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61列傳第五十一:陳伯之,濟一陰一睢陵人也。年十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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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61列傳第五十一

南史

卷61列傳第五十一

陳伯之 陳慶之 蘭欽

陳伯之,濟一陰一睢陵人也。

年十三四,好著獺皮冠,帶刺刀,候鄰里稻熟,輒偷刈之。

嘗為田主所見,呵之曰:「楚子莫動!」伯之曰:「君稻幸多,取一擔何苦。」

田主將執之。

因拔刀而進,曰:「楚子定何如!」田主皆反走,徐擔稻而歸。

及年長,在鍾離數為劫盜,嘗授面覘人船,船人斫之,獲其左耳。

後隨鄉人車騎將軍王廣之,廣之一愛一其勇,每夜臥下榻,征伐常將自隨。

頻以戰功,累遷驃騎司馬,封魚復縣伯。

梁武起兵,東昏假伯之節,督前驅諸軍事、豫州刺史,轉江州,據尋一陽一以拒梁武。

郢城平,武帝使說伯之,即以為江州刺史。

子武牙為徐州刺史。

伯之雖受命,猶懷兩端。

帝及其猶豫一逼一之,伯之退保南湖,然後歸附,與眾軍俱下。

建康城未平,每降人出,伯之輒喚與耳語。

帝疑其復懷翻覆,會東昏將鄭伯倫降,帝使過伯之,謂曰:「城中甚忿卿,欲遣信誘卿,須卿降,當生割卿手腳。

卿若不降,復欲遣刺客殺卿。」

伯之大懼,自是無異志矣。

城平,封豐城縣公,遣之鎮。

伯之不識書,及還江州,得文牒辭訟,唯作大諾而已。

有事,典簽傳口語,與奪決於主者。

伯之與豫章人鄧繕、永興人戴承忠並有舊,繕經藏伯之息免禍,伯之尤德之。

及在州,用繕為別駕,承忠為記室參軍。

河南褚緭,都下之薄行者,武帝即位,頻造尚書范雲。

雲不好緭,堅拒之。

緭益怒,私語所知曰:「建武以後,草澤底下悉成貴人,吾何罪而見棄。

今天下草創,喪亂未可知。

陳伯之擁強兵在江州,非代來臣,有自疑之意。

且復熒惑守南鬥,詎非為我出?今者一行,事若無成,入魏,何減作河南郡。」

於是投伯之書佐王思穆事之,大見親狎。

及伯之鄉人朱龍符為長流參軍,並乘伯之愚闇,恣行一奸一險。

伯之子武牙時為直合將軍,武帝手疏龍符罪親付武牙,武牙封示伯之。

帝又遣代江州別駕鄧繕,伯之並不受命,曰 :「龍符健兒,鄧繕在事有績。

台所遣別駕,請以為中從事。」

繕於是日夜說伯之云:「台家府庫空竭,無復器仗,三倉無米。

此萬世一時,機不可失。」

緭、承忠等每贊成之。

伯之謂繕:「今段啟卿,若復不得,便與卿共下。」

使反,武帝敕部內一郡處繕。

伯之於是集府州佐史,謂曰:「奉齊建安王教,率江北義勇十萬已次六一合,見使以江州見力運糧速下。

我荷明帝厚恩,誓以死報。」

使緭詐為蕭寶寅書以示僚佐,於聽事前為壇,殺牲以盟。

伯之先歃,長史以下次第歃。

緭說伯之:「今舉大事,宜引人望。

程元沖不與人同心;臨川內史王觀,僧虔之孫,人身不惡,可召為長史,以代元沖。」

伯之從之,仍以緭為尋一陽一太守,承忠輔義將軍,龍符豫州刺史。

豫章太守鄭伯倫起郡兵拒守。

程元沖既失職,於家合率數百人,使伯之典簽呂孝通、戴元則為內應。

伯之每旦常作伎,日晡輒臥,左右仗身皆休息。

元沖因其解弛,從北門入,逕至聽事前。

伯之聞叫,自率出蕩。

元衝力不能敵,走逃廬山。

伯之遣使還報武牙兄弟,武牙等走盱眙,盱眙人徐文安、 莊興紹、張顯明邀擊之,不能禁,反見殺。

武帝遣王茂討伯之,敗走,間道亡命出江北,與子武牙及褚緭俱入魏。

魏以伯之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淮南諸軍事、平南將軍、光祿大夫、曲江縣侯。

天監四年,詔太尉臨川王巨集北侵,巨集命記室丘遲私與之書曰:

陳將軍足下,無恙,幸甚,幸甚。

將軍勇冠三軍,才為世出。

棄燕雀之一毛一羽,慕鴻鵠以高翔。

昔因機變化,遭遇時主,立功立事,開國稱孤,朱輪華轂,擁旄萬里,何其壯也!如何一旦為奔亡之虜,聞鳴鏑而股戰,對穹廬以屈膝,又何劣邪?尋君去就之際,非有他故,直以不能內審諸己,外受流言,沈迷猖蹶,以至於此。

聖朝赦罪責功,棄瑕錄用,推赤心於天下,安反側於萬物,此將軍之所知,非假僕一二談也。

昔朱鮪涉血於友於,張繡倳刃於一愛一子,漢主不以為疑,魏君待之若舊。

況將軍無昔人之罪,而勳重於當代。

夫迷塗知反,往哲是與,不遠而復,先典攸高。

主上屈法申恩,吞舟是漏。

將軍松柏不翦,親戚安居;高堂未傾,一愛一妾尚在。

悠悠爾心,亦何可言。

當今功臣名將,雁行有序,佩紫懷黃,贊帷幄之謀;乘軺建節,奉疆埸之任。

並刑馬作誓,傳之子孫。

將軍獨靦顏借命,驅馳氈裘之長,寧不哀哉!夫以慕容超之強,身送東市,姚泓之盛,面縛西都。

故知霜露所均,不一育異類,姬漢舊邦,無取雜種。

北虜僭號中原,多歷年所,惡積禍盈,理至焦爛。

況偽孽昏狡,自相夷戮,部落攜離,酋豪猜貳。

方當繫頸蠻邸,縣首稿街。

而將軍魚游於沸鼎之中,燕巢于飛幕之上,不亦惑乎!

暮春三月,江南草長,雜花生樹,群鸚亂飛。

見故國之旗鼓,感生平於疇日,撫弦登陴,豈不愴恨。

所以廉公之思趙將, 吳子之泣西河,人之情也,將軍獨無情哉?想早勵良規,自求多福。

當今皇帝盛明,天下安樂,白環西獻,楛矢東來,夜郎、滇池解辮請職,朝鮮、昌海蹶角受化;唯北狄野心,掘強沙塞之間,欲延歲月之命耳。

中軍臨川殿下,明德茂親,總茲戎重,方吊人洛汭,伐罪秦中,若遂不改,方思僕言。

聊布往懷,君其詳之。

伯之得書,乃於壽一陽一擁眾八千歸降。

武牙為魏人所殺。

伯之既至,以為平北將軍、西豫州刺史、永新縣侯。

未之任。

復為驍騎將軍,又為太中大夫。

久之,卒於家。

其子猶有在魏者。

褚緭在魏,魏人欲用之。

魏元會,緭戲為詩曰:「帽上著籠冠,緭上著朱衣,不知是今是,不知非昔非。」

魏人怒,出為始平太守。

日日行獵,墮馬而死。

陳慶之字子雲,義興國山人也。

幼隨從梁武帝。

帝一性一好碁,每從夜至旦不輟,等輩皆寐,唯慶之不寢,聞呼即至,甚見親賞。

從平建鄴,稍為主書,散財聚士,恆思立效。

除奉朝請。

普通中,魏徐州刺史元法僧於彭城求入內附,以慶之為武威將軍,與胡龍牙、成景雋率諸軍應接。

還除宣猛將軍、文德主帥,仍率軍送豫章王綜入鎮徐州。

魏遣安豐王元延明、臨淮王元彧率眾十萬來拒。

延明先遣其別將丘大千觀兵近境,慶之擊破之。

後豫章王棄軍奔魏,慶之乃斬關夜退,軍士獲全。

普通七年,安西將軍元樹出征壽春,除慶之假節、總知軍事。

魏豫州刺史李憲遣其子長鈞別築兩城相拒,慶之攻拔之,憲力屈遂降,慶之入據其城。

轉東宮直合。

大通元年,隸領軍曹仲宗伐渦一陽一,魏遣常山王元昭等來援,前軍至駝澗,去渦一陽一四十里。

韋放曰:「賊鋒必是輕銳,戰捷不足為功;如不利,沮我軍勢,不如勿擊。」

慶之曰:「魏人 遠來,皆已疲倦,須挫其氣,必無不敗之理。」

於是與麾下五百騎奔擊,破其前軍,魏人震恐。

慶之還共諸將連營西進,據渦一陽一城,與魏相持,自春至冬,各數十百戰。

師老氣衰,魏之援兵復欲築壘於軍後。

仲宗等恐腹背受敵,謀退。

慶之杖節軍門,曰:「須虜圍合,然後與戰;若欲班師,慶之別有密敕。」

仲宗壯其計,乃從之 。

魏人掎角作十三城,慶之陷其四壘。

九城兵甲猶盛,乃陳其俘馘,鼓噪攻之,遂奔潰,斬獲略盡,渦水咽流。

詔以渦一陽一之地置西徐州。

眾軍乘勝前頓城父。

武帝嘉焉,手詔慰勉之。

大通初,魏北海王元顥來降,武帝以慶之為假節、飆勇將軍,送顥還北。

顥於渙水即魏帝號,授慶之前軍大都督。

自銍縣進,遂至睢一陽一。

魏將丘大千有眾七萬,分築九壘以拒。

慶之自旦至申,攻陷其三,大千乃降。

時魏濟一陰一王元暉業率羽林庶子二萬人來救梁、宋,進屯考城。

慶之攻陷其城,禽暉業,仍趣大梁。

顥進慶之徐州刺史、武都郡王,仍率眾而西。

魏左僕射楊昱等率御仗羽林宗子庶子眾七萬據滎一陽一拒顥,兵強城固,魏將元天穆大軍復將至,先遣其驃騎將軍爾朱兆、騎將魯安等援楊昱,又遣右僕射爾朱世隆、西荊州刺史王羆據虎牢。

時滎一陽一未拔,士眾皆恐。

慶之乃解鞍秣馬,宣喻眾曰:「我等才有七千,賊眾四十餘萬。

今日之事,義不圖存,須平其城壘。」

一鼓悉使登城,壯士東一陽一宋景休、義興魚天湣踰堞而入,遂克之。

俄而魏陣外合,慶之率一精一兵三千大破之。

魯安於陣乞降,天穆、兆單騎獲免。

進赴虎牢,爾朱世隆棄城走。

魏孝莊出居河北。

其臨淮王彧、安豐王延明率百僚備法駕迎顥入洛一陽一宮,御前殿,改元大赦。

顥以慶之為車騎大將軍。

魏上一黨一王元天穆又攻拔大梁,分遣王老生、費穆據虎牢, 刁宣、刁雙入梁、宋,慶之隨方掩襲,並降,天穆與十餘騎北度河。

慶之麾下悉著白袍,所向披一靡一。

先是洛中謠曰:「名軍大將莫自牢,千兵萬馬避白袍。」

自發銍縣至洛一陽一,十四旬平三十二城,四十七戰,所向無前。

初,魏莊帝單騎度河,宮衛嬪侍無改於常。

顥既得志,荒於酒色,不復視事,與安豐、臨淮計將背梁,以時事未安,且資慶之力用。

慶之心知之,乃說顥曰:「今遠來至此,未伏尚多,宜啟天子,更請一精一兵;並勒諸州有南人沒此者,悉須部送。」

顥欲從之,元延明說顥曰:「慶之兵不出數千,已自難制,今更增其眾,寧肯為用?魏之宗社,於斯而滅。」

顥由是疑慶之,乃密啟武帝停軍。

洛下南人不出一萬,魏人十倍。

軍副馬佛念言於慶之曰:「勳高不賞,震主身危,二事既有,將軍豈得無慮?今將軍威震中原,聲動河塞,屠顥據洛,則千載一時。」

慶之不從。

顥前以慶之為徐州刺史,因求之鎮,顥心憚之,遂不遣。

魏將爾朱榮、爾朱世隆、元天穆、爾朱兆等眾號百萬,挾魏帝來攻顥。

顥據洛一陽一六十五日,凡所得城一時歸魏,慶之度河守北中郎城。

三日十一戰,傷殺甚眾。

榮將退還,時有善天文人劉靈助謂榮曰:「不出十日,河南大定。」

榮乃為伐濟自硤石,與顥戰於河橋。

顥大敗,走至臨潁被禽,洛一陽一復入魏。

慶之馬步數千結陣東反,榮親自來追,軍人死散。

慶之乃落鬚髮為沙門,間行至豫州,州人程道雍等潛送出汝一陰一。

至都,仍以功除右衛將軍,封永興侯。

出為北兗州刺史、都督緣淮諸軍事。

會有祅賊沙門僧強自稱為帝,土豪蔡伯一寵一起兵應之,攻陷北徐州。

詔慶之討焉。

慶之斬伯一寵一、僧強,傳其首。

中大通二年,除南北司二州刺史,加都督。

慶之至鎮,遂 圍縣瓠,破魏潁州刺史婁起、揚州刺史是雲寶於溱水。

又破行台孫騰、豫州刺史堯雄、梁州刺史司馬恭於楚城。

罷義一陽一鎮兵,停水陸轉運,江湘諸州並得休息。

開田六千頃,二年之後,倉廩充實。

又表省南司州,復安陸郡,置上明郡。

大同二年,魏遣將侯景攻下楚州,執刺史桓和。

景仍進軍淮上,慶之破之。

時大寒雪,景棄輜重走。

是歲豫州饑,慶之開倉振給,多所全濟。

州人李升等八百人表求樹碑頌德,詔許焉。

五年卒,諡曰武。

慶之一性一祗慎,每奉詔敕,必洗沐拜受。

儉素不衣紈綺,不好絲竹。

射不穿劄,馬非所便,而善撫軍士,能得其死力。

長子昭嗣。

梁世寒門達者唯慶之與俞藥,藥初為武帝左右,帝謂曰:「俞氏無先賢,世人云『俞錢』,非君子所宜,改姓喻。」

藥曰:「當令姓自於臣。」

歷位雲旗將軍,安州刺史。

慶之第五子昕字君章,七歲能騎射。

十二隨父入洛,遇疾還都,詣鴻臚卿朱異。

異訪北間事,昕聚土畫城,指麾分別,異甚奇之。

慶之在縣瓠,魏驍將堯雄子寶樂特為敢勇,求單騎校戰,昕躍馬直趣寶樂,雄即潰散。

後為臨川太守。

太清二年,侯景圍歷一陽一,敕召昕還。

昕啟云:「採石急須重鎮,王質水軍輕弱,恐虜必濟。」

乃板昕為雲騎將軍代質,未及下渚,景已度江,為景所禽。

令收集部曲將用之,昕誓而不許。

景使其儀同范桃棒嚴禁之,昕因說桃棒令率所領歸降,襲殺王偉、宋子仙。

桃棒許之。

遂立盟射城中,遣昕夜縋而入。

武帝大喜,敕即受降。

簡文遲疑,累日不決。

外事洩,昕弗之知,猶依期而下。

景邀得之,一逼一昕令更射書城中,云「桃棒且輕將數十人先入」。

景欲裹甲隨之。

昕不從,遂見害。

少弟暄,學不師受,文才俊一逸。

尤嗜酒,無節一操一,遍歷王公門,沈湎喧譊,過差非度。

其兄子秀常憂之,致書於暄友人何胥,冀以諷諫。

暄聞之,與秀書曰:

旦見汝書與孝典,陳吾飲酒過差。

吾有此好五十餘年,昔吳國張長公亦稱耽嗜,吾見張時,伊已六十,自言引滿大勝少年時。

吾今所進亦多於往日。

老而彌篤,唯吾與張季舒耳。

吾方與此子交一歡於地下,汝欲夭吾所志邪?昔阮鹹、阮籍同游竹林,宣子不聞斯言。

王湛能玄言巧騎,武子呼為癡叔。

何陳留之風不嗣,太原之氣巋然,翻成可怪!

吾既寂漠當世,朽病殘年,產不異於顏原,名未動於卿相,若不日飲醇酒,復欲安歸?汝以飲酒為非,吾以不飲酒為過。

昔周伯仁度江唯三日醒,吾不以為少;鄭康成一飲三百杯,吾不以為多。

然洪醉之後,有得有失。

成塚養之志,是其得也;使次公之狂,是其失也。

吾常譬酒之猶水,亦可以濟舟,亦可以覆舟。

故江諮議有言:「酒猶兵也。

兵可千日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備。

酒可千日而不飲,不可一飲而不醉。」

美哉江公,可與共論酒矣。

汝驚吾墯馬侍中之門,陷池武陵之第,遍佈朝野,自言焦悚。

「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

吾生平所願,身沒之後,題吾墓云「陳故酒徒陳君之神道」。

若斯志意,豈避南征之不復,賈誼之慟哭者哉。

何水曹眼不識杯鐺,吾口不離瓢杓,汝甯與何同日而醒,與吾同日而醉乎?政言其醒可及,其醉不可及也。

速營糟丘,吾將老焉。

爾無多言,非爾所及。

暄以落魄不為中正所品,久不得調。

陳天康中,徐陵為吏部尚書,一精一簡人物,縉紳之士皆嚮慕焉。

暄以玉帽簪插髻,紅絲布裹頭,袍拂踝,靴至膝,不陳爵裡,直上陵坐。

陵不之識,命吏持下。

暄徐步而出,舉止自若,竟無怍容。

作書謗陵,陵甚病之。

後主之在東宮,引為學士。

及即位,遷通直散騎常侍,與義一陽一王叔達、尚書孔范、度支尚書袁權、侍中王瑳、金紫光祿大夫陳褒、御史中丞沈瓘、散騎常侍王儀等恆入禁中陪侍游宴,謂為狎客。

暄素通脫,以俳優自居,文章諧謬,語言不節,後主甚親一暱而輕侮之。

嘗倒縣於梁,臨之以刃,命使作賦,仍限以晷刻。

暄援筆即成,不以為病,而傲弄轉甚。

後主稍不能容,後遂搏艾為帽,加於其首,火以爇之,然及於發,垂泣求哀,聲聞於外而弗之釋。

會衛尉卿柳莊在坐,遽起撥之,拜謝曰:「陳暄無罪,臣恐陛下有翫人之失,輒矯赦之。

造次之愆,伏待刑憲。」

後主素重莊,意稍解,敕引暄出,命莊就坐。

經數日,暄發悸而死。

蘭欽字休明,中昌魏人也。

幼而果決,趫捷過人。

宋末隨父子雲在洛一陽一,恆於市騎橐駝。

後子雲還南,梁天監中以軍功至冀州刺史。

欽兼文德主帥,征南中五郡諸洞反者,所至皆平。

欽有謀略,勇決善戰,步行日二百里,勇武過人。

善撫馭,得人死力。

以軍功封安懷縣男。

累遷都督、梁南秦二州刺史,進爵為侯。

征梁、漢,事平,進號智武將軍。

改授都督、衡州刺史。

未及述職,會西魏攻圍南鄭,梁州刺史杜懷寶來請救,欽乃大破魏軍,追入斜谷,斬獲略盡。

魏相安定公遣致馬二千疋,請結鄰好。

欽百日之中再破魏軍,威振鄰國。

詔加散騎常侍,仍令述職。

經廣州,因破俚帥陳文徹兄弟,並禽之。

至衡州,進號平南將軍,改封曲江縣公。

在州有惠政,吏人詣闕請立碑頌德,詔許焉。

後為廣州刺史。

前刺史新渝侯映之薨,南安侯恬權行州事,冀得即真。

及聞欽至嶺,原貨廚人,塗刀以毒,削瓜進之,欽 及一愛一妾俱死。

帝聞大怒,檻車收恬,削爵土。

欽子夏禮,侯景至歷一陽一,率其部曲邀景,兵敗死之。

論曰:陳伯之雖輕狡為心,而勇勁自立,其累至爵位,蓋有由焉。

及喪亂既平,去就不已,卒得其死,亦為幸哉。

慶之初同燕雀之遊,終懷鴻鵠之志,及乎一見任委,長驅伊、洛。

前無強陣,攻一靡一堅城,雖南風不競,晚致傾覆,其所克捷,亦足稱之。

蘭欽戰有先鳴,位非虛受,終逢鴆毒,唯命也夫。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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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卷01宋本紀上第一卷02宋本紀中第二卷03宋本紀下第三卷04齊本紀上第四卷05齊本紀下第五卷06梁本紀上第六卷07梁本紀中第七卷08梁本紀下第八卷09陳本紀上第九卷10陳本紀下第十卷11列傳第一 后妃上卷12列傳第二 后妃下卷13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卷14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卷15列傳第五卷16列傳第六卷17列傳第七卷18列傳第八卷19列傳第九卷20列傳第十卷21列傳第十一卷22列傳第十二卷23列傳第十三卷24列傳第十四卷25列傳第十五卷26列傳第十六卷27列傳第十七卷28列傳第十八卷29列傳第十九卷30列傳第二十卷31列傳第二十一卷32列傳第二十二卷33列傳第二十三卷34列傳第二十四卷35列傳第二十五卷36列傳第二十六卷37列傳第二十七卷38列傳第二十八卷39列傳第二十九卷40列傳第三十卷41列傳第三十一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卷44列傳第三十四卷45列傳第三十五卷46列傳第三十六卷47列傳第三十七卷48列傳第三十八卷49列傳第三十九卷50列傳第四十卷51列傳第四十一 梁宗室上卷52列傳第四十二 梁宗室下卷53列傳第四十三 梁武帝諸子卷54列傳第四十四卷55列傳第四十五卷56列傳第四十六卷57列傳第四十七卷58列傳第四十八卷59列傳第四十九卷60列傳第五十卷61列傳第五十一卷62列傳第五十二卷63列傳第五十三卷64列傳第五十四卷65列傳第五十五卷66列傳第五十六卷67列傳第五十七卷68列傳第五十八卷69列傳第五十九卷70列傳第六十卷71列傳第六十一卷72列傳第六十二卷73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卷74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卷75列傳第六十五 隱逸上卷76列傳第六十六卷77列傳第六十七卷78列傳第六十八卷79列傳第六十九卷80列傳第七十 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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