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
卷74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
孝義下
滕曇恭 陶季直 沈崇傃 荀匠 吉翂 甄恬 趙拔扈
韓懷明 褚修 張景仁 陶子鏘 成景雋 李慶緒 謝藺
殷不害 司馬暠 張昭
時有徐普濟者,長沙臨湘人。
居喪未葬,而鄰家火起,延及其捨。
普濟號慟伏棺上,以身蔽火。
鄰人往救之,焚炙已悶絕,累日方蘇。
又有建康人張悌,家貧無以供養,以情告鄰富人。
富人不與,不勝忿,遂結四人作劫,所得衣物,三劫持去,實無一錢入己。
縣抵悌死罪。
悌兄松訴稱:「與弟景是前母子,後母唯生悌,松長不能教誨,乞代悌死。」
景又曰:「松是嫡長,後母唯生悌。
若從法,母亦不全。」
亦請代死。
母又云:「悌應死,豈以弟罪枉及諸兄。
悌亦引分,乞全兩兄供養。」
縣以上讞,帝以為孝義,特降死,後不得為例。
陶季直,丹一陽一秣陵人也。
祖湣祖,宋廣州刺史。
父景仁,中散大夫。
季直早慧,湣祖甚一愛一異之,嘗以四函銀列置於前,令諸孫各取其一。
季直時年四歲,獨不取,曰:「若有賜,當先父伯,不應度及諸孫,故不取。」
湣祖益奇之。
五歲喪母,哀若成一人。
初母未病,令於外染衣,卒後,家人始贖。
季直抱之號慟,聞者莫不酸感。
及長好學,澹於榮利,徵召不起,時人號曰聘君。
後為望蔡令,以病免。
時劉彥節、袁粲以齊高帝權盛,將圖之。
彥節素重季直,欲與謀。
季直以袁、劉儒者,必致顛殞,固辭不赴。
俄而彥節等敗。
齊初為尚書比部郎,時褚彥回為尚書令,素與季直善,頻以為司空司徒主簿,委以府事。
彥回卒,尚書令王儉以彥回有至行,欲諡「文孝公」。
季直曰:「文孝是司馬道子諡,恐其人非具美,不如文簡。」
儉從之。
季直又請為彥回立碑,始終營護,甚有吏節。
再遷東莞太守,在郡號為清和。
後為鎮西諮議參軍。
齊武帝崩,明帝作相,誅鋤異己。
季直不能阿意取容,明帝頗忌之,出為輔國長史、北海太守。
邊職上佐,素士罕為之者,或勸季直造門致謝,明帝留以為驃騎諮議參軍,兼尚書左丞,遷建安太守。
為政清靜,百姓便之。
梁台建,為給事黃門侍郎,常稱仕至二千石始願畢矣,無為久預人間事,乃辭疾還鄉里。
梁天監初,就拜太中大夫。
武帝曰:「梁有天下,遂不見此人。」
十年,卒於家。
季直素清苦絕倫,又屏居十餘載,及死,家徒四壁,子孫無以殯斂,聞者莫不傷其志事雲。
沈崇傃字思整,吳興武康人也。
父懷明,宋兗州刺史。
崇傃六歲丁案憂,哭踴過禮。
及長,事所生母至孝,家貧,常傭書以養。
天監二年,太守柳惲闢為主簿。
崇傃從惲到郡,還迎其母,未至而母卒。
崇傃以不及侍疾,將欲致死,水漿不入口,晝夜號哭,旬日殆將絕氣。
兄弟謂曰:「殯葬未申,遽自毀滅,非全孝道也。」
崇傃心悟,乃稍進食。
母權瘞,去家數里,哀 至輒之瘞所,不避雨雪。
每倚墳哀慟,飛鳥翔集。
夜恆有猛獸來望之,有聲狀如歎息者。
家貧無以遷厝,乃行乞經年,始獲葬焉。
既而廬於墓側,自以初行喪禮不備,復以葬後更行服三年。
久食麥屑,不噉鹽酢,坐臥於單薦,因虛腫不能起。
郡縣舉至孝。
梁武聞,即遣中書舍人慰勉之,乃詔令釋服,擢補太子洗馬,旌其門閭。
崇傃奉詔釋服,而涕泣如居喪。
固辭不受官,乃除永寧令。
自以祿不及養,哀思不自堪,未至縣,卒。
荀匠字文師,潁一陰一人,晉太保勖九世孫也。
祖瓊,年十五復父仇於成都巿,以孝聞。
宋元嘉末度淮,逢武陵王舉義,為元兇追兵所殺,贈員外散騎侍郎。
父法超,仕齊為安復令,卒官。
匠號慟氣絕,身一體皆冷,至夜乃蘇。
既而奔喪,每宿江渚,商侶不忍聞其哭聲。
梁天監元年,其兄斐為鬱林太守,征俚賊,為流矢所中,死於陣。
喪還,匠迎於豫章,望舟投水,傍人赴救,僅而得全。
及至,家貧不得時葬,居父憂並兄服,歷四年不出廬戶。
自括發不復櫛沐,發皆禿落,哭無時。
聲盡則系之以泣,目眥皆爛,形骸枯悴,皮骨裁連,雖家人不復識。
郡縣以狀言,武帝詔遣中書舍人為其除服,擢為豫章王國左常侍。
匠雖即吉而毀悴逾甚,外祖孫謙誡之曰:「主上以孝臨天下,汝行過古人,故擢汝此職。
非唯君父之命難拒,故亦揚名後世,所顯豈獨汝身哉。」
匠乃拜,竟以毀卒。
吉翂字彥霄,馮翊蓮勺人也。
家居襄一陽一。
翂幼有孝一性一,年十一遭所生母憂,水漿不入口,殆將滅一性一,親一黨一異之。
梁天監初,父為吳興原鄉令,為吏所誣,逮詣廷尉。
翂年十五,號泣衢路,祈請公卿,行人見者皆為隕涕。
其父理雖清白,而恥為吏訊,乃虛自引咎,罪當大辟。
翂乃撾登聞鼓,乞代父命。
武帝異之,尚以其童幼,疑受教於人,敕廷尉蔡法度 嚴加脅誘,取其款實。
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厲色問曰 :「爾求代父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為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
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為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所以內斷胸臆,上干萬乘。
今欲殉身不測,委骨泉壤,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邪。」
法度知不可屈撓,乃更和顏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亮。
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鑊。」
翂曰:「凡鯤鮞螻蟻尚惜其生,況在人斯,豈願齏粉。
但父掛深劾,必正刑書,故思殞僕,冀延父命。」
翂初見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脫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
翂弗聽,曰:「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
竟不脫械。
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
丹一陽一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並請鄉居,欲於歲首舉充純孝。
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翂有靦面目,當其此舉,則是因父買名,一何甚辱。」
拒之而止。
年十七,應闢為本州主簿,出監萬年縣。
攝官期月,風化大行。
自雍還郢,湘州刺史柳忱復召為主簿。
後秣陵鄉人裴儉、丹一陽一尹丞臧盾、揚州中正張仄連名薦翂,以為孝行純至,明通易、老。
敕付太常旌舉。
初,翂以父陷罪,因成悸疾,後因發而卒。
甄恬字彥約,中山無極人也,世居江陵。
數歲喪父,哀感有若成一人。
家人矜其小,以肉汁和飯飼之,恬不肯食。
年八歲,嘗問其母,恨生不識父,遂悲泣累日。
忽若有見,言形貌則其父也,時以為孝感。
家貧養母,常得珍羞。
及居喪,廬於墓側,恆有鳥玄黃雜色集於廬樹,恬哭則鳴,哭止則止。
又有白鳩白 雀棲宿其廬。
州將始興王憺表其行狀,詔旌表門閭,加以爵位。
恬官至安南行參軍。
趙拔扈,新城人也。
兄震動富於財,太守樊文茂求之不已,震動怒曰:「無厭將及我。」
文茂聞其語,聚其族誅之。
拔扈走免,亡命聚一黨一,至社樹祝曰:「文茂殺拔扈兄,今欲報之,若事克,斫樹處更生,不克即死。」
三宿三蘗生十丈餘,人間傳以為神,附者十餘萬。
既殺文茂,轉攻傍邑。
將至成都,十餘日戰敗,退保新城求降。
文茂,黎州刺史文熾弟,襄一陽一人也。
韓懷明,上一黨一人也。
客居荊州。
十歲,母患一屍一疰,每發輒危殆。
懷明夜於星下稽顙祈禱,時寒甚切,忽聞香氣,空中有人曰:「童子母須臾永差,無勞自苦。」
未曉而母平復,鄉里以此異之。
十五喪父,幾至滅一性一,負土成墳,賻助無所受。
免喪,與鄉人郭麻俱師南一陽一劉虯。
虯嘗一日廢講,獨居涕泣,懷明竊問虯家人,答雲是外祖亡日。
時虯母亦已亡矣,懷明聞之,即日罷學,還家就養。
虯歎曰:「韓生無丘吾之恨矣。」
家貧,肆力以供甘脆,嬉怡膝下,朝夕不離母側。
母年九十,以壽終。
懷明水漿不入口一旬,號哭不絕聲。
有雙白鳩巢其廬上,字一乳一馴狎,若家禽焉,服釋乃去。
及除喪,蔬食終身,衣衾無所改。
梁天監初,刺史始興王憺表言之。
州累辟不就,卒於家。
褚修,吳郡錢唐一人也。
父仲都,善周易,為當時之冠。
梁天監中,歷位五經博士。
修少傳父業,武陵王紀為揚州,引為宣惠參軍,兼限內記室。
修一性一至孝,父喪毀瘠過禮,因患冷氣。
及丁母憂,水漿不入口二十三日,每號慟輒嘔血,遂以毀卒。
張景仁,廣平人也。
父梁天監初為同縣韋法所殺,景仁時年八歲。
及長,志在復讎。
普通七年,遇法於公田渚,手斬其首以祭父墓。
事竟,詣郡自縛,乞依刑法。
太守蔡天起上言於州,時簡文在鎮,乃下教褒美之,原其罪,下屬長蠲其一戶租 調,以旌孝行。
又天監中,宣城宛陵女子與母同一床一眠,母為猛獸所取,女啼號隨挐猛獸,行數十里,獸一毛一盡落,獸乃置其母而去。
女抱母猶有氣息,經時乃絕。
鄉里言於郡縣,太守蕭琛表上,詔榜其門閭。
又霸城王整之姊嫁為衛敬瑜妻,年十六而敬瑜亡,父母舅姑鹹欲嫁之,誓而不許,乃截耳置盤中為誓乃止。
遂手為亡婿種樹數百株,墓前柏樹忽成連理,一年許還復分散。
女乃為詩曰:「墓前一株柏,根連復並枝。
妾心能感木,頹城何足奇。」
所住戶有燕巢,常雙飛來去,後忽孤飛 。
女感其偏棲,乃以縷繫腳為志。
後歲此燕果復更來,猶帶前縷。
女復為詩曰 :「昔年無偶去,今春猶獨歸。
故人恩既重,不忍復雙飛。」
雍州刺史西昌侯藻嘉其美節,乃起樓於門,題曰「貞義衛婦之閭」。
又表於台。
後有河東劉景昕事母孝謹,母常病癖三十餘年,一朝而瘳,鄉里以為景昕誠感。
荊州刺史湘東王繹闢為主簿。
陶子鏘字海育,丹一陽一秣陵人也。
父延,尚書比部郎。
兄尚,宋末為幸臣所怨,被系。
子鏘公私緣訴,流血稽顙,行路嗟傷。
逢謝超宗下車相訪,回入縣詣建康令勞彥遠曰:「豈忍見人昆季如此而不留心。」
勞感之,兄得釋。
母終,居喪盡禮。
與范雲鄰,雲每聞其哭聲,必動容改色,欲相申薦。
會雲卒。
初,子鏘母嗜蓴,母沒後,恆以供奠。
梁武義師初至,此年冬營蓴不得,子鏘痛恨,慟哭而絕,久之乃蘇。
遂長斷蓴味。
成景雋字超,范一陽一人也。
祖興,仕魏為五兵尚書。
父安樂,淮一陽一太守。
梁天監六年,常邕和殺安樂,以城內附。
景雋謀復讎,因殺魏宿預城主,以地南入。
普通六年,邕和為鄱一陽一內史,景雋購人刺殺之。
未久,重購邕和家人鴆殺其子弟,噍類俱盡。
武帝義之,每為屈法。
景雋家讎既雪,每思報效,後除北豫州刺史,侵魏,所向必推其智勇,時以比馬仙玭。
兼有政績見懷,北豫州吏人樹碑紀德。
卒,諡曰忠烈雲。
李慶緒字孝緒,廣漢郪人也。
父為人所害,慶緒九歲而孤,為兄所養,日夜號泣,志在復讎。
投州將陳顯達,仍於部伍白日手刃其仇,自縛歸罪,州將義而釋之。
梁天監中,為東莞太守。
丁母憂去職,廬於墓側,每慟嘔血數升。
後為巴郡太守,號良吏。
累遷衛尉,封安陸縣侯。
益州三百年無復貴仕,慶緒承恩至此,便欲西歸。
尋徙太子右衛率,未拜而卒。
謝藺字希如,陳郡一陽一夏人,晉太傅安之八世孫也。
父經,北中郎諮議參軍。
藺五歲時,父未食,一乳一媼欲令先飯,藺終不進。
舅阮孝緒聞之,歎曰:「此兒在家則曾子之流,事君則藺生之匹。」
因名曰藺。
稍授以經史,過目便能諷誦,孝緒每曰:「吾家一陽一元也。」
及丁案憂,晝夜號慟,毀瘠骨立 。
母阮氏常自守視譬抑之。
服闋,吏部尚書蕭子顯嘉其至行,擢為王府法曹行參軍。
累遷外兵、記室參軍。
時甘露降士林館,藺獻頌,武帝嘉之。
有詔使制北兗州刺史蕭楷德政碑。
又奉詔令制宣城王奉述中庸頌。
後為兼散騎常侍,使魏。
會侯景入附,境上交兵,藺母既慮不得還,感氣而卒。
及藺還,入境夜夢不祥,旦便投列馳歸。
及至,號慟嘔血,氣絕久之,水漿不入口。
每哭,眼耳口鼻皆血流,經月餘日,因夜臨而卒。
所制詩賦碑頌數十篇。
子貞。
貞字元正,幼聰敏,有至一性一。
祖母阮氏先苦風眩,每發,便一二日不能飲食。
貞時年七歲,祖母不食,貞亦不食,往往如此。
母王氏授以論語、孝經,讀訖便誦。
八歲,嘗為春日閒居詩,從舅王筠奇之,謂所親曰:「至如『風定花猶落』,乃追步惠連矣。」
年十三,尤善左氏春秋,工草隸蟲篆。
十四,丁案艱,號頓於地,絕而復甦者數矣。
初貞父藺以憂毀卒,家人賓客復憂貞,從父洽、族兄暠乃共請華嚴寺長爪禪師為貞說法。
仍譬以母須侍養,不宜毀滅,乃少進饘粥。
及魏克江陵,入長安。
暠逃難番禺,貞母出家於宣明寺。
及陳武帝受禪,暠還鄉里,供養貞母,將二十年。
初貞在周,嘗侍周武帝一愛一弟趙王招讀,招厚禮之。
聞其獨處,必晝夜涕泣,私問知母在鄉,乃謂曰:「寡人若出居藩,當遣侍讀還家。」
後數年,招果出,因辭,面奏請放貞還。
帝奇招仁一愛一,遣隨聘使杜子暉歸國。
是歲陳太建五年也。
始自周還時,始興王叔陵為揚州刺史,引祠部侍郎阮卓為記室,辟貞為主簿。
尋遷府錄事參軍,領丹一陽一丞。
貞知叔陵有異志,因與卓自疏於王。
每有宴游,輒以疾辭,未嘗參預,叔陵雅重之,弗之罪也。
及叔陵肆逆,唯貞與卓不坐。
再遷南平王友,掌記室事。
府長史汝南周確新除都官尚書,請貞為讓表,後主覽而奇之。
及問知貞所作,因敕舍人施文慶曰:「謝貞在王家未有祿秩,可賜米百石。」
以母憂去職。
頃之,敕起還府,累啟固辭,敕不許。
貞哀毀羸瘠,終不能之官舍。
吏部尚書姚察與貞友善,及貞病篤,問以後事 。
貞曰 :「孤子釁禍所集,將隨灰壤,族子凱等粗自成立,己有疏付之,此固不足仰塵厚德。
弱兒年甫六歲,名靖,字依仁,情累所不能忘,敢以為托。」
是夜卒。
後主問察曰:「謝貞有何親屬?「察以靖答,即敕長給衣糧。
初貞之病,有遺疏告族子凱 :「氣絕之後,若依僧家一屍一陀林法,是吾所願,正恐過為獨異。
可用薄板週身,載以露車,覆以草蓆,坎山次而埋之。
又靖年尚小,未閱人事,但可三月施小一床一,設香水,盡卿兄弟相厚之情。
即除之,無益之事,勿為也。」
殷不害字長卿,陳郡長平人也。
祖汪,齊豫章王行參軍。
父高明,梁尚書中兵郎。
不害一性一至孝,居父憂過禮,由是少知名。
家世儉約,居甚貧寠。
有弟五人,皆幼弱。
不害事老母,養小弟,勤劇無所不至,士大夫以篤行稱之。
年十七,仕梁為廷尉平,長於政事,兼飾以儒術,名法有輕重不便者,輒上書言之,多見納用。
大同五年,兼東宮通事舍人。
時朝政多委東宮,不害與舍人庾肩吾直日奏事,梁武帝嘗謂肩吾曰:「卿是文學之士,吏事非卿所長,何不使殷不害來邪?」
其見知如此。
簡文以不害善事親,賜其母蔡氏錦裙襦氈席被褥,單復畢備。
侯景之亂,不害從簡文入台。
及台城陷,簡文在中書省,景帶甲將兵,入朝陛見,過謁簡文,衝突左右,甚不遜,侍衛者莫不驚恐辟易,唯不害與中庶子徐摛侍側不動。
簡文為景所幽,遣人請不害與居處,景許之,不害供侍益謹。
梁元帝立,以不害為中書郎,兼廷尉卿。
魏平江陵,失母所在。
時甚寒雪,凍死者填滿溝壑。
不害行哭尋求,聲不暫輟。
遇見死人溝中,即投身捧視,舉體凍僵,水漿不入口者七日,始得母一屍一。
憑一屍一而哭,每舉音輒氣絕,行路皆為流涕。
即江陵權殯,與王褒、庾信俱入長安。
自是蔬食布衣,枯槁骨立,見者莫不哀之。
太建七年,自周還陳,除司農卿。
遷晉陵太守。
在郡感疾,詔以光祿大夫征還養疾。
後主即位,加給事中。
初,不害之還也,周留其長子僧首,因居關中。
禎明三年,陳亡,僧首來迎,不害道卒,年八十五。
不害弟不佞。
不佞字季卿,少立名節,居父喪以至孝稱。
好讀書,尤長吏術。
梁承聖初,為武康令。
時兵荒饑饉,百姓流移,不佞循撫招集,繈負至者以千數。
會魏克江陵,而母卒,道路隔絕, 久不得奔赴。
四載之中,晝夜號泣,居處飲食,常為居喪之禮。
陳武帝受禪,除婁令。
至是第四兄不齊始於江陵迎母喪柩歸葬。
不佞居處之節,如始聞問,若此者又三年。
身自負土,手植松柏,每歲時伏臘,必三日不食。
文帝時,兼尚書右丞,遷東宮通事舍人。
及廢帝嗣立,宣帝為太傅、錄尚書輔政,甚為朝望所歸。
不佞素以名節自立,又受委東宮,乃與僕射一到仲舉、中書舍人劉師知、尚書左丞王暹等謀,矯詔出宣帝。
眾人猶豫未敢先發,不佞乃馳詣相府,面宣詔旨,令相王還第。
及事發,仲舉等皆伏誅,宣帝雅重不佞,特赦之,免其官而已。
及即位,以為軍師始興王諮議參軍。
後兼尚書左丞,加通直散騎常侍,卒官。
不佞兄不疑、不佔、不齊並早亡,事第二寡嫂張氏甚謹,所得祿奉,不入私室。
長子梵童,位尚書金部郎。
司馬暠字文升,河內溫人也。
高祖柔之,晉侍中,以南頓王孫紹齊文獻王攸後。
父子產,即梁武帝之外兄也,位岳一陽一太守。
暠幼聰警,有至一性一。
年十二,丁內艱,哀慕過禮,水漿不入口,殆經一旬。
每號慟,必至悶絕,父每喻之,令進粥,然猶毀瘠骨立。
服闋,以姻戚子弟入問訊,梁武帝見其羸疾,歎息久之。
字其小字謂其父曰:「昨見羅兒面顏憔悴,使人惻然,便是不墜家風,為有子矣。」
後累遷正員郎。
丁案艱,哀毀愈甚,廬於墓側,日進薄麥粥一升。
墓在新林,連接山阜,舊多猛獸,暠結廬數載,豺狼絕跡。
常有兩鳩棲宿廬所,馴狎異常。
承聖中,除太子庶子。
魏克江陵,隨例入長安。
而梁宗屠戮,太子殯瘞失所,及周受禪,暠以宮臣,乃抗表求還江陵改葬,辭甚酸切。
周朝優詔答之,即敕荊州以禮安厝。
陳太建八年,自周還,宣帝特降殊禮。
歷位通直散騎常侍、太中大夫, 卒。
有集十卷。
子延義字希忠,少沈敏好學。
初隨父入關,丁母憂,喪過於禮。
及暠還都,延義乃躬負靈櫬,晝伏宵行,冒履冰霜,手足皸瘃。
至都,遂致攣廢,數年乃愈。
位司徒從事中郎。
張昭字德明,吳郡吳人也。
幼有孝一性一,父熯常患消渴,嗜鮮魚,昭乃身自結網捕魚,以供朝夕。
弟干字玄明,聰敏好學,亦有至一性一。
及父卒,兄弟並不衣綿帛,不食鹽酢,日唯食一升麥屑粥。
每一感慟,必致歐血,鄰里聞之,皆為涕泣。
父服未終,母陸氏又卒,兄弟遂六年哀毀,形容骨立。
家貧,未得大葬,遂布衣蔬食,十有餘年,杜門不出,屏絕人事。
時衡一陽一王伯信臨州,舉干孝廉,固辭不就。
兄弟並因毀成疾,昭一眼失明,干亦中冷苦癖,年並未五十,終於家,子胤俱絕。
宣帝時,有太原王知玄者,僑居會稽剡縣,居家以孝聞。
及丁案憂,哀毀而卒。
帝嘉之,詔改所居青苦裡為孝家裡。
論曰:自澆風一起,人倫毀薄,蓋抑引之教,導俗所先,變裡旌閭,義存勸獎。
是以漢世士務修身,故忠孝成俗,至於乘軒服冕,非此莫由。
晉、宋以來,風衰義缺,刻身厲行,事薄班腴。
若使孝立閨庭,忠被史策,多發溝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
以此而言聲教,不亦卿大夫之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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