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誌》卷之四 食忌:人啖豆三年,則身重行止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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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誌》卷之四 食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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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食忌

【原文】

人啖豆三年,則身重行止難。

啖榆則眠,不欲覺。

【譯文】

人連吃三年生大豆,就會身子沉重,行動困難。

吃了榆莢就會貪睡,不想醒過來。

【原文】

啖麥稼,令人力健行。

飲真茶,令人少眠。

【譯文】

吃麥子,使人力氣大,善走路。

喝了燒煮的茶,令人少睡眠。

【原文】

人常食小豆,令人肥肌粗燥。

食燕麥令人骨節斷解。

【譯文】

人常吃小豆,令人皮膚干而粗糙。

吃燕麥使人容易骨折。

【原文】

人食燕肉,不可入水,為蛟龍所吞。

人食冬葵,為狗所嚙,瘡不差或致死。

【譯文】

人吃了燕子肉,不可以下水,否則就會被蛟龍所吞食.

人吃了冬葵後被狗咬,傷口不能癒合.有的還會導致死亡。

【原文】

馬食谷,則足重不能行。

雁食粟,則翼重不能飛。

【譯文】

馬吃了五穀,就會腳重不能行路。

大雁吃了小米,就會翅膀沉重,不能飛翔。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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