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文史第二十八:貞觀初,太宗謂監修國史房玄齡曰:「比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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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文史第二十八

貞觀政要

文史第二十八

【原文】

貞觀初,太宗謂監修國史房玄齡曰:「比見前、後《漢史》載錄揚雄1《甘泉》、《羽獵》,司馬相如2《子虛》、《上林》,班固3《兩都》等賦,此既文體浮華,無益勸誡,何假書之史策?其有上書論事,詞理切直,可裨於政理者,朕從與不從皆須備載。」

【註釋】

1揚雄(前53—18):字子雲,蜀郡成都人。

西漢辭賦家。

2司馬相如(前179—前117):字長卿,蜀郡成都(今屬四川)人。

西漢辭賦家。

3班固(32—92):東漢史學家、文學家。

字孟堅,扶風安陵(今陝西咸陽東北)人。

漢明帝時為校書郎,善作賦。

【譯文】

貞觀初年,唐太宗對監修國史的官員房玄齡說:「我發現《漢書》、《後漢書》記錄有揚雄的《甘泉賦》、《羽獵賦》,司馬相如的《子虛賦》、《上林賦》,班固的《兩都賦》,這些文章文辭浮華,無益於對帝王的勸誡,為什麼還要收錄在史書上呢?今後,如果有人上書議政,只要言辭直率,道理中肯,有利於治國,不管我採納與否,都必須記載在史書上。」

【原文】

貞觀十一年,著作佐郎一鄧一 隆表請編次太宗文章為集。

太宗謂曰:「朕若制事出令,有益於人者,史則書之,足為不朽。

若事不師古,亂政害物,雖有詞藻,終貽後代笑,非所須也。

只如梁武帝父子及陳後主1、隋煬帝,亦大有文集,而所為多不法,宗社皆須臾傾覆。

凡人主惟在德行,何必要事文章耶?」

竟不許。

【註釋】

1陳後主(553 — 604):陳叔寶,字元秀。

南朝陳的最後一個皇帝。

在位時大建宮室,生活奢侈,日與嬪妃、文臣游宴,製作艷詞。

後為隋兵俘虜,病死在洛陽。

【譯文】

貞觀十一年,著作佐郎一鄧一 隆上書請求把唐太宗的文章編成文集。

唐太宗說:「我的詔書和命令,如果有益於百姓的,史書都已經記載了,足以流傳千古了。

如果我的命令不遵循古訓,擾亂了政務,即使辭藻華麗,也終將貽笑後人,這不是我所需要的。

像梁武帝父子、陳後主、隋煬帝,他們都有文集傳世,可是他們的行為大都不可取,最後,社稷一江一 山統統斷送在他們手中。

君主聖明與否,關鍵在於他的品性和行為,何必一定要有文章流傳後世呢?」

太宗最終不許編文集。

【原文】

貞觀十三年,褚遂良為諫議大夫,兼知起居注。

太宗問曰:「卿比知起居,書何等事?大抵於人君得觀見否?朕欲見此注記者,將卻觀所為得失以自警戒耳。」

遂良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記人君言行,善惡畢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不聞帝王躬自觀史。」

太宗曰:「朕有不善。

卿必記耶?」

遂良曰:「臣聞守道不如守官,臣職當載筆,何不書之?」

黃門侍郎劉洎進曰:「人君有過失,如日月之蝕,人皆見之。

設令遂良不記,天下之人皆記之矣。」

【譯文】

貞觀十三年,褚遂良擔任諫議大夫,兼任撰寫帝王言行的起居注的史官。

一次,唐太宗問他:「你的起居注,都寫些什麼呢?可不可以讓君王自己看一看?我想看看起居注,用帝王的得失來警戒自己。」

褚遂良勸阻說:「現在的起居注,就是古代記錄帝王言語的左史,和記錄帝王行為的右史。

無論好壞全部記錄下來,以期望帝王不做對國家不利的事情。

可是,我卻沒聽說過帝王自己要看關於自己的史書。」

唐太宗說:「我有不好的言行,你們都記錄下來了嗎?」

褚遂良說:「常言道,堅守道義不如盡忠職守。

我的職責是記錄歷史,怎麼可以不把一切都記錄下來呢?」

黃門侍郎劉洎說:「帝王有過失,就像日月有日食、月食一樣,人人都看得見。

即使褚遂良不記錄,天下老百姓都會記住的。」

【原文】

貞觀十四年,太宗謂房玄齡曰:「朕每觀前代史書,彰善癉惡1,足為將來規誡。

不知自古當代國史,何因不令帝王親見之?」

對曰:「國史既善惡必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

止應畏有忤旨,故不得見也。」

太宗曰:「朕意殊不同古人。

今欲自看國史者,蓋有善事,固不須論;若有不善,亦欲以為鑒誡,使得自修改耳。

卿可撰錄進來。」

玄齡等遂刪略國史為編年體,撰高祖、太宗實錄各二十卷,表上之。

太宗見六月四日事2,語多微文3,乃謂玄齡曰:「昔周公誅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鴆叔牙4而魯國寧。

朕之所為,義同此類,蓋所以安社稷,利萬民耳。

史官執筆,何煩有隱?宜即改削浮詞,直書其事。」

侍中魏徵奏曰:「臣聞人主位居尊極,無所忌憚。

惟有國史,用為懲惡勸善,書不以實,後嗣何觀?陛下今遣史官正其辭,雅合至公之道。」

【註釋】

1彰善癉(dan)惡:表彰美善,指斥醜惡。

2六月四日事:即玄武門之變。

3微文:委婉隱晦的文辭。

4季友鴆叔牙:春秋時魯莊公有三個弟弟,長者慶父,次者叔牙,再次季友。

莊公打算讓兒子繼位,叔牙卻說應讓慶父嗣位,季友奉莊公之命,讓人用毒酒將叔牙殺死。

【譯文】

貞觀十四年,唐太宗對房玄齡說:「我每看前朝的史書,懲惡揚善,足以規勸警戒後人。

但我不知道,自古以來當朝的國史,為什麼不讓帝王親自看到呢?」

房玄齡回答說:「國史既然善惡必書,可以警戒帝王不做非法的事情。

只是擔心有與君主意見相牴觸的地方,所以不讓君主本人看到。」

太宗說:「我的想法不同於古人。

現在要親自看國史,如果記有好事,自不必說;如記有不好的事,我可以引為鑒戒,並加以改正。

你們把撰寫抄錄好的國史送過來吧。」

於是,房玄齡等人就把國史加以刪減整理,成為按照年月順序記事的編年體,撰寫成高祖和太宗的《實錄》各二十卷,上表呈獻。

太宗看到六月四日所記玄武門之變說得很含蓄,就對房玄齡說:「從前,周公東征誅殺管叔、蔡叔,從而使周室得以安定。

季友用毒一藥殺死叔牙,而使魯國得以安寧。

我的所作所為,和古人的道理相同,都是為了安定社稷,以利萬民。

史官執筆,何須隱晦?你們應當立即改刪虛飾之詞,把這件事的原委寫清楚。」

事後,侍中魏徵上奏說:「我聽說,君主身居至尊之位,無所顧忌懼怕,只有國史,足以懲惡勸善,如果寫得不真實,那麼讓後世看什麼呢?陛下如今叫史官修正《實錄》,很符合公正的道理。」

【評析】

唐太宗「以史為鑒」,對「國史」採取公正嚴謹的態度,從不沉湎於「粉飾太平」的頌揚之詞,而是希望從客觀、真實的史料中汲取治理國家的經驗教訓,對於自己以往的所言所行,能夠做到開誠佈公、坦然相對,要求史官秉筆直書,對於「玄武門之變」毫不隱晦,體現了自身非凡的胸襟氣度與領導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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