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齋書錄解題
楚辭類
○
△《楚辭》十七卷
漢護都水使者光祿大夫劉向集,後漢校書郎南郡王逸叔師注,知饒州曲阿洪祖興慶善補注。
逸之注雖未能盡善,而自淮南王安以下為訓傳者今不復存,其目僅見於《隋》《唐志》,獨逸《注》幸而尚傳,興祖從而補之,於是訓詁名物詳矣。
△《離騷釋文》一卷
古本,無名氏。
洪氏得之吳郡林虙德祖。
其篇次不與今本同。
今本首《騷經》,次《九歌》、《天問》、《九章》、《遠遊》、《卜居》、《漁父》、《九辨》、《招魂》、《大招》、《惜誓》、《招隱》、《七諫》、《哀時命》、《九懷》、《九歎》、《九思》。
《釋文》亦首《騷經》,次《九辨》,而後《九歌》、《天問》、《九章》、《遠遊》、《卜居》、《漁父》、《招隱士》、《招魂》、《九懷》、《七諫》、《九歎》、《哀時命》、《惜誓》、《大招》、《九思》。
洪氏按:王逸《九章注》云「皆解於《九辨》中」,則《釋文》篇第蓋舊本也,後人始以作者先後次序之耳。
朱侍講按:天聖十年陳說之序以為舊本篇第混並,乃考其人之先後,重定其篇第,然則今本說之所定也。
余按:《楚辭》劉向所集,王逸所注,而《九歎》、《九思》亦列其中,蓋後人所益也歟。
△《楚辭考異》一卷
洪興祖撰。
興祖少時從柳展如得東坡手校《楚辭》十卷,凡諸本異同,皆兩出之;後又得洪玉父而下本十四五家參校,遂為定本。
始補王逸《章句》之未備者;書成,又得姚廷輝本,作《考異》,附古本《釋文》之後,其末,又得歐陽永叔、孫莘老、蘇子容本於關子東、葉少協,校正以補《考異》之遺。
洪於是書用力亦以勤矣。
△《重定楚辭》十六卷、《續楚辭》二十卷、《變離騷》二十卷
禮部郎中濟北晁補之無咎撰。
去《九思》一篇入《續楚辭》,定著十六卷,篇次亦頗改易,又不與陳說之本同。
《續》、《變》二篇皆《楚辭》流派,其曰「變」者,又以其類《離騷》而少變也。
新序三篇述其意甚詳,然其去取之際,或有不可盡曉者。
△《楚辭贅說》四卷
右司郎宣城周紫芝少隱撰。
嘗為《哀湘累賦》,以反賈誼、揚雄之說;又為此書,頗有發明。
△《楚辭集注》八卷、《辨證》二卷
侍講建安朱熹元晦撰。
以王氏、洪氏注或迂滯而遠於事情,或迫切而害於義理,遂別為之注。
其訓詁文義之外,有當考訂者,則見於《辨證》,所以祛前注之蔽陋而明屈子微意於千載之下,忠魂義魄,頓有生氣。
其於《九歌》、《九章》,尤為明白痛快。
至謂《山海經》、《淮南子》殆因《天問》而著書,說者反取二書以證《天問》,可謂高世絕識、毫髮無遺恨者矣。
公為此《注》在慶元退歸之時,序文所謂「放臣棄子、怨妻去婦」,蓋有感而託者也。
其生平於六經皆有訓傳,而其殫見洽聞、發露不盡者,萃見於此書。
嗚呼偉矣!其篇第視舊本益賈誼二賦而去《諫》、《歎》、《懷》、《思》。
屈子所著二十五篇為《離騷》,而宋玉以下則曰《續離騷》。
其言「《七諫》以下辭意平緩、意不深切,如無所疾痛而強為呻吟者」,尤名言也。
△《楚辭後語》六卷
朱熹撰。
凡五十二篇。
以晁氏《續》、《變》二書刊定,而去取則嚴而有意矣。
△《龍岡楚辭說》五卷
永嘉林應辰渭起撰。
以《離騷》章分段釋為二十段,《九歌》、《九章》諸篇亦隨長短分之。
其推屈子不死於汨羅,比諸浮海居夷之意,其說甚新而有理。
以為《離騷》一篇辭雖哀痛而意則宏放,與夫直情徑行、勇於踣河者,不可同日語;且其興寄高遠,登崑崙、歷閬風、指西海、陟升皇,皆寓言也,世儒不以為實,顧獨信其從彭鹹葬魚腹以為實者,何哉?然沉湘之事,傳自司馬遷,賈誼、揚雄,皆未嘗有異說,漢去戰國未遠,決非虛語也。
△《校定楚辭》十卷、《翼騷》一卷、《洛陽九詠》一卷
秘書郎昭武黃伯思長睿撰。
其序言:屈宋諸騷,皆書楚語、作楚聲、紀楚地、名楚物,故可謂之「楚辭」。
若「些」、「只」、「羌」、「誶」、「蹇」、「紛」、「侘」、「傺」者,楚語也;悲壯頓挫、或韻或否者,楚聲也;沅、湘、江、澧、修門、夏首者,楚地也;蘭、茞、荃、藥、蕙、若、芷、蘅者,楚物也。
既以諸家本校定,又以太史公《屈原傳》至陳說之序附以今序,別為一卷,目以《翼騷》。
《洛陽九詠者》,伯思所作也。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