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書
度訓解第一
題解:度訓,是對法度的解說。
天生民而制其度,度小大以整,權輕重以極,明本末以立中。
立中以補損,補損以知足。
爵以明等極,極以正民,正中外以成命。
正上下以順政。
自邇彌興自遠,遠邇備極終也。
明王是以敬微而順分,分次以知和,知和以知樂,知樂以知哀,知哀以知慧,內外以知人。
凡民生而有好有惡,小得其所好則喜,大得其所好則樂,小遭其所惡則憂,大遭其所惡則哀。
然凡民之所好惡,生物是好,死物是惡,民至有好而不讓,不從其所好,必犯法,無以事上。
民至有惡不讓,不去其所惡,必犯法,無以事上,邊行於此,尚有頑民,而況□不去其所惡,而從其所好,民能居乎。
若不□力何以求之,力爭則力政,力政則無讓,無讓則無禮,無禮,雖得所好,民樂乎?若不樂乃所惡也。
凡民不忍好惡,不能分次,不次則奪,奪則戰,戰則何以養老幼,何以救痛疾葬喪,何以胥役也。
明王是以極等以斷好惡,教民次分揚舉力競。
任壯養老長幼有報,民是以胥役也。
夫力競,非眾不克,眾非和不眾,和非中不立,中非禮不慎,禮非樂不履。
明王是以無樂非人,無哀非人。
人是以眾,人眾賞多罰少,政之美也。
罰多賞少,政之惡也。
罰多則困,賞多則乏,乏困無丑,教乃不至。
是故民一主 明丑以長子孫,子孫一習一 服,鳥獸仁德。
土宜天時,百物和治,治之初,厲初哉。
治化則順,是故無順非厲,長幼成而生,曰順極。
譯文:
上天生下民眾就給他們制定了法度。
量度大的與小的,就能確定大小適中的,稱量輕的與重的,就能確定輕重適中的,弄清本末兩端,就能確定正中間。
確定適中的標準才能補其不足損其有餘,直到補損到恰當為止。
排列爵次,以明確尊卑貴賤。
辨明等級以安定民眾。
安定好朝廷內外,以成就君命;安定好公卿庶民,以便政令順行。
政令在朝廷內制定。
制定人有來自近處,更有來自遠處的。
遠處與近處的人才全都到來,政令最終才能完善周密。
補不足損有餘全在於分次一精一微,分次一精一微又全在於君王英明。
因此,英明的君王就重視一精一微而又遵循分次原則。
區分了等級,民眾就知道和睦;知道了和睦就會知道歡樂,知道了歡樂也會知道識哀傷;知道了歡樂哀傷就知道怎樣做一個最明白的人,在朝庭內外分辨好人與惡人。
所有民眾皆有喜歡有厭惡。
得到一點他所愛的就高興,得到很多他所愛的就歡樂。
遇到一點他厭惡的事就憂傷.遇到很多他厭惡的事就會悲哀。
大凡民眾的好惡都一樣,喜歡養生之物,厭惡致死之物。
民眾遇到自己喜愛的東西就相爭不讓。
如果不能順從他的愛好,就一定犯法作亂,不能侍奉上司;民眾遇到自己厭惡的東西就爭相迴避。
如果不能除去他厭惡的東西,就一定犯法作亂,不能侍奉上司。
即使上司順其所好又除其所厭,也還會有頑民,何況還不能除其厭惡,順其愛好,民眾能安居嗎?民眾如果不能安居,又憑什麼求得民眾呢?以力相爭就會用武力強取,用武力強取就會失去謙讓:失去謙讓,就丟掉了禮制。
丟掉禮制,即使得到喜愛的東西,民眾會快樂嗎?如果不快樂,就是他厭惡的了。
大凡做人,不能克制自己的好惡,就不能安守本分。
不守分就會爭奪,爭奪必然打鬥,相互打鬥又怎麼能撫養老人和幼兒,怎麼能救助病痛、疾苦、死亡、喪葬,怎麼能相互幫助呢?英明的君王因此而區分等級來阻斷庶民的好惡之心,教會民眾安守本分。
表彰那些努力使壯年人有事做、老年人有供養、幼年人能成長的人,讓壯年、老年、幼年人相互能報答,民眾因此而能彼此幫助。
憑力氣爭鬥,除非人多不能制止;人多,除非和睦不能聚集;和睦,除非誠心不能實現;誠心,除非禮儀慎重不能表現;禮儀,除非心情舒暢不能履行。
英明君王因此而與民同樂,與民同哀,百姓因此也就多起來。
人多了,賞賜多而處罰少,是善政;處罰多而賞賜少,就是惡政。
處罰多了百姓會困窘,賞賜少了百姓會貧乏。
一旦貧乏、困窘,就不知羞恥,教化就不能到他們身上。
所以,英明君王以曉明廉恥來教育子孫成長。
兒孫們一習一 知有恥而身體力行,就是鳥獸也會懷有仁德。
加之地得其宜與天得其時,百事都會平穩。
一開始就重視治教勸勵民眾,整個教化都會順利。
所以,教化的不順是沒有勸勵民眾。
培養幼兒的事情成功,並且生出「義」來,可說是順極了。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