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22列傳第十二:手不執金玉,婦女亦不得以為飾玩。自非祿賜,一毫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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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22列傳第十二

南史

卷22列傳第十二

曇首有智局,喜慍不見於色,閨門內雍雍如也。

手不執金玉,婦女亦不得以為飾玩。

自非祿賜,一毫不受於人。

為文帝鎮西長史,武帝謂文帝曰:「曇首輔相才也,汝可每事諮之。」

及文帝被迎入奉大統,議者皆致疑,曇首與到彥之、從兄華並勸上行,上猶未許。

曇首固陳,並言天人符應。

上乃下,率府州文武嚴兵自衛,台所遣百官眾力不得近部伍。

中兵參軍朱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不解一帶者累旬。

及即位,謂曇首曰 :「非宋昌獨見,無以致此。」

以曇首為侍中,領驍騎將軍,容子為右軍將軍。

誅徐羨之等及平謝晦,皆曇首及華力也。

元嘉四年,車駕出北堂,使三更竟,開廣莫門。

南台雲,「應須白獸幡、銀字檀」。

不肯開 。

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御史中丞傅隆以下。

曇首曰:「既無墨敕,又闕幡檀,雖稱上旨,不異單刺。

元嘉元年、二年,雖有再開門例,此乃前事之違。

今之守舊,未為非禮。

其不請白獸幡、銀字檀,致開門不時,由尚書相承之失,亦合糾正。」

上特無問,更立科條。

遷太子詹事,侍中如故。

自謝晦平後,上欲封曇首等,會燕集,舉酒勸之,因拊御一床一曰:「此坐非卿兄弟,無復今日。」

出詔以示之。

曇首曰:「豈可因國之災,以為身幸。

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

封事遂寢。

時弘錄尚書事,又為揚州刺史。

曇首為上所親委,任兼兩宮。

彭城王義康與弘並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

以曇首居中分其權任,愈不悅。

曇首固乞吳郡,文帝曰:「豈有欲建大廈而遺其棟樑?賢兄比屢稱疾,固辭州任,將來若相申許,此處非卿而誰?」

時弘久疾,屢遜位,不許 。

義康謂賓客曰 :「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詎合臥臨?」

曇首勸弘減府兵力之半,以配義康,乃悅。

七年卒,時年三十七。

文帝臨慟,歎曰:「王詹事所疾不救,國之衰也。」

中書舍人周赳侍側曰:「王家欲衰,賢者先殞。」

上曰:「直是我家衰耳。」

贈光祿大夫。

九年,以預誅徐羨之等謀,追封豫甯縣侯,諡曰文。

孝武即位,配饗文帝廟庭。

子僧綽嗣。

僧綽幼有大成之度,眾便以國器許之。

好學,練悉朝典。

年十三,文帝引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勝。

襲封豫寧縣侯,尚文帝長女東一陽一獻公主。

初為江夏王義恭司徒參軍。

累遷尚書吏部郎,參掌大選,究識流品,任舉鹹盡其分。

僧綽深沈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

父曇首與王華並被任遇,華子新建侯嗣,才劣位遇亦輕。

僧綽嘗謂中書侍郎蔡興宗曰:「弟名位應與新建齊,弟超至今日,蓋姻戚所致也。」

遷侍中,時年二十九。

始興王浚嘗問其年,僧綽自嫌早達,逡巡良久乃答,其謙退若此。

元嘉末,文帝頗以後事為念,大相付託,朝政大小皆參焉。

從兄微,清介士也,懼其太盛,勸令損抑。

僧綽乃求吳郡及廣州,並不許。

會巫蠱事洩,上先召僧綽具言之。

及將廢立,使尋求前朝舊典。

劭於東宮夜饗將士,僧綽密以啟聞。

上又令撰漢、魏以來廢諸王故事送與江湛、徐湛之。

湛之欲立隨王誕,江湛欲立南平王鑠,文帝欲立建平王宏,議久不決。

誕妃即湛之女,鑠妃湛妹也。

僧綽曰:「建立之事,仰由聖懷。

臣謂惟宜速斷,幾事雖密,不可使難生慮表,取笑千載。」

上曰 :「卿可謂能斷大事,此事不可不慇勤;且庶人始亡,人將謂我無復慈一愛一之道。」

僧綽曰:「恐千載之後,言陛下惟能裁弟,不能裁兒。」

上默然。

江湛出合謂僧綽曰:「卿向言將不傷直邪?」

僧綽曰:「弟亦恨君不直。」

及劭弒逆,江湛在尚書上省,聞變,曰:「不用王僧綽言至此。」

劭立,轉僧綽吏部尚書。

及檢文帝巾箱及湛家書疏,得僧綽所啟饗士並廢諸王事,乃收害焉,因此陷北第諸侯王,以為與僧綽有異志。

孝武即位,追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湣侯。

初,太社西空地,本吳時丁奉宅,孫皓流徙其家。

江左初,為周顗、蘇峻宅,後為袁悅宅,又為章武王司馬秀宅,皆以凶終;及給臧燾,亦頻遇禍,故世稱凶地。

僧綽嘗謂宅無吉凶,請以為第,始造,未及居而敗。

子儉。

儉字仲寶,生而僧綽遇害,為叔父僧虔所養。

數歲,襲爵豫甯縣侯。

拜受茅土,流涕嗚咽。

幼篤學,手不釋卷。

賓客或相稱美,僧虔曰:「我不患此兒無名,政恐名太盛耳。」

乃手書崔子玉座右銘以貽之。

丹一陽一尹袁粲聞其名,及見之曰:「宰相之門也。

栝柏豫章雖小,已有棟樑氣矣,終當任人家國事。」

言之宋明帝,選尚一陽一羨公主,拜駙馬都尉 。

帝以儉嫡母武康公主同太初巫蠱事,不可以為婦姑,欲開塚離葬。

儉因人自陳,密以死請,故事不行。

年十八,解褐秘書郎,太子舍人,超遷秘書丞。

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表獻之。

又撰定元徽四部書目。

母憂,服闋,為司徒右長史。

晉令,公府長史著朝服,宋大明以來著朱衣。

儉上言宜復舊制,時議不許。

及蒼梧暴虐,儉告袁粲求外出,引晉新安主婿王獻之任吳興為例,補義興太守。

升明二年,為長兼侍中,以父終此職,固讓。

先是,齊高帝為相,欲引時賢參贊大業,時謝朏為長史,帝夜召朏,卻人與語久之,朏無言。

唯有二小兒捉燭,帝慮朏難之,仍取燭遣兒,朏又無言,帝乃呼左右。

儉素知帝雄異,後請間言於帝曰:「功高不賞,古來非一,以公今日位地,欲北面居人臣,可乎?」

帝正色裁之,而神采內和。

儉因又曰:「儉蒙公殊眄,所以吐所難吐,何賜拒之深。

宋以景和、元徽之一婬一虐,非公豈復寧濟;但人情澆薄,不能持久,公若小按推遷,則人望去矣,豈唯大業永淪,七尺豈可得保?」

帝笑曰:「卿言不無理。」

儉又曰:「公今名位,故是經常宰相,宜禮絕群後,微示變革。

當先令褚公知之,儉請銜命。」

帝曰:「我當自往。」

經少日,帝自造彥回,款言移晷,乃謂曰:「我夢應得官。」

彥回曰:「今授始爾,恐一二年間未容便移。

且吉夢未必便在旦夕。」

帝還告儉,儉曰:「褚是未達理。」

虞整時為中書舍人,甚閒辭翰,儉乃自報整,使作詔。

及高帝為太尉,引儉為右長史,尋轉左,專見任用。

大典將行,禮儀詔策,皆出於儉,褚彥回唯為禪詔,又使儉參懷定之。

齊台建,遷尚書右僕射,領吏部,時年二十八。

多所引進。

時客有姓譚者,詣儉求官,儉謂曰:「齊桓滅譚,那得有君?「答曰:「譚子奔莒,所以有僕。」

儉賞其善據,卒得職焉。

高帝嘗從容謂儉曰:「我今日當以青溪為鴻溝。」

對曰:「天應人順,庶無楚、漢之事。」

時朝儀草創,衣服制則,未有定准,儉議曰:「漢景六年,梁王入朝,中郎謁者金貂出入殿門。

左思魏都賦云『藹藹列侍,金貂齊光』,此藩國侍臣有貂之明文 。

晉百官表云『太尉參軍四人,朝服武冠』,此又宰府之明文。」

又疑百僚敬齊公之禮,儉又曰:「晉王受命,勸進雲,『沖等眷眷』,稱名則應盡禮。」

而世子禮秩未定,儉又曰:「春秋曹世子來朝,待以上公之禮,下其君一等。

今齊公九命,禮冠列蕃,世子亦宜異數。」

並從之。

世子鎮石頭城,仍以為世子一宮,儉又曰:「魯有靈光殿,漢之前例也。

聽事為崇光殿,外齋為宣德殿,以散騎常侍張緒為世子詹事,車服悉依東宮制度。」

高帝踐阼,與儉議佐命功臣,從容謂曰:「卿謀謨之功,莫與為二,卿止二千戶,意以為少。

趙充國猶能自舉西零之任,況卿與我情期異常。」

儉曰:「昔宋祖創業,佐命諸公,開國不過二千,以臣比之,唯覺超越。」

上笑曰:「張良辭侯,何以過此。」

建元元年,改封南昌縣公。

時都下舛雜,且多一奸一盜,上欲立符伍,家家以相檢括。

儉諫曰:「京師翼翼,四方是湊,必也持符,於事既煩,理成不曠,謝安所謂『不爾何以為京師』。」

乃止。

是歲,有司奏定郊殷之禮,儉以為宜以今年十月殷祭宗廟,自此以後,五年再殷祭。

二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即以其日還祭明堂;又用次辛饗祀北郊,而並無配。

從之。

明年轉左僕射,領選如故。

初,宋明帝紫極殿珠簾綺柱,飾以金玉,江左所未有,高帝欲以其材起宣一陽一門,儉與褚彥回及叔父僧虔連名表諫,上手詔酬納。

宋世,宮門外六門城設竹籬,是年初,有發白虎樽言「白門三重門,竹籬穿不完」。

上感其言,改立都牆。

儉又諫,上答曰:「吾欲後世無以加也。」

朝廷初基,制度草創,儉問無不決。

上每曰:「詩云『惟岳降神,生甫及申』,今天為我生儉也。」

其年固請解選,見許。

帝幸樂游宴集,謂儉曰:「卿好音樂,孰與朕同?」

儉曰:「沐浴唐風,事兼比屋,亦既在齊,不知肉味。」

帝稱善。

後幸華林宴集,使各效伎藝。

褚彥回彈琵琶,王僧虔、柳世隆彈琴,沈文季歌子夜來,張敬兒舞。

儉曰:「臣無所解,唯知誦書。」

因跪上前誦相如封禪書。

上笑曰:「此盛德之事,吾何以堪之。」

後上使陸澄誦孝經,起自「仲尼居」,儉曰 :「澄所謂博而寡要。

臣請誦之。」

乃誦君子之事上章。

上曰:「善,張子布更覺非奇也。」

於是王敬則脫朝服袒,以絳糾髻,奮臂拍張,叫動左右。

上不悅曰:「豈聞三公如此。」

答曰:「臣以拍張,故得三公,不可忘拍張。」

時以為名答。

儉尋以本官領太子詹事,加兵三百人。

時皇太子妃薨,左衛將軍沈文季經為宮臣,未詳服不。

儉議曰:「漢、魏以來,宮僚先備臣隸之節,具體在三。

存既盡敬,亡豈無服?昔庾翼喪妻,王允、滕含猶謂府吏宜有小君之服,況臣節之重。

宜依禮為舊君之妻齊衰三月而除。」

上崩,遺詔以儉為侍中、尚書令、鎮軍。

每上朝,令史恆有三五十人隨上,諮事辯析,未嘗壅滯。

褚彥回時為司徒、錄尚書,笑謂儉曰:「觀令判斷甚樂。」

儉曰:「所以得厝私懷,實由稟明公不言之化。」

武帝即位,給班劍二十人,進號衛將軍,掌選事。

時有司以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別為郊始,晉、宋以來,未有畫一 。

儉議曰 :「晉明帝太寧三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

簡文鹹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即位,明年改元,亦郊。

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亦郊。

此二代明例,差可依放。

今聖明系業,幽顯宅心,言化則頻郊非嫌,語事則元號初改,禋燎登配,孝敬兼遂。

謂明年正月宜饗祀二郊,虔祭明堂。

自茲以後,依舊間歲。」

有司又以明年正月上辛應南郊,而立春在上辛後,郊在立春前為疑。

儉曰:「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南郊,其月八日立春,此近世明例也。」

並從之。

永明二年,領丹一陽一尹。

三年,領國子祭酒,又領太子少傅。

舊太子敬二傅同,至是朝議接少傅以賓友禮。

宋時國學頹廢,未暇修復,宋明帝泰始六年,置總明觀以集學士,或謂之東觀,置東觀祭酒一人,總明訪舉郎二人;儒、玄、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十人,其餘令史以下各有差。

是歲,以國學既立,省總明觀,於儉宅開學士館,以總明四部書充之。

又詔儉以家為府。

四年,以本官領吏部。

先是宋孝武好文章,天下悉以文采相尚,莫以專經為業。

儉弱年便留意三禮,尤善春秋,發言吐論,造次必於儒教,由是衣冠翕然,並尚經學,儒教於此大興。

何承天禮論三百卷,儉抄為八帙,又別抄條目為十三卷。

朝儀舊典,晉、宋來施行故事,撰次諳憶,無遺漏者。

所以當朝理事,斷決如流。

每博議引證,先儒罕有其例,八坐丞郎,無能異者。

令史諮事,賓客滿席,儉應接銓序,傍無留滯。

十日一還,監試諸生,巾卷在庭,劍衛令史,儀容甚盛。

作解散幘,斜插簪,朝野慕之,相與放效。

儉常謂人曰,「江左風一流宰相,惟有謝安」,蓋自況也。

武帝深委仗之,士流選用,奏無不可。

五年,儉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固讓。

六年,重申前命。

先是詔儉三日一還朝,尚書令史出外諮事,上以往來煩數,詔儉還尚書下省,月聽十日出外。

儉啟求解選,上不許。

七年,乃上表固請,見許,改領中書監,參掌選事。

其年疾,上親臨視。

薨,年三十八。

詔衛軍文武及台所給兵仗,悉停侍葬。

又詔追贈太尉,加羽葆、鼓吹,增班劍為六十人,葬禮依太宰文簡公褚彥回故事。

諡文憲公。

儉寡嗜欲,唯以經國為務,車服塵素,家無遺財。

手筆典裁,為當時所重。

少便有宰臣之志,賦詩云:「稷契匡虞夏,伊呂翼商周。」

及生子,字曰玄成,取仍世作相之義。

撰古今喪服集記並文集,並行於世。

梁武帝受禪,詔為儉立碑,降爵為侯。

儉弟遜,宋升明中為丹一陽一丞,告劉彥節事,不蒙封賞。

建元初,為晉陵太守,有怨言。

儉慮為禍,因褚彥回啟聞,中丞陸澄依事舉奏。

詔以儉竭誠佐命,特降刑書宥遜,遠徙永嘉郡,於道伏誅。

長子騫嗣。

騫字思寂,本字玄成,與齊高帝偏諱同,故改焉。

一性一凝簡,慕樂廣為人,未嘗言人之短。

諸女子侄皆嬪王尚主,朔望來歸,輜軿填咽,非所欲也,敕歲中不過一再見。

嘗從容謂諸子曰:「吾家本素族,自可依流平進,不須苟求也。」

歷黃門郎、司徒右長史。

不事產業,有舊墅在鍾山八十餘頃,與諸宅及故舊共佃之。

常謂人曰:「我不如鄭公業有田四百頃,而食常不周。」

以此為愧。

永元末,召為侍中,不拜。

三年春,枉矢晝見西方,長十餘丈。

騫曰:「此除舊布新之象也。」

及梁武起兵,騫曰:「天時人事,其在此乎。」

梁武霸府建,引為大司馬諮議參軍,遷侍中。

及帝受禪,降封為侯。

歷位度支尚書,中書令。

武帝於鍾山西造大一愛一敬寺,騫舊墅在寺側者,即王導賜田也。

帝遣主書宣旨,就騫市之,欲以施寺。

答云:「此田不賣;若敕取,所不敢言。」

酬對又脫略。

帝怒,遂付市評田價,以直一逼一還之。

由是忤旨,出為吳興太守。

騫一性一侈於味而儉於服,頗以多忌為累。

又惰於接物,雖主書宣敕,或過時不見。

才望不及弟暕,特以儉之嫡,故不棄於時。

暕為尚書左丞僕射,當朝用事,騫自中書令為郡,邑邑不樂,在郡臥不視事。

征復為度支尚書,加給事中,領射聲校尉。

以母憂去職。

普通三年卒,年四十九。

贈侍中、金紫光祿大夫,諡曰安。

子規。

規字威明,八歲丁所生母憂,居喪有至一性一。

齊太尉徐孝嗣每見必為流涕,稱曰「孝童」。

叔父暕亦深器重之,常曰 :「此兒吾家千里駒也。」

年十二,略通五經大義,及長,遂博涉有口辯。

為本州迎主簿。

起家秘書郎,累遷太子洗馬。

天監十二年,改造太極殿畢,規獻新殿賦,其辭甚工。

後為晉安王綱雲麾諮議參軍,久之,為新安太守。

父憂去職,服闋,襲封南昌縣侯。

除中書黃門侍郎,敕與陳郡殷芸、琅邪王錫、范一陽一張緬同侍東宮,俱為昭明太子所禮。

湘東王繹時為丹一陽一尹,與朝士宴集,屬規為酒令。

規從容曰:「江左以來,未有茲舉。」

特進蕭琛、金紫光祿大夫傅昭在坐,並謂為知言。

朱異嘗因酒卿規,規責以無禮。

普通初,陳慶之北侵,陷洛一陽一,百僚稱慶。

規退曰:「可吊也,又何賀焉。

道家有云:非為功難,成功難也。

昔桓溫得而復失,宋武竟無成功。

我孤軍無援,深入寇境,將為亂階。」

俄見覆沒。

六年,武帝於文德殿餞廣州刺史元景隆,詔群臣賦詩,同用五十韻。

規援筆立奏,其文又美,武帝嘉焉,即日授侍中。

後為晉安王長史。

王立為太子,仍為散騎常侍、太子中庶子,侍東宮。

太子賜以所服貂蟬,並降令書,悅是舉也。

尋為吳郡太守,主書芮珍宗家在吳,前守宰皆傾意附之。

至是珍宗假還,規遇之甚薄,珍宗還都,密奏規不理郡事。

俄征為左戶尚書。

郡境千餘人詣闕請留,表三奏不許。

求於郡樹碑,許之。

規常以門宗貴盛,恆思減退。

後為太子中庶子,領步兵校尉,辭疾不拜,遂於鍾山宋熙寺築室居焉。

卒,贈光祿大夫,諡曰文。

皇太子出臨哭,與湘東王繹令曰:「王威明風韻遒上,神峰標映,千里絕跡,百尺無枝,實俊人也。

一爾過隙,永歸長夜,金刀掩芒,長淮絕涸。

去歲冬中,已傷劉子,今茲寒孟,復悼王生。

俱往之傷,信非虛說。」

規集後漢眾家異同,注續漢書二百卷。

文集二十卷。

子褒,魏克江陵,入長安。

暕字思晦,騫弟也。

年數歲而風神警拔,有成一人之度。

時父儉作宰相,賓客盈門,見暕曰:「公才公望,復在此矣。」

弱冠選尚淮南長公主,拜駙馬都尉,歷秘書丞。

齊明帝詔求異士,始安王遙光薦暕及東海王僧孺。

除暕驃騎從事中郎,天監中,歷位侍中,吏部尚書,領國子祭酒。

門貴,與物隔,不能留心寒素,頗稱刻薄。

後為尚書左僕射,領國子祭酒。

卒,諡曰靖。

子承、幼、訓,並通顯。

承字安期,初為秘書郎,累遷中書黃門侍郎,兼國子博士。

時膏腴貴游,鹹以文學相尚,罕以經術為業;唯承獨好儒業。

遷長兼侍中,俄轉國子祭酒。

承祖儉父暕皆為此職,三世為國師,前代未之有。

久之,出為東一陽一太守。

政存寬惠,吏人悅之。

卒郡,諡曰章。

承一性一簡貴,有風格。

右衛朱異當朝用事,每休下,車馬填門。

有魏郡申英者,門寒才俊,好危言高論以忤權右。

嘗指異門曰:「此中輻湊,皆為利往,能不至者,唯大小王東一陽一耳。」

小東一陽一即承弟幼也。

時唯承兄弟及褚翔不至異門,世並稱之。

訓字懷范,生而紫胞,師媼云「法當貴」。

幼聰警,有識量,僧正惠超見而奇之,謂門人羅智國曰:「四郎眉目疏朗,舉動和韻,此是興門戶者。」

智國以白暕,暕亦曰:「不墜基業,其在文殊。」

文殊,訓小字也。

年十三,暕亡,憂毀,家人莫識。

十六召見文德殿,應對爽徹,上目送久之,謂朱異曰:「可謂相門有相。」

初補國子生,問說師袁昂 。

昂曰:「久籍高名,有勞虛想,及觀容止,若披雲霧。」

俄而諸袁子弟來,昂謂諸助教曰:「我兒出十數,若有一子如此,實無所恨。」

射策,除秘書郎,累遷秘書丞。

嘗賦詩云:「旦奭匡世功,蕭曹佐甿俗。」

追祖儉之志也。

後拜侍中,入見武帝。

帝問何敬容曰:「褚彥回年幾為宰相?」

敬容曰:「少過三十。」

上曰:「今之王訓,無謝彥回。」

訓美容儀,善進止,文章為後進領袖 。

年二十六,卒,諡溫子。

僧虔,金紫光祿大夫僧綽弟也。

父曇首,與兄弟集會子孫,任其戲適。

僧達跳下地作彪子。

時僧虔累十二博棋,既不墜一落,亦不重作。

僧綽采蠟燭珠為鳳皇,僧達奪取打壞,亦復不惜。

伯父弘歎曰:「僧達俊爽,當不減人;然亡吾家者,終此子也。

僧虔必至公,僧綽當以名義見美。」

或雲僧虔采燭珠為鳳皇,弘稱其長者雲。

僧虔弱冠,雅善隸書,宋文帝見其書素扇,歎曰:「非唯跡逾子敬,方當器雅過之。」

為太子舍人,退默少交接。

與袁淑、謝莊善,淑每歎之曰:「卿文情鴻麗,學解深拔,而韜光潛實,物莫之窺,雖魏一陽一元之射,王汝南之騎,無以加焉。」

遷司徒左西屬。

兄僧綽為宋元兇所害,親賓鹹勸之逃,僧虔泣曰:「吾兄奉國以忠貞,撫我以慈一愛一,今日之事,苦不見及耳。

若同歸九泉,猶羽化也。」

孝武初,出為武陵太守,攜諸子侄。

兄子儉中塗得病,僧虔為廢寢食,同行客慰喻之。

僧虔曰:「昔馬援處子侄之間,一情不異,鄧攸於弟子,更逾所生,吾實懷其心,誠未異古。

亡兄之胤,不宜忽諸,若此兒不救,便當回舟謝職。」

還為中書郎,再遷太子中庶子。

孝武欲擅書名,僧虔不敢顯跡,大明世常用掘筆書,以此見容。

後為御史中丞,領驍騎將軍。

甲族由來多不居憲台,王氏分枝居烏衣者,位宦微減。

僧虔為此官,乃曰:「此是烏衣諸郎坐處,我亦可試為耳。」

泰始中,為吳興太守。

始王獻之善書,為吳興郡,及僧虔工書,又為郡,論者稱之。

徙會稽太守。

中書舍人阮佃夫家在東,請假歸,客勸僧虔以佃夫要幸,宜加禮接。

僧虔曰:「我立身有素,豈能曲意此輩;彼若見惡,當拂衣去耳。」

佃夫言於宋明帝,使御史中丞孫敻奏僧虔,坐免官。

尋以白衣領侍中。

元徽中,為吏部尚書,尋加散騎常侍,轉右僕射。

升明二年,為尚書令。

嘗為飛白書題尚書省壁曰:「圓行方止,物之定質,修之不已則溢,高之不已則栗,馳之不已則躓,引之不已則疊,是故去之宜疾。」

當時嗟賞,以比坐右銘。

兄子儉每覲見,輒勖以前言往行、忠貞止足之道。

雅好文史,解音律,以朝廷禮樂,多違正典,人間競造新聲。

時齊高帝輔政,僧虔上表請正聲樂,高帝乃使侍中蕭惠基調正清商音律。

齊受命,轉侍中、丹一陽一尹。

郡縣獄相承有上湯殺囚,僧虔上言:「湯本救疾,而實行冤暴,若罪必入重,自有正刑,若去惡宜疾,則應先啟,豈有死生大命,而潛制下邑。」

上納其言而止。

文惠太子鎮雍州,有盜發古塚者,相傳雲是楚王塚,大獲寶物:玉履、玉屏風、竹簡書、青絲綸。

簡廣數分,長二尺,皮節如新。

有得十餘簡以示僧虔,雲是科斗書考工記,周官所闕文也。

高帝素善書,篤好不已,與僧虔賭書畢,謂曰:「誰為第一?」

對曰:「臣書第一,陛下亦第一。」

帝笑曰:「卿可謂善自為謀。」

或雲帝問:「我書何如卿?」

答曰:「臣正書第一,草書第二;陛下草書第二,而正書第三。

臣無第三,陛下無第一。」

帝大笑曰:「卿善為辭;然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帝示僧虔古跡十一卷,就求能書人名。

僧虔得人間所有卷中所無者:吳大皇帝、景帝、歸命侯書,桓玄書,及王丞相導、領軍洽、中書令瑉、張芝、索靖、衛伯儒、張翼十一卷,奏之。

又上羊欣所撰能書人名一卷。

遷湘州刺史,侍中如故。

清簡不營財產,百姓安之。

武帝即位,以風疾欲陳解,遷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僧虔少時,群從並會,客有相之云:「僧虔年位最高,仕當至公,餘人莫及。」

及此授,僧虔謂兄子儉曰:「汝任重於朝,行當有八命之禮,我若復此授,一門有二台司,實所畏懼。」

乃固辭,上優而許之。

客問其故,僧虔曰:「吾榮位已過,無以報國,豈容更受高爵,方貽官謗邪。」

儉既為朝宰,起長梁齋,制度小餅,僧虔視之不悅,竟不入戶。

儉即日毀之。

永明三年薨,時年六十。

追贈司空,侍中如故。

諡簡穆。

僧虔頗解星文,夜坐見豫章分野當有事故,時僧虔子慈為豫章內史,慮有公事;少時而僧虔薨,棄郡奔赴。

時有前將軍陳天福,坐討唐宇之於錢唐掠奪百姓財物棄市。

先是天福將行,令家人豫作壽塚,未至東,又信催速就。

塚成而得罪,因以葬焉。

又宋世光祿大夫劉鎮之年三十許,病篤,已辦凶具;既而疾愈,因畜棺以為壽,九十餘乃亡,此器方用。

因此而言,天道未易知也。

僧虔論書云:「宋文帝書,自言可比王子敬。

時議者雲,『天然勝羊欣,功夫少於欣 』。

王平南廙,右軍叔,過江,右軍之前以為最。

亡曾祖領軍書,右軍云:『弟書遂不減吾。

』變古制,今惟右軍。

領軍不爾,至今猶法鍾、張。

亡從祖中書令書,子敬云:『弟書如騎騾,駸駸恆欲度驊騮前。

』庾征西翼書,少時與右軍齊名,右軍後進,庾猶不分。

在荊州與都下人書云:『小兒輩賤家雞,皆學逸少書,須吾下當比之。

』張翼,王右軍自書表,晉穆帝令翼寫題後答,右軍當時不別,久後方悟,云『小人幾欲亂真 』。

張芝、索靖、韋誕、鍾會、二衛,並得名前代,無以辨其優劣,唯見其筆力驚異耳。

張澄當時亦呼有意。

郗愔章草亞於右軍。

郗嘉賓草亞於二王,緊媚過其父。

桓玄自謂右軍之流,論者以比孔琳之。

謝安亦入能書錄,亦自重,為子敬書嵇康詩。

羊欣書見重一時,親受子敬。

行書尤善,正乃不稱名。

孔琳之書,天然縱放,極有筆力,規矩恐在羊欣後。

丘道護與羊欣俱面受子敬,故當在欣後。

范曄與蕭思話同師羊欣,後小叛,既失故步,為復小有意耳。

蕭思話書,羊欣之影,風一流趨好,殆當不減,筆力恨弱。

謝綜書,其舅雲緊生起。

是得賞也,恨少媚好。

謝靈運書乃不倫,遇其合時,亦得入流。

賀道力書亞丘道護。

庾昕學右軍,亦欲亂真矣。」

僧虔嘗自書讓尚書令表,辭制既雅,筆跡又麗,時人以比子敬崇賢。

吳郡顧寶先卓越多奇,自以伎能,僧虔乃作飛白以示之。

寶先曰:「下官今為飛白屈矣。」

僧虔著書賦,儉為注序甚工。

僧虔宋世嘗有書誡子曰:

知汝恨吾未許汝學,欲自悔厲,或以闔棺自欺,或更擇美業,且得有慨,亦慰窮生。

但亟聞斯唱,未睹其實,吾未信汝,非徒然也。

往年有意於史,取三國誌聚置一床一頭,百日許,復徙業就玄。

汝曾未窺其題目,未辨其指歸,而終日自欺人,人不受汝欺也。

由吾不學,無以為訓,然重華無嚴父,放勳無令子,亦各由己耳。

汝輩竊議,亦當云『阿越不學,何忽自課』?汝見其一耳,不全爾也。

設令吾學如馬、鄭,亦復甚勝,復倍不如,今亦必大減,致之有由,從身上來也。

汝今壯年,自勤數倍,許勝劣及吾耳。

吾在世雖乏德素,要復推排人間數十許年,故是一舊物,人或以比數汝耳。

即化之後,若自無調度,誰復知汝事者。

捨中亦有少負令譽、弱冠越超清級者,於時王家門中,優者龍鳳,劣猶虎豹。

失蔭之後,豈龍一虎之議?況吾不能為汝蔭,政應各自努力耳。

或有身經三公,蔑爾無聞,布衣寒素,卿相屈體,父子貴賤殊,兄弟聲名異,何也?體盡讀數百卷書耳。

吾今悔無所及,欲以前車誡爾後乘也。

汝年入立境,方應從宦,兼有室累,何處復得下帷如王郎時邪?各在爾身已切,豈復關吾邪!鬼唯知一愛一深松茂柏,寧知子弟毀譽事。

因汝有感,故略敘胸懷。

子慈。

慈字伯寶。

年八歲,外祖宋太宰江夏王義恭迎之內齋,施寶物恣所取,慈取素琴石硯及孝子圖而已,義恭善之。

袁淑見其幼時,撫其背曰;「叔慈內潤也。」

少與從弟儉共書學。

謝鳳子超宗嘗候僧虔,仍往東齋詣慈。

慈正學書,未即放筆,超宗曰:「卿書何如虔公 ?」

慈曰 :「慈書比大人,如雞之比鳳。」

超宗狼狽而退。

十歲時,與蔡興宗子約入寺禮佛,正遇沙門懺,約戲慈曰:「眾僧今日可謂虔虔。」

慈應聲曰:「卿如此,何以興蔡氏之宗。」

歷位吳郡太守,大司馬長史,侍中,領步兵校尉,司徒左長史。

慈患腳,齊武帝敕王晏:「慈有微疾,不能騎,聽乘車在仗後。」

江左以來少例也。

慈妻劉彥節女,子觀尚武帝長女吳縣公主,修婦禮,姑未嘗交答。

江夏王鋒為南徐州,王妃,慈女也,以慈為東海太守,行南徐州府州事。

還為冠軍將軍、廬陵王中軍長史,未拜,永明九年卒。

贈太常,諡懿。

子泰。

泰字仲通,幼敏悟。

年數歲時,祖母集諸孫侄,散棗栗於一床一,群兒競之,泰獨不取。

問其故,對曰:「不取自當得賜。」

由是中表異之。

少好學,手所抄寫二千許卷。

及長,通和溫雅,家人不見喜慍之色。

姊夫齊江夏王鋒為齊明帝害,外生蕭子友並孤弱,泰資給撫訓,逾於子侄。

梁天監元年為秘書丞。

自齊永元之末,後宮火延燒秘書,圖書散亂殆盡。

泰表校定繕寫,武帝從之。

歷中書侍郎,掌吏部,仍即真。

自過江,吏部郎不復典大選,令史以下,小人求競者輻湊前後,少能稱職。

泰為之,不為貴賤請屬易意,天下稱平。

轉黃門侍郎,每預朝宴,刻燭賦詩,文不加點,帝深賞歎。

沈約常曰:「王有養、炬,謝有覽、舉。」

養,泰小字,炬,筠小字也。

始革大理,以泰為廷尉卿,再歷侍中,後為都官尚書。

泰能接人士,故每願其居選辟。

頃之,為吏部尚書,衣冠屬望。

未及選舉,仍疾,改除散騎常侍、左驍騎將軍,未拜,卒,諡夷。

子廓。

志字次道,慈之弟也。

九歲,居所生母憂,哀容毀瘠,為中表所異。

弱冠,選尚宋孝武女安固公主,拜駙馬都尉。

褚彥回為司徒,引志為主簿。

謂其父僧虔曰:「朝廷之恩,本為殊特,所可光榮,在屈賢子。」

累遷宣城內史,清謹有恩惠。

郡人張倪、吳慶爭田,經年不決。

志到官,父老相謂曰:「王府君有德政,吾鄉里乃有如此爭。」

倪、慶因相攜請罪,所訟地遂成閒田。

後為東一陽一太守,郡獄有重囚十餘,冬至日,悉遣還家,過節皆反,唯一人失期。

志曰:「此自太守事,主者勿憂。」

明旦果至,以婦孕。

吏人益歎服之。

為吏部尚書,在選以和理稱。

崔慧景平,以例加右軍將軍,封臨汝侯。

固讓,改領右衛將軍。

及梁武軍至,城內殺東昏,百僚署名送首。

志歎曰:「冠雖弊,可加足乎?」

因取庭樹葉捼服之,偽悶不署名。

梁武覽箋無志署,心嘉之,弗以讓也。

霸府開,為驃騎大將軍長史,梁台建,位散騎常侍、中書令。

天監初,為丹一陽一尹,為政清靜。

部下有寡一婦無子,姑亡舉責以斂,葬既而無以還之。

志湣其義,以俸錢償焉。

時年饑,每旦為粥於郡門以賦百姓,眾悉稱惠。

常懷止足,謂諸子侄曰:「謝莊在宋孝武時,位止中書令,吾自視豈可過之。」

三年,為散騎常侍、中書令,因多謝病,簡通賓客。

九年,還為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卒。

志善草隸,當時以為楷法。

齊游擊將軍徐希秀亦號能書,常謂志為「書聖」。

志家居建康禁中裡馬糞巷 。

父僧虔門風寬恕,志尤惇厚,所歷不以罪咎劾人。

門下客嘗盜脫志車幰賣之,志知而不問,待之如初。

賓客遊其門者,專蓋其過而稱其善。

兄弟子侄皆篤實謙和,時人號馬糞諸王為長者。

普通四年,志改葬,武帝厚賻贈之,諡曰安。

有五子:緝、休、諲、一操一、素。

志弟揖位太中大夫,揖子筠。

筠字元禮,一字德柔,幼而警悟,七歲能屬文。

年十六,為芍葯賦,其辭甚美。

及長,清靜好學,與從兄泰齊名。

沈約見筠,以為似外祖袁粲,謂僕射張稷曰:「王郎非唯額類袁公,風韻都欲相似。」

稷曰:「袁公見人輒矜嚴,王郎見人必娛笑。

唯此一條,不能酷似。」

仕為尚書殿中郎,王氏過江以來,未有居郎署,或勸不就,筠曰:「陸平原東南之秀,王文度獨步江東。

吾得比蹤昔人,何所多恨。」

乃欣然就職。

沈約每見筠文咨嗟,嘗謂曰:「昔蔡伯喈見王仲宣,稱曰王公之孫,吾家書籍悉當相與。

僕雖不敏,請附斯言。

自謝朓諸賢零落,平生意好殆絕,不謂疲暮復逢於君。」

約於郊居宅閣齋,請筠為草木十詠書之壁,皆直寫文辭,不加篇題。

約謂人曰:「此詩指物程形,無假題署。」

約制郊居賦,構思積時,猶未都畢,示筠草。

筠讀至「雌霓」。

累遷太子洗馬,中舍人,並掌東宮管記。

昭明太子一愛一文學士,常與筠及劉孝綽、陸倕、到洽、殷鈞等游宴玄圃,太子獨執筠袖,撫孝綽肩曰:「所謂左把浮丘袖,右拍洪崖肩。」

其見重如此。

筠又與殷鈞以方雅見禮。

後為中書郎,奉敕制開善寺寶志法師碑文,辭甚麗逸。

又敕撰中書表奏三十卷,及所上賦頌都為一集。

後為太子家令,復掌管記。

普通元年,以母憂去職。

筠有孝一性一,毀瘠過禮。

中大通二年,為司徒左長史。

三年,昭明太子薨,敕制哀策文,復見嗟賞。

尋出為臨海太守,在郡侵刻,還資有芒屩兩舫,他物稱是。

為有司奏,不調累年。

後歷秘書監,太府卿,度支尚書,司徒左長史。

及簡文即位,為太子詹事。

筠家累千金,一性一儉嗇,外服粗弊,所乘牛嘗飼以青草。

及遇亂,舊宅先為賊焚,乃寓居國子祭酒蕭子雲宅。

夜忽有盜攻,懼墜井,卒,時年六十九。

家人十三口同遇害,人棄一屍一積於空井中。

筠狀貌寢小,長不滿六尺。

一性一弘厚,不以藝能高人。

而少擅才名,與劉孝綽見重當時。

其自序云:「餘少好抄書,老而彌篤,雖偶見瞥觀,皆即疏記。

後重省覽,歡興彌深。

習與一性一成,不覺筆倦。

自年十三四,建武二年乙亥,至梁大同六年,四十六載矣。

幼年讀五經,皆七八十遍。

一愛一左氏春秋,吟諷常為口實。

廣略去取,凡三過五抄,余經及周官、儀禮、國語、爾雅、山海經、本草並再抄,子史諸集皆一遍。

未嘗倩人假手,並躬自抄錄,大小百餘卷。

不足傳之好事,蓋以備遺忘而已。」

又與諸兒書論家門集云:「史傳稱安平崔氏及汝南應氏並累葉有文才,所以范蔚宗雲崔氏雕龍 。

然不過父子兩三世耳,非有七葉之中,名德重光,爵位相繼,人人有集,如吾門者也。

沈少傅約常語人云︰『吾少好百家之言,身為四代之史。

自開闢以來,未有爵位蟬聯、文才相繼如王氏之盛也。

』汝等仰觀堂構,思各努力。」

筠自撰其文章,以一官為一集,自洗馬、中書、中庶、吏部、左佐、臨海、太府各十卷,尚書三十卷,凡一百卷,行於世。

子祥,仕陳位黃門侍郎。

揖弟彬。

彬字思文,好文章,習篆隸,與志齊名。

時人為之語曰:「三真六草,為天下寶。」

齊武帝起舊宮,彬獻賦,文辭典麗。

尚齊高帝女臨海長公主,拜駙馬都尉。

仕齊,歷太子中庶子,徙永嘉太守。

卜室於積穀山,有終焉之志。

梁天監中,歷吏部尚書、秘書監。

卒,諡惠。

彬立身清白,推賢接士,有士君子風。

彬弟寂。

寂字子玄,一性一迅動,好文章。

讀范滂傳,未嘗不歎悒。

王融敗後,賓客多歸之。

齊建武初,欲獻中興頌,兄志謂曰 :「汝膏粱年少,何患不達?不鎮之以靜,將恐貽譏。」

寂乃止。

位秘書郎。

卒年二十一。

論曰:王曇首之才器,王僧綽之忠直,其世祿不替也,豈徒然哉。

仲寶雅道自居,早懷伊、呂之志,竟而逢時遇主,自致宰輔之隆,所謂衣冠禮樂盡在是矣。

齊有人焉,於斯為盛。

其餘文雅儒素,各稟家風,箕裘不墜,亦云美矣。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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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卷01宋本紀上第一卷02宋本紀中第二卷03宋本紀下第三卷04齊本紀上第四卷05齊本紀下第五卷06梁本紀上第六卷07梁本紀中第七卷08梁本紀下第八卷09陳本紀上第九卷10陳本紀下第十卷11列傳第一 后妃上卷12列傳第二 后妃下卷13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卷14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卷15列傳第五卷16列傳第六卷17列傳第七卷18列傳第八卷19列傳第九卷20列傳第十卷21列傳第十一卷22列傳第十二卷23列傳第十三卷24列傳第十四卷25列傳第十五卷26列傳第十六卷27列傳第十七卷28列傳第十八卷29列傳第十九卷30列傳第二十卷31列傳第二十一卷32列傳第二十二卷33列傳第二十三卷34列傳第二十四卷35列傳第二十五卷36列傳第二十六卷37列傳第二十七卷38列傳第二十八卷39列傳第二十九卷40列傳第三十卷41列傳第三十一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卷44列傳第三十四卷45列傳第三十五卷46列傳第三十六卷47列傳第三十七卷48列傳第三十八卷49列傳第三十九卷50列傳第四十卷51列傳第四十一 梁宗室上卷52列傳第四十二 梁宗室下卷53列傳第四十三 梁武帝諸子卷54列傳第四十四卷55列傳第四十五卷56列傳第四十六卷57列傳第四十七卷58列傳第四十八卷59列傳第四十九卷60列傳第五十卷61列傳第五十一卷62列傳第五十二卷63列傳第五十三卷64列傳第五十四卷65列傳第五十五卷66列傳第五十六卷67列傳第五十七卷68列傳第五十八卷69列傳第五十九卷70列傳第六十卷71列傳第六十一卷72列傳第六十二卷73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卷74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卷75列傳第六十五 隱逸上卷76列傳第六十六卷77列傳第六十七卷78列傳第六十八卷79列傳第六十九卷80列傳第七十 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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