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
夏官司馬第四·虎賁氏/道右
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
軍旅、會同亦如之。
捨則守王閒。
王在國,則守王宮。
國有大故,則守王門。
大喪,亦如之。
及葬,從遣車而哭。
適四方使,則從士大夫。
若道路不通,有征事,則奉書以使於四方。
【譯文】
虎賁氏掌管[王外出時率領虎士]按照軍事編制列隊在王前後行進,[以護衛王]。
[王]出征、會同時也這樣做。
留宿時就守衛王[行宮周圍的]欄桓。
王在國都,就守衛王宮。
國家有大變故,就守衛王的宮門。
有大喪也這樣做;到出葬時,跟從遣車而哭。
出使四方,就護從[擔任使者的]士或大夫。
如遇[兵寇或泥水致使]道路不通而有徵調[軍隊或役徒]的事,就奉持[王的]征令簡書出使四方之國。
旅賁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左八人,右八人。
車止,則持輪。
凡祭祀、會同、賓客,則服而趨。
喪紀則衰葛執戈盾。
軍旅,則介而趨。
【譯文】
旅賁氏負責手持戈盾夾在王車的兩邊而行,左邊八人,右邊八人,車停下來就站在車輪兩旁。
凡舉行祭祀、會同或接待賓客,就穿玄端服[夾在王車兩邊]而行。
有喪事,就身穿斬衰服、系葛首經和葛腰經、手持戈盾[夾在嗣王的車兩邊而行]。
出征,就身穿甲衣[夾在王車的兩邊]而行。
節服氏掌祭祀朝覲袞冕,六人維王之大常。
諸侯則四人,其服亦如之。
郊祀裘冕,二人執戈,送逆一屍一從車。
【譯文】
節服氏掌管[王]祭祀、朝覲時的袞冕,[當王祭祀或朝覲時]由六人執持王的大常旗[的旒]。
諸侯就由四人持旒,諸侯[祭祀、朝覲的]服裝也由節服氏掌管。
[王]郊祭天服大裘而戴冕,就由二人持戈盾,迎送一屍一的時候跟從在一屍一車的後邊。
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難,以索室驅疫。
大喪,先柩。
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驅方良。
【譯文】
方相氏負責蒙著熊皮,戴著黃金鑄造的有四隻眼的面具,上身穿玄衣而下著朱裳,拿著戈舉著盾,率領群隸四季行儺法,以搜索室中的疫鬼而加以驅逐。
有大喪,[出葬時]走在柩車前邊。
到達墓地,將把棺柩下入墓穴時,用戈擊刺墓穴的四角,驅逐魍魎。
大僕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諸侯之復逆。
王□朝,則前正位而退。
入,亦如之。
建路鼓於大寢之門外,而掌其政,以待達窮者與遽令。
聞鼓聲,則速逆御僕與御庶子。
祭祀、賓客、喪紀,正王之服位,詔法儀,贊王牲事。
王出入,則自左馭而前驅。
凡軍旅、田役贊王鼓。
救日月亦如之。
大喪,始崩,戒鼓,傳達於四方。
窆亦如之,縣喪首服之法於宮門,掌三公孤卿之吊勞。
王燕飲,則相其法。
王射,則贊弓矢。
王□燕朝,則正位,掌擯相。
王不□朝,則辭於三公及孤卿。
【譯文】
大僕負責規正王[行禮時]的服裝和所在的位置,對外發佈有關國家大事的命令並轉奏群臣執行王命的報告,掌管[轉達]諸侯的奏事和上書。
王上朝,就在前引導王就朝位而後退到己位。
王[退朝]入路門時也這樣做。
在大寢門外樹路鼓,而掌管有關擊鼓的每,以等待達窮者[引導冤民前來擊鼓]或遽令[前來擊鼓],聽到鼓聲,就迅速迎接[在路鼓處當值的]御僕和御庶子,[聽他們報告情況而轉達王]。
有祭祀、接待賓客或喪事,規正王所應穿的服裝和應,在的位置,告教王應行的禮儀,協助王做殺牲、解割牲體和用匕撈取牲體放在俎上等事。
王出入[宮門、國門],就親自在副車的左邊駕馭副車而為王車做前導。
凡征伐、田獵,協助王擊鼓。
解救日食、月食也協助王擊鼓。
有大喪,[王]始死,擊鼓警眾,鼓聲傳達到四方。
把棺柩下入墓穴時也這樣擊鼓。
懸掛喪服的首服的法式在宮門前,[使人們依此而服]。
負責[奉王命]前往弔唁或慰勞三公、孤、卿。
王行燕飲酒禮,就協助王行禮。
王行大射禮,就協助王拿弓矢。
王在燕朝處理政事,就引導王就朝位,並負責引導和協助王行禮。
王[因故]不能上朝處理朝政,就通告三公和孤、卿。
小臣掌王之小命,詔相王之小法儀。
掌三公及孤卿之復逆,正王之燕服位。
王之燕出入,則前驅。
大祭祀、朝覲,沃王盥。
小祭祀、賓客、饗食、賓射掌事,如大僕之法。
掌士大夫之吊勞。
凡大事,佐大僕。
【譯文】
小臣負責傳達王[隨時有事要敕問臣下的]小命令,告教和協助王[有關行走、拱手行揖禮等]小禮儀。
掌管(轉達]三公及孤、卿的奏事和上書。
規正王閒暇時的服裝和所處的位置。
王閒暇時出入[宮門、國門],就為王做前導。
舉行大祭祀、大朝覲時,澆水供王盥手。
舉行小祭祀、用饗禮和食禮招待小賓客、舉行賓射禮,所掌管的事如同大僕掌事之法。
負責[奉王命]前往弔唁或慰勞士、大夫。
凡有大事,協助大僕。
祭僕掌受命於王以□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糾百官之戒具。
既祭,帥群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勞之,誅其不敬者。
大喪,復於小廟,凡祭祀王之所不與,則賜之禽。
都家亦如之,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
【譯文】
祭僕負責奉王命視察祭祀[的準備情況],而警誡負有祭祀職責的官吏,檢查和記錄各官依[事前的]告誡所當具備的牲物。
祭祀之後,率領負有祭祀職責的官吏們向王匯報,奉王命慰勞負有祭祀職責的官吏,責罰那些不嚴肅認真的人。
有大喪,就在諸小廟為死者招魂。
凡[畿外同姓諸侯]祭祀,王不參加的,就[以王的名義]賜給犧牲。
對於[畿內同姓采邑主]也這樣。
凡[臣下]祭祀畢而向王饋送祭肉的,就記錄[所送的牲體數]而接受下來。
御僕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復,與其吊勞。
大祭祀,相盥而登。
大喪,持翣,掌王之燕令,以序守路鼓。
【譯文】
御僕負責[向王轉達]群臣的上書,以及百姓的奏事,和[]三]對他們的弔唁、慰勞。
舉行大祭祀時,幫助王盥手並將牲體載於俎上。
有大喪時,負責持要。
負責傳達王閒暇時[對外發佈的]命令。
輪流守候在路鼓旁。
隸僕掌王寢之掃、除、糞、灑之事。
祭禮,修寢。
王行,洗乘石,掌蹕宮中之事。
大喪,復於小寢大寢。
【譯文】
隸僕掌管五寢打掃衛生的事。
將舉行祭祀,打掃五寢。
王將[乘車]出行,為王洗登車石。
宮中有事負責禁止通行。
有大喪,負責在小寢、大寢招魂。
弁師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裡、延紐,五采繅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紘。
諸侯之繅斿九就,□玉三采,其餘如王之事,繅斿皆就,玉瑱、玉笄。
王之皮弁,會五采玉基,像邸玉笄,王之弁絰,弁而加環絰。
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韋弁、皮弁、弁絰,各以其等為之,而掌其禁令。
【譯文】
弁師掌管王的五冕,五冕的延都是玄表、朱裡,[武的兩側]都有貫笄的紐,[冕的前沿都懸有]五彩絲繩[貫穿玉珠]做成的十二旒,[每旒]都有五彩玉珠十二顆,[紐中都貫]玉笄,[笄兩端都系]朱紜。
諸侯的冕上有彩色絲繩做的九旒,每旒都有三彩的□玉珠[九顆],其他方面[如延紐等]與王冕相同。
絲線繩做的旒都具備三彩,[冕兩側綴有]玉填,(紐中貫有]玉笄。
王的皮弁,縫中飾有用五彩的玉珠貫結的瑾,弁下有象骨做的周緣,[弁中貫有]玉笄。
王弔喪戴的弁經,是在弁上面加環經。
諸侯及孤、卿、大夫的冕、韋弁、皮弁和弁經,各依他們的爵等來裝飾繅旒和玉瑾,而掌管有關的禁令,[嚴禁僭越]。
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與其等,以待軍事。
及授兵,從司馬之法以頒之,及其受兵輸,亦如之。
及其用兵,亦如之。
祭祀,授舞者兵。
大喪,廞五兵。
軍事,建車之五兵。
會同,亦如之。
【譯文】
司兵掌管五種兵器、五種盾牌,辨別它們的種類和質量等級,以供軍事所需。
到[出兵打仗]發授兵器時,遵從司馬的法令而頒授。
到[打完仗]接受送還的兵器時,也遵從司馬的法令。
授給守衛所需的兵器時,也遵從司馬的法令頒授。
舉行祭祀時,授給舞蹈者[用作舞具的]兵器j有大喪時,陳列[用作明器的]五種兵器。
有軍事行動,裝備戰車上的五種兵器;會同時也這樣做。
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頒之。
祭祀,授旅賁殳,故士戈盾。
授舞者兵,亦如之。
軍旅、會同,授貳車戈盾,建乘車之戈盾,授旅賁及虎士戈盾。
及捨,設藩盾,行則斂之。
【譯文】
司戈盾掌管戈盾之類的兵器而負責頒授。
舉行祭祀就授給旅賁氏殳和王族故士戈盾[以保衛王],並同樣授給舞蹈者。
安器[用作舞具]。
[王]出征、會同,就授給副車[的車右]戈盾,給伍所乘坐的車裝備戈盾,並授給[擔任保衛的]旅賁氏和虎士戈盾。
到[王在外]停宿時,就設置盾作為屏藩,起行時就收起來。
司弓矢掌六弓、四一弩一、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其守藏與其出入。
中春,獻弓一弩一;中秋,獻矢箙。
及其頒之。
王弓、孤弓以授射甲革、椹質者;夾弓、庾弓以授射豻侯、烏獸者;唐弓、大弓以授學射者、使者、勞者,其矢箙皆從其弓。
凡一弩一,夾、庚利攻守,唐、大利車戰、野戰。
凡矢,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諸守城車戰;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矰矢茀矢,用諸弋射;恆矢、庳矢用諸散射。
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規,諸侯合七而成規,大夫合五而成規,士合三而成規。
句者謂之弊弓。
凡祭祀,共射牲之弓矢。
澤,共射椹質之弓矢。
大射,燕射,共弓矢如數並夾。
大喪,共明弓矢。
凡師役、會同,頒弓一弩一各以其物從,授兵甲之儀。
田弋,充籠箙矢,共矰矢。
凡亡矢者,弗用則更。
【譯文】
司弓矢掌管六種弓、四種一弩一、八種矢的[製作的]法式,辨別它們的名稱和種類,負責它們的保管,以及它們的頒授收回。
仲春獻弓和一弩一,仲秋獻矢和菔。
到頒授弓的時候,王弓和弧弓頒授給射革甲、椹板[以一習一 武]的人,夾弓和庾弓授給射犴侯、鳥獸的人,唐弓和大弓授給學射的人、出使之臣以及慰問遠方之臣用。
所頒授的矢和簸的數量,都依照弓數配給。
凡一弩一,夾一弩一、庾一弩一利於進攻和防守,唐一弩一、大一弩一利於車戰和野戰。
凡矢,枉矢、絮矢利於結火而射,用於守城或車戰。
殺矢、鐵矢用於近射或田獵。
贈矢、茆矢用於弋射飛鳥。
恆矢、庳矢用於[禮射或一習一 射等]散射。
天子的弓連接九張弓而成一圓周,諸侯連接七張弓而成一圓周,大夫連接五張弓而成一圓周,士連接三張弓而成一圓周。
彎曲弧度過大的弓是劣弓。
凡舉行祭祀,就供給[王]射牲所用的弓矢。
在澤宮一習一 射,就供給射椹板所用的弓矢。
舉行大射或燕射,就按參加人數供給弓矢、並供給並夾。
有大喪,就供給用作明器的弓矢。
凡有巡狩、征伐、會同的事,各依所需頒授弓一弩一矢菔等,頒授時依從頒授其他兵器和鎧甲的儀法。
田獵弋射,供給盛有矢的籠箍,並供給贈矢。
凡丟失矢的,如果不是用掉的就要賠償。
繕人掌王之用弓一弩一、矢箙、矰弋、抉拾,掌詔王射,贊王弓矢之事。
凡乘車,充其籠箙載其弓一弩一。
既射,則斂之,無會計。
【譯文】
繕人掌管王所用的弓、一弩一、矢、菔、贈、弋、抉、拾等射具。
負責告教王行射禮,並協助王拿弓矢的事。
凡[王]乘車,就給籠菔盛滿矢,為車裝備弓一弩一,射畢[車還]就收藏起來。
不計算[用矢的多少]。
槁人,掌受財於職金,以□其工。
弓六物,為三等;一弩一四物,亦如之。
矢八物,皆三等。
箙亦如之。
春獻素,秋獻成,書其等以饗工,乘其事,試其弓一弩一,以下上其食而誅賞,乃入功於司弓矢及繕人。
凡□財與其出入,皆在□人,以待會而考之,亡者闕之。
【譯文】
槁人負責從職金那裡領取財貨,以授給工匠。
弓六種分為三等,一弩一四種也分為三等。
矢八種都分為三等,箙也分為三等。
春季呈獻未經漆飾的[矢菔],秋季呈獻製作成功的[矢菔],記載所獻矢菔質量的等級以決定酬勞工匠所備酒餚的厚薄。
計算工匠的事功,試驗他們所製作的弓一弩一的好壞,以作為增減發給他們的食糧和進行賞罰的依據。
把匠人製造的弓一弩一矢菔一交一 到司弓矢和繕人那裡。
凡頒授財貨[給匠人]以及弓一弩一矢菔的頒發和收進,[賬冊]都在稿人那裡收藏,以待核計考察,[弓一弩一矢菔]消耗丟失的就除去不計。
戎右掌戎車之兵革使,詔贊王鼓,傳王命於陳中。
會同,充革車。
盟,則以玉敦辟盟,遂役之。
贊牛耳桃茢。
【譯文】
戎右負責在戎車中擔任[王的]兵革使,告教並協助王擊鼓,向軍陣中傳達王的命令。
[王外出]會同,就居處革車[左邊的位置跟從王車]。
盟誓時,就用玉敦盛牲血,打開敦蓋以供歃血盟誓,傳授玉敦給所看當盟誓的人。
協助王割牛耳、執牛耳(和取牲血],並協助王用桃枝和笤帚拂除不祥。
齊右掌祭祀。
會同、賓客、前齊車,王乘則持馬,行則陪乘。
凡有牲事,則前馬。
【譯文】
齊右負責在有祭祀、會同、接待賓客等事時站在齊車前[等候王乘車],王上車時就扶持駕車的馬,車子行進時就擔任參乘。
凡遇有[王在車上]向牲行軾禮的事,就下車到馬的前邊[退行而監視馬]。
道右掌前道車。
王出入,則持馬陪乘,如齊車之儀,自車上諭命於從車,詔王之車儀。
王式,則下,前馬。
王下,則以蓋從。
【譯文】
道右負責站在道車前[等候王上車],王出入[宮門],就為王扶持駕車的馬,並擔任參乘,如同[齊右侍候王]乘齊車的儀法。
從車上把王的命令告訴從車。
告教王在車上的威儀。
王行軾禮時就下車,到馬前邊[監視馬]。
王下車,就取下車蓋跟從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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