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夏官司馬第四·候人/司右:以設侯人,若有方治,則帥而致於朝。及歸,送之於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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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夏官司馬第四·候人/司右

周禮

夏官司馬第四·候人/司右

候人各掌其方之道治,與其禁令。

以設侯人,若有方治,則帥而致於朝。

及歸,送之於竟。

【譯文】

侯人各自掌管所分管的那一方的道路的治安和有關禁令,而分設下屬[掌管各條道路]。

如果某方[諸侯派使者]為治理國事而來,就引導他們而把他們送到王朝;到回國時,又把他們送出國境。

環人掌致師,察軍慝,環四方之故,巡邦國,搏諜賊,訟敵國,揚軍旅,降圍邑。

【譯文】

環人負責對敵挑戰,查察軍中的奸慝。

[預先]挫敗敵人的侵略一陰一謀,巡視王國。

抓捕間諜。

[有敵國來犯,出使敵營]與敵爭辯是非曲直。

宣揚軍威。

負責接受被包圍城邑的投降。

挈壺氏掌挈壺以令軍井。

挈轡以令捨,挈畚以令糧。

凡軍事,縣壺以序聚柝。

凡喪,縣壺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

及冬,則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

【譯文】

挈壺氏掌管[在打成的水井上]懸掛水壺做標誌以使軍士們前來汲水,[在當宿營處]懸掛馬轡做標誌以使軍士們前來宿營,[在存放軍糧處]懸掛畚做標誌以使軍士們前來領取糧食。

凡有軍事行動,懸掛漏壺計時以輪流更換擊柝巡夜的人。

凡有喪事,懸掛漏壺計時以輪流更換代哭的人。

[所設的漏壺]都設有專人用水火在一旁守候,並負責區分晝漏和夜漏的長短。

到冬天,就用火燒沸鼎中的水,而用以注入漏壺。

射人掌國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三公北面,孤東面,聊大夫西面。

其摯,三公執璧,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厄。

諸侯在朝,則皆北面,詔相其法。

若有國事,則掌其戒令,詔相其事。

掌其治達,以射法治射儀。

王以六耦射三侯,三獲三容,樂以《騶虞》,九節五正。

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獲二容,樂以《狸首》,七節三正。

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蘋》,五節二正。

士以三耦射豻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蘩》,五節二正。

若王大射,則以狸步張三侯。

王射,則令去侯,立於後,以矢行告。

卒,令取矢。

祭侯,則為位,與大史數射中,佐司馬治射正。

祭祀,則贊射牲。

相孤、卿、大夫之法儀,會同、朝覲、作大夫介。

凡有爵者,大師,令有爵者乘王之倅車。

有大賓客,則作卿大夫從,戒大史及大夫介。

大喪,與僕人遷一屍一,作聊大夫掌事,比其廬,不敬者,苛罰之。

【譯文】

射人掌管王國的三公、孤、卿、大夫的朝位:三公面朝北而立,孤面朝東而立,卿、大夫面朝西而立。

他們所拿的見面禮:三公拿玉璧,孤拿獸皮裹飾的束帛,卿拿羔羊,大夫拿鵝。

諸侯在王朝,都面朝北而立,告教並幫助他們履行有關的儀法。

如果王有祭祀的事,就掌管有關諸侯的戒令,告教並幫助他們行助祭的事。

掌管[轉達]諸侯們對王的報告或奏書。

依據王的射禮演一習一 射箭的禮儀。

王的射禮用六耦為正耦,設三處射侯,設三名唱獲者,設三容,用《騶虞》作為伴奏的音樂,音樂演奏九遍,射前先聽五遍。

諸侯的射禮用四耦為正耦,設二處射侯,設二名唱獲者,設二容,用《狸首》作為伴奏的音樂,音樂演奏七遍,射前先聽三遍。

孤、卿、大夫的射禮用三耦為正耦,設一處射侯,設一名唱獲者,設一容,用《采蕷》作為伴奏的音樂,音樂演奏五遍,射前先聽二遍(案當為一遍)。

士的射禮用三耦為正耦,射犴侯,設一名唱獲者,設二容,用《采蘩》作為伴奏的音樂,音樂演奏五遍,射前先聽二遍(案當為一遍)。

到王舉行大射禮的時候,就用狸步測量侯道,張設三侯。

王開始射箭時,就命令[背靠射侯而立的獲者]離開射侯,然後站到王的身後,把王所射出的箭飛行的毛病告訴王,[以幫助王糾正]。

射畢,命令(射鳥氏]拾取射出的矢。

將要祭射侯的時候,就為[服不氏]確定接受獻酒的位置。

與大史一起數笄以計算射中的次數。

協助大司馬治理有關射禮的儀法。

舉行祭祀,就協助[王]射殺牲,協助孤、卿、大夫行祭祀的禮儀。

王外出與諸侯會同,或諸侯前來朝覲,就使大夫做[公、卿的]副手[前往對諸侯進行慰勞或贈賜]。

凡使卿、大夫[與諸侯接洽,都由射人派出]。

王出征,就使卿、大夫乘坐王的軍車的副車。

有諸侯來朝時,就選派卿、大夫隨從王[接見],告誡[隨同三公前往諸侯館舍傳達王命的]大史和做副手的大夫。

有大喪,就同大僕負責遷移一屍一體,使卿、大夫分掌職事,查核居廬[的人數及其是否遵守喪禮],有不嚴肅的,就加以責問和懲罰。

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教擾之。

凡祭祀,共猛獸,賓客之事則抗皮,射則贊張侯,以旌居乏而待獲。

【譯文】

服不氏掌管飼養猛獸而加以教一習一 使之馴服。

凡祭祀供給猛獸[做犧牲]。

有賓客來朝聘的事,就舉起他們所進獻的獸皮[進內收藏]。

舉行射箭比賽就協助[射人]張設射侯。

[射箭比賽開始後],拿著旌旗在乏後等待有人射中而唱獲。

射鳥氏掌射鳥。

祭祀,以弓矢驅烏鳶。

凡賓客、會同、軍旅,亦如之。

射則取矢,矢在侯高,則以並夾取之。

【譯文】

射鳥氏掌管射鳥。

舉行祭祀,就用弓箭驅逐烏鴉和鳶。

凡有接待賓客、會同、出征等事,也這樣做。

舉行射箭比賽就負責收取射在侯處的矢。

矢在侯上過高,就用並夾夾取。

羅氏掌羅烏鳥,蠟則作羅糯。

中春,羅春鳥,獻鳩以養國老,行羽物。

【譯文】

羅氏掌管用羅捕獲烏鴉。

舉行蠟祭後,就用細密的羅[捕鳥]。

春二月,用羅捕獲春季始出的鳥,進獻鳩鳥以供行養國老禮,用鳥賞賜官吏們。

掌畜掌養鳥而阜蕃教擾之。

祭祀,共卵鳥。

歲時,貢鳥物,共膳獻之鳥。

【譯文】

掌畜掌管餵養鳥,使鳥繁殖並調一教 而使之馴服。

舉行祭祀供給會生蛋的家禽。

每年按季節供給候鳥。

供給[王]用膳所當進獻的鳥類。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

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以詔王治,以德詔爵,以功詔祿,以能詔事,以久奠食,唯賜無常。

正朝儀之位,辨其貴賤之等。

王南卿,三公北面東上,孤東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門之左,南面東上,大僕、大右、大儀從者,在路門之右,南面西上。

司士擯,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

王還,揖門左,揖門右,大僕前,王入內朝,皆退。

掌國中之士治,凡其戒令,掌擯士者,膳其摯。

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詔相其法事,及賜爵,呼昭穆而進之,帥其屬而割牲,羞俎豆。

凡會同,作士從。

賓客,亦如之。

作士適四方使,為介。

大喪,作士掌事,作六軍之士執披。

凡士之有守者,令哭,無去守。

國有故,則致士而頒其守。

凡邦國,三歲則稽士任,而進退其爵祿。

【譯文】

司士掌管群臣的名籍,以施行有關的政令。

每年登記或註銷群臣增加或減少的員數,辨明他們的年齡和級別的高低,遍知各諸侯國、畿內各采邑、各公邑的卿、大夫、士和庶子的員數。

報請王所當黜陟的臣:根據德行報請黜陟爵位,根據功勞報請黜陟俸祿,根據能力報請黜陟職事,根據長期任職的表現確定所當給予的食糧數。

規正朝儀的位置,分辨貴賤的等級。

王面朝南而立;三公面朝北而立,以東邊為上位;孤面朝東而立,以北邊為上位;卿、大夫面朝西而立,以北邊為上位;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門的右邊,面朝南而立,以東邊為上位;大僕、大右、大僕從者,在路門的左邊,面朝南而立,以西邊為上位。

司士擔任擯者,[引導王揖請群臣就位]:對孤、卿每人一揖,對大夫依照等級、分別向同級者三揖,對一旁的士總行三揖,王又轉身向門左、門右的人行揖禮。

大僕在王前[引導王就朝位]。

王進入[路門],內朝的群臣都退去。

掌管王都中士的任職情況,以及凡有關土的戒令。

掌管引導初命為士的人[入見王],把士所拿的摯一交一 給膳夫。

凡舉行祭祀,掌管有關士的戒令,告教並協助他們行禮儀的事;到[行旅酬禮]向眾人賜酒的時候,依照昭穆的次序呼喚土進前接受賜酒;率領下屬而解割牲體,進獻俎和豆。

凡[王前往與諸侯]會同,就選派士做隨從。

[王]接見賓客時也這樣做。

[以王命]使士為使者出使四方,或做[大夫使者的]副手。

有大喪,分派士掌理有關事項,並選派六軍中的士執披。

凡士有職守的,令他們哭而不離開職守。

國家有變故,就召集士而分派他們職守。

凡諸侯國每三年考核一次他們的卿、大夫、士的任職情況,而升降他們的爵位和俸祿。

諸子掌國子之倅,掌其戒令與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

國有大事,則帥國子而致於大子,唯所用之。

若有兵甲之事,則授之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

司馬弗正,凡國正弗及。

大祭祀,正六牲之體。

凡樂事,正舞位,受舞器。

大喪,正群子之服位。

會同、賓客,作群子從。

凡國之政事,國子存游倅,使之修德學道。

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

【譯文】

諸子掌管國子這些做[父親]副手的人,掌管有關他們的戒令,以及對他們的教育和管理,區別他們的尊卑等級,規正他們的朝位。

國家有大事,就率領國子到太子那裡,聽從差遣使用。

如果有戰爭,就授給他們戰車和鎧甲,按軍事編制集合他們,為他們設置軍官,依照軍法對他們進行管理。

司馬不征發他們的賦役。

凡國家征發役徒都不涉及他們。

舉行大祭祀,負責撈出鼎中的牲體放置在俎上。

凡舉行舞樂的事,孥正舞蹈者的行列,授給舞蹈者道具。

有大喪,規正群國子的喪服和哭位。

[王]有會同或接待賓客的事,選派國子隨從。

凡國家有徭役的事,國子就列入游暇無事的國子之中[而不參加],讓他們修養德行、學習 道藝:春季把他們集合在大學裡,秋季把他們集合在射宮裡,以考察他們的道藝,而決定對他們的進用或黜退。

司右掌群右之政令。

凡軍旅、會同,合其車之卒伍,而比其乘,屬其右。

凡國內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屬焉,掌其政令。

【譯文】

司右掌管有關眾車右的政令。

凡出征、會同,就負責組合車隊,編排車乘,安排車右。

凡國中勇力之士能使用五種兵器的就選為屬員,掌管有關他們的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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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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