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上下五千年
廢除科舉制度
我國的科舉制度始於隋朝初年,終結於光緒三十一年,即公元1905年。
在這漫長的一千四百年中,科舉考試一直是我國歷朝歷代的封建統治者選拔官吏的主要方式,通過科舉考試入仕為官也成為當時中國無數讀書人夢寐以求的理想。
清朝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以八股文為主。
八股文始於明太祖朱元璋統治時期,是一種格式固定的文體,其選題全都局限在四書五經之中,具體內容可分為八個部分: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和束股。
破題就是在文章的開頭首先揭示題旨,承題就是承接開頭進行闡述,隨後再開始發表議論,也就是起講,接下來就要找到議論的入手之處,簡稱為入手,然後分四個段落進行描述,這四個段落分別叫做起股、中股、後股和束股,每段都有兩股排比對偶的文字,合起來就是八股,這便是「八股文」這個名字的由來。
八股文一味追求形式,文中所有段落都必須要遵守固定的格式,就連字數都有一定的限制。
另外,八股文的內容全都要根據朱熹所著的《四書集注》等書「代聖人立說」,要想在八股文中任意發表自己的看法是絕對不允許的。
以上兩點最終導致八股文形式死板,內容空洞,嚴重禁錮了中國讀書人的思想。
八股文也因此被認為是封建統治者用來束縛人民的思想,維護自身封建統治的一大工具。
科舉制度從隋朝發展到清朝,歷經一千餘年時間,已經逐漸走向了沒落。
清朝年間,科場舞弊事件時有發生。
在科舉考試中作一弊一旦被發現,就會受到極為嚴厲的懲罰。
作一弊情況輕微者,馬上就會被驅逐出考場,作一弊考生及他的子孫三代都不能再參加科舉考試;作一弊情況較為嚴重者則杖責一百,戴枷示眾三個月,並發配邊疆充軍;情況十分嚴重者,甚至要為此賠上自己的一性一命,還要株連全族。
順治十四年(1657年)的丁酉科場案,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辛卯科場案,以及咸豐八年(1858年)的戊午科場案,被合稱為清朝的三大舞弊案。
在這些舞弊案中,多名收受考生賄賂,為其大開方便之門的政一府高官被皇帝下令處決,震驚朝野。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三大舞弊案的影響力逐漸減弱。
等到了清朝末年,時局動盪,朝政腐朽,科場舞弊空前盛行。
與此同時,科舉取士的其他弊端也日漸突出。
當時中國已經步入了近代社會,急需培養科技人才,發展民族工業,但以八股文為考試內容的科舉制度顯然與時代發展的要求相背離。
種種原因綜合起來,最終導致在我國延續了一千多年的科舉制度走向了終點。
其實,早在1905年清政一府正式宣佈之前,我國的資產階級維新派就已在戊戌變法中頒布了廢除科舉考試這條新政。
不過,戊戌變法僅僅維持了一百餘日就以失敗告終,廢除科舉的新政自然也不了了之。
三年後,慈禧太后宣佈實施「新政」。
在此次清末新政中,科舉制度才終於宣告結束。
在清末新政開始之前,中國剛剛經歷了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並與十一國列強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
此時的清政一府無論是政治實力、軍事實力,還是財政實力,都下降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
如何將大清王朝的統治維持下去,成了擺在慈禧太后等統治者面前的一大難題。
慈禧太后迫於壓力,最終在1901年1月29日以光緒皇帝的名義宣佈開始實施新政。
從1901年到1905年,清政一府頒布了一系列的新政舉措,其中一項就是,興辦學堂,派遣留學生。
顯然後兩者的頒布正是為了解決科舉制度廢除以後的人才選拔問題。
從1901年到1904年,清政一府在全國各地興辦了大學堂、中學堂和小學堂,並頒布了一系列學堂章程,制定了一套詳細的學堂管理體制,在全國範圍內強制推廣開來,最終形成了完整的學校制度。
清政一府原本打算在建立新學制的過程中逐步廢除科舉制。
然而,1904年初,張之洞等新學制的主要創立者卻向慈禧太后上書,眼下科舉制度的存續與新學堂的創立相互牽制,國內的讀書人仍對朝廷是否會廢除科舉持觀望態度,因此朝廷不宜再拖延時間,應馬上,以促進新學堂在全國範圍內的推廣。
張之洞等人的提議得到了慈禧太后的許可,1905年9月2日,慈禧太后以光緒皇帝的名義下令。
就這樣,科舉考試制度終於從中國的歷史舞台上退場了。
分封制和井田制 科舉制度的創立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