓客造焉,則以告。
【譯文】
司門掌管授給[屬吏]鑰匙和鎖,用以開關國都城門。
檢查那些奇裝異服、窺探偷看和所拿的東西怪異的人,徵收[進出的]貨物稅,凡[販賣的]財物違犯禁令的加以沒收。
用國門的委積撫養為國事而死者的父母和孩子。
祭祀用的牛牲拴繫在這裡,由監門負責餵養。
凡一年四季對國門的祭祀,接受祭祀的余財[加以保管]。
凡四方的賓客到來,就[向王]報告。
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聯門市。
司貨賄之出入者,掌其治禁與其征廛。
凡貨不出於關者,舉其貨,罰其人。
凡所達貨賄者,則以節傳出之。
國凶札;則無關門之征,猶幾。
凡四方之賓客<句久>關,則為之告。
有外內之送令,則以節傳出內之。
【譯文】
司關掌管[檢查]國境上過往貨物的璽節,以與司門、司市相聯合。
檢查攜帶貨物出入的人,掌管有關治理的禁令和徵收貨物稅以及貨物存放倉庫的租金。
凡貨物不從關門出入的,就沒收貨物,懲罰貨主。
凡攜帶貨物到來[而未經司市授予璽節]的,就授給璽節和傳而放行。
國家發生災荒、瘟疫,就免除關稅,但仍然要進行檢查。
凡四方的賓客前來見關人,就為他們[向王]報告。
有境外或境內奉命傳送[貢物或文書等]的,就授給旌節和傳讓他們通行。
掌節掌守邦節而辨其用,以輔王命。
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
以英蕩輔之,門關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皆有期以反節。
凡通達於天下者必有節,以傳輔之。
無節者,有幾則不達。
【譯文】
掌節負責保管王國的節而分辨它們的用途,以輔助執行王的命令。
諸侯[派遣使者出使於國內]用玉節,采邑主[派遣使者出使於采邑內]用角節。
凡諸侯國的使者[出境]所用的節,山區之國用虎節,平地之國用人節,澤地之國用龍節,都是銅製的,用有畫飾的函盛著。
出入國都城門和關門用符節,運輸貨物用璽節,通行道路用旌節,[各種節的使用]都規定了有效日期以便按期歸還。
凡通行天下,必須持有節,用傳輔助節。
沒有節的人,遇有檢查就不得通行。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