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齋書錄解題
春秋類
○
△《春秋經》一卷
每事為一行,廣德軍所刊,古監本也。
△《春秋經》一卷
朱熹所刻於臨漳四經之一。
其於《春秋》獨無所論著,惟以《左氏》經文刻之。
△《春秋古經》一卷
禮部侍郎眉山李燾仁父所述。
△《春秋左氏傳》三十卷
自昔相傳以為左丘明撰。
其好惡與聖人同者也。
而其末記晉知伯反喪於韓、魏,在獲麟後二十八年,去孔子沒亦二十六年,不應年少後亡如此。
又,其書稱「虞不臘矣」、「見於嘗酎」及「秦庶長」,皆戰國後制,故疑非孔子所稱左丘明,別是一人為史官者。
其釋《經》義例,雖未盡當理,而具得當時事實,則非二傳之此也。
△《春秋公羊傳》十二卷
齊人公羊高,稱受《經》於子夏,傳子至玄孫壽。
當漢景帝時,壽乃與弟子齊胡母子都著於竹帛,及董仲舒亦傳之,《說題辭》云:「傳我書者,公羊高也。」
此亦傅會之言,蓋鄭康成亦有《公羊》善讖之說,往往言讖文者多宗之。
△《春秋穀梁傳》十二卷
魯人穀梁赤,一名俶,字元始,亦稱子夏弟子。
自荀卿、申公至蔡千秋、江翁凡五傳。
宣帝好之,遂盛行於世。
△《春秋左氏經傳集解》三十卷
晉鎮南大將軍京兆杜預撰。
其述作之意,序文詳之矣。
專修丘明之《傳》以釋《經》。
後世以為左氏忠臣者也。
其弊或棄《經》而信《傳》,於《傳》則忠矣,如《經》何?
△《春秋釋例》十五卷
杜預撰。
預既為《集解》,別集諸例及地名、譜第、歷數,相與為部,凡四十部。
唐劉蕡為之序。
△《春秋公羊傳解詁》十二卷
漢司空掾任城何休邵公撰。
休為太傅陳蕃屬。
蕃敗,坐禁錮,作《解詁》,覃思不窺門十七年。
又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廢疾》。
黨禁解,拜議郎,終諫議大夫。
其書多引讖緯,其所謂「黜周王魯」,「變周文從殷質」之類,《公羊》皆無明文。
蓋為其學者相承有此說也。
三科九旨,詳其疏中。
△《春秋穀梁傳集解》十二卷
晉豫章太守順陽范甯武子撰。
甯嘗謂王、何之罪,深於桀、紂,著論以排之。
仕為中書侍郎。
其甥王國寶憚之,乃相驅扇,因求外補抵罪。
會赦免。
甯以為《春秋》惟《穀梁氏》無善釋,故為之註解。
其序雲昇平之末,先君稅駕於吳,帥門生故吏、兄弟子侄研講六籍、《三傳》。
蓋甯父汪為徐、兗二州北伐失利,屏居吳郡時也。
汪沒之後,始成此書。
所集諸家之說,皆記姓名。
其稱何休曰及鄭君釋之者,即所謂《發墨守》、《起廢疾》也;稱邵曰者,甯從弟也;稱泰曰、雍曰、凱曰者,其諸子也。
汪,范晷之孫。
晷在《良吏傳》。
自晷至泰五世,皆顯於時。
甯父子、祖孫同訓釋經傳,行於後世,可謂盛矣。
泰之子蔚宗亦著《後漢書》,以不軌誅死,其家始亡。
△《三傳釋文》八卷
唐陸德明撰。
△《春秋左氏傳正義》三十六卷
唐孔穎達等撰。
自晉、宋傳杜學為義疏者,有沈文阿、蘇寬、劉炫。
沈氏義例粗可,經傳極疏;蘇氏不體本文,惟攻賈、服;劉炫好規杜失,此諸義疏猶有可觀。
今據以為本,其有疏漏,以沈氏補焉。
△《春秋公羊傳疏》三十卷
不著撰者名氏。
《唐志》亦不載。
《廣川藏書志》雲世傳徐彥撰,不知何據。
然亦不能知其定出何代,意其在貞元、長慶後也。
景德中,侍講刑昺校定傳之。
△《春秋穀梁傳疏》十二卷
唐國子四門助教楊士勳撰。
△《國語》二十一卷
自班固志《藝文》,有《國語》二十一篇,左丘明所著,至今與《春秋傳》並行,號為《外傳》。
今考二書,雖相出入,而事辭或多異同,文體亦不類,意必非出一人之手也。
司馬子長云:「左丘失明,厥有《國語》。」
又似不知所謂。
唐啖助赤嘗辨之。
啖助乃姓名。
△《國語》注二十一卷
吳尚書僕射侍中吳郡韋昭撰。
采鄭眾、賈逵、虞翻、唐固合五家為之注。
昭字子正,事孫皓,以忤旨誅死。
《吳志》避晉諱,作韋曜。
△《國語補音》三卷
丞相安陸宋庠公序撰。
以先儒未有為《國語》音者,近世傳舊《音》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蓋唐人也。
簡陋不足名書,因而廣之。
悉以陸德明《釋文》為主,陸所不載,則附益之。
△《春秋繁露》十七卷
漢膠西相廣川董仲舒撰。
案《隋、唐》及《國史志》卷皆十七,《崇文總目》凡八十二篇,《館閣書目》止十卷,萍鄉所刻亦財三十七篇。
今乃樓攻?鬼得潘景憲本,卷篇皆與前《志》合,然亦非當時本書也。
先儒疑辨詳矣。
其最可疑者,本傳載所著書百餘篇,《清明》、《竹林》、《繁露》、《玉杯》之屬,今總名曰《繁露》,而《玉杯》、《竹林》則皆其篇名,此決非其本真。
況《通典》、《御覽》所引,皆今書所無者,尤可疑也。
然古書存於世者希矣,姑以傳疑存之可也。
又有寫本作十八卷,而但七十九篇。
考其篇次皆合。
但前本《楚莊王》在第一卷首,而此本乃在卷末,別為一卷。
前本雖八十二篇,而闕文者三,實七十九篇也。
△《左氏膏肓》十卷
何休著《公羊墨守》等三書,鄭康成作《針膏肓》、《起廢疾》、《發墨守》以排之。
休見之曰「康成入吾室,操吾戈,以伐我乎?」
今其書多不存,惟范甯《穀梁集解》載休之說,而鄭君釋之,當是所謂《起廢疾》者。
今此書並存二家之言,意亦後人所錄。
《館閣書目》闕第七卷,今本亦止闕宣公。
而於第六卷分文十六年以後為第七卷,當併合之。
其十卷止於昭公,亦闕定、哀,固非全書也。
而錯誤殆未可讀,未有他本可正。
△《汲塚師春》一卷
晉汲郡魏安釐王塚所得古簡。
杜預得其《記年》,知為魏國史記,以考證《春秋》。
別有一卷,純集疏《左氏傳》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義皆與《左傳》同。
名曰「師春」,似是鈔集者人名也。
今此書首敘周及諸國世系,又論分野、律呂為圖,又雜錄謐法、卦變,與杜預所言純集卜筮者不同,似非當時本書也。
△《春秋集傳纂例》十卷,《辨疑》七卷
唐給事中吳郡陸質伯淳撰。
初,潤州丹陽主簿趙郡啖助叔佐明《春秋》,傳洋州刺史河東趙匡伯循。
質從助及伯循傳其學。
助考《三傳》,捨短取長,又集前賢註釋,補以己意,為《集傳》、《集注》。
又撮其綱目,為《統例》。
助卒,質與其子異繕錄,以詣伯循,請損益焉。
質隨而纂會之,大歷乙卯歲書成。
質本名淳,避憲宗諱改焉,故其書但題陸淳。
助之學、以為左氏敘事雖多,解意殊少。
公谷傳《經》,密於左氏。
至趙、陸則直謂左氏淺於公、谷,誣謬實繁,皆孔門後之門人。
但公、穀守《經》,左氏通史,其體異爾。
丘明夫子以前賢人,如史佚、遲任之流,焚書之後,學者見《傳》及《國語》,俱題左氏,遂引以為丘明。
且《左傳》、《國語》文體不倫,敘事多乖,定非一人所為也。
蓋左氏廣集諸國之史,以解《春秋》,子弟門人見事跡多不入《傳》,或復不同,故各隨國編之,以廣異聞。
自古豈止一丘明姓左乎?案漢儒以來,言《春秋》者,惟宗《三傳》,《三傳》之外,能卓然有見於千載之後者,自啖氏始,不可沒也。
《唐志》有質《集注》二十卷,今不存,然《纂例》、《辨疑》中,大略具矣。
又有《微旨》二卷,未見。
質,梁陸澄七世孫,仕通顯,黨王叔文,侍憲宗東宮,會卒,不及貶。
然則其與不通《春秋》之義者,相去無幾耳。
△《春秋折衷論》三十卷
唐江西觀察判官廬陵陳岳撰。
以《三傳》異義,折衷其是非,而斷於一。
岳,唐末十上春官,晚乃辟江西從事。
△《春秋加減》一卷
稱元和十三年國子監奉敕定,不著人名。
校定偏旁及文多寡,若《五經文字》之類。
此本作小?冊,才十餘板。
前有「睿思殿書籍印」,末稱「臣雩校正」。
蓋承平時禁中書也,不知何為流落在此。
△《春秋名號歸一圖》二卷
偽蜀馮繼先撰。
凡《左傳》所載君臣名氏,字謐互見錯出,故為此《圖》以一之。
週一,魯二,齊三,晉四,楚五,鄭六,衛七,秦八,宋九,陳十,蔡十一,曹十二,吳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許十九,雜小國二十。
△《春秋二十國年表》一卷
不知何人作。
周而下,次以魯、蔡、曹、衛、滕、晉、鄭、齊、秦、楚、宋、杞、陳、吳、邾、莒、薛、小邾。
按《館閣書目》有《年表》二卷,元豐中楊彥齡撰。
自周之外,凡十三國,仍總計蠻夷戎狄之事。
又按董氏《藏書志》,《年表》無撰人。
自周至吳、越凡十國,又有附庸諸國別為表,凡征伐、朝覲、會同皆書。
今此表止記即位及卒,皆非二家書也。
△《春秋尊王發微》十五卷
國子監直講平陽孫明復撰。
明復居泰山之陽,以《春秋》教授,不惑傳注,不為曲說,真切簡易,明於諸侯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於經為多。
石介而下皆師事之。
歐陽文忠為作墓誌,穎川常秩譏之曰:「明復為《春秋》,如商鞅之法。」
謂其失於刻也。
△《春秋口義》五卷
胡翼之撰。
至宣十二年而止。
戴岷隱在湖學,嘗續之,不傳。
△《春秋傳》十卷、《權衡》十七卷、《意林》一卷、《說例》一卷。
集賢院學士清江劉敞原父撰。
始為《權衡》以平三家之得失,然後集眾說,斷以己意,而為之《傳》。
《傳》所不盡者,見之《意林》。
某《傳》用《公》、《谷》文體。
《說例》凡四十九條。
△《春秋經社要義》六卷
龍圖閣學士高郵孫覺莘老撰。
覺從胡安定游,門弟子以千數,別其老成者為經社,覺年最少,儼然居其間,眾皆推服。
此殆其時所作也。
△《春秋經解》十五卷
孫覺撰。
其自序言三家之說,《穀梁》最為精深,且以為本,雜取二傳及諸儒之說,長者從之;其所未安,則以所聞於安定先生者斷之。
楊龜山為之後序。
海陵周茂振跋云:先君傳《春秋》於孫先生,嘗書王荊公初欲釋《春秋》以行於天下,而莘老之書已出,一見而忌之,自知不復能出其右,遂詆聖經而廢之曰,此「斷爛朝報」也,不列於學官,不用於貢舉雲。
△《春秋皇綱論》五卷、《明例隱括圖》一卷
太常博士王哲撰。
至和中人。
《館閣書目》有《通義》十二卷,未見。
△《春秋會義》二十六卷
鄉貢進士江陽杜諤獻可撰。
自《三傳》及啖、趙諸儒迄於孫氏經社,凡三十餘家,集而系之,時述以己意。
有任貫者為之序,嘉佑中人也。
△《春秋傳》二卷
程頤撰。
略舉大義,不盡為說。
襄、昭後尤略。
序文崇寧二年所作,蓋其晚年也。
△《左氏解》一卷
專辨左氏為六國時人,其明驗十有一事。
題王安石撰,實非也。
△《春秋邦典》二卷
唐既濟潛亨撰。
質肅之侄,自號真淡翁,與其子矜問答而為此書。
鄒道卿為之序。
△《左氏鼓吹》一卷
彭門吳元緒撰。
△《春秋集傳》十二卷
蘇轍撰。
專本《左氏》,不得已乃取二傳、啖、趙。
蓋以一時談經者不覆信史,或失事實故也。
△《春秋傳》十二卷
劉絢質夫撰。
二程門人,其師亟稱之。
所解明正簡切。
△《春秋得法志例論》三十卷
蜀州晉原主簿遂寧馮正符信道撰。
其父堯民希元為鄉先生,正符三上禮部不第,教授梓、遂學十年,著此書及《詩》、《易》、《論語解》。
蜀守何郯首以其《春秋論》上之。
熙寧末,中丞鄧綰為之,得召試,賜同進士出身。
王安石亦待之厚。
其書首辨王魯、素王之說,及杜預三體五例、何休三科九旨之怪妄穿鑿。
皆正論也。
△《春秋後傳》二十卷、《補遺》一卷
陸佃撰。
《補遺》者其子宰所作也。
宰字元鈞,游之父。
△《春秋列國諸臣傳》五十一卷
賢良眉山王當子思撰。
元佑中複製科,嘗以蘇軾薦,試六論首選,廷對切直,或欲黜之,宣仁後曰:「以直言取士,不可以直言棄。
此仁宗故事也。」
乃置下第,與堂除簿尉。
所傳諸臣皆本《左氏》,有見於他書者,則附其末,系之以贊。
諸贊論議純正,文辭簡古,於經傳亦多所發明。
△《春秋通訓》十六卷、《五禮例宗》十卷
直秘閣吳興張大亨嘉父撰。
其自序言:「少聞《春秋》於趙郡和仲先生。
某初蓋嘗作《例宗》,論立例之大要矣。
先生曰:『此書自有妙用,學者罕能領會,多求之繩約中,乃近法家者流,苛細繳繞,竟亦何用?惟丘明識其用,然不肯盡談,微見端兆,使學者自得之。
』予從事斯語十有餘年,始得其彷彿。」
《通訓》之作,所謂去例以求經略,微文而視大體者也。
東坡一字和仲,所謂趙郡和仲,其東坡乎?然《例宗》考究,未為詳洽。
△《春秋傳》十二卷、《考》三十卷、《讞》三十卷
葉夢得撰。
各有序。
其序《讞》曰:「以《春秋》為用法之君而已,聽之有不盡其辭,則欺民;有不盡其法,則欺君。
凡啖、趙論三家之失,為《辨疑》,劉氏廣啖、趙之遺,為《權衡》,合二書,正其差誤而補其疏略,目之曰《讞》。」
其序《考》曰:「君子不難於攻人之失,而難於正已之是。
必有得也,乃可知其失;必有是也,乃可斥其非。
自其《讞》推之,知吾之所正為不妄也,而後可以觀吾《考》;自其《考》推之,知吾之所擇為不誣也,而後可以觀吾《傳》。」
其序傳曰:「左氏傳事不傳義,是以詳於史,而事未必實,以其不知《經》也。
公、谷傳義不傳事,是以詳於《經》,而義未必當,以其不知史也。
乃酌三家,求史與《經》。
不得於事,則考於義;不得於義,則考於事,更相發明以作《傳》。」
夢得自號石林居士,明敏絕人,藏書至多,博鑒強記,故其為書,辨訂考究,無不精詳。
然其取何休之說,以十二公為法天之大數,則所未可曉也。
△《春秋經解》十六卷、《本例例要》一卷
涪陵崔子方彥直撰。
紹聖中罷《春秋》取士,子方三上書,乞復之,不報。
遂不應進士舉。
黃山谷稱之曰:「六合有佳士,曰崔彥直。
其人不游諸公,然則其賢而有守可知矣。」
其學辨《三傳》之是非,而專以日月為例,則正蹈其失而不悟也。
△《春秋指南》二卷
張根知常撰。
專以編年旁通該括諸國之事,如揩諸掌。
又為《解例》,亦用旁通法。
其他《辨疑》、《雜論》諸篇,略舉要義,多所發明。
△《春秋本旨》二十卷
知饒州丹陽洪興祖慶善撰。
其序言:「三代各立一王之法,其末皆有弊。
《春秋》經世之大法,通萬世而亡弊。」
又言:「《春秋》本無例,學者因行事之跡以為例,猶天本無度,歷者即周天之數以為度。」
又言:「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學者獨求於義,則其失迂而鑿;獨求於例,則其失拘而淺。」
若此類多先儒所未發,其解經義,精而通矣。
興祖嘗為程瑀作《論語解序》。
忤秦檜,貶韶州以死。
△《春秋傳》三十卷、《通例》一卷、《通旨》一卷
徽猷閣待制建安胡安國康侯撰。
紹興中經筵所進也。
事按《左氏》義,采《公》、《穀》之精,大綱本《孟子》,而微旨多以程氏之說為證。
近世學《春秋》者皆宗之《通旨》者,所與其徒問答及其他議論條例,凡二百餘章,其子寧輯為一書。
△《春秋正辭》二十卷、《通例》十五卷
知盱眙軍東平畢良史少董撰。
良史為東京留守屬官。
東京再陷,留敵中三年,著此書。
已而得歸,表上之。
△《息齋春秋集注》十四卷
禮部侍郎鄞高閌抑崇撰。
△《夾漈春秋傳》十二卷、《考》一卷、《地名譜》十卷。
鄭樵撰。
樵之學大抵工於考究,而義理多迂僻。
△《春秋經解》十二卷、《指要》二卷
知常州永嘉薛季宣士龍撰。
《指要》列譜例於前,其序專言諸侯無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職於周之太史。
隱之時,始更周歷而為魯史。
季宣博學通儒,不事科舉。
陳止齋師事之。
季宣死當乾道九年,年四十九。
其為此書實紹興三十二年。
蓋甫二十歲雲。
△《春秋集傳》十五卷
監察御史王葆彥光撰。
朱翌新仲為作序。
葆,周益公之婦翁也。
其說多用胡氏。
△《春秋集解》十二卷
呂祖謙撰。
自三《傳》而下,集諸家之說,各記其名氏,然不過陸氏及兩孫氏、兩劉氏、蘇氏、程氏、許崧老、胡文定數家而已。
大略如杜諤《會義》,而所擇頗精,卻無自己議論。
△《左傳類編》六卷
呂祖謙撰。
分類內外傳事實、制度、論議凡十九門,首有綱領數則,兼采他書。
△《左氏國語類編》二卷
呂祖謙撰。
與《左傳類編》略同。
但不載綱領,止有十六門,又分《傳》與《國語》為二。
△《左氏博議》二十卷
呂祖議撰。
方授徒時所作。
自敘曰:《春秋》經旨概不敢僭議,而枝辭贅喻,則舉子所資課試也。
△《左氏說》三十卷
呂祖謙撰。
於《左氏》一書多所發明,而不為文,似一時講說,門人所鈔錄者。
△《春秋比事》二十卷
沈棐文伯撰。
陳亮同父為序曰:「文伯名棐,湖州人,嘗為婺之校官,以文辭稱,而不聞其以經稱也。」
按湖有沈文伯名長卿,號審齋居士,為常州倅,忤秦檜,貶化州,不名棐也。
不知同父何以云然,豈別有名棐而字文伯者乎?然則非湖人也。
△《春秋經傳集解》三十三卷
林栗撰。
其學專主《左氏》,而黜二傳,故為《左氏傳解》,表上之。
△《止齋春秋後傳》十二卷、《左氏章指》三十卷
陳傅良撰。
樓參政鑰大防為之序。
大略謂《左氏》存其所不書,以實其所書。
《公羊》、《穀梁》以其所書,推見其所不書。
而《左氏》實錄矣。
此《章指》之所以作。
若其他發明多新說,序文略見之。
△《春秋經辨》十卷
廬陵蕭楚子荊撰。
紹聖中,貢禮部不第。
蔡京用事,與其徒馮澥書,言蔡將為宋王莽,誓不復仕。
死建炎中。
自號三顧隱客,門人謚為清節先生。
胡邦衡師事之,以《春秋》登甲科,歸拜床下,楚告之曰:「學者非但拾一第,身可殺,學不可辱,毋禍吾《春秋》乃佳。」
邦衡志其墓。
△《春秋集善》十一卷
端明殿學士廬陵胡銓邦衡撰。
銓既事蕭楚為《春秋》學,復學於胡文定公安國。
南遷後作此書,張魏公浚為之後序。
△《春秋考異》四卷
不著名氏。
錄《三傳》經文之異者。
△《事始末》五卷
朝請大夫吳興章沖茂深撰。
子厚之曾孫,葉少蘊之婿。
△《左氏發揮》六卷
臨川吳曾虎臣撰。
取《左氏》所載事,時為之論,若史評之類。
△《春秋直音》三卷
德清丞方淑智善撰。
劉給事一止為作序。
以學者或不通音切,故於每字切腳之下,直注其音,蓋古文未有反切,為音訓者皆如此,服虔、如淳、文穎輩,於《漢書音義》可見。
△《左傳約說》一卷、《百論》一卷
奉議郎新昌石朝英撰。
又有《王道辨》一書,未板行,僅存其書於此編之末。
其為說平平,無甚高論。
△《春秋分記》九十卷
邛州教授眉山程公說伯剛撰。
以《春秋》經傳仿司馬遷書為《年表》、《世譜》、《歷》、《天文》、《五行》、《地理》、《禮樂》、《征伐》、《官制》諸書。
自周、魯而下,及諸小國、夷狄皆匯次之。
時有所論發明,成一家之學。
公說積學苦志,早年登科,值逆曦亂,憂憤以死,年三十七。
兄弟三人皆以科第進。
今中書舍人公許,其季也。
△《春秋通說》十三卷
永嘉黃仲炎若晦撰。
端平中,嘗進之於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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