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儉約第十八:貞觀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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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儉約第十八

貞觀政要

儉約第十八

【原文】

貞觀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興造,必須貴順物情1。

昔大禹鑿九山2,通九一江一 3,用人力極廣,而無怨者,物情所欲,而眾所共有故也。

秦始皇營建宮室,而人多謗議者,為徇其私慾,不與眾共故也。

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遠想秦皇之事,遂不復作也。

古人云:『不作無益害有益。

』『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固知見可欲,其心必亂矣。

至如雕鏤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驕奢,則危亡之期可立待也。

自王公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准品秩4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

由是二十年間,風俗簡樸,衣無錦繡,財帛富饒,無饑寒之弊。

【註釋】

1貴順物情:順乎事理人情。

2九山:指九州之山。

3九一江一 :傳說夏禹治水,疏通九一江一 。

具體所指,歷來說法不一。

4品秩:品級身份。

【譯文】

貞觀元年,太宗對侍臣說:「自古帝王凡是有興土木的大事,必須以物資人力來衡量利弊。

當初大禹鑿九山,通九一江一 ,用的人力極為多數,而沒有抱怨的人,順應了力量,眾人能享受建設成果。

秦始皇營建宮室,但人民非常反對,因為(始皇)是為了滿足其私慾,不和人民一起享受。

朕現在想造一座宮殿,材木工具已經準備就緒,但想想秦始皇的事,所以打算放棄。

古人曾說:『不做沒有益處的事,只挑有益的做。

』『不顯耀可以引起貪慾的財貨,免得搞亂人民清淨的心思』。

所以可知顯耀財貨,他的心一定被污濁了。

就像雕鏤器物,珠玉服玩,如果只知道享受它們,那麼滅亡的時候就能數著日子到來了。

自王公及之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若裝飾過於豪華,便一切都停止供一應並查處。」

所以二十年來,風俗簡樸,衣服沒有錦繡,財產富饒,沒有飢餓的壞情況。

【原文】

貞觀二年,公卿奏曰:「依《禮記》,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

今夏暑未退,秋霖1方始,宮中卑濕2,請營一閣以居之。」

太宗曰:「朕有氣疾,豈宜下濕?若遂來請,糜費3良多。

昔漢文將起露台,而惜十家之產,朕德不逮於漢帝,而所費過之,豈為人父母一之 道也?」

固請至於再三,竟不許。

【註釋】

1秋霖:即秋雨。

2卑濕:潮濕。

3糜費:耗費過度。

【譯文】

貞觀二年,公卿上奏說:「依《禮》中所講的,六月夏日,可以居住在涼台,但是現在夏天暑氣沒有退卻,秋天涼氣剛剛開始,皇宮中非常潮濕,所以請求修建一座暖閣讓您居住。」

太宗說:「朕有哮喘病,難道就不怕潮濕?但如果修建的話,會浪費許多人力物力。

以前漢文想修建露台,因為憐惜十戶百姓家產(而放棄這個想法),朕功德不及漢文帝,而比他還要奢侈浪費,難道是為人父母的道理嗎?」

所以再三上書,太宗就是不允許。

【原文】

貞觀四年,太宗謂侍臣曰:「崇飾宮宇,游賞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

帝王所欲者放逸1,百姓所不欲者勞弊。

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勞弊之事,誠不可施於百姓。

朕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誠能自節,若百姓不欲,必能順其情也。」

魏徵曰:「陛下本憐百姓,每節己以順人。

臣聞『以欲從人者昌,以人樂己者亡』。

隋煬帝志在無厭,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營造,小不稱意,則有峻罰嚴刑2。

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競為無限3,遂至滅亡。

此非書籍所傳,亦陛下目所親見。

為其無道,故天命陛下代之。

陛下若以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為不足,更萬倍過此,亦不足。」

太宗曰:「公所奏對甚善。

非公,朕安得聞此言?」

【註釋】

1放逸:游賞玩樂的意思。

2峻罰嚴刑:嚴酷的刑罰。

3競為無限:都爭著這樣來做而無限度。

【譯文】

貞觀四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說:「用華麗的裝飾宮殿,遊覽、觀賞池台,是帝王想做的事情,(也是)百姓不希望(帝王)做的事情。

帝王想要做這些的原因是要享樂,百姓不希望的原因是(那樣會造成他們)勞弊。

孔子說:『有一句話,可以終身施行的話,那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勞弊的事情,實在不可以強加在百姓身上。

我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件事都可以自己決定,如果能自我約束,如果百姓不想做,就能夠順應他們的情況。」

魏徵說:「陛下本來已經愛民,每每約束自己來順應百姓。

臣聽說:『為別人著想的人能康健,以自私奪利為思想的人不能長存。

』隋煬帝思想貪得無厭,只喜歡奢侈,主管官員一旦有大工程,稍不如意,就以嚴刑待之。

上級喜歡的,下級就千方百計奉承,長此惡性循環,直到滅亡的一天,不是書中記載,陛下也親眼目睹過。

因為他(煬帝)暴虐,所以順應天命讓陛下取代。

陛下如果能吸取教訓,現在就不僅僅是這樣了。

如果不知足,就比這還要嚴重得多。」

太宗說:「愛卿所說的很好!不是你,朕怎麼能聽到這番忠言?」

【原文】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近讀《劉聰1傳》,聰將為劉後起鳳儀殿,廷尉2陳元達3切諫,聰大怒,命斬之。

劉後手疏啟請,辭情甚切,聰怒乃解,而甚愧之。

人之讀書,欲廣聞見以自益耳,朕見此事,可以為深誡。

比者欲造一殿,仍構重閣,今於藍田4采木,並已備具,遠想聰事,斯作遂止。」

【註釋】

1劉聰(?— 318):十六國時期漢國國君。

310至318年在位。

匈一奴一族,一名載,字玄明,劉淵之子。

河瑞二年(310)劉淵死後,殺兄奪位。

在位時窮兵黷武,廣建宮殿,浪費民力,沉湎酒色,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

2廷尉:獄官。

3陳元達:字長宏,本姓高,因生月妨父,改姓陳。

劉聰時官至御史大夫。

4藍田:縣名。

在陝西省渭河平原南緣,秦嶺北麓,渭河支流灞河上游。

【譯文】

貞觀十六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們說:「我近來讀《劉聰傳》,書中說劉聰準備給他的劉皇后建造華麗的宮殿,廷尉陳元達對此痛切地陳詞,竭力勸諫劉聰不要這樣做,劉聰聽後大怒,命令把陳元達斬首。

後來,劉皇后親手寫了奏疏替陳元達求情,在文辭和道理上都很懇切,劉聰的怒氣這才平息下來,而且內心感到很慚愧。

人們讀書,都是要增長見識,使自己獲得好處,我看這件事,可以作為借鑒。

近來我想營建一座宮殿,並加造層樓,現在從藍田採辦的木料,都已齊備。

但遙想起劉聰這件事,我就把這項營建工程停止了。」

【原文】

貞觀十一年,詔曰:「朕聞死者終也,欲物之反真1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見也。

上古垂風,未聞於封樹;後世貽則2,乃備於棺槨。

譏僭侈者,非愛其厚費;美儉薄者,實貴其無危。

是以唐堯,聖帝也,谷林有通樹3之說;秦穆,明君也,橐泉無丘隴之處。

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墳4;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隱。

斯皆懷無窮之慮,成獨決5之明,乃便體6於九泉,非徇名7於百代也。

洎乎闔閭違禮8,珠玉為鳧雁9;始皇無度,水銀為一江一 海十;季孫擅魯,斂以璵璠;桓魃專宋,葬以石槨,莫不因多藏以速禍,由有利而招辱。

玄廬既發,致焚如於夜台;黃腸再開,同暴骸於中野。

詳思曩事,豈不悲哉?由此觀之,奢侈者可以為戒,節儉者可以為師矣。

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戰惕。

雖送往之典詳諸儀制,失禮之禁著在刑書,而勳戚之家多流遁於一習一 俗,閭閻之內或侈靡而傷風,以厚葬為奉終,以高墳為行孝,遂使衣衾棺槨極雕刻之華,靈冥器窮金玉之飾。

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貧者破資產而不逮,徒傷教義,無益泉壤,為害既深,宜為懲革。

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後,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縣官明加檢察,隨狀科罪。

在京五品以上及勳戚家,仍錄奏聞。」

【註釋】

1反真:本意是去其外飾,還其本真。

這裡是死後靈魂升天的意思。

2貽則:遺留下來的一習一 俗。

3通樹:樹喪是古代一種喪葬方法,即用樹皮把一屍一體裹起來,架於樹木之間,任其腐毀。

通樹即從簡喪葬之意。

4防墓不墳:孔子合葬父母親於防這個地方,只有墓穴而沒有墳丘。

古時穴地為墓,堆土為墳。

5獨決:即操守。

6便體:死後安適。

7徇名:博取名望。

8闔閭(he lǘ)違禮:指昊王闔閭死後葬於虎丘山下,動用十萬人治喪,「穿土為川,積壤為丘,銅棺三重,湖池六尺,以黃金珠玉為鳧雁」。

9鳧雁:像鴨子似的鳥。

這裡指用黃金珠玉做成假鳥,作為陪葬之物。

十始皇無度,水銀為一江一 海:指秦始皇死後葬於驪山,用水銀注於墓下,是為一江一 海。

【譯文】

貞觀十一年,唐太宗下令說:「我聽說,死是人生的終結,它讓人回歸到自然,葬就是收藏,要讓別人不能再看到自己。

上古的風俗,並沒有堆墳樹碑。

只是到了後世,才在葬禮儀式上下工夫。

有人譏刺葬禮奢侈,這並非是吝惜錢財,而是為了提倡節儉薄葬,避免貽害自己和子孫。

所以,唐堯很聖明,死後葬在谷林,僅在墳邊栽上樹木作為標記。

秦穆公是明君,去世後葬在橐泉,並沒修築高大的陵墓。

孔子是孝子,他把雙親合葬在防這個地方,只有墓穴而不堆墳。

延陵是慈父,他本可以在嬴、博兩地之間埋葬他的兒子,但他沒有這樣做,因為他心裡懷著長遠的考慮,他要使兒子的一屍一體安然地埋於地下,而不是為了獲得後世的讚美之辭。

相反,吳王闔閭違背禮制,用珠玉做成野鴨大雁,作為陪葬。

秦始皇荒一婬一無度,墳墓裡有水銀做的一江一 河大海。

季孫在魯國擅政,他用瑪瑙之類的美玉裝殮一屍一體。

桓魃在宋國專權,墓葬建造石槨。

這些人都是因為在墓裡埋藏了大量的財物而招致了災禍,由於墓裡有利可圖而遭受折辱。

有的墳墓在發掘之後,葬器都被焚燒在墓穴中,有的棺槨被打開,一屍一骸暴露在曠野。

仔細思量往事,豈不讓人悲哀。

由此看來,奢侈的人可以作為我們的鑒戒,節儉的人可以為人師。

我位居四海之尊,承接百王之弊,如果不明白如何教化百姓,睡到半夜都會為之恐懼憂慮。

雖然現在喪葬的法規,在儀制中已經有詳細的記載,對違禮的處罰,也在刑書中寫明了,但是皇親貴族之中依然有很多人還在沿襲著陳舊的一習一 俗,民間很多百姓也在葬禮時奢侈靡費,傷風敗俗,用厚葬來供奉死者,用高墳來表示孝道,衣衾棺槨,力求雕刻華麗,靈車冥器,也盡用金玉裝飾。

富貴人家破壞法度,相互炫耀,貧窮之家傾家蕩產,彼此攀比,這樣做有傷風俗,無益教化,造成的危害已經很深了,現在,對此應予懲治革除。

凡王公以下,直至百姓,從今以後,希望各州府的官員嚴格檢查,葬禮如有不遵照律令格式的,根據情節定罪。

京城裡五品以上官員和皇親貴族如有違反,要寫下罪狀上奏朝廷。」

【原文】

岑文本為中書今,宅卑濕,無帷帳之飾。

有勸其營產業者,文本歎曰:「吾本漢南一布衣耳,竟無汗馬之勞,徒以文墨致位中書令,斯亦極矣。

荷俸祿之重,為懼已多,更得言產業乎?」

言者歎息而退。

戶部尚書戴胄卒,太宗以其居宅弊陋,祭享無所,令有司特為之造廟。

一溫一 彥博為尚書右僕射,家貧無正寢,及薨,殯於旁室。

太宗聞而嗟歎,遽命所司為造,當厚加賻贈。

魏徵宅內,先無正堂。

及遇疾,太宗時欲造小殿,而輟其材為徵營構,五日而就。

遣中使繼素褥布被而賜之,以遂其所尚。

【譯文】

岑文本擔任中書令要職,但他的房宅卻低下潮濕,沒有帷帳之類的裝飾,有人勸他買房置地,文本歎息道:「我本來只是漢水南邊的一個平民百姓,並沒有什麼汗馬功勞,只是憑借一點文墨,就當上了中書令,我已經很滿足了,現在我享受著這麼高的俸祿,已經感到很慚愧了,還買房置地幹什麼呢?」

聽他這麼說,勸他的人歎息著離開了。

戶部尚書戴胄去世後,唐太宗見他的居所很簡陋,沒有地方祭拜弔唁,於是下令有關部門專門為他營造祭拜之廟。

一溫一 彥博官居尚書右僕射,但是家中貧困沒有正室,他死後,只有在旁屋祭奠。

唐太宗知道後歎息不已,下令為他營造祭廟,又饋贈給他的家人豐厚的物資。

魏徵的住宅開始時沒有正堂。

一次他生病,唐太宗當時正要營造小型的宮殿,於是停下工,用這些材料為魏徵營造正堂,五天就完工了,唐太宗還派使者贈送給魏徵喜歡的素布被褥,以成全他節儉的志向。

【評析】

太宗把奢侈縱慾視為王朝敗亡的重要原因,因此厲行儉約,不務奢華。

貞觀二十年間,太宗由於貫徹了「自王公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的主張,因此國家風俗簡樸,衣無錦繡,財帛富饒,無饑寒之弊。

【原文】

貞觀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興造,必須貴順物情1。

昔大禹鑿九山2,通九一江一 3,用人力極廣,而無怨者,物情所欲,而眾所共有故也。

秦始皇營建宮室,而人多謗議者,為徇其私慾,不與眾共故也。

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遠想秦皇之事,遂不復作也。

古人云:『不作無益害有益。

』『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固知見可欲,其心必亂矣。

至如雕鏤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驕奢,則危亡之期可立待也。

自王公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准品秩4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

由是二十年間,風俗簡樸,衣無錦繡,財帛富饒,無饑寒之弊。

【註釋】

1貴順物情:順乎事理人情。

2九山:指九州之山。

3九一江一 :傳說夏禹治水,疏通九一江一 。

具體所指,歷來說法不一。

4品秩:品級身份。

【譯文】

貞觀元年,太宗對侍臣說:「自古帝王凡是有興土木的大事,必須以物資人力來衡量利弊。

當初大禹鑿九山,通九一江一 ,用的人力極為多數,而沒有抱怨的人,順應了力量,眾人能享受建設成果。

秦始皇營建宮室,但人民非常反對,因為(始皇)是為了滿足其私慾,不和人民一起享受。

朕現在想造一座宮殿,材木工具已經準備就緒,但想想秦始皇的事,所以打算放棄。

古人曾說:『不做沒有益處的事,只挑有益的做。

』『不顯耀可以引起貪慾的財貨,免得搞亂人民清淨的心思』。

所以可知顯耀財貨,他的心一定被污濁了。

就像雕鏤器物,珠玉服玩,如果只知道享受它們,那麼滅亡的時候就能數著日子到來了。

自王公及之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若裝飾過於豪華,便一切都停止供一應並查處。」

所以二十年來,風俗簡樸,衣服沒有錦繡,財產富饒,沒有飢餓的壞情況。

【原文】

貞觀二年,公卿奏曰:「依《禮記》,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

今夏暑未退,秋霖1方始,宮中卑濕2,請營一閣以居之。」

太宗曰:「朕有氣疾,豈宜下濕?若遂來請,糜費3良多。

昔漢文將起露台,而惜十家之產,朕德不逮於漢帝,而所費過之,豈為人父母一之 道也?」

固請至於再三,竟不許。

【註釋】

1秋霖:即秋雨。

2卑濕:潮濕。

3糜費:耗費過度。

【譯文】

貞觀二年,公卿上奏說:「依《禮》中所講的,六月夏日,可以居住在涼台,但是現在夏天暑氣沒有退卻,秋天涼氣剛剛開始,皇宮中非常潮濕,所以請求修建一座暖閣讓您居住。」

太宗說:「朕有哮喘病,難道就不怕潮濕?但如果修建的話,會浪費許多人力物力。

以前漢文想修建露台,因為憐惜十戶百姓家產(而放棄這個想法),朕功德不及漢文帝,而比他還要奢侈浪費,難道是為人父母的道理嗎?」

所以再三上書,太宗就是不允許。

【原文】

貞觀四年,太宗謂侍臣曰:「崇飾宮宇,游賞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

帝王所欲者放逸1,百姓所不欲者勞弊。

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勞弊之事,誠不可施於百姓。

朕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誠能自節,若百姓不欲,必能順其情也。」

魏徵曰:「陛下本憐百姓,每節己以順人。

臣聞『以欲從人者昌,以人樂己者亡』。

隋煬帝志在無厭,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營造,小不稱意,則有峻罰嚴刑2。

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競為無限3,遂至滅亡。

此非書籍所傳,亦陛下目所親見。

為其無道,故天命陛下代之。

陛下若以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為不足,更萬倍過此,亦不足。」

太宗曰:「公所奏對甚善。

非公,朕安得聞此言?」

【註釋】

1放逸:游賞玩樂的意思。

2峻罰嚴刑:嚴酷的刑罰。

3競為無限:都爭著這樣來做而無限度。

【譯文】

貞觀四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說:「用華麗的裝飾宮殿,遊覽、觀賞池台,是帝王想做的事情,(也是)百姓不希望(帝王)做的事情。

帝王想要做這些的原因是要享樂,百姓不希望的原因是(那樣會造成他們)勞弊。

孔子說:『有一句話,可以終身施行的話,那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勞弊的事情,實在不可以強加在百姓身上。

我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件事都可以自己決定,如果能自我約束,如果百姓不想做,就能夠順應他們的情況。」

魏徵說:「陛下本來已經愛民,每每約束自己來順應百姓。

臣聽說:『為別人著想的人能康健,以自私奪利為思想的人不能長存。

』隋煬帝思想貪得無厭,只喜歡奢侈,主管官員一旦有大工程,稍不如意,就以嚴刑待之。

上級喜歡的,下級就千方百計奉承,長此惡性循環,直到滅亡的一天,不是書中記載,陛下也親眼目睹過。

因為他(煬帝)暴虐,所以順應天命讓陛下取代。

陛下如果能吸取教訓,現在就不僅僅是這樣了。

如果不知足,就比這還要嚴重得多。」

太宗說:「愛卿所說的很好!不是你,朕怎麼能聽到這番忠言?」

【原文】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近讀《劉聰1傳》,聰將為劉後起鳳儀殿,廷尉2陳元達3切諫,聰大怒,命斬之。

劉後手疏啟請,辭情甚切,聰怒乃解,而甚愧之。

人之讀書,欲廣聞見以自益耳,朕見此事,可以為深誡。

比者欲造一殿,仍構重閣,今於藍田4采木,並已備具,遠想聰事,斯作遂止。」

【註釋】

1劉聰(?— 318):十六國時期漢國國君。

310至318年在位。

匈一奴一族,一名載,字玄明,劉淵之子。

河瑞二年(310)劉淵死後,殺兄奪位。

在位時窮兵黷武,廣建宮殿,浪費民力,沉湎酒色,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

2廷尉:獄官。

3陳元達:字長宏,本姓高,因生月妨父,改姓陳。

劉聰時官至御史大夫。

4藍田:縣名。

在陝西省渭河平原南緣,秦嶺北麓,渭河支流灞河上游。

【譯文】

貞觀十六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們說:「我近來讀《劉聰傳》,書中說劉聰準備給他的劉皇后建造華麗的宮殿,廷尉陳元達對此痛切地陳詞,竭力勸諫劉聰不要這樣做,劉聰聽後大怒,命令把陳元達斬首。

後來,劉皇后親手寫了奏疏替陳元達求情,在文辭和道理上都很懇切,劉聰的怒氣這才平息下來,而且內心感到很慚愧。

人們讀書,都是要增長見識,使自己獲得好處,我看這件事,可以作為借鑒。

近來我想營建一座宮殿,並加造層樓,現在從藍田採辦的木料,都已齊備。

但遙想起劉聰這件事,我就把這項營建工程停止了。」

【原文】

貞觀十一年,詔曰:「朕聞死者終也,欲物之反真1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見也。

上古垂風,未聞於封樹;後世貽則2,乃備於棺槨。

譏僭侈者,非愛其厚費;美儉薄者,實貴其無危。

是以唐堯,聖帝也,谷林有通樹3之說;秦穆,明君也,橐泉無丘隴之處。

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墳4;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隱。

斯皆懷無窮之慮,成獨決5之明,乃便體6於九泉,非徇名7於百代也。

洎乎闔閭違禮8,珠玉為鳧雁9;始皇無度,水銀為一江一 海十;季孫擅魯,斂以璵璠;桓魃專宋,葬以石槨,莫不因多藏以速禍,由有利而招辱。

玄廬既發,致焚如於夜台;黃腸再開,同暴骸於中野。

詳思曩事,豈不悲哉?由此觀之,奢侈者可以為戒,節儉者可以為師矣。

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戰惕。

雖送往之典詳諸儀制,失禮之禁著在刑書,而勳戚之家多流遁於一習一 俗,閭閻之內或侈靡而傷風,以厚葬為奉終,以高墳為行孝,遂使衣衾棺槨極雕刻之華,靈冥器窮金玉之飾。

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貧者破資產而不逮,徒傷教義,無益泉壤,為害既深,宜為懲革。

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後,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縣官明加檢察,隨狀科罪。

在京五品以上及勳戚家,仍錄奏聞。」

【註釋】

1反真:本意是去其外飾,還其本真。

這裡是死後靈魂升天的意思。

2貽則:遺留下來的一習一 俗。

3通樹:樹喪是古代一種喪葬方法,即用樹皮把一屍一體裹起來,架於樹木之間,任其腐毀。

通樹即從簡喪葬之意。

4防墓不墳:孔子合葬父母親於防這個地方,只有墓穴而沒有墳丘。

古時穴地為墓,堆土為墳。

5獨決:即操守。

6便體:死後安適。

7徇名:博取名望。

8闔閭(he lǘ)違禮:指昊王闔閭死後葬於虎丘山下,動用十萬人治喪,「穿土為川,積壤為丘,銅棺三重,湖池六尺,以黃金珠玉為鳧雁」。

9鳧雁:像鴨子似的鳥。

這裡指用黃金珠玉做成假鳥,作為陪葬之物。

十始皇無度,水銀為一江一 海:指秦始皇死後葬於驪山,用水銀注於墓下,是為一江一 海。

【譯文】

貞觀十一年,唐太宗下令說:「我聽說,死是人生的終結,它讓人回歸到自然,葬就是收藏,要讓別人不能再看到自己。

上古的風俗,並沒有堆墳樹碑。

只是到了後世,才在葬禮儀式上下工夫。

有人譏刺葬禮奢侈,這並非是吝惜錢財,而是為了提倡節儉薄葬,避免貽害自己和子孫。

所以,唐堯很聖明,死後葬在谷林,僅在墳邊栽上樹木作為標記。

秦穆公是明君,去世後葬在橐泉,並沒修築高大的陵墓。

孔子是孝子,他把雙親合葬在防這個地方,只有墓穴而不堆墳。

延陵是慈父,他本可以在嬴、博兩地之間埋葬他的兒子,但他沒有這樣做,因為他心裡懷著長遠的考慮,他要使兒子的一屍一體安然地埋於地下,而不是為了獲得後世的讚美之辭。

相反,吳王闔閭違背禮制,用珠玉做成野鴨大雁,作為陪葬。

秦始皇荒一婬一無度,墳墓裡有水銀做的一江一 河大海。

季孫在魯國擅政,他用瑪瑙之類的美玉裝殮一屍一體。

桓魃在宋國專權,墓葬建造石槨。

這些人都是因為在墓裡埋藏了大量的財物而招致了災禍,由於墓裡有利可圖而遭受折辱。

有的墳墓在發掘之後,葬器都被焚燒在墓穴中,有的棺槨被打開,一屍一骸暴露在曠野。

仔細思量往事,豈不讓人悲哀。

由此看來,奢侈的人可以作為我們的鑒戒,節儉的人可以為人師。

我位居四海之尊,承接百王之弊,如果不明白如何教化百姓,睡到半夜都會為之恐懼憂慮。

雖然現在喪葬的法規,在儀制中已經有詳細的記載,對違禮的處罰,也在刑書中寫明了,但是皇親貴族之中依然有很多人還在沿襲著陳舊的一習一 俗,民間很多百姓也在葬禮時奢侈靡費,傷風敗俗,用厚葬來供奉死者,用高墳來表示孝道,衣衾棺槨,力求雕刻華麗,靈車冥器,也盡用金玉裝飾。

富貴人家破壞法度,相互炫耀,貧窮之家傾家蕩產,彼此攀比,這樣做有傷風俗,無益教化,造成的危害已經很深了,現在,對此應予懲治革除。

凡王公以下,直至百姓,從今以後,希望各州府的官員嚴格檢查,葬禮如有不遵照律令格式的,根據情節定罪。

京城裡五品以上官員和皇親貴族如有違反,要寫下罪狀上奏朝廷。」

【原文】

岑文本為中書今,宅卑濕,無帷帳之飾。

有勸其營產業者,文本歎曰:「吾本漢南一布衣耳,竟無汗馬之勞,徒以文墨致位中書令,斯亦極矣。

荷俸祿之重,為懼已多,更得言產業乎?」

言者歎息而退。

戶部尚書戴胄卒,太宗以其居宅弊陋,祭享無所,令有司特為之造廟。

一溫一 彥博為尚書右僕射,家貧無正寢,及薨,殯於旁室。

太宗聞而嗟歎,遽命所司為造,當厚加賻贈。

魏徵宅內,先無正堂。

及遇疾,太宗時欲造小殿,而輟其材為徵營構,五日而就。

遣中使繼素褥布被而賜之,以遂其所尚。

【譯文】

岑文本擔任中書令要職,但他的房宅卻低下潮濕,沒有帷帳之類的裝飾,有人勸他買房置地,文本歎息道:「我本來只是漢水南邊的一個平民百姓,並沒有什麼汗馬功勞,只是憑借一點文墨,就當上了中書令,我已經很滿足了,現在我享受著這麼高的俸祿,已經感到很慚愧了,還買房置地幹什麼呢?」

聽他這麼說,勸他的人歎息著離開了。

戶部尚書戴胄去世後,唐太宗見他的居所很簡陋,沒有地方祭拜弔唁,於是下令有關部門專門為他營造祭拜之廟。

一溫一 彥博官居尚書右僕射,但是家中貧困沒有正室,他死後,只有在旁屋祭奠。

唐太宗知道後歎息不已,下令為他營造祭廟,又饋贈給他的家人豐厚的物資。

魏徵的住宅開始時沒有正堂。

一次他生病,唐太宗當時正要營造小型的宮殿,於是停下工,用這些材料為魏徵營造正堂,五天就完工了,唐太宗還派使者贈送給魏徵喜歡的素布被褥,以成全他節儉的志向。

【評析】

太宗把奢侈縱慾視為王朝敗亡的重要原因,因此厲行儉約,不務奢華。

貞觀二十年間,太宗由於貫徹了「自王公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的主張,因此國家風俗簡樸,衣無錦繡,財帛富饒,無饑寒之弊。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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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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