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05齊本紀下第五:高帝為相王,鎮東府,時年五歲,一床一前一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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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05齊本紀下第五

南史

卷05齊本紀下第五

廢帝鬱林王諱昭業,字元尚,小字法身,文惠太子長子也。

高帝為相王,鎮東府,時年五歲,一床一前一戲。

高帝方令左右拔白髮,問之曰:「兒言我誰耶?」

答曰:「太翁。」

高帝笑謂左右曰:「豈有為人作曾祖而拔白髮者乎。」

即擲鏡、鑷。

其後問訊,高帝指示賓客曰:「我基於此四世矣。」

及武帝即位,封為南郡王,時年十歲。

永明五年十一月戊子,冠於東宮崇正殿。

其日小會,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給南郡王扶二人。

七年,有司奏給班劍二十人,鼓吹一部。

高選友、學,禮絕群王。

十一年,給皁輪三望車。

文惠太子薨,立南郡王為皇太孫,居東宮。

其年七月戊寅,武帝崩,皇太孫即帝位,大赦。

八月壬午,詔稱遺詔,以護軍將軍武陵王曄為衛將軍,征南大將軍陳顯達即本號,並開府儀同三司。

以尚書左僕射西昌侯鸞為尚書令,右僕射王晏為左僕射,吏部尚書徐孝嗣為右僕射。

癸未,加司徒竟陵王子良位太傅,增班劍三十人。

蠲除三調及眾逋在今年七月三十日以前者。

省御府及無用池田邸冶,減關市徵稅。

先是,每有蠲原之詔,多無事實,督責如故。

是時西昌侯鸞任知朝政,天下鹹望風來蘇,至此恩信兩行,海內莫不欣然。

九月辛酉,追尊文惠皇太子為世宗文皇帝。

冬十月壬寅,尊皇太孫太妃為皇太后,立皇后何氏。

十一月庚戌,魏人來聘。

辛亥,立臨汝公昭文為新安王、曲江公昭秀為臨海王,皇弟昭粲為永嘉王。

隆昌元年春正月丁未,大赦,改元。

加太傅竟陵王子良殊禮。

鎮軍將軍西昌侯鸞即本號為大將軍,給鼓吹一部,親兵五百人。

以領軍鄱一陽一王鏘為尚書右僕射。

詔百僚極陳得失。

又詔王公以下各舉所知。

辛亥,祀南郊,宥隆昌元年以來流人。

戊午,拜崇安陵。

甲戌,使司徒參軍劉瓚聘於魏。

二月辛卯,祀明堂。

夏四月辛巳,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武陵王曄薨。

戊子,太傅竟陵王子良薨。

丁酉,以驃騎將軍廬陵王子卿為衛將軍,尚書右僕射鄱一陽一王鏘為驃騎將軍,並開府儀同三司。

閏月丁卯,以鎮軍大將軍西昌侯鸞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五月甲戌朔,日有蝕之。

秋七月癸巳,皇太后令廢帝為鬱林王。

帝少美容止,好隸書,武帝特所鍾一愛一,敕皇孫手書不得妄出以貴之。

進退音吐,甚有令譽。

生而為竟陵文宣王所攝養,常在袁妃間。

竟陵王移住西州,帝亦隨住焉。

一性一甚辯慧,哀樂過人。

接對賓客,皆款曲周至。

矯情飾詐,一陰一懷鄙慝。

與左右無賴群小二十許人共衣食,同臥起。

妃何氏擇其中美貌者,皆與交一歡。

密就富市人求錢,無敢不與。

及竟陵王移西邸,帝獨住西州,每夜輒開後堂合,與諸不逞小人,至諸營署中一婬一宴。

凡諸小人,並逆加爵位,皆疏官名號於黃紙,使各囊盛以帶之,許南面之日,即便施行。

又別作鑰鉤,兼善效人書,每私出還,輒扃鑰,封題如故,故人無知者。

師史仁祖、侍書胡天翼聞之,相與謀曰:「若言之二宮,則其事未易,若於營署為異人所毆打,及犬物所傷,豈直罪止一身,亦當盡室及禍。

年各已七十,餘生寧足吝邪。」

數日中,二人相系自一殺,二宮不知也。

武帝以暨一陽一縣寒人給事中綦母珍之代仁祖,剡縣寒人馬澄代天翼。

文惠太子每禁其起居,節其用度。

帝謂豫章王妃庾氏曰:「阿婆,佛法言有福生帝王家,今見作天王,便是大罪,左右主帥,動見拘執,不如市邊屠酤富兒百倍。」

文惠太子自疾及薨,帝侍疾及居喪,哀容號毀,旁人見者,莫不嗚咽。

裁還私室,即歡笑酣飲,備食甘滋。

葬畢,立為皇太孫。

問訊太妃,截壁為合,於太妃房內往何氏間,每入輒彌時不出。

武帝往東宮,帝迎拜號慟,絕而復甦,武帝自下輿抱持之,一寵一愛一日隆。

又在西州令女巫楊氏禱祀,速求天位。

及文惠薨,謂由楊氏之力,倍加敬信,呼楊婆。

宋氏以來,人間有楊婆兒哥,蓋此征也。

武帝有疾,又令楊氏日夜禱祈,令宮車早晏駕。

時何妃在西州,武帝未崩數日,疾稍危,與何氏書,紙中央作一大「喜」字,而作三十六小「喜」字繞之。

侍武帝疾,憂容慘戚,言發淚下。

武帝每言及存亡,帝輒哽咽不自勝。

武帝以此謂為必能負荷大業,謂曰:「五年中一委宰相,汝勿厝意。

五年以後,勿復委人。

若自作無成,無所多恨。」

臨崩,執帝手曰:「阿奴,若憶翁,當好作。」

如此再而崩。

大斂始畢,乃悉呼武帝諸伎,備奏眾樂,諸伎雖畏威從事,莫不哽咽流涕。

素好狗馬,即位未逾旬,便毀武帝所起招婉殿,以材賜Yan人徐龍駒,於其處為馬埒。

馳騎墜馬,面額並傷,稱疾不出者數日。

多聚名鷹快犬,以粱肉奉之。

及武帝梓宮下渚,帝於端門內奉辭,轀輬車未出端門,便稱疾還內。

裁入合,即於內奏胡伎,鞞鐸之一聲,震響內外。

時司空王敬則問新除射聲校尉蕭坦之曰:「便如此,不當匆匆邪?」

坦之曰:「此政是內人哭響徹耳。」

自山陵之後,便於合內乘內人車問訊,往皇后所生母宋氏間,因微服遊走市裡。

又多往文帝崇安陵隧中,與群小共作諸鄙褻擲塗賭跳、放鷹走狗雜狡獪。

帝既失道,朝事大小,皆決之西昌侯鸞,鸞有諫,多不見從。

極意賞賜左右,動至百數十萬。

每見錢曰:「我昔思汝一個不得,今日得用汝未?」

武帝聚錢上庫五億萬,齋庫亦出三億萬,金銀布帛不可稱計。

即位未期歲,所用已過半,皆賜與諸不逞群小。

取諸寶器以相擊剖破碎之,以為笑樂。

及至廢黜,府庫悉空。

其在內,常一裸一袒,著紅紫錦繡新衣、錦帽、紅縠褌,雜采衵服。

好鬥雞,密買雞至數千價。

武帝御物甘草杖,宮人寸斷用之。

徐龍駒為後合舍人,日夜在六宮房內。

帝與文帝幸姬霍氏一婬一通,改姓徐氏,龍駒勸長留宮內,聲雲度霍氏為尼,以餘人代之。

皇后亦一婬一亂,齋合通夜洞一開,內外淆雜,無復分別。

中書舍人綦母珍之、朱隆之,直合將軍曹道剛、周奉叔並為之羽翼。

西昌侯鸞屢諫不納;既而尼媼外入,頗傳異語,乃疑鸞有異志。

中書令何胤以皇后從叔見親,使直殿省。

常隨後呼胤為三父。

與胤謀誅鸞,令胤受事,胤不敢當,依違杜諫,乃止。

又謀出鸞於西州,中敕用事,不復關諮。

鸞慮變,先使蕭諶、坦之等於省誅曹道剛、朱隆之等,率兵自尚書省入雲龍門,戎服加朱衣於上。

比入門,三失履,王晏、徐孝嗣、蕭坦之、陳顯達、王廣之、沈文季系進。

帝在壽昌殿,一裸一身與霍氏相對,聞外有變,使閉內殿諸房合,令Yan人登興光樓望,還報雲 :「見一人戎服,從數百人,急裝,在西鐘樓下。」

須臾,蕭諶領兵先入宮,帝走向一愛一姬徐氏房,拔劍自刺不入,以帛纏頸,輿接出延德殿。

諶初入殿,宿衛將士皆執弓楯欲戰,諶曰:「所取自有人,卿等不須動。」

宿衛信之。

及帝出,各欲自奮,帝竟無一言。

出西弄,遇弒,年二十二。

舁一屍一出徐龍駒宅,殯葬以王禮。

霍氏及廣昌君宋並賜死,餘一黨一亦見誅。

先是文惠太子立樓館於鍾山下,號曰「東田」,太子屢游幸之,「東田」反語為「顛童」也。

武帝又於青溪立宮,號曰「舊宮」,反之「窮廄」也。

果以輕狷而至於窮。

又武帝時有小史姓皇名太子,武帝曰:「皇太子非名之謂」,於是移點於外,易名為犬子。

處士何點曰:「太子者,天地之所懸,三才之所繫,今化而為犬,不得立矣。」

既而文惠太子薨,鬱林、海陵相繼廢黜,此其驗也。

永明中,百姓忽著破後帽,始自建業,流於四遠,貴賤翕然服之,此服祅也。

帽自蕭諶之家,其流遂遠,天意若曰:武穆、文昭皆當滅,而諶亦誅死之效焉。

廢帝海陵恭王諱昭文,字季尚,文惠太子第二子也。

永明四年,封臨汝公,鬱林王即位,改封新安王。

及鬱林廢,西昌侯鸞奉帝纂統。

延興元年秋七月丁酉,皇帝即位,大赦,改元,賜文武位二等。

以鎮軍大將軍西昌侯鸞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錄尚書事、都督、揚州刺史,加班劍為三十人,封宣城郡公,出鎮東城。

以尚書左僕射王晏為尚書令,以丹一陽一尹徐孝嗣為左僕射,以領軍將軍沈文季為右僕射,以車騎大將軍陳顯達為司空,以驃騎大將軍鄱一陽一王鏘為司徒。

命宣城公鸞甲仗百人入殿,陳顯達、王晏、徐孝嗣、蕭諶各五十人入殿。

八月壬辰,魏人來聘。

甲午,以前司空王敬則為太尉。

辛丑,復置南蠻校尉官。

甲辰,詔使者觀省風俗。

九月癸未,誅新除司徒鄱一陽一王鏘、中軍大將軍隨王子隆。

遣平西將軍王廣之誅南兗州刺史安陸王子敬。

於是江州刺史晉安王子懋起兵,遣中護軍王玄邈討誅之。

乙酉,又誅湘州刺史南平王銳、郢州刺史晉熙王銶、南豫州刺史宜都王鏗。

丁亥,以衛將軍廬陵王子卿為司徒,以撫軍將軍桂一陽一王鑠為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冬十月丁酉,加宣城公鸞黃鉞,進授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傅,領大將軍、揚州牧,加殊禮,進爵為王。

戊戌,誅新除中軍將軍桂一陽一王鑠、撫軍將軍衡一陽一王鈞、侍中秘書監江夏王鋒、鎮軍將軍建安王子真、左將軍巴陵王子倫。

是時宣城王鸞輔政,帝起居皆諮而後行。

思食蒸魚菜,太官令答無錄公命,竟不與。

辛亥,皇太后令廢帝為海陵王,使宣城王入纂皇統。

建武元年,詔海陵王依漢東海王強故事,給虎賁、旄頭、畫輪車,設鍾虡宮縣。

十一月,稱王有疾,數遣御師往視,乃殞之。

給溫明秘器,斂以袞冕之服,大鴻臚監護喪事。

葬給轀輬車,九旒大輅,黃屋左纛,前後部羽葆、鼓吹,輓歌二部,依東海王強故事,諡曰恭。

先是武帝立禪靈寺於都下,當世以為壯觀,天意若曰「禪「者禪也,「靈」者神明之目也,武帝晏駕而鼎業傾移也 。

永明世,市裡小兒以鐵相擊於地,謂之「斗鑿」,「鑿」之為言「族」也,至是宗室族滅矣。

又武帝時以燕支為朱衣,朝士皆服之,及明帝以宗子入纂,此又奪朱之效也。

時又多以生紗為帽,半其裙而析之,號曰「倚勸」。

先是人間語好云「擾攘建武」,至是朝士勸進,實為匆遽,「倚勸」「擾攘」之言,於是驗矣。

高宗明皇帝諱鸞,字景棲,始安貞王道生之子也,小字玄度。

少孤,高帝撫育過諸子。

宋泰豫元年,為安吉令,有嚴能之名。

升明中,累遷淮南、宣城二郡太守,進號輔國將軍。

高帝踐阼,封西昌侯,位郢州刺史。

永明元年,為侍中,領驍騎將軍。

王子侯舊乘纏帷車,帝獨乘下帷,儀從如素士。

公事混撓,販食人擔火誤燒牛鼻,豫章王以白武帝,帝笑焉。

轉為散騎常侍、左衛將軍,清道而行。

十年,累遷尚書左僕射,領右衛將軍。

武帝遺詔為侍中、尚書令,尋加鎮軍將軍,給班劍二十人。

隆昌元年,即本號為大將軍,給鼓吹一部,親兵五百人。

尋加中書監、開府儀同三司。

海陵王立,為驃騎大將軍、錄尚書事、揚州刺史,加都督,增班劍為三十人,封宣城郡公,鎮東府城,給兵五千人,錢二百萬,布千匹。

九江事難,假黃鉞,事寧,表送之。

尋加黃鉞、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傅,領大將軍、揚州牧,增班劍為四十人,給幢絡三望車,前後部羽葆、鼓吹,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掾、屬各四人,封宣城王。

未拜,太后令廢海陵王,以上入纂高帝為第三子,群臣三請,乃受命。

建武元年冬十月癸亥,皇帝即位,大赦,改元,文武賜位二等。

以太尉王敬則為大司馬,以司空陳顯達為太尉。

乙丑,詔斷遠近上禮。

丁卯,詔「自今雕文篆刻,歲時光新,可悉停省。

藩牧守宰,或有薦獻,事非任土,嚴加禁斷」。

十一月壬申,日有蝕之。

帝宿沐浴,不御內。

其日,潔齋蔬食,斷朝務,屏人,單衣帢危坐,以至事畢。

追尊始安貞王為景皇,妃江氏為懿後,別立寢廟,號陵曰修安。

封桂一陽一王鑠等諸王子皆為列侯。

凡諸王侯得罪者,諸子皆復屬籍。

又詔遣大使觀省四方。

癸酉,革永明之制,依晉、宋舊典,太子以師禮敬少傅。

甲戌,進大司馬尋一陽一公王敬則等十三人爵邑各有差。

省新林苑,先是百姓地者,悉以還主。

廢南蠻校尉官。

己卯,追崇妃劉氏為敬皇后,號陵曰興安。

庚辰,立皇子寶義為晉安王,寶玄為江夏王,寶源為廬陵王,寶寅為建安王,寶融為隨郡王,寶攸為南平王。

甲申,斷官長貢獻及私餉遺。

以安陸昭王緬第二子寶晊襲封安陸王。

丁亥,詔細作、中署、材官、車府,凡諸工可悉開番假,遞令休息。

戊子,立皇子寶卷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

己丑,詔東宮肇建,遠近或有慶禮,可悉斷之。

永明中,御史中丞沈深表:百官年登七十者,皆令致仕,並窮困私門。

庚子,詔「自縉紳年及,可一遵永明七年以前銓敘之科」。

十二月庚戌,宣德太僕劉朗之、游擊將軍劉璩之子,坐不贍給兄子,致使隨母他嫁,免官,禁錮終身,付之鄉論。

是歲,魏孝文皇帝遷都洛一陽一。

二年春正月辛未,降都下系囚殊死以下。

詔王公以下各舉所知,內外群僚各進忠言,無有所諱。

魏攻豫、司、徐、梁四州。

壬申,遣鎮南將軍王廣之督司州,右衛將軍蕭坦之督徐州,尚書右僕射沈文季督豫州,以拒魏。

己卯,詔都下二縣,有毀發墳壟,隨宜修理。

乙未,魏軍攻鍾離,徐州刺史蕭惠休破之。

丙申,加太尉陳顯達使持節、都督西北道諸軍事。

丁酉,內外纂嚴。

二月己未,司州刺史蕭誕與眾軍攻敗魏軍。

詔雍、豫、司、南兗、徐五州遭遇兵戎之家,悉停今年稅調。

丙寅,停青州麥租。

魏軍自壽春退。

三月甲申,解嚴。

夏四月己亥朔,親錄三百里內獄訟,自外委州郡訊察,三署徒隸,原遣有差。

魏軍圍漢中,梁州刺史蕭懿拒退之。

五月甲午,寢廟成,詔監作長帥賜位一等。

六月壬戌,誅領軍蕭諶、西一陽一王子明、南海王子罕、邵陵王子貞。

秋九月己丑,改封南平王寶攸為邵陵王,蜀郡王子文為西一陽一王,廣漢王子峻為衡一陽一王,臨海王昭秀為巴陵王,永嘉王昭粲為桂一陽一王。

冬十月癸卯,詔罷東田,毀興光樓,並詔水衡量省御乘。

乙卯,納皇太子妃褚氏,大赦,王公以下班賜各有差,斷四方上禮。

十二月丁酉,詔晉帝諸陵,悉皆修理,並增守衛。

吳、晉陵失稔之鄉,蠲三調有差。

三年春正月丁卯,以一陰一平王楊炅子崇祖為沙州刺史,封一陰一平王。

己巳,詔申明守長六周之制,事竟不行。

乙酉,詔以去歲魏攻緣邊諸州郡,將士有臨陣及病死者,並送還本土。

三月壬午,詔車府乘輿有金銀校飾者,皆剔除之。

夏四月,魏軍攻司州,櫟城戍主魏僧瑉擊破之。

冬閏十二月戊寅,皇太子冠,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斷遠近上禮。

四年春正月庚午,大赦。

壬寅,詔「人產子者,蠲其父母調役一年,又賜米十斛。

新婚者,蠲伕役一年」。

丙辰,誅尚書令王晏。

二月以尚書左僕射徐孝嗣為尚書令。

秋八月甲午,追尊景皇所生王氏為恭太后。

魏軍攻沔北。

冬十月,又一逼一司、雍二州。

甲戌,遣太子中庶子蕭衍、右軍司馬張稷御之。

十一月丙辰,以氐楊靈珍為北秦刺史,封仇池公、武都王。

十二月丁丑,遣度支尚書崔慧景率眾救雍州。

永泰元年春正月癸未朔,大赦。

中軍大將軍徐孝嗣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沔北諸郡,為魏所攻,相繼亡敗,新野太守劉思忌隨宜應接,食盡,煮土為粥,而救兵不至,城被克,死之。

乙巳,遣太尉陳顯達持節救雍州。

丁未,誅河東王鉉、臨賀王子岳、西一陽一王子文、衡一陽一王子峻、南康王子琳、永一陽一王子瑉、湘東王子建、南郡王子夏、巴陵王昭秀、桂一陽一王昭粲。

二月癸丑,遣左衛將軍蕭惠休假節援壽一陽一。

辛未,豫州刺史裴叔業敗魏軍於淮北。

三月丙午,蠲雍州遇魏軍之縣租布。

戊申,詔增仲尼祭秩。

上以疾患不瘳,望氣者雲宜改元,夏四月甲寅,大赦,改元,文武賜位二等。

己未,立武陵昭王子子坦為衡一陽一王。

丁丑,大司馬會稽太守王敬則舉兵反。

五月壬午,遣輔國將軍劉山一陽一率軍東討。

乙酉,斬敬則,傳首建鄴,曲赦浙東吳、晉陵等七郡。

秋七月己酉,帝崩於正福殿,年四十七。

遺詔:「徐孝嗣可重申八命,中書監、本官悉如故。

沈文季可尚書左僕射,常侍、護軍如故。

江祏可右僕射,江祀可侍中,劉暄可衛尉卿。

軍政大事委陳太尉。

內外眾事無大小委徐孝嗣、遙光、坦之、江祏;其大事與沈文季、江祀、劉暄參懷。

心腹之任,可委劉悛、蕭惠休、崔慧景。」

群臣上諡曰明皇帝,廟號高宗,葬興安陵。

帝明審有吏才,持法無所借。

制御親幸,臣下肅清。

驅使寒人,不得用四幅傘。

大存儉約,罷武帝所起新林苑,以地還百姓。

廢文惠太子所起東田,斥賣之。

永明中,輿輦舟乘,悉剔取金銀,還主衣庫,以牙角代之。

嘗用皁莢,訖,授餘濼與左右,曰:「此猶堪明日用。」

太官進御食,有裹蒸,帝十字畫之,曰:「可四片破之,餘充晚食。」

而武帝掖庭中宮殿服御,一無所改。

其儉約如此。

一性一猜忌,亟行誅戮。

通道術,用計數。

每出行幸,先占利害。

簡於出入,將南則詭言之西,將東則詭言之北,皆不以實,竟不南郊。

初有疾,無輟聽覽,群臣莫知。

及疾篤,敕台省一愛一署文簿求白魚以為藥,外始知之。

身衣絳衣,服飾皆赤,以為厭勝 。

巫覡云「後湖水頭經過宮內,致帝有疾」。

帝乃自至太官行水溝,左右啟「太官無此水則不立」。

決意塞之,欲南引

淮流,會崩,事寢。

廢帝東昏侯諱寶卷,字智藏,明帝第二子也。

本名明賢,明帝輔政後改焉。

建武元年,立為皇太子。

永泰元年七月己酉,明帝崩,太子即皇帝位。

八月庚申,鎮北將軍晉安王寶義進號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冬十月己未,詔刪省律科。

癸亥,詔蕭坦之、江祏更直殿省,總監宿衛。

辛未,詔劉暄、江祏更直延明殿省。

十一月戊子,立皇后褚氏。

庚寅,尚書令徐孝嗣議:「王侯貴人昏,連巹以真銀杯,蓋出近俗;又牢燭侈繢,亦虧曩制。

今除金銀連鎖,自餘新器,悉用埏陶,牢燭華侈,亦宜停之。」

奏可。

永元元年春正月戊寅朔,大赦,改元。

辛卯,祀南郊。

丁酉,改封隨王寶融為南康王,安陸王寶晊為湘東王,竟陵王昭胄為巴陵王。

二月,太尉陳顯達敗績於馬圈。

夏四月丙午朔,魏孝文皇帝崩。

己巳,立皇子誦為皇太子,大赦,賜為父後者爵一級。

五月癸亥,加撫軍大將軍始安王遙光開府儀同三司。

六月甲子,詔原雍州今年三調。

秋七月辛未,淮水變赤如血。

丙戌,殺尚書右僕射江祏、侍中江祀。

地震自此至來歲,晝夜不止,小屋多壞。

丁亥,都下大水,死者甚眾。

賜死者材器,並加振恤。

八月乙巳,蠲遇水資財漂蕩者今年調稅。

又詔為馬圈戰亡將士舉哀。

丙辰,揚州刺史始安王遙光據東府反。

詔曲赦都下,中外戒嚴,遣領軍將軍蕭坦之致討。

戊午,斬遙光,傳首。

己巳,以尚書令徐孝嗣為司空,以領軍蕭坦之為尚書左僕射。

閏月丙子,以江陵公寶覽為始安王。

九月甲辰,殺尚書左僕射蕭坦之,右衛將軍曹武。

戊午,殺領軍將軍劉暄。

壬戌,以頻殺大臣,大赦。

冬十月乙未,誅尚書令新除司空徐孝嗣、右僕射新除鎮軍將軍沈文季。

庚子,以吳興太守蕭惠休為尚書右僕射。

辛丑,以侍中王亮為左僕射。

十一月丙辰,太尉、江州刺史陳顯達舉兵反於尋一陽一。

乙丑,加護軍將軍崔慧景平南將軍,督眾軍南討。

十二月甲申,陳顯達至都,宮城嚴警。

乙酉,斬顯達,傳其首。

餘一黨一盡平。

二年春正月庚午,詔討豫州刺史裴叔業。

二月己丑,叔業病死,兄子植以壽春降魏。

三月乙卯,命平西將軍崔慧景攻壽春。

丙午,尚書右僕射蕭惠休卒。

丁未,崔慧景於廣陵反,舉兵內向。

壬子,命右衛將軍左興盛督都下水步眾軍御之。

南徐州刺史江夏王寶玄以京城納慧景。

乙卯,遣中領軍王瑩率眾軍屯北籬門。

壬戌,慧景至,瑩等敗績。

甲子,慧景入建鄴,台城內閉門拒守。

豫州刺史蕭懿興兵入援。

己巳,以懿為尚書右僕射。

夏四月癸酉,慧景棄眾走,斬之。

詔曲赦都下及南徐、南兗二州。

乙亥,以新除尚書右僕射蕭懿為尚書令。

丙子,以中領軍王瑩為尚書右僕射。

五月己酉,江夏王寶玄伏誅。

壬子,赦。

乙丑,曲赦都下及南徐、兗二州。

六月庚寅,車駕於樂游苑內會,如三元,都下放女人觀。

秋七月甲辰夜,宮內火,唯東合內明帝舊殿數區及太極以南得存,餘皆蕩盡。

冬十月己卯,殺尚書令蕭懿。

十一月甲寅,西中郎長史蕭穎胄起兵於荊州。

十二月,雍州刺史蕭衍起兵於襄一陽一。

是歲,魏宣武皇帝景明元年。

三年春正月丙申朔,日有蝕之。

帝與宮人於閱武堂元會,皇后正位,Yan人行儀,帝戎服臨視。

丁酉,以驃騎大將軍晉安王寶義為司徒,以新除撫軍將軍建安王寶寅為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乙巳,長星見,竟天。

辛亥,祀南郊,大赦,詔百官陳讜言。

二月丙寅,干和殿西廂火。

壬午,詔遣羽林兵征雍州,中外纂嚴。

始內橫吹五部於殿內,晝夜奏之。

壬戌,蚩尤旗見。

三月乙巳,南康王寶融即皇帝位於江陵。

癸丑,遣平西將軍陳伯之西征。

六月,蕭穎胄弟穎孚起兵廬陵。

戊子,赦江州安成、廬陵二郡。

秋七月癸巳,曲赦荊、雍二州。

雍州刺史張欣泰、前南譙太守王靈秀率石頭文武奉建安王寶寅向台,至杜姥宅,宮門閉,乃散走。

丙辰,龍斗於建康淮,激水五里。

八月辛卯,以太子左率李居士總督西討諸軍事,屯新亭。

九月甲辰,蕭衍至南豫州,輔國將軍、監南豫州事申胄軍二萬人於姑孰奔歸。

丙辰,李居士與衍軍戰於新亭,見敗。

冬十月甲戌,王珍國又戰敗於朱雀航。

戊寅,甯朔將軍徐元瑜以東府城降。

青、冀二州刺史桓和入衛,屯東宮,尋亦降衍,於是閉宮城門自守。

十二月丙寅,新除雍州刺史王珍國、侍中張稷率兵入殿殺帝,時年十九。

帝在東宮,便好弄,不喜書學,明帝亦不以為非,但勖以家人之行,令太子求一日再入朝,發詔不許,使三日一朝。

在宮嘗夜捕鼠達旦,以為笑樂。

明帝臨崩,屬後事,以隆昌為戒,曰:「作事不可在人後。」

故委任群小,誅諸宰臣,無不如意。

一性一訥澀少言,不與朝士接。

欲速葬,惡靈在太極殿,徐孝嗣固爭,得踰月。

每當哭,輒雲喉痛。

太中大夫羊闡入臨,無發,號慟俯仰,幘遂脫地,帝輟哭大笑,謂宦者王寶孫曰:「此謂禿鶖啼來乎。」

自江祏、始安王遙光等誅後,無所忌憚,日夜於後堂戲馬,鼓噪為樂。

合夕,便擊金鼓吹角,令左右數百人叫,雜以羌胡橫吹諸伎。

常以五更就臥,至晡乃起,王侯以下節朔朝見,晡後方前,或際暗遣出。

台閣案奏,月數十日乃報,或不知所在。

Yan豎以紙包裹魚肉還家,並是五省黃案。

二年元會,食後方出,朝賀裁竟,便還殿西序寢,自巳至申,百僚陪位,皆僵仆菜色。

比起就會,匆遽而罷。

太子所生母黃貴嬪早亡,令潘妃母養之。

拜潘氏為貴妃,乘臥輿,帝騎馬從後,著織成褲褶,金薄帽,執七寶縛槊。

又有金銀校具,錦繡諸帽數十種,各有名字。

戎服急裝縛褲,上著絳衫,以為常服,不變寒暑。

陵冒雨雪,不避坑阱。

馳騁渴乏,輒下馬解取腰邊蠡器,酌水飲之,復上馳去。

馬乘具用錦繡處,患為雨所濕,織雜採珠為覆蒙,備諸雕巧。

教黃門五六十人為騎客,又選營署無賴小人善走者為逐馬鷹犬,左右數百人,常以自隨,奔走往來,略不暇息。

置射雉場二百九十六處,翳中帷帳及步障,皆袷以綠紅錦,金銀鏤一弩一牙,毒瑁帖箭。

每出,輒與鷹犬隊主徐令孫、媒翳隊主俞靈韻齊馬而走,左右爭逐之。

又甚有筋力,牽弓至三斛五斗。

能擔幢,初學擔幢,每傾倒在幢杪者,必致踠傷。

其後,白虎幢七丈五尺,齒上擔之,折齒不倦。

擔幢諸校具服飾,皆自製之,綴以金華玉鏡眾寶。

舍人、主書及至左右主帥,並皆侍側,逞諸變一態,曾無愧顏。

始欲騎馬,未習其事,俞靈韻為作木馬,人在其中,行動進退,隨意所適,其後遂為善騎。

陳顯達平,漸出遊走,不欲令人見之,驅斥百姓,唯置空宅而已。

是時率一月二十餘出,既往無定處,尉司常慮得罪,東行驅西,南行驅北,應旦出,夜便驅逐,吏司奔驅,叫呼盈路。

打鼓蹋圍,鼓聲所聞,便應奔走,臨時驅迫,衣不暇披,乃至徒跣走出,犯禁者應手格殺。

百姓無復作業,終日路隅。

從萬春門由東宮以東至郊外,數十里,皆空家盡室。

巷陌縣幔為高障,置人防守,謂之「屏除」。

高障之內,設部伍羽儀,復有數部,皆奏鼓吹羌胡伎,鼓角橫吹。

夜反火光照天。

每三四更中,鼓聲四出,幡戟橫路,百姓喧走,士庶莫辨。

或於市肆左側過親幸家,環繞宛轉,周遍都下,老小震驚,啼號塞道。

處處禁斷,不知所過。

疾患困篤者,悉扛移之。

無人扛者,扶匐道側,吏司又加捶打,絕命者相系。

從騎及左右因之入富家取物,無不蕩盡。

工商莫不廢業,樵蘇由之路斷。

至於一乳一婦昏姻之家,移產寄室,或輿病棄一屍一,不得殯葬。

有棄病人於青溪邊者,吏懼為監司所問,推置水中,泥覆其面,須臾便死,遂失骸鼻。

前魏興太守王敬賓新死未斂,家人被驅,不得留視,及家人還,鼠食兩眼都盡。

如此非一。

又嘗至沈公城,有一婦人當產不去,帝入其家,問:「何獨在?」

答曰:「臨產不得去。」

因剖腹看男一女。

又長秋卿王儇病篤,不聽停家,死於路邊。

丹一陽一尹王志被驅急,狼狽步走,惟將二門生自隨,藏朱雀航南酒壚中,夜方得羽儀而歸。

喜遊獵,不避危險。

至蔣山定林寺,一沙門病不能去,藏於草間,為軍人所得,應時殺之。

左右韓暉光曰:「老道人可念。」

帝曰:「汝見獐鹿亦不射邪?」

仍百箭俱發。

故貴人富室者,皆數處立宅,以為避圍之捨。

每還宮,常至三更,百姓然後得反。

禁斷又不即通,處處屯咽,或泥塗灌注,或冰凍嚴結,老幼啼號,不可聞見。

時人以其所圍處號為「長圍」。

及建康城見圍,亦名長圍,識者以為讖焉。

三年,殿內火,合夕便發,其時帝猶未還,宮內諸房合已閉,內人不得出,外人又不敢輒開,比及開,死者相枕。

領軍將軍王瑩率眾救火,太極殿得全。

內外叫喚,聲動天地。

帝三更中方還,先至東宮,慮有亂,不敢便入,參覘審無異,乃歸。

其後出遊,火又燒璿儀、曜靈等十餘殿及柏寢,北至華林,西至秘閣,三千餘間皆盡。

左右趙鬼能讀西京賦,云「柏梁既災,建章是營」。

於是大起諸殿,芳樂、芳德、仙華、大興、含德、清曜、安壽等殿,又別為潘妃起神仙、永壽、玉壽三殿,皆匝飾以金璧。

其玉壽中作飛仙帳,四面繡綺,窗間盡畫神仙。

又作七賢,皆以美一女侍側。

鑿金銀為書字,靈獸、神禽、風雲、華炬,為之玩飾。

椽桷之端,悉垂鈴佩。

江左舊物,有古玉律數枚,悉裁以鈿笛。

莊嚴寺有玉九子鈴,外國寺佛面有光相,禪靈寺塔諸寶珥,皆剝取以施潘妃殿飾。

一性一急暴,所作便欲速成,造殿未施梁桷,便於地畫之,唯須宏麗,不知一精一密。

酷不別畫,但取絢曜而已,故諸匠賴此得不用情。

又鑿金為蓮華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華也。」

塗壁皆以麝香,錦幔珠簾,窮極綺麗。

縶役工匠,自夜達曉,猶不副速,乃剔取諸寺佛剎殿藻井、仙人、騎獸以充足之。

武帝興光樓上施青漆,世人謂之「青一樓」,帝曰:「武帝不巧,何不純用琉璃。」

潘氏服御,極選珍寶,主衣庫舊物,不復周用,貴市人間金銀寶物,價皆數倍,虎珀釧一隻,直百七十萬。

都下酒租,皆折輸金,以供雜用。

猶不能足,下揚、南徐二州橋桁塘埭丁計功為直,斂取見錢,供太樂主衣雜費。

由是所在塘瀆,悉皆隳廢。

又訂出雄雉頭、鶴氅、白鷺縗,百品千條,無復窮已。

親幸小人,因緣為一奸一,科一輸十。

又各就州縣求為人輸,准取見直,不為輸送。

守宰懼威,口不得道,須物之處,以復重求。

如此相仍,前後不息,百姓困盡,號泣道路。

少府太官,凡諸市買,事皆急速,催求相系。

吏司賓士,遇便虜奪,市廛離散,商旅一靡一依。

又以閱武堂為芳樂苑,窮奇極麗。

當暑種樹,朝種夕死,死而復種,率無一生。

於是徵求人家,望樹便取,毀徹牆屋,以移置之。

大樹合抱,亦皆移掘,插葉系華,取玩俄頃。

劃取細草,來植階庭,烈日之日,至便焦燥。

紛紜往還,無復已極。

山石皆塗以采色,跨池水立紫閣諸樓,壁上畫男一女私褻之像。

明帝時多聚金寶,至是金以為泥,不足周用,令富室賣金,不問多少,限以賤價,又不還直。

張欣泰嘗謂舍人裴長穆曰 :「宮殿何事頓爾!夫以秦之富,起一阿房而滅,今不及秦一郡,而頓起數十阿房,其危殆矣。」

答曰:「非不悅子之道,顧言不用耳。」

潘妃放恣,威行遠近。

父寶慶與諸小輩逞一奸一毒,富人悉誣為罪,田宅貲財,莫不啟乞。

或雲寄附隱藏,復加收沒,計一家見陷,禍及親鄰。

又慮後患,男口必殺。

明帝之崩,竟不一日蔬食,居處衣服,無改平常。

潘妃生女,百日而亡,制斬衰絰杖,衣悉粗布。

群小來吊,盤旋地坐,舉手受執蔬膳,積旬不聽音伎。

左右直長Yan豎王寶孫諸人,共營餚羞,雲為天子解菜。

又於苑中立店肆,模大市,日游市中,雜所貨物,與宮人Yan豎共為裨販。

以潘妃為市令,自為市吏錄事,將斗者就潘妃罰之。

帝小有得失,潘則與杖,乃敕虎賁威儀不得進大荊子,合內不得進實中荻。

雖畏潘氏,而竊與諸姊妹一婬一通。

每遊走,潘氏乘小輿,宮人皆露褌,著綠絲屩,帝自戎服騎馬從後。

又開渠立埭,躬自引船,埭上設店,坐而屠肉。

於時百姓歌云:「閱武堂,種楊柳,至尊屠肉,潘妃酤酒。」

又偏信蔣侯神,迎來入宮,晝夜祈禱。

左右朱光尚詐雲見神,動輒諮啟,並雲降福。

始安之平,遂加位相國,末又號為「靈帝」,車服羽儀,一依王者。

又曲信小祠,日有十數,師巫魔媼,迎送紛紜。

光尚輒托雲神意。

范雲謂光尚曰:「君是天子要人,當思百全計。」

光尚曰:「至尊不可諫正,當托鬼神以達意耳。」

後東入樂游,人馬忽驚,以問光尚,光尚曰:「向見先帝大瞋,不許數出。」

帝大怒,拔刀與光向等尋覓,既不見處,乃縛菰為明帝形,北向斬之,縣首苑門。

上自永元以後,魏每來伐,繼以內難,揚、南徐二州人丁,三人取兩,以此為率。

遠郡悉令上米准行,一人五十斛,輸米既畢,就役如故。

又先是諸郡役人,多依人士為附隸,謂之「屬名」。

又東境役苦,百姓多注籍詐病,遣外醫巫,在所檢占諸屬名,並取病身。

凡屬名多不合役,止避小小假,並是役蔭之家。

凡注病者,或已積年,皆攝充將役。

又追責病者租布,隨其年歲多少。

銜命之人,皆給貨賂,隨意縱捨。

又橫調徵求,皆出百姓。

群小以陳顯達下數日便敗,崔慧景圍城正得十日,及蕭衍師至,亦謂為然。

裹糧食、樵芻,凡所須物,為百日備。

帝謂茹法珍曰:「須來至白門前,當一決。」

及至近郊,乃聚兵為固守計,召王侯分置尚書都坐及殿省。

尚書舊事,悉充紙鎧。

使冠軍將軍王珍國領三萬人據大桁,莫有鬥志,遣王寶孫督戰,呼為王倀子。

寶孫切罵諸將帥,直合將軍席豪發憤突陣死。

豪,驍將也,既斃,眾軍於是土崩。

軍人從朱雀觀上自投及赴淮水死者無數。

於是閉城自守,城內軍事委王珍國。

兗州刺史張稷入衛,以稷為副,實甲猶七萬人。

帝著烏帽褲褶,備羽儀,登南掖門臨望。

又虛設鎧馬齋仗千人,皆張弓拔白,出東掖門,稱蔣王出蕩。

又受刀敕等教著五音兒衣,登城望戰。

還與御刀左右及六宮於華光殿立軍壘,以金玉為鎧仗,親自臨陣,詐被創勢,以板扛將去,以此厭勝。

又於閱武堂設牙門軍頓,每夜嚴警。

帝於殿內騎馬,從鳳莊門入徽明門,馬被銀蓮葉具裝鎧,雜羽孔翠寄生,逐馬左右衛從,晝眠夜起如平常。

聞外鼓吹叫一聲,被大紅袍,登景一陽一樓望,一弩一幾中之。

眾皆怠怨,不為致力,募兵出戰,至城門數十步,皆坐甲而歸。

慮城外有伏兵,乃燒城傍諸府署,六門之內皆盡。

城中閣道、西掖門內,相聚為市,販死牛馬肉。

蕭衍長圍既立,塹柵嚴固,然後出蕩,屢戰不捷。

帝尤惜金錢,不肯賞賜,茹法珍叩頭請之,帝曰:「賊來獨取我邪,何為就我求物?」

後堂儲數百具榜,啟為城防,帝曰:「擬作殿。」

竟不與。

城防巧手,而悉令作殿,晝夜不休。

又催御府細作三百人一精一仗,須圍解以擬屏除。

金銀雕鏤雜物,倍急於常。

法珍、蟲兒又說帝曰:「大臣不留意,使圍不解,宜悉誅之。」

珍國、張稷懼禍,乃謀應蕭衍,以計告後合舍人錢強。

強許之,密令遊蕩主崔叔智夜開雲龍門,稷及珍國勒兵入殿,分軍又從西上合入後宮,御刀豐勇之為內應。

是夜,帝在含德殿。

吹笙歌作女兒子,臥未熟,聞兵入,趨出北戶,欲還後宮。

清曜合已閉,Yan人禁防黃泰平刀傷其膝,仆地,顧曰:「奴反邪!」直後張齊斬首,送蕭衍。

宣德太后令依漢海昏侯故事,追封東昏侯。

和帝諱寶融,字智昭,明帝第八子也。

建武元年,封隨郡王。

永元元年,改封南康王,出為西中郎將、荊州刺史,督七州軍事。

二年十一月甲寅,長史蕭穎胄奉王舉兵。

其日太白及辰星俱見西方。

乙卯,教纂嚴。

丙辰,以雍州刺史蕭衍為使持節、都督前鋒諸軍事。

戊午,衍表勸進。

十二月乙亥,群僚勸進,並不許。

壬辰,驍騎將軍夏侯亶自建鄴至江陵,稱宣德太后令:「西中郎將南康王宜纂承皇祚,光臨億兆,可且封宣城王、相國、荊州牧,加黃鉞,置僚屬。」

三年正月乙巳,王受命,大赦;唯梅蟲兒、茹法珍等不在例。

是日,長星見,竟天。

甲寅,建牙於城南。

二月己巳,群僚上尊號,立宗廟及南北郊。

中興元年春三月乙巳,皇帝即位,大赦,改永元三年為中興,文武賜位二等。

是夜彗星竟天。

以相國左長史蕭穎胄為尚書令,加雍州刺史蕭衍尚書左僕射、都督征討諸軍。

以晉安王寶義為司空,廬陵王寶源為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丙午,有司奏封庶人寶卷為零陵侯,詔不許。

又奏為涪陵王,詔可。

夏四月戊辰,詔凡東討眾軍及諸向義之眾,普復除五年。

秋七月丁巳,魯山城主孫樂祖以城降。

己未,郢城主薛元嗣降。

八月丙子,平西將軍陳伯之降。

九月己未,詔假黃鉞蕭衍,若定京邑,得以便宜從事。

冬十一月壬寅,尚書令、鎮軍將軍蕭穎胄卒。

十二月丙寅,建康城平。

己巳,宣德皇太后令,以征東大將軍蕭衍為大司馬、錄尚書、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封建安郡公,依晉武陵王遵承製故事。

壬申,改封建安王寶寅為鄱一陽一王。

癸酉,以司徒、揚州刺史晉安王寶義為太尉,領司徒。

乙酉,以尚書右僕射王瑩為左僕射。

二年春正月戊戌,宣德皇太后臨朝,入居內殿。

壬寅,大司馬蕭衍都督中外諸軍事,加殊禮。

己酉,以大司馬長史王亮為守尚書令。

甲寅,加大司馬蕭衍位相國,梁公,備九錫禮。

二月壬戌,誅湘東王寶晊。

丙戌,進梁公蕭衍爵為王。

三月辛丑,鄱一陽一王寶寅奔魏。

誅邵陵王寶攸、晉熙王寶嵩、桂一陽一王寶貞。

庚戌,車駕東歸至姑孰。

丙辰,遜位於梁。

丁巳,廬陵王寶源薨。

四月辛酉,禪詔至,皇太后遜居外宮。

梁受命,奉帝為巴陵王,宮於姑孰。

戊辰,巴陵王殂,年十五。

追尊為齊和帝,葬恭安陵。

初,梁武帝欲以南海郡為巴陵國邑而遷帝焉,以問范雲,雲俛首未對。

沈約曰:「今古殊事,魏武所云,『不可慕虛名而受實禍』。」

梁武頷之。

於是遣鄭伯禽進以生金,帝曰 :「我死不須金,醇酒足矣。」

乃引飲一升,伯禽就加折焉。

先是,文惠太子與才人共賦七言詩,句後輒云「愁和帝」,至是其言方驗。

又永明中,望氣者雲新林、婁湖、青溪並有天子氣,於其處大起樓苑宮觀,武帝屢游幸以應之;又起舊宮於青溪,以弭其氣。

而明帝舊居東府城西,延興末,明帝龍飛,至是梁武帝眾軍城於新林,而武帝舊宅亦在征虜。

百姓皆著下屋白紗帽,而反裙覆頂。

東昏曰:「裙應在下,今更在上,不祥。」

命斷之。

於是百姓皆反裙向下,此服祅也。

帽者首之所寄,今而向下,天意若曰,元首方為猥賤乎。

東昏又令左右作逐鹿帽,形甚窄狹,後果有逐鹿之事。

東昏宮裡又作散叛發,反髻根向後,百姓爭學之,及東昏狂惑,天下散叛矣。

東昏又與群小別立帽,騫其口而舒兩翅,名曰「鳳度三橋「。

裙向後,總而結之,名曰「反縛黃麗」。

東昏與刀敕之徒親自著之,皆用金寶,鑿以璧璫。

又作著調帽,鏤以金玉,間以孔翠,此皆天意。

梁武帝舊宅在三橋,而「鳳度」之名,鳳翔之驗也。

「黃麗」者「皇離」,為日而反縛之,東昏戮死之應也。

「調」者,梁武帝至都,而風俗和調。

先是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填胸,名曰「假兩」,此又服祅。

假非正名也,儲兩而假之,明不得真也。

東昏誅,其子廢為庶人,假兩之意也。

論曰:鬱林地居長嫡,瑕釁未彰,而武皇之心,不變周道,故得保茲守器,正位尊極。

既而愆鄙內作,兆自宮闈,雖為害未遠,而足傾社稷。

郭璞稱永昌之名,有二日之象,隆昌之號,實亦同焉。

明帝越自支庶,任當負荷,乘機而作,大致殲夷,流涕行誅,非雲義舉,事苟非安,能無內愧。

既而自樹本枝,根胤孤弱,貽厥所授,屬在凶愚,用覆宗祊,亦其理也。

夫名以行義,往賢垂范,備而之禪,術士誡之,東昏以「卷」名,「藏」以終之,其兆先征,蓋亦天所命矣。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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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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