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容齋續筆·卷五:【原文】東坡云:「古之君子,必憂治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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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容齋續筆·卷五

容齋隨筆

容齋續筆·卷五

漢唐二武

【原文】

東坡云:「古之君子,必憂治世而危1明主,明主有絕人2之資,而治世無可畏之防。」

美哉斯言!漢之武帝,唐之武後3,不可謂不明,而巫蠱4之禍,羅織之獄5,天下塗炭6,后妃公卿,一交一 臂就戮7,後世聞二武之名,則憎惡之。

蔡確作詩,用郝甑山上元間事,宣仁謂以吾比武後;蘇轍用武帝奢侈窮兵虛耗海內為諫疏8,哲宗謂至引漢武上方先朝。

皆以之得罪。

人君之立政,可不監9茲!

【註釋】

1危:擔心。

2絕人:過人,比一般人強。

3武後:武則天。

4巫蠱:用巫術毒害人。

蠱,傳說中的一種人工培養的毒蟲,專用來害人。

5羅織之獄:網羅編造罪名讓人下獄。

羅織,虛構種種罪名,對無辜者加以誣陷。

6塗炭:爛泥和炭火,比喻極困苦的境遇。

7一交一 臂就戮:因為一點小事就遭到殺戮。

8諫疏:諫,規勸君主使其改正錯誤。

疏,分條說明的文字,一般指臣子向皇帝上奏。

9監:通「鑒」,借鑒,參考。

【譯文】

蘇東坡說:「古代道德高尚的人,必定為治理天下擔憂,為賢明的君主擔心,賢明的君主雖有過人的資質,但治理天下就要有所防備。」

這句話說得真好啊!漢朝的漢武帝,唐朝的武則天,不能說不賢明,但是國家仍然有用巫術毒害人的災難,有網羅編造罪名的現象,人民生活極端困苦,後宮妃子與王公大臣常因一點小事就遭到殺害,後世的人聽到漢武帝和武則天的名字,就非常憎恨厭惡他們。

蔡確寫了一首詩,說的是郝甑山正月十五元宵節的事,就認為蔡確把他比作武則天;蘇轍用漢武帝奢侈豪華追求享受、用盡全部兵力發動戰爭、消耗府庫使國家衰弱這些事實作為規勸皇帝使之改正錯誤的奏議,宋哲宗趙煦就認為蘇轍引用漢武帝把他與前朝相比。

他們兩人都因此而被定了罪。

君主治理天下,應以此為鑒!

買馬牧馬

【原文】

國家買馬1,南邊於邕管,西邊於岷、黎,皆置使提督,歲所綱發者蓋逾萬匹2,使臣、將校得遷秩轉資3。

沿道數十州,驛程券食4、廄圉薪芻之費5,其數不貲6,而一江一 、淮之間,本非騎兵所能展奮,又三牙遇暑月,放牧於蘇、秀以就水草7,亦為逐處之患8。

因讀《五代舊史》云:「唐明宗問樞密院使范延光9內外馬數。

對曰:「三萬五千匹。」

帝歎曰:「太祖在太原,騎軍不過七千。

先皇自始至終,馬才及萬。

今有鐵馬如是,而不能使九州混一十,是吾養士練將之不至也。」

延光奏曰:「國家養馬太多,計一騎士之費可贍步軍五人。

三萬五千騎,抵十五萬步軍,既無所施,虛耗國力。」

帝曰:「誠如卿言。

肥騎士而瘠吾民,民何負哉?」」明宗出於蕃戎,猶能以愛民為念。

李克用父子以馬上立國制勝,然所蓄只如此。

今蓋數倍之矣。

尺寸之功不建,可不惜哉!且明宗都洛一陽一,正臨中州,尚以為騎士無所施。

然則今雖純用步卒,亦未為失計也。

【註釋】

1國家買馬:宋朝為了充實騎兵兵力。

國家,本朝,即宋朝。

2歲所綱發者蓋逾萬匹:每年成批從這些地方送往內地的馬匹大約超過一萬。

綱,轉運大批貨物所實施的方法。

逾,超過。

3得遷秩轉資:得以陞遷。

遷,指調動官職,一般指升職。

秩,官職級別。

4券食:憑券供一應的膳食。

一般官吏所用。

5廄圉薪芻:蓋馬廄,準備柴禾、草料。

6不貲:無法估算。

7放牧於蘇、秀以就水草:為了方便馬匹喝水吃草,將馬匹趕到蘇州、秀州地區放牧。

8逐處之患:給這些地方每處都造成很大的損失。

9范延光:字子瑰,相州臨漳人,唐明宗時曾做節度使,能征善戰,生性剛正,敢於直言勸諫。

十混一:統一天下。

蕃戎:少數民族。

尺寸之功不建:尺寸之功(一點功勞)都未建立。

【譯文】

國家為了充實騎兵,在南邊的邕管(今廣西南寧),西邊的岷州(今甘肅岷縣)、黎州(今四川漢源)等邊遠地區購置馬匹,並且設有專門的機構與官員,每年成批送往內地的馬大概能超過一萬匹,管理這一事務的使臣、將校往往因此得以陞遷官職。

為運送這些馬匹,沿途幾十個州縣,準備驛站,招待官兵,蓋馬圈、備草料,這些費用無法估量。

然而長一江一 、淮河之間的廣大地區,本來就不適應騎兵奔馳作戰,遇到炎熱天氣,還得將幼馬趕到蘇州(今一江一 蘇吳縣)、秀州(今浙一江一 嘉興)一帶放牧,給各地造成很大損失。

據《舊五代史》記載:「後唐明宗李嗣源詢問樞密使范延光全國的馬匹數目。

范延光回答說:「有三萬五千匹馬。」

唐明宗歎息道:「太祖在太原時,騎兵也不過才七千人。

先皇(莊宗李存勖)自始至終,也僅有一萬匹馬。

現在有這麼多的軍馬,卻不能統一天下,這是我養兵和訓練將帥還做得不夠啊。」

范延光上奏說:「國家養的馬匹太多了,一個騎兵的開銷,可以養活五個步兵,三萬五千名騎兵的費用可以抵得上十五萬步兵的費用,這麼多騎兵既不能發揮作用,又白白消耗國家財力。」

後唐明宗說:「確實像你說的那樣。

厚養騎兵而使人民受苦,人民怎能承受得了?」」後唐明宗出生於少數民族家庭,還能想到愛護老百姓。

李克用父子靠騎馬打勝仗建立國家,然而所蓄養的馬匹卻如此之少,而今所養的馬是其祖上的好幾倍,但卻一點功勞也沒有建立,真讓人為之可惜啊!何況自後唐明宗定都洛一陽一,面對中原,還以為騎兵無用武之地。

所以,現在雖然單純使用步兵,也未必失策啊。

唐虞象刑

【原文】

《虞書》:「像刑惟明1。」

象者法也。

漢文帝詔,始云:「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2,而民弗犯。」

武帝3詔亦云:「唐虞畫像,而民不犯。」

《白虎通》云:「畫像者,其衣服象五刑也。

犯墨者蒙巾4,犯劓者赭著其衣5,犯髕者以墨蒙其髕6,犯宮者扉。

扉,草屨7也,大辟者布衣無領8。」

其說雖未必然9,揚雄《法言》,「唐、虞象刑惟明」,說者引前詔以證,然則唐、虞之所以齊民十,禮義榮辱而已,不專於刑也。

秦之末年,赭衣半道,而奸不息。

國朝之制,減死一等及胥吏兵卒配徒者,涅其面而刺之,本以示辱,且使人望而識之耳。

久而益多,每郡牢城營,其額常溢,殆至十餘萬,凶盜處之恬然。

蓋一習一 熟而無所恥也。

羅隱《讒書》云:「九人冠而一人髽,則髽者慕而冠者勝,九人髽而一人冠,則冠者慕而髽者勝。」

正謂是歟?《老子》曰:「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則為惡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可謂至言。

荀卿謂象刑為治古不然,亦正論也。

【註釋】

1明:明告天下,公之於眾。

2戮:刑罰。

3武帝:指漢武帝。

4犯墨者蒙巾:犯了罪應該在臉上刺墨字的人,用布蒙住他的臉以示刑罰。

5犯劓者赭著其衣:犯了罪應該割去鼻子的人,讓他穿赭色的衣服。

6犯髕者以墨蒙其髕:犯了罪應當挖去膝蓋骨的人,將墨汁塗在他的膝蓋骨上作為刑罰。

7草屨:草鞋。

8大辟者布衣無領:犯了死罪的人,讓他穿上沒有領子的布衣以代替刑罰。

大辟,五刑之一,死刑。

9未必然:未必是這樣,不一定正確。

十齊民:人民治理得好。

赭衣半道:囚犯幾乎塞滿了道路。

赭衣,穿赭衣的囚犯。

而奸不息:但是違反法令的事情卻沒有停息。

涅:用黑色染東西,用墨塗東西。

其額常溢:實際的囚犯人數常常超過規定關押罪犯的名額。

殆至:恐怕到了。

凶盜處之恬然:社會上的兇徒盜賊依然處之泰然,毫不在乎。

蓋一習一 熟而無所恥也:大概是因為一習一 以為常,所以壓根就不覺得有什麼羞恥的。

羅隱:字昭諫,浙一江一 新登人,早年應試不第,曾作《讒書》,譏刺不良 社會現象。

黃巢起義後,歸鄉避禍。

晚年跟隨吳越王錢鏐,曾任錢塘令、諫議大夫等職。

孰:如何,怎麼。

治古:治理古代的國家。

不然:不正確。

正論:正確的言論。

【譯文】

《尚書·虞書》記載:「仿照天道以制刑法,公示於眾。」

象,就是傚法的意思。

漢文帝的詔書開始說:「有虞氏時候,沒有肉刑,只是畫一些衣服、帽子和花紋特異的服飾象徵五刑,以示恥辱,但人民卻不犯法。」

漢武帝的詔書也說:「唐堯虞舜時代以畫衣服、帽和花紋特異的服飾來象徵五刑,然而人民不犯法。」

《白虎通》一書記載:「以畫衣帽和花紋特異的服飾象徵刑罰,這些衣服象徵五種刑罰。

處以在面部刺墨字這種刑罰的人,用布蒙蓋他的面部;處以割去鼻子這種刑罪的人,讓他穿赭色的衣服;處以挖去膝蓋骨這種刑罰的人,用黑墨塗其膝蓋骨;處以閹割生殖器這種刑罰的人,穿扉,扉,就是草鞋;處以死刑這種刑罰的人,穿的麻布上衣沒有領子。」

這種說法也不一定對,揚雄《法言》一書認為唐堯虞舜時期採用象徵性的刑罰,這個說法引用前朝皇帝的詔書作為證據。

然而唐堯虞舜之所以與民相同,是因為懂得禮義光榮恥辱,而不是刻意實行刑罰啊。

秦朝末年,刑罰嚴酷,犯人幾乎堵滿了道路,然而違犯法律的事卻沒有停止過。

宋朝的法制規定,犯死罪被免死的和充軍發配的人,都要染黑他們的臉面並刺上字,目的是為了公示於眾和羞辱他們,並且讓人看到後知道他們犯了罪。

時間一長,這些人就多了,各郡囚禁處以流放罪犯的地方,常常超過所規定的囚禁罪犯的名額,恐怕達到了十多萬人,但社會上兇犯盜賊卻滿不在乎。

這大概是因為一習一 以為常而不覺得恥辱了吧。

羅隱《讒書》上說:「如果有九個人戴帽子而有一個人用麻束髮,那麼用麻束髮的人非常羨慕戴帽子的人,戴帽子人也很自得;如果有九個人用麻束髮而只有一個人戴帽子,那麼戴帽子的人就非常羨慕用麻束髮的人,用麻束髮的人就很得意。」

這說明了什麼呢?《老子》一書上說:「老百姓常常是不怕死的,為何以死刑來使老百姓害怕呢?如果讓老百姓經常害怕死,那麼我捉到作惡多端的人就殺了他,這樣一來,誰還敢犯罪呢?」這可說是至理名言。

荀卿認為上古唐虞時代用象徵性的刑罰治理國家不對,也是一種正確的論述。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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