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
·章表第二十二
夫設官分職,高卑聯事。
天子垂珠以聽,諸侯鳴玉以朝。
敷奏以言,明試以功。
故堯咨四岳,舜命八元,固辭再讓之請,俞往欽哉之授,並陳辭帝庭,匪假書翰。
然則敷奏以言,則章表之義也;明試以功,即授爵之典也。
至太甲既立,伊尹書誡,思庸歸亳,又作書以贊。
文翰獻替,事斯見矣。
周監二代,文理彌盛。
再拜稽首,對揚休命,承文受冊,敢當丕顯。
雖言筆未分,而陳謝可見。
降及七國,未變古式,言事於王,皆稱上書。
秦初定制,改書曰奏。
漢定禮儀,則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議。
章以謝恩,奏以按劾,表以陳請,議以執異。
章者,明也。
《詩》云「為章於天」,謂文明也。
其在文物,赤白曰章。
表者,標也。
《禮》有《表記》,謂德見於儀。
其在器式,揆景曰表。
章表之目,蓋取諸此也。
按《七略》、《藝文》,謠詠必錄;章表奏議,經國之樞機,然闕而不纂者,乃各有故事,布在職司也。
前漢表謝,遺篇寡存。
及後漢察舉,必試章奏。
左雄表議,台閣為式;一胡一 廣章奏,天下第一:並當時之傑筆也。
觀伯始謁陵之章,足見其典文之美焉。
昔晉文受冊,三辭從命,是以漢末讓表,以三為斷。
曹公稱「為表不必三讓」,又「勿得浮華」。
所以魏初表章,指事造實,求其靡麗,則未足美矣。
至如文舉之《薦禰衡》,氣揚采飛;孔明之辭後主,志盡文暢;雖華實異旨,並表之英也。
琳?禹章表,有譽當時;孔璋稱健,則其標也。
陳思之表,獨冠群才。
觀其體贍而律調,辭清而志顯,應物制巧,隨變生趣,執轡有餘,故能緩急應節矣。
逮晉初筆札,則張華為俊。
其三讓公封,理周辭要,引義比事,必得其偶,世珍《鷦鷯》,莫顧章表。
及羊公之辭開府,有譽於前談;庾公之《讓中書》,信美於往載。
序志聯類,有文雅焉。
劉琨《勸進》,張駿《自序》,文致耿介,並陳事之美表也。
原夫章表之為用也,所以對揚王庭,昭明心曲。
既其身文,且亦國華。
章以造闕,風矩應明,表以致策,骨采宜耀:循名課實,以文為本者也。
是以章式炳賁,志在典謨;使要而非略,明而不淺。
表體多包,情偽屢遷。
必雅義以扇其風,清文以馳其麗。
然懇惻者辭為心使,浮侈者情為文屈,必使繁約得正,華實相勝,唇吻不滯,則中律矣。
子貢云「心以制之,言以結之」,蓋一辭意也。
荀卿以為「觀人美辭,麗於黼黻文章」,亦可以喻於斯乎?
贊曰︰敷表降闕,獻替黼扆。
言必貞明,義則弘偉。
肅恭節文,條理首尾。
君子秉文,辭令有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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