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29列傳第十九:廓博涉群書,言行以禮,起家著作佐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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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29列傳第十九

南史

卷29列傳第十九

蔡廓

廓博涉群書,言行以禮,起家著作佐郎。

後為宋武帝太尉參軍、中書黃門郎,以方鯁閒素,為武帝所知。

載遷太尉從事中郎,未拜,遭母憂。

一性一至孝,三年不櫛沐,殆不勝喪。

宋台建,為侍中,建議以為「鞫獄不宜令子孫下辭,明言父祖之罪。

虧教傷情,莫此為大。

自今但令家人與囚相見,無乞鞫之訴,便足以明伏罪,不須責家人下辭」。

朝議從之。

世子左衛率謝靈運輒殺人,御史中丞王准之坐不糾免官。

武帝以廓剛直,補御史中丞。

多所糾奏,百僚震肅。

時中書令傅亮任寄隆重,學冠當時,朝廷儀典,皆取定於亮。

亮每事諮廓然後行,亮意若有不同,廓終不為屈。

遷司徒左長史,出為豫章太守。

征為吏部尚書。

廓因北地傅隆問亮:「選事若悉以見付,不論;不然,不能拜也。」

亮以語錄尚書徐羨之,羨之曰 :「黃門郎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復厝懷,自此以上,故宜共參同異。」

廓曰:「我不能為徐干木署紙尾。」

遂不拜。

干木,羨之小字也。

選案黃紙,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廓言署紙尾也。

羨之亦以廓正直,不欲使居權要,徙為祠部尚書。

不可;但殺人二昆,而以之北面,挾震主之威,據上流之重,以古推今,自免為難也。」

廓年位並輕,而為時流所推重,每至歲時,皆束帶詣門。

奉兄軌如父,家事大小,皆諮而後行,公祿賞賜,一皆入軌,有所資須,悉就典者請焉。

從武帝在彭城,妻郗氏書求夏服。

廓答書曰:「知須夏服,計給事自應相供,無容別寄。」

時軌為給事中。

元嘉二年,廓卒。

武帝常云:「羊徽、蔡廓,可平世三公。」

少子興宗。

興宗字興宗,幼為父廓所重,謂有己風 。

與親故書曰 :「小兒四歲,神氣似可,不入非類室,不與小人游。」

故以興宗為之名,以興宗為之字。

年十歲喪父,哀毀有異凡童。

廓罷豫章郡還,起二宅,先成東宅以與兄軌。

軌罷長沙郡還,送錢五十萬以裨宅直。

興宗年十一,白母曰:「一家由來豐儉必共,今日宅直不宜受也。」

母悅而從焉 。

軌深有愧色,謂其子淡曰:「我年六十,行一事不及十歲小兒。」

尋又喪母。

少好學,以業尚素立見稱,為中書侍郎。

中書令建平王宏、侍中王僧綽並與之厚善。

元兇弒立,僧綽被誅,凶威方盛,親故莫敢往,興宗獨臨哭盡哀。

孝武踐阼,累遷尚書吏部郎。

時尚書何偃疾患,上謂興宗曰:「卿詳練清濁,今以選事相付,便可開門當之,無所讓也。」

後拜侍中,每正言得失,無所顧憚。

孝武新年拜陵,興宗負璽陪乘。

及還,上欲因以射雉,興宗正色曰:「今致虔園陵,情敬兼重,從禽猶有餘日,請待他辰。」

上大怒,遣令下車,由是失旨。

竟陵王誕據廣陵為逆,事平,孝武輿駕出宣一陽一門,敕左右文武叫稱萬歲。

興宗時陪輦,帝顧曰:「卿獨不叫?」

興宗從容正色答曰:「陛下今日政應涕泣行誅,豈得軍中皆稱 萬歲。」

帝不悅。

興宗奉旨慰勞廣陵,州別駕范義與興宗素善,在城內同誅。

興宗至,躬自收殯,致喪還豫章舊墓。

上聞謂曰:「卿何敢故爾觸網?」

興宗抗言答曰:「陛下自一殺賊,臣自葬周旋,既犯嚴制,政當甘於斧鉞耳。」

帝有慚色。

又廬陵內史周朗以正言得罪,鎖付甯州,親戚故人無敢瞻送,興宗時在直,請急,詣朗別。

上知尤怒。

坐屬疾多日,白衣領職。

後為廷尉卿,有解士先者告申坦昔與丞相義宣同謀。

時坦已死,子令孫作山一陽一郡,自系廷尉。

興宗議曰:「若坦昔為戎首,身今尚存,累經肆眚,猶應蒙宥。

令孫天屬,理相為隱。

況人亡事遠,追相誣訐,斷以禮律,義不合關。」

見從。

出為東一陽一太守,後為左戶尚書,轉掌吏部。

時上方盛一婬一宴,虐侮群臣,自江夏王義恭以下鹹加穢辱;唯興宗以方直見憚,不被侵媟。

尚書僕射顏師伯謂儀曹郎王耽之曰:「蔡尚書常免暱戲,去人實遠。」

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嘗相召。

每至官賭,常在勝朋。

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大明末,前廢帝即位,興宗告太宰江夏王義恭應須策文。

義恭曰:「建立儲副,本為今日,復安用此?」

興宗曰:「累朝故事,莫不皆然。

近永初之末,營一陽一王即位,亦有文策,今在尚書,可檢視也。」

不從。

時義恭錄尚書,受遺輔政,阿衡幼主,而引身避事,政歸近習。

越騎校尉戴法興、中書舍人巢尚之專制朝權,威行近遠。

興宗職管九流,銓衡所寄,每至上朝,輒與令錄以下陳欲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

義恭素一性一恇撓,阿順法興,恆慮失旨,每聞興宗言,輒戰懼無計。

先是,大明世奢侈無度,多所造立,賦調煩嚴,征役過苦, 至是發詔悉皆削除。

由此紫極殿南北馳道之屬皆被毀壞,自孝建以來至大明末,凡諸制度,無或存者。

興宗於都坐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要以道始終。

三年無改,古典所貴。

今殯宮始撤,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

師伯不能用。

興宗每奏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回換,僅有存者。

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及師伯曰:「主上諒闇,不親萬機,選舉密事,多被刪改,非復公筆跡,不知是何天子意。」

王景文、謝莊等遷授失序,興宗又欲改為美選。

時薛安都為散騎常侍、征虜將軍,太子率殷恆為中庶子。

興宗先選安都為左衛將軍,常侍如故;殷恆為黃門,領校。

太宰嫌安都為多,欲單為左衛。

興宗曰:「率、衛相去,幾何之間。

且已失征虜,非乃超越,復奪常侍,則頓為降貶。

若謂安都晚過微人,本宜裁抑,令名一器不輕,宜有選序,謹依選體,非私安都。」

義恭曰:「若宮官宜加越授者,殷恆便應侍中,那得為黃門而已 ?」

興宗又曰 :「中庶、侍中,相去實遠。

且安都作率十年,殷恆中庶百日,今又領校,不為少也。」

使選令史顏禕之、薛慶先等往復論執,義恭然後署案。

既而中旨以安都為右衛,加給事中,由是大忤義恭及法興等。

出興宗為吳郡太守,固辭;又轉南東海太守,又不拜,苦求益州。

義恭於是大怒,上表言興宗之失。

詔付外詳議,義恭因使尚書令柳元景奏興宗及尚書袁湣孫私相許與,自相選署,亂群害政,混穢大猷。

於是除興宗新昌太守,郡屬交州。

朝廷喧然,莫不嗟駭。

先是,興宗納何後寺尼智妃為妾,姿貌甚美。

迎車已去,而師伯密遣人誘之,潛往載取,興宗迎人不得。

及興宗被徙,論者並言由師伯,師伯甚病之。

法興等既不欲以徙大臣為名,師伯又欲止息物議,由此停行。

頃之,法興見殺,尚之被系,義恭、師伯並誅,復起興宗為臨海王子頊前軍長史、南郡太守,行荊州事,不行。

時前廢帝凶暴,興宗外甥袁顗為雍州刺史,固勸興宗行,曰:「朝廷形勢,人情所見,在內大臣,朝夕難保。

舅今出居陝西,為八州行一事,顗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咫尺,水陸通便。

若一朝有事,可共立桓、文之功,豈與受制凶狂,禍難不測,同年而語乎。」

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

宮省內外既人不自保,比者會應有變。

若內難得弭,外釁未必可量。

汝欲在外求全,我欲居內免禍,各行所見,不亦善乎。」

時士庶危懼,衣冠鹹欲遠徙,後皆流離外難,百不一存。

重除吏部尚書。

太尉沈慶之深慮危禍,閉門不通賓客,嘗遣左右范羨詣興宗屬事。

興宗謂羨曰:「公關門絕客,以避悠悠之請謁耳,身非有求,何為見拒?」

羨覆命,慶之使要興宗。

興宗因說之曰:「主上比者所行,人倫道盡,今所忌憚,唯在於公。

公威名素著,天下所服,今舉朝惶惶,人懷危怖,指撝之日,誰不影從?如其不斷,旦暮禍及。

僕昔佐貴府,蒙眷異常,故敢盡言,願思其計。」

慶之曰:「僕比日前慮不復自保,但盡忠奉國,始終以之,正當委天任命耳。

加老罷私門,兵力頓闕,雖有其意,事亦無從。」

興宗曰:「當今懷謀思奮者,非復要富貴,期功賞,各欲救死朝夕耳。

殿內將帥,正聽外間消息;若一人唱首,則俯仰可定。

況公威風先著,統戎累朝,諸舊部曲,布在宮省,誰敢不從?僕在尚書中,自當唱率百僚,案前世故事,更簡賢明,以奉社稷。

又朝廷諸所行造,人間皆言公悉豫之,今若沈疑不決,當有先公起事者,公亦不免附惡之禍也。

且車駕屢幸貴第,酣醉彌留。

又聞斥屏左右,獨入合內。

此萬世一時,機不可失。

僕荷眷深重,故吐去梯之言,公宜詳其禍福。」

慶之曰:「此事大,非僕所能行。

事至,政當 抱忠以沒耳。」

頓之,慶之果以見忌致禍。

時領軍將軍王玄謨大將有威名,邑里訛言玄謨當建大事,或言已見誅。

玄謨典簽包法榮家在東一陽一,興宗故郡人也,為玄謨所信,使至興宗間。

興宗謂曰:「領軍比日殊當憂懼。」

法榮曰;「頃者殆不復食,夜亦不眠,恆言收已在門,不保俄頃。」

興宗因法榮勸玄謨舉事 。

玄謨又使法榮報曰:「此亦未易可行,其當不一洩君語。」

右衛將軍劉道隆為帝所一寵一信,專統禁兵,乘輿當夜幸著作佐郎江學宅,興宗乘馬車從。

道隆從車後過,興宗謂曰:「劉公,比日思一閒寫。」

道隆深達此旨,掐興宗手曰:「蔡公勿言。」

時帝每因朝宴,棰毆群臣,自驃騎大將軍建安王休仁以下,侍中袁湣孫等鹹見陵曳,唯興宗得免。

頃之,明帝定大事。

玄謨責所親故吏郭季產、女婿韋希真等曰:「當艱難時,周旋輩無一言相扣發者。」

季產曰:「蔡尚書令包法榮所道,非不會機,但大事難行耳。

季產言亦何益。」

玄謨有慚色。

當明帝起事之夜,廢帝橫一屍一太醫合口。

興宗謂尚書右僕射王景文曰:「此雖凶悖,是天下之主,宜使喪禮粗足。

若直如此,四海必將乘人。」

時諸方並舉兵反,朝廷所保丹一陽一、淮南數郡,其間諸縣或已應賊。

東兵已至永世,宮省危懼,上集群臣以謀成敗。

興宗曰:「宜鎮之以靜,以至信待人。

比者,逆徒親戚布在宮省,若繩之以法,則土崩立至,宜明罪不相及之義。」

上從之。

遷尚書右僕射,尋領衛尉。

明帝謂興宗曰:「頃日人情言何?事當濟不?」

興宗曰:「今米甚豐賤,而人情更安,以此算之,清蕩可必。

但臣之所憂,更在事後,猶羊公言既平之後,方當勞聖慮耳。」

尚書褚彥回以手板築興宗,興宗言之不已。

上曰:「如卿言。」

赭圻平,函送袁顗首,敕從登南掖門樓以觀之。

興宗潸然流涕,上不悅。

事平,封興宗始昌縣伯,固讓,不許,改封樂安縣伯,國秩吏力,終以不受。

時殷琰據壽一陽一為逆,遣輔國將軍劉勉攻圍之。

四方既平,琰嬰城固守。

上使中書為詔譬琰,興宗曰:「天下既定,是琰思順之日,陛下宜賜手詔數行。

今直使中書為詔,彼必疑非真。」

不從。

琰得詔,謂劉勉詐造,果不敢降,久乃歸順。

先是,徐州刺史薛安都據彭城反,後遣使歸款,泰始二年冬,遣鎮軍將軍張永率軍迎之。

興宗曰:「安都遣使歸順,此誠不虛,今不過須單使一人,咫尺書耳。

若以重兵迎之,勢必疑懼,或能招引北虜,為患不測。」

時張永已行,不見信。

安都聞大軍過淮,果引魏軍。

永戰大敗,遂失淮北四州。

其先見如此。

初,永敗問至,上在干明殿,先召司徒建安王休仁,又召興宗 。

謂休仁曰:「吾慚蔡僕射。」

以敗書示興宗,曰 :「我愧卿。」

三年,出為郢州刺史。

初,吳興丘珍孫言論常侵興宗。

珍孫子景先人才甚美,興宗與之周旋。

及景先為鄱一陽一郡,會晉安王子勳為逆,轉在竟陵,為吳喜所殺。

母老女幼,流離夏口。

興宗至郢州,親自臨哭,致其喪柩,家累皆得東還。

遷會稽太守,領兵置佐,加都督。

會稽多諸豪右,不遵王憲,幸臣近習,參半宮省。

封略山湖,妨人害政,興宗皆以法繩之。

又以王公妃主多立邸捨,子息滋長,督責無窮,啟罷省之,並陳原諸逋負,解遣雜役,並見從。

三吳舊有鄉射禮,元嘉中,羊玄保為吳郡行之,久不復修。

興宗行之,禮儀甚整。

明帝崩,興宗與尚書令袁粲、右僕射褚彥回、中領軍劉勉、鎮軍將軍沈攸之同被顧命。

以興宗為征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都督、荊州刺史,加班劍二十人,被征還都。

時右軍將軍王道隆任參國政,權重一時,躡履到興宗前,不敢就席,良久方去。

竟不呼坐。

元嘉初,中書舍人秋當詣太子詹事王曇首,不敢坐。

其後中書舍人弘興宗為文帝所一愛一遇,上謂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當判耳,殷、劉並雜,無所益也。

若往詣球,可稱旨就席。」

及至,球舉扇曰:「君不得爾。」

弘還,依事啟聞。

帝曰:「我便無如此何。」

至是,興宗復爾。

道隆等以興宗強正,不欲使擁兵上流,改為中書監、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固辭不拜。

興宗行己恭恪,光祿大夫北地傅隆與父廓善,興宗常修父友之敬。

又太原孫敬玉嘗通興宗侍兒,被禽反接,興宗命與杖,敬玉了無怍容。

興宗奇其言對,命釋縛,試以伎能,高其筆劄,因以侍兒賜之,為立室宇,位至尚書右丞。

其遏惡揚善若此。

敬玉子廉,仕梁,以清能位至御史中丞。

興宗家行尤謹,奉歸宗姑,事寡嫂,養孤兄子,有聞於世。

太子左率王錫妻范,聰明婦人也,有才學。

書讓錫弟僧達曰:「昔謝太傅奉寡嫂王夫人如慈母,今蔡興宗亦有恭和之稱。」

其為世所重如此。

妻劉氏早卒,一女甚幼,外甥袁覬始生子彖,而妻劉氏亦亡,興宗姊即覬母也。

一孫一侄,躬自撫養,年齒相比,欲為婚姻,每見興宗,輒言此意。

大明初,詔興宗女與南平王敬猷婚。

興宗以姊生平之懷,屢經陳啟。

帝答曰:「卿諸人欲各行己意,則國家何由得婚。

且姊言豈是不可違之處邪?」

舊意既乖,彖亦他娶。

甚後彖家好不終,顗又禍敗,彖亦淪廢當時,孤微理盡。

敬猷遇害,興宗女無子嫠居,名門高胄,多欲結姻。

明帝亦敕適謝氏,興宗並不許,以女適彖。

泰豫元年卒,年五十八。

遺命薄葬,奉還封爵。

追贈後授, 子順固辭不受,又奉表疏十餘上。

詔特申其請,以旌克讓之風。

初,興宗為郢州,府參軍彭城顏敬以式卜曰:「亥年當作公,官有大字者,不可受也。」

及有開府之授,而太歲在亥,果薨於光祿大夫雲。

文集傳於世。

子順字景玄,方雅有父風,位太尉從事中郎。

升明末卒。

弟約。

約字景撝,少尚宋孝武女安吉公主,拜駙馬都尉。

仕齊,累遷太子中庶子、領屯騎校尉。

永明八年八月合朔,約脫武冠解劍,於省眠至下鼓不起,為有司所奏,贖論。

出為宜都王冠軍長史、淮南太守,行府州事。

武帝謂曰:「今用卿為近蕃上佐,想副我所期。」

約曰:「南豫密邇京師,不化自理,臣亦何人,爝火不息。」

時諸王行一事,多相裁割,約居右任,主佐之間穆如也。

遷司徒左長史。

齊明帝為錄尚書輔政,百僚脫屐到席,約躡屐不改。

帝謂江祏曰:「蔡氏是禮度之門,故自可悅。」

祏曰:「大將軍有揖客,復見於今。」

約好飲酒,夷淡不與世雜。

永元二年,卒於太子詹事,年四十四,贈太常。

弟撙。

撙字景節,少方雅退默,與第四兄寅俱知名。

仕齊位給事黃門侍郎。

丁母憂,廬於墓側。

齊末多難,服闋,因居墓所。

除太子中庶子、太尉長史,並不就。

梁台建,為侍中,遷臨海太守。

公事左遷太子中庶子,復為侍中,吳興太守。

初,撙在臨海,百姓楊元孫以婢采蘭貼與同裡黃權,約生子,酬一乳一哺直。

權死後,元孫就權妻吳贖婢母子五人,吳背約不還。

元孫訴,撙判還本主。

吳能為巫,出入撙內,以金釧賂撙妾,遂改判與吳。

元孫撾登聞鼓訟之,為有司劾。

時撙已去郡,雖不坐,而常以為恥。

口不言錢,及在吳 興,不飲郡井,齋前自種白莧紫茄,以為常餌,詔褒其清。

加信武將軍。

時帝將為昭明太子納妃,意在謝氏。

袁昂曰:「當今貞素簡勝,唯有蔡撙。」

乃遣吏部尚書徐勉詣之,停車三通不報。

勉笑曰:「當須我召也。」

遂投刺乃入。

天監九年,宣城郡吏吳承伯挾祅道聚眾攻宣城,殺太守朱僧勇,轉寇吳興,吏人並請避之。

撙堅守不動,命眾出戰,摧破斬承伯,餘一黨一悉平。

累遷吏部尚書,在選弘簡有名稱。

又為侍中,領秘書監。

武帝嘗謂曰:「卿門舊尚有堪事者多少 ?」

撙曰:「臣門客沈約、范岫各已被升擢,此外無人。」

約時為太子少傅,岫為右衛將軍。

撙風骨鯁正,氣調英嶷,當朝無所屈讓。

嘗奏用琅邪王筠為殿中郎,武帝嫌不取參掌通署,乃推白牒於香橙地下,曰:「卿殊不了事。」

撙正色俯身拾牒起,曰:「臣謂舉爾所知,許允已有前事;既是所知而用,無煩參掌署名。

臣撙少而仕宦,未嘗有不了事之目。」

因捧牒直出,便命駕而去,仍欲抗表自解。

帝尋悔,取事為畫。

帝嘗設大臣餅,撙在坐。

帝頻呼姓名,撙竟不答,食餅如故。

帝覺其負氣,乃改喚蔡尚書,撙始放箸執笏曰:「爾。」

帝曰:「卿向何聾,今何聰?」

對曰:「臣預為右戚,且職在納言,陛下不應以名垂喚。」

帝有慚色。

一性一甚凝厲,善自居適。

女為昭明太子妃,自詹事以下鹹來造謁,往往稱疾相聞,間遣之。

及其引進,但暄寒而已,此外無復餘言。

後為中書令,卒於吳郡太守,諡曰康子。

司空袁昂嘗謂諸賓曰:「自蔡侯卒,不復更見此人。」

其為名輩所知如此。

子彥深,宣城內史。

彥深弟彥高,給事黃門侍郎。

彥高子凝。

凝字子居,美容止。

及長,博涉經傳,有文詞,尤工草隸。

陳太建元年,累遷太子中舍人。

以名公子選尚信義公主,拜駙馬都尉、中書侍郎,遷晉陵太守。

及將之郡,更令左右修中書廨宇,謂賓友曰:「庶來者無勞。」

尋授吏部侍郎。

凝年位未高,而才地為時所重,常端坐西齋,自非素貴名流,罕所交接,趣時者多譏焉。

宣帝嘗謂凝曰:「我欲用義興主婿錢肅為黃門侍郎,卿意如何?」

凝正色曰:「帝鄉舊戚,恩由聖旨,則無所復問 。

若格以僉議,黃散之職,故須人門兼美。」

帝默然而止。

肅聞而不平,義興公主日譖之,尋免官,遷交趾。

頃之追還。

後主嗣位,為給事黃門侍郎。

後主嘗置酒,歡甚,將移宴弘范宮,眾人鹹從,唯凝與袁憲不行。

後主曰:「何為?」

凝曰:「長樂尊嚴,非酒後所過,臣不敢奉詔。」

眾人失色。

後主曰:「卿醉矣。」

令引出。

他日,後主謂吏部尚書蔡征曰:「蔡凝負地矜才,無所用也。」

尋遷信威晉熙王府長史,鬱鬱不得志。

乃喟然歎曰:「天道有廢興,夫子云『樂天知命』,斯理庶幾可達。」

因著小室賦以見志。

陳亡入隋,道病卒,年四十七。

子君知,頗知名。

論曰:蔡廓體業弘正,風格峻舉。

興宗出內所踐,不隕家聲。

位在具臣,而情懷伊、霍,仁者有勇,驗在斯乎。

然自廓及凝,年移四代,高風素氣,無乏於時,其所以取斌,不徒然矣。

至於矜倨之失,蓋其風俗所通,格以正道,故亦名教之深尤也。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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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卷01宋本紀上第一卷02宋本紀中第二卷03宋本紀下第三卷04齊本紀上第四卷05齊本紀下第五卷06梁本紀上第六卷07梁本紀中第七卷08梁本紀下第八卷09陳本紀上第九卷10陳本紀下第十卷11列傳第一 后妃上卷12列傳第二 后妃下卷13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卷14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卷15列傳第五卷16列傳第六卷17列傳第七卷18列傳第八卷19列傳第九卷20列傳第十卷21列傳第十一卷22列傳第十二卷23列傳第十三卷24列傳第十四卷25列傳第十五卷26列傳第十六卷27列傳第十七卷28列傳第十八卷29列傳第十九卷30列傳第二十卷31列傳第二十一卷32列傳第二十二卷33列傳第二十三卷34列傳第二十四卷35列傳第二十五卷36列傳第二十六卷37列傳第二十七卷38列傳第二十八卷39列傳第二十九卷40列傳第三十卷41列傳第三十一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卷44列傳第三十四卷45列傳第三十五卷46列傳第三十六卷47列傳第三十七卷48列傳第三十八卷49列傳第三十九卷50列傳第四十卷51列傳第四十一 梁宗室上卷52列傳第四十二 梁宗室下卷53列傳第四十三 梁武帝諸子卷54列傳第四十四卷55列傳第四十五卷56列傳第四十六卷57列傳第四十七卷58列傳第四十八卷59列傳第四十九卷60列傳第五十卷61列傳第五十一卷62列傳第五十二卷63列傳第五十三卷64列傳第五十四卷65列傳第五十五卷66列傳第五十六卷67列傳第五十七卷68列傳第五十八卷69列傳第五十九卷70列傳第六十卷71列傳第六十一卷72列傳第六十二卷73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卷74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卷75列傳第六十五 隱逸上卷76列傳第六十六卷77列傳第六十七卷78列傳第六十八卷79列傳第六十九卷80列傳第七十 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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