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誌》卷之二 異俗:越之東有駭沐之國,其長子生則解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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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誌》卷之二 異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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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 異俗

【原文】

越之東有駭沐之國,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

父死則其母而棄之,言鬼妻不可與同一居 。

【譯文】

越國的東面有個叫輒休的國家,那裡的人生出第一個嬰兒,就開膛剖肚地拿來吃掉,說這樣能使今後多生兒子。

一旦父親死了,他們就把母親背到野外去扔掉,說是不能同鬼的老婆住在一起。

【原文】

楚之南有炎人之國,其親戚死,朽之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乃為孝也。

【譯文】

楚國的南面有個炎人國,那裡的人父母死了,家裡的人便剔下一屍一體上的肉仍掉,然後把骨骸掩埋起來,這樣才算是孝。

【原文】

秦之西有義渠國,其親戚死,聚柴積而焚之熏之,即煙上謂之登遐,然後為孝。

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中國未足為非也。

此事見《墨子》。

【譯文】

秦國的西面有個義渠國,那裡的人父母死了,便堆積柴草焚燒熏烤一屍一體,那煙氣上升了,就說是死人登天成仙,這樣做才可稱為孝子。

這種做法,官方首肯,民間作為風俗,中原地區的人也不值得去非議它。

這類事情,在《墨子》中有記載。

【原文】

荊州極西南界至蜀,諸民曰獠子,婦人妊娠七月而產。

臨水生兒,便置水中。

浮則取養之,沉便棄之,然千百多浮。

既長,皆拔去上齒牙各一,以為身飾。

【譯文】

荊州最西南邊界到蜀地一帶,那裡的人被稱為「僚子」,婦女懷孕七個月便生小孩。

她們到水邊生孩子,一生下便把嬰兒放到水裡。

如果嬰兒浮在水面上,就抱回哺養;如果嬰兒沉入水中,就丟棄不管。

但千百個嬰兒大多是浮的。

孩子長大成一人 後,都把門牙、臼齒各拔下一顆,用來作為身上的裝飾品。

【原文】

毋丘儉遣王頎追高句麗王宮,盡沃沮東界,問其耆老,言國人常乘船捕魚,遭風吹,數十日,東得一島,上有人,言語不相曉。

其俗常以七夕取童女沉海。

【譯文】

三國魏時,母丘儉派太守王頎追逐高句麗國的國王宮,一直追到沃沮縣東部邊界,問那裡的老人,海的東面還有沒有人,老人回答說:這裡的百姓曾有一次乘船到海上捕魚,被狂風所吹,幾十天後吹到東面一座海島上,島上有人,與他們一交一 談,言語互不通曉。

當地的一習一 俗常常在七月初七取未結婚的少女沉入海中。

【原文】

一交一 州夷名曰俚子。

俚子弓長數尺,箭長尺餘,以燋銅為鏑,塗毒一藥於鏑鋒,中人即死,不時斂藏,即膨脹沸爛,須臾肌肉燋煎都盡,唯骨耳。

其俗誓不以此藥法語人。

治之,飲婦人月水及糞汁。

時有差者。

唯射豬犬者,無他,以其食糞故也。

燋銅者,故燒器。

其長老唯別燋銅聲,以物杵之,徐聽其聲,得燋毒者,便鑿取以為箭鏑。

【譯文】

一交一 州的少數民族叫俚子,但子的弓長有好幾尺,箭長一尺多,他們用一種燋銅來做箭頭,又把毒一藥塗在箭鋒上,射到人立即就死。

如不及時殯葬,一屍一體就會膨脹潰爛,不多久肌肉會全爛光,只剩下骨頭在。

當地風俗要發誓不把這種製作藥箭的方法告訴別人。

治療中毒箭的方法是喝婦女的月經和糞汁,有時也有治癒的。

這種箭,只有射到豬狗身上的不會造成傷害,這是因它們都是吃糞的緣故。

燋銅,本用來製作燒煮食物的器具。

那個地方唯獨年長者能辨別銅燒器的聲音,他們用棒子叩擊,慢慢地辨聽它們的聲音,找到帶有毒質的,便鑿取下來做箭頭。

【原文】

景初中,蒼梧吏到京,云:「廣州西南接一交一 州數郡,桂林、晉興、寧浦間人有病將死,便有飛蟲大如小麥,或雲有甲,在捨上。

人氣絕,來食亡者。

雖復撲殺有斗斛,而來者如風雨,前後相尋續,不可斷截,肌肉都盡,唯余骨在,便去盡。

貧家無相纏者,或殯殮不時,皆受此弊。

有物力者,則以衣服布帛五六重裹亡者。

此蟲惡梓木氣,即以板鄣防左右,並以作器,此蟲便不敢近也。

入一交一 界更無,轉近郡亦有,但微少耳。」

【譯文】

景初年間,蒼梧郡的官吏到京都,說:「廣州西南鄰界一交一 州的幾個郡,即桂林、晉興、寧浦一帶,人有病將死時,就有大量飛蟲出現,這些蟲大如小麥,有人說還是帶甲殼的,常常為窺伺病人而停在房舍上,等人一斷氣,就飛下來吃死人。

雖經反覆扑打、消滅的飛蟲成斗上斛,但飛來的蟲仍像風雨一樣,前後連續不斷,無法阻攔截斷它。

一屍一體的肌肉全都吃光,只剩下骨頭時,這些蟲便全都飛走了。

貧窮人家沒有纏裹死人的東西,或者一屍一體收鹼入棺不及時,都會深受飛蟲之害。

家境好,有物力的,就用五六層衣服布帛把一屍一體包裹起來。

這種蟲厭惡梓木的氣味,於是人們就用梓木板遮隔在一屍一體的兩旁,並用梓木來做棺材,這種飛蟲就不敢飛近了。

進入一交一 州境內,這種飛蟲就沒有了,附近幾個郡也還是有,只不過稍少些罷了。」

分類:古典神魔志怪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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