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臨川獻王映字宣光,高帝第三子也。少而警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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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

南史

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

齊高帝諸子下

臨川獻王映字宣光,高帝第三子也。

少而警悟,美言笑,善容止。

仕宋位給事黃門侍郎、南兗州刺史,留心吏事,自下莫不肅然,令行禁止。

高帝踐阼,為荊州刺史,加都督,封臨川王。

嘗致錢還都買物,有獻計者,於江陵買貨,至都還換,可得微有所增。

映笑曰:「我是賈客邪,乃復求利。」

改授都督、揚州刺史。

蒞事聰敏,府州曹局皆重足以奉禁令,自宋彭城王義康以後,未之有也。

永明元年,為侍中、驃騎將軍。

五年,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七年薨。

映善騎射,解聲律,工左右書、左右射,應接賓客,風韻韶一靡一,及薨,朝野莫不惋惜。

贈司空。

九子皆封侯。

長子子晉,永元初為侍中,入梁為高平太守。

第二子子游,州陵侯,為黃門侍郎。

謀反,兄弟並伏誅。

長沙威王晃字宣明,高帝第四子也。

少有武力,為高帝所一愛一。

升明二年,代兄映為淮南、宣城二郡太守。

晃便弓馬,初沈攸之事起,晃多從武容,赫弈都街,時人為之語曰:「煥煥蕭四傘。」

其年,遷西中郎將、豫州刺史,監二州諸軍事。

高帝踐阼,晃每陳政事,輒為典簽所裁,晃殺之。

上大怒,手詔賜杖。

遷南徐州刺史,加都督。

武帝為皇太子,拜武進陵,於曲阿後湖斗隊,使晃御馬軍,上聞之,又不悅。

臨崩,以晃屬武帝,處以輦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以晃為都督、南徐州刺史。

入為中書監。

時禁諸王蓄仗,在都下者,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

晃一愛一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還都,為禁司所覺,投之江中。

帝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嶷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

白象,晃小字也。

上亦垂泣。

高帝大漸時,戒武帝曰:「宋氏若骨肉不相圖,佗族豈得乘其弊 ?汝深戒之。」

故武帝終無異意,然晃亦不見親一寵一。

當時論者,以武帝優於魏文,減於漢明。

後拜車騎將軍、侍中。

薨,贈開府儀同三司。

武帝嘗幸鍾山,晃從駕。

以馬槊刺道邊枯櫱,上令左右數人引之,銀纏皆卷聚而槊不出,乃令晃復馳馬拔之,應手便去。

每遠州獻駿馬,上輒令晃於華林中調試之。

高帝常曰:「此我家任城也。」

武帝緣此意,故諡曰威。

武陵昭王曄字宣昭,高帝第五子也。

母羅氏,從高帝在淮一陰一,以罪誅。

曄年四歲,思慕不異成一人,每慟吐血。

高帝敕武帝曰:「三昧至一性一如此,恐不濟,汝可與共住,每抑割之。」

三昧,曄小字也。

故曄見一愛一。

高帝雖為方伯,而居處甚貧,諸子學書無紙筆,曄常以指畫空中及畫掌學字,遂工篆法。

少時又無棋局,乃破荻為片,縱橫以為棋局,指點行勢,遂至名品。

一性一剛穎俊出,與諸王共作短句詩,學謝靈運體,以呈高帝。

帝報曰:「見汝二十字,諸兒作中,最為優者。

但康樂放一蕩,作體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顏延之抑其次也。」

建元二年,為會稽太守,加都督。

上遣儒士劉瓛往郡,為曄講五經。

武帝即位,歷中書令、祠部尚書。

巫覡或言曄有非常之相,以此自負,武帝聞之,故無一寵一,未嘗處方岳。

於御坐曲宴,醉伏地,貂抄肉柈。

帝笑曰:「汙貂。」

對曰:「陛下一愛一其羽一毛一,而疏其骨肉。」

帝不悅。

一性一輕財重義,有古人風。

罷會稽還都,齋中錢不滿萬,俸祿所入,皆與參佐賓僚共之。

常曰:「兄作天子,何畏弟無錢。」

居止附身所須而已。

名後堂山為首一陽一,蓋怨貧薄也。

嘗於武帝前與竟陵王子良圍棋,子良大北。

及退,豫章文獻王謂曄曰:「汝與司徒手談,故當小相推讓。」

答曰:「曄立身以來,未嘗一口妄語。」

執心疏婞,偏不知悔。

好文章,射為當時獨絕,琅邪王瞻亦稱善射,而不及曄也。

武帝幸豫章王嶷東田,宴諸長王,獨不召曄。

嶷曰:「風景殊美,今日甚憶武陵。」

上仍呼使射,屢發命中,顧四坐曰:「手何如?」

上神色甚怪,嶷曰:「阿五常日不爾,今可謂仰藉天威。」

帝意乃釋。

後於華林射賭,凡六箭,五破一皮,賜錢五萬文。

又上舉酒勸曄,曰:「陛下常不以此處許臣。」

上回面不答。

豫章王於邸起土山,列種桐竹,號為桐山。

武帝幸之,置酒為樂,顧臨川王映:「王邸亦有嘉名不?」

映曰:「臣好棲靜,因以為稱。」

又問曄,曄曰:「臣山卑,不曾棲靈昭景,唯有薇蕨,直號首一陽一山。」

帝曰:「此直勞者之歌也。」

久之,出為江州刺史。

上以曄方出鎮,求其宅給諸皇子,遣舍人喻旨。

曄曰:「先帝賜臣此宅,使臣歌哭有所,陛下欲以州易宅,臣請不以宅易州。」

帝恨之。

至鎮百餘日,典簽趙渥之啟曄得失,征還為左戶尚書。

遷太常卿。

累不得志。

冬節問訊,諸王皆出,曄獨後來,上已還便殿,聞曄至, 引見,問之,曄稱牛羸不能取路。

上敕車府給副御牛一頭。

敕主客自今諸王來不隨例者,不復為通。

公事還,過竟陵王子良宅,冬月道逢乞人,脫襦與之。

子良見曄衣單,進襦於曄。

曄曰:「我與向人亦復何異。」

尚書令王儉詣曄,曄留儉設食,盤中菘菜鱯魚而已。

儉重其率真,為飽食盡歡而去。

尋為丹一陽一尹,始不復置行一事,自得親政。

轉侍中、護軍將軍,給油絡車,又給扶二人。

武帝臨崩,遺詔為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大行在殯,竟陵王子良在殿內,太孫未至,眾論喧疑,曄眾中言曰:「若立長,則應在我;立嫡,則應立太孫。」

及鬱林立,甚見馮賴。

隆昌元年薨,贈司空,班劍二十人。

安成恭王暠字宣曜,高帝第六子也。

一性一清和,多疾。

歷位南中郎將、江州刺史,侍中,領步兵校尉,中書令。

永明九年,為散騎常侍、秘書監,領石頭戍事。

及夏薨。

鄱一陽一王鏘字宣韶,高帝第七子也。

建元末,武帝即位,為雍州刺史,加都督。

武帝服除,鏘方還,始入覲拜便流涕。

武帝愕然,問其故,鏘收淚曰:「臣違奉彌年,今奉顏色,聖顏損瘦,所以泣耳。」

武帝歎曰:「我復是有此一弟。」

累遷丹一陽一尹。

永明十一年,為領軍將軍。

鏘和悌美令,一性一謙慎,好文章,有一寵一於武帝。

領軍之授,齊室諸王所未為,鏘在官理事無壅,當時稱之。

車駕游幸,常甲仗衛從,恩待次豫章王嶷。

其年,給油絡車。

隆昌元年,轉尚書左僕射,遷侍中、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

鏘雍容得物情,為鬱林依信。

鬱林心疑明帝,諸王問訊,獨留鏘,謂曰:「聞鸞於法身何如?」

鏘曰:「臣鸞於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年皆尚少,朝廷之干,唯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

鬱林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共 計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復小聽。」

及鬱林廢,鏘竟不知。

延興元年,進位司徒,侍中如故。

明帝鎮東府,權威稍異,鏘每往,明帝屣履至車迎鏘,語及家國,言淚俱下,鏘以此推信之。

而宮台內皆屬意於鏘,勸令入宮,發兵輔政。

制局監謝粲說鏘及隨王子隆曰:「殿下但乘油壁車入宮,出天子置朝堂,二王夾輔號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宣城公政當投井求活,豈有一步動哉!東城人政共縳送耳。」

子隆欲定計,鏘以上台兵力既悉東府,且慮難捷,意甚猶豫。

馬隊主劉巨,武帝時舊人,詣鏘請間,叩頭勸鏘立事。

鏘命駕將入,復回還內,與母陸太妃別,日暮不成行。

典簽知謀告之,數日,明帝遣二千人圍鏘宅,害鏘,謝粲等皆見殺。

凡諸王被害,皆以夜遣兵圍宅,或斧斫關排牆,叫噪而入,家財皆見封籍焉。

桂一陽一王鑠字宣朗,高帝第八子也。

永明七年為中書令,加散騎常侍。

時鄱一陽一王鏘好文章,鑠好名理,人稱為鄱桂。

鑠清羸有冷疾,常枕臥,武帝臨視,賜一床一帳衾褥。

一性一理偏詖,遇其賞興,則詩酒連日,情有所廢,則兄弟不通。

隆昌元年,加前將軍,給油絡車,並給扶二人。

鄱一陽一王見害,鑠遷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不自安,至東府見明帝,及出,處分存亡之計。

謂侍讀山悰曰:「吾前日覲王,王流涕嗚咽,而鄱一陽一、隨郡見誅。

今日見王,王又流涕而有愧色,其在吾邪?」

其夜三更中兵至,見害。

始興簡王鑒字宣徹,高帝第十子也。

一性一聰警。

年八歲,喪所生母,號慕過人,數日中便至骨立。

豫章文獻王聞之,撫其首嗚咽,謂高帝曰:「此兒一操一行異人,恐其不濟。」

高帝亦悲不自勝。

初封廣興郡王,袁彖時為秘書丞,早有令譽,高帝盛重鑒, 乃以彖為友。

後改封始興。

自晉以來,益州刺史皆以良將為之。

宋泰始中,益州市橋忽生小洲,道士邵碩見之,曰:「當有貴王臨州。」

劉亮為刺史,齋前石榴樹陵冬生華,亮以問碩,碩曰:「此謂狂華,宋諸劉滅亡之象。

後二年君當終,後九載宋當滅。

滅後有王勝喜來作此州,冀爾時蜀土平。」

碩始康人,元徽二年,忽告人云:「吾命終。」

因臥而死。

後人見碩在荊州上明,以一隻故履縛左腳,而行甚疾,遂不知所之。

永明二年,武帝不復用諸將為益州,始以鑒為益州刺史、督益寧二州軍事,加鼓吹一部。

「勝喜」反語為「始興」,碩言於此乃驗。

先是劫帥韓武方常聚一黨一千餘人,斷流為暴,郡縣不能禁,行旅斷絕。

鑒行至上明,武方乃出降。

長史虞悰等鹹請殺之。

鑒曰:「武方為暴積年,所在不能制,今降而被殺,失信;且無以勸善。」

於是啟台,果被宥,自是巴西蠻夷兇惡,皆望風降附。

行次新城,道路籍籍,雲陳顯達大選士馬,不肯就征,巴西太守一陰一智伯亦以為然。

乃停新城十許日,遣典簽張曇皙往觀形勢。

俄而顯達遣使人郭安明、朱公恩奉書貢遺,鹹勸鑒執之。

鑒曰:「顯達立節本朝,必自無此。

曇皙還,若有同異,執安明等未晚。」

居二日,曇皙還,說顯達遣家累已出城,日夕望殿下至。

於是乃前。

時年十四。

好學,善屬文,不重華飾,器服清素,有高士風。

與記室參軍蔡仲熊登張儀樓,商略先言往行及蜀土人物。

鑒言辭和辯,仲熊應對無滯,當時以為盛事。

州城北門常閉不開,鑒問其故於虞悰,悰答曰:「蜀中多夷暴,有時抄掠至城下,故相承閉之。」

鑒曰:「古人云,『善閉無關楗』。

且在德不在門。」

即令開之。

戎夷慕義,自是清謐。

於州園地得古塚,無復棺,但有石槨。

銅器十餘種,並古形;玉璧三枚;珍寶甚多,不可皆識;金銀為蠶蛇形者數鬥。

又以朱沙為阜,水銀為池,左右鹹勸取之。

鑒曰:「皇太子昔在雍,有發古塚者,得玉鏡、玉屏風、玉匣之屬,皆將還都,吾意常不同。」

乃遣功曹何佇為之起墳,諸寶物一不得犯。

一性一甚清,在蜀積年,未嘗有所營造,資用一歲不滿三萬。

王儉常歎云:「始興王雖尊貴,而行履都是素士。」

時有廣漢什邡人段祖,以錞於獻鑒,古禮器也。

高三尺六寸六分,圍三尺四寸,圓如筩,銅色黑如漆,甚薄,上有銅馬,以繩縣馬,令去地尺餘,灌之以水,又以器盛水於下,以芒一莖一當心跪注淳於,以手振芒,則聲如雷,清響良久乃絕。

古所以節樂也。

五年,鑒獻龍角一枚,長九尺三寸,色紅,有文。

九年,為散騎常侍、秘書監,領石頭戍事。

上以與鑒久別,車駕幸石頭,宴會賞賜。

尋遷左衛將軍,未拜,遇疾。

上為南康王子琳起青楊巷第,新成,車駕與後宮幸第樂飲。

其日鑒疾甚,上遣騎詔問疾相繼,為之止樂。

尋薨。

江夏王鋒字宣穎,高帝第十二子也。

母張氏有容德,宋蒼梧王一逼一取之,又欲害鋒。

高帝甚懼,不敢使居舊宅,匿於張氏捨,時年四歲。

一性一方整,好學書,張家無紙劄,乃倚井欄為書,書滿則洗之,已復更書,如此者累月。

又晨興不肯拂窗塵,而先畫塵上,學為書字。

五歲,高帝使學鳳尾諾,一學即工。

高帝大悅,以玉騏驎賜之,曰:「騏驎賞鳳尾矣。」

至十歲,便能屬文。

武帝時,藩邸嚴急,諸王不得讀異書,五經之外,唯得看孝子圖而已。

鋒乃密遣人於市裡街巷買圖籍,期月之間,殆將備矣。

好琴書,蓋亦天一性一。

嘗覲武帝,賜以寶裝琴,仍於御前鼓之,大見賞。

帝謂鄱一陽一王鏘曰:「闍梨琴亦是柳令之流亞,其既事事有意,吾欲試以臨人。」

鏘曰:「昔鄒忌鼓琴,威王委 以國政。」

乃出為南徐州刺史。

善與人交,行一事王文和、別駕江祏等,皆相友善。

後文和被征為益州,置酒告別,文和流淚曰:「下官少來未嘗作詩,今日違戀,不覺文生於一性一。」

王儉聞之,曰:「江夏可謂善變素絲也。」

工書,為當時蕃王所推。

南郡王昭業亦稱工,謂武帝曰:「臣書固應勝江夏王。」

武帝答:「闍梨第一,法身第二。」

法身昭業小名,闍梨鋒小名也。

隆昌元年,為侍中,領驍騎將軍,尋加秘書監。

及明帝知權,蕃邸危懼,江祏嘗謂王晏曰:「江夏王有才行,亦善能匿跡,以琴道授羊景之,景之著名,而江夏掩能於世,非唯七弦而已,百氏亦復如之。」

鋒聞歎曰:「江祏遂復為混沌畫眉,欲益反弊耳。

寡人聲酒是耽,狗馬是好,豈復一豪於平生哉。」

當時以為話言。

常忽忽不樂,著修柏賦以見志,曰:「既殊群而抗立,亦含貞而挺正。

豈春日之自芳,在霜下而為盛。

沖風不能摧其枝,積雪不能改其一性一。

雖坎壇於當年,庶後凋之可詠。」

時鼎業潛移,鋒獨慨然有匡復之意,一逼一之行一事典簽,故不遂也。

嘗見明帝,言次及遙光才力可委之意,鋒答曰:「遙光之於殿下,猶殿下之於高皇,衛宗廟,安社稷,實有攸寄。」

明帝失色。

鋒有武力,明帝殺諸王,鋒與書詰責,左右不為通。

明帝深憚之,不敢於第收之。

鋒出登車,兵人欲上車防勒,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遂一逼一害之。

江學聞其死,流涕曰 :「芳蘭當門,不得不鋤,其修柏之賦乎。」

南平王銳字宣毅,高帝第十五子也。

位左戶尚書,朝直勤謹,未嘗屬疾。

永明十年,出為南中郎將、湘州刺史。

延興元年,明帝作輔,害諸王,遣裴叔業平尋一陽一,仍進湘州。

銳防合 周伯玉大言於眾曰:「此非天子意,今斬叔業,舉兵匡社稷,誰敢不同!」銳典簽叱左右斬之,銳見害,伯玉下獄誅。

宜都王鏗字宣儼,高帝第十六子也。

生三歲喪母。

及有識,問母所在,左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自悲。

不識母,常祈請幽冥,求一夢見。

至六歲,遂夢見一女人,雲是其母。

鏗悲泣向舊左右說容貌衣服事,皆如平生,聞者莫不歔欷。

清悟有學行。

永明十一年,為南豫州刺史、都督二州軍事。

雖未經庶務,而雅得人心。

舉動每為簽帥所制,立意多不得行。

州鎮姑孰,於時人發桓溫女塚,得金巾箱,織金篾為嚴器,又有金蠶銀繭等物甚多。

條以啟聞,鬱林敕以物賜之。

鏗曰:「今取往物,後取今物,如此迴圈,豈可不熟念。」

使長史蔡約自往修復,纖毫不犯。

年十歲時,與吉景曜商略先言往行。

左右誤排柟榴屏風,倒壓其背,顏色不異,言談無輟,亦不顧視。

彌善射,常以堋的太闊,曰:「終日射侯,何難之有。」

乃取笆蔗插地,百步射之,十發十中。

永明中,制諸王年未三十,不得畜妾。

及武帝晏駕後,有勸取左右者,鏗曰:「在內不無使役,既先朝遺旨,何忍而違。」

及延興元年,明帝誅高、武、文惠諸子,鏗聞之,馮左右從容雅步,詠陸機吊魏武云:「昔以四海為己任,死則以一愛一子托人。」

如此者三,左右皆泣。

後果遣呂文顯賚藥往,夜進聽事,正逢八關齋。

鏗上高坐,謂文顯曰:「高皇昔一寵一任君,何事乃有今日之行?」

答云:「出不獲已。」

於是仰藥。

時年十八。

身長七尺,鏗狀似兄嶷,鹹以國器許之。

及死,有識者莫不痛惜。

初鏗出合時,年七歲,陶弘景為侍讀,八九年中,甚相接遇。

後弘景隱山,忽夢鏗來,慘然言別,云:「某日命過。

身 無罪,後三年當生某家。」

弘景訪以幽中事,多秘不出。

覺後,即遣信出都參訪,果與事符同,弘景因著夢記雲。

晉熙王銶字宣攸,高帝第十八子也。

隆昌元年,位郢州刺史。

延興元年見害。

河東王鉉字宣胤,高帝第十九子也。

母張氏,有一寵一於高帝,鉉又最幼,尤所留心。

高帝臨崩,以屬武帝,武帝甚加意焉,為納柳世隆女為妃。

武帝與群臣看新婦,流涕不自勝,豫章王嶷亦哽咽。

及明帝誅高帝諸子,以鉉高帝所一愛一,亦以才弱年幼,故得全。

初鉉年三四歲,高帝嘗晝臥纏發,鉉上高帝腹上弄繩,高帝因以繩賜鉉。

及崩後,鉉以寶函盛繩,歲時輒開視,流涕嗚咽。

人才甚凡,而有此一至。

建武中,高、武子孫憂疑。

鉉朝見,常鞠躬俯僂,不敢正行直視。

尋遷侍中、衛將軍。

鉉年稍長。

四年,誅王晏,以謀立鉉為名,鉉免官,以王還第,禁不得與外人交通。

永泰元年,明帝疾暴甚,乃見害。

聞收至,欣然曰:「死生命也,終不學建安乞為奴而不得。」

仰藥而卒。

鉉二子在孩抱,亦見殺。

論曰:豫章文獻王珪璋之質,夙表天姿,行己所安,率由忠敬。

雖代宗之議早隆皇矚,而天倫之一愛一無虧永明,故知「為仁由己」,不虛言也。

自宋受晉終,馬氏遂為廢姓,齊受宋禪,劉宗盡見誅夷,梁武革齊,弗取前轍,子恪兄弟,並皆錄用,雖見梁武之弘裕,亦表文獻之餘慶。

昔陳思表云:「權之所存,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

原夫此言,實存固本。

然就國之典,既隨代革,卿士入朝,作貴蕃輔,皇王托體,同稟尊極,仕無常資,秩有恆數,禮地兼隆,易生推擬。

武帝顧命,情深尊嫡,密圖遠算,意在求安。

以明帝同起布衣,用存顧托, 遂韜末命於近戚,寄重任於疏親。

以為子弟布列,外有強大之固,支庶中立,可息覬覦之謀,表裡相維,洊隆家國。

曾不慮機能運衡,權可制眾,宗族殲滅,一至於斯。

曹植之言,遠有致矣。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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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卷01宋本紀上第一卷02宋本紀中第二卷03宋本紀下第三卷04齊本紀上第四卷05齊本紀下第五卷06梁本紀上第六卷07梁本紀中第七卷08梁本紀下第八卷09陳本紀上第九卷10陳本紀下第十卷11列傳第一 后妃上卷12列傳第二 后妃下卷13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卷14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卷15列傳第五卷16列傳第六卷17列傳第七卷18列傳第八卷19列傳第九卷20列傳第十卷21列傳第十一卷22列傳第十二卷23列傳第十三卷24列傳第十四卷25列傳第十五卷26列傳第十六卷27列傳第十七卷28列傳第十八卷29列傳第十九卷30列傳第二十卷31列傳第二十一卷32列傳第二十二卷33列傳第二十三卷34列傳第二十四卷35列傳第二十五卷36列傳第二十六卷37列傳第二十七卷38列傳第二十八卷39列傳第二十九卷40列傳第三十卷41列傳第三十一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卷44列傳第三十四卷45列傳第三十五卷46列傳第三十六卷47列傳第三十七卷48列傳第三十八卷49列傳第三十九卷50列傳第四十卷51列傳第四十一 梁宗室上卷52列傳第四十二 梁宗室下卷53列傳第四十三 梁武帝諸子卷54列傳第四十四卷55列傳第四十五卷56列傳第四十六卷57列傳第四十七卷58列傳第四十八卷59列傳第四十九卷60列傳第五十卷61列傳第五十一卷62列傳第五十二卷63列傳第五十三卷64列傳第五十四卷65列傳第五十五卷66列傳第五十六卷67列傳第五十七卷68列傳第五十八卷69列傳第五十九卷70列傳第六十卷71列傳第六十一卷72列傳第六十二卷73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卷74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卷75列傳第六十五 隱逸上卷76列傳第六十六卷77列傳第六十七卷78列傳第六十八卷79列傳第六十九卷80列傳第七十 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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