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34列傳第二十四:後為宋武帝豫章公世子中軍行參軍。及武帝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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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34列傳第二十四

南史

卷34列傳第二十四

顏延之 沈懷文 周朗

後為宋武帝豫章公世子中軍行參軍。

及武帝北伐,有宋公之授,府遣延之慶殊命。

行至洛一陽一,周視故宮室,盡為禾黍,淒然詠黍離篇。

道中作詩二首,為謝晦、傅亮所賞。

武帝受命,補太子舍人。

雁門周續之隱廬山,儒學著稱。

永初中,征詣都下,開館以居之。

武帝親幸,朝彥畢至。

延之宮官列卑,引升上席。

上使問續之三義,續之雅仗辭辯,延之每以簡要連挫續之。

上又使還自敷釋,言約理暢,莫不稱善。

再遷太子中舍人。

時尚書令傅亮自以文義一時莫及,延之負其才,不為之下,亮甚疾焉。

廬陵王義真待之甚厚,徐羨之等疑延之為同異,意甚不悅。

少帝即位,累遷始安太守。

領軍將軍謝晦謂延之曰:「昔荀勖忌阮鹹,斥為始平郡,今卿又為始安,可謂『二始』。」

黃門郎殷景仁亦謂之曰:「所謂人惡俊異,世疵文雅。」

延之之郡,道經汨潭,為湘州刺史張邵祭屈原文以致其意。

元嘉三年,羨之等誅,征為中書侍郎,轉太子中庶子,領步兵校尉,賞遇甚厚。

延之既以才學見遇,當時多相推服,唯袁淑年倍小延之,不相推重。

延之忿於眾中折之曰:「昔陳元 方與孔元駿齊年文學,元駿拜元方於一床一下,今君何得不見拜?「淑無以對。

延之疏誕,不能取容當世,見劉湛、殷景仁專當要任,意有不平。

常言「天下事豈一人之智所能獨了」。

辭意激揚,每犯權要。

又少經為湛父柳後將軍主簿,至是謂湛曰:「吾名一器不升,當由作卿家吏耳。」

湛恨焉,言於彭城王義康,出為永嘉太守。

延之甚怨憤,乃作五君詠,以述竹林七賢,山濤、王戎以貴顯被黜。

詠嵇康云:「鸞翮有時鎩,龍一性一誰能馴。」

詠阮籍云:「物故不可論,途窮能無慟。」

詠阮鹹云:「屢薦不入官,一麾乃出守。」

詠劉伶云:「韜一精一日沈飲,誰知非荒宴。」

此四句蓋自序也。

湛及義康以其辭旨不遜,大怒,欲黜為遠郡。

文帝與義康詔曰:「宜令思愆里閭,猶復不悛,當驅往東土;乃至難恕者,自可隨事錄之。」

於是延之屏居不豫人間者七載。

中書令王球以名公子遺務事外,與延之雅相一愛一好,每振其罄匱。

晉恭思皇后葬,應須百官,皆取義熙元年除身。

以延之兼侍中,邑吏送劄,延之醉,投劄於地曰:「顏延之未能事生,焉能事死。」

文帝嘗召延之,傳詔頻不見,常日但酒店一裸一袒輓歌,了不應對,他日醉醒乃見。

帝嘗問以諸子才能,延之曰:「竣得臣筆,測得臣文,啜得臣義,躍得臣酒。」

何尚之嘲曰:「誰得卿狂?」

答曰:「其狂不可及。」

尚之為侍中在直,延之以醉詣焉 。

尚之望見便一陽一眠,延之發簾熟視曰:「朽木難雕。」

尚之謂左右曰:「此人醉甚可畏。」

閒居無事,為庭誥之文以訓子弟。

劉湛誅後,起延之為始興王浚後軍諮議參軍、御史中丞。

在任從容,無所舉奏。

遷國子祭酒、司徒左長史。

何尚之素與延之狎,書與王球曰:「延之有後命,教府無復光暉。」

坐啟 買人田不肯還直,尚書左丞荀赤松奏之曰:「求田問捨,前賢所鄙。

延之唯利是視,輕冒陳聞,依傍詔恩,抵捍餘直,垂及週年,猶不畢了。

昧利苟得,無所顧忌。

延之昔坐事屏斥,復蒙一抽一進,而曾不悛革,怨誹無已。

交遊闒茸,沈迷曲櫱,橫興譏謗,詆毀朝士。

仰竊過榮,增憤薄之一性一,私恃顧眄,成強梁之心。

外示寡求,內懷奔競,干祿祈遷,不知極已。

預宴班觴,肆詈上席。

山海容含,每存遵養。

一愛一兼彫蟲,未忍遐棄。

而驕放不節,日月彌甚。

臣聞聲問過情,孟軻所恥,況聲非外來,問由己出。

雖心智薄劣,而高自比擬,客氣虛張,曾無愧畏。

豈可復弼亮五教,增耀台階。

請以延之訟田不實,妄干天聽,以強陵弱,免所居官。」

詔可。

後為秘書監,光祿勳,太常。

時沙門釋慧琳以才學為文帝所賞,朝廷政事多與之謀,遂士庶歸仰。

上每引見,常升獨榻,延之甚疾焉。

因醉白上曰:「昔同子參乘,袁絲正色。

此三台之坐,豈可使刑餘居之。」

上變色。

延之一性一既褊激,兼有酒過,肆意直言,曾無回隱,故論者多不與之,謂之顏彪。

居身儉約,不營財利,布衣蔬食,獨酌郊野。

當其為適,傍若無人。

三十年,致事。

元兇弒立,以為光祿大夫。

長子竣為孝武南中郎諮議參軍。

及義師入討,竣定密謀,兼造書檄。

劭召延之示以檄文,問曰:「此筆誰造?」

延之曰:「竣之筆也。」

又問:「何以知之?」

曰:「竣筆體,臣不容不識。」

劭又曰:「言辭何至乃爾?」

延之曰:「竣尚不顧老臣,何能為陛下。」

劭意乃釋,由是得免。

孝武登阼,以為金紫光祿大夫,領湘東王師。

嘗與何偃同從上南郊,偃於路中遙呼延之曰:「顏公!」延之以其輕脫,怪之,答曰:「身非三公之公,又非田舍之公,又非君家阿公, 何以見呼為公?」

偃羞而退。

竣既貴重,權傾一朝,凡所資供,延之一無所受。

器服不改,宅宇如舊,常乘羸牛車,逢竣鹵簿,即屏住道側。

又好騎馬遨遊里巷,遇知舊輒據鞍索酒,得必傾盡,欣然自得。

嘗語竣曰:「平生不喜見要人,今不幸見汝。」

見竣起宅,謂曰:「善為之,無令後人笑汝拙也。」

表解師職,加給親信二十人。

嘗早候竣,遇賓客盈門,竣方臥不起,延之怒曰:「恭敬撙節,福之基也。

驕佷傲慢,禍之始也。

況出糞土之中,而升雲霞之上,傲不可長,其能久乎。」

延之有一愛一姬,非姬食不飽,寢不安。

姬憑一寵一,嘗蕩延之墜一床一致損,竣殺之。

延之痛惜甚至,常坐靈上哭曰:「貴人殺汝,非我殺汝。」

以冬日臨哭,忽見妾排屏風以壓延之,延之懼墜地,因病。

孝建三年卒,年七十三。

贈特進,諡曰憲子。

延之與陳郡謝靈運俱以辭採齊名,而遲速縣絕。

文帝嘗各敕擬樂府北上篇,延之受詔便成,靈運久之乃就。

延之嘗問鮑照己與靈運優劣,照曰:「謝五言如初發芙蓉,自然可一愛一。

君詩若鋪錦列繡,亦雕繢滿眼。」

延之每薄湯惠休詩,謂人曰:「惠休製作,委巷中歌謠耳,方當誤後生。」

是時議者以延之、靈運自潘岳、陸機之後,文士莫及,江右稱潘、陸,江左稱顏、謝焉。

竣字士遜,延之長子也。

早有文義,為宋孝武帝撫軍主簿,甚被嘉遇,竣亦盡心補益。

元嘉中,上不欲諸王各立朋一黨一,將召竣補尚書郎。

江湛以為在府有稱,不宜回改,乃止。

隨府轉安北、鎮軍、北中郎府主簿。

初,沙門釋僧含一精一有學義,謂竣曰:「貧道常見讖記,當有真一人應符,名稱次第,屬在殿下。」

後竣在彭城,嘗於親人敘之,言遂宣佈,聞於文帝。

時元兇巫蠱事已發,故上不加推 案。

孝武鎮尋一陽一,遷南中郎記室。

三十年春,以父延之致仕,固求解職,賜假未發,而文帝崩問至,孝武舉兵入討,轉諮議參軍,領錄事,任總內外,並造檄書。

孝武發尋一陽一,便有疾,自沈慶之以下並不堪相見,唯竣出入臥內,斷決軍機。

時孝武屢經危篤,不任諮稟,凡厥眾務,竣皆專斷施行。

孝武踐阼,歷侍中、左衛將軍,封建城縣侯。

孝建元年,轉吏部尚書,領驍騎將軍,留心選舉,自強不息。

任遇既隆,奏無不可。

後謝莊代竣領選,意多不行。

竣容貌嚴毅;莊風姿甚美,賓客喧訴,常歡笑答之。

人言顏竣瞋而與人官,謝莊笑而不與人官。

南郡王義宣、臧質等反,以竣兼領右將軍。

義宣、質諸子藏匿建康、秣陵、湖熟、江寧縣界,孝武大怒,免丹一陽一尹褚湛之官,收四縣官長,以竣為丹一陽一尹,加散騎常侍。

先是,竣未有子,而大司馬江夏王義恭諸子為元兇所殺,至是各產男,上自為制名,名義恭子為伯禽,以比魯公伯禽,周公之子。

名竣子為辟強,以比漢侍中辟強,張良之子也 。

先是,元嘉中鑄四銖錢,輪郭形制與五銖同,用費損無利,故百姓不盜鑄。

及孝武即位,又鑄孝建四銖,所鑄錢形式薄小,輪郭不成,於是人間盜鑄者雜以鉛錫,並不牢固。

又翦鑿古錢以取其銅,錢轉薄小,稍違官式。

雖重制嚴刑,人吏官長坐死免者相系,而盜鑄彌甚,百物踴貴,人患苦之。

乃立品格,薄小無輪郭者悉加禁斷。

始興公沈慶之議:「宜聽人鑄錢。

置署,樂鑄之家皆居署內。

去春所禁新品,一時施用,今鑄悉依此格。

萬稅三千,嚴檢盜鑄,並禁翦鑿。

數年之間,公私豐贍,銅盡事息,一奸一偽自止。

禁鑄則銅轉成器,開鑄則器化為財。」

上下其事於公卿,竣議曰:「今雲開署放鑄,誠所欲同,但慮采山 事絕,器用日耗。

銅既轉少,器亦彌貴。

設器直一千,則鑄之減半,為之無利,雖令不行。」

時議者又以銅難得,欲鑄二銖錢。

竣又議曰:「今鑄二銖,恣行新細,於官無解於乏,而人一奸一巧大興,天下之貨將糜碎至盡。

空曰嚴禁,而利深難絕,不過一二年間,其弊不可復救。

此其甚不可一也。

使一奸一人意騁,而貽厥愆謀,此又甚不可二也。

富商得志,貧人因窘,此又甚不可三也。

若使交益深重,尚不可行,況又未見利,而眾弊如此,失算當時,取笑百代乎。」

前廢帝即位,鑄二銖,形式轉細,官錢每出,人間即模效之,而大小厚薄皆不及也。

無輪郭,不磨鑢,如今之翦鑿者,謂之耒子錢。

景和元年,沈慶之啟通私鑄,由是錢貨亂敗,一千錢長不盈三寸,大小稱此,謂之鵝眼錢;劣於此者謂之綖環錢。

貫之以縷,入水不沈,隨手破碎,市井不復料數,十萬錢不盈一掬。

斗米一萬,商貨不行。

明帝初,唯禁鵝眼、綖環,其餘皆通用。

復禁人鑄,官署亦廢,尋復普斷,唯用古錢。

竣自散騎常侍、丹一陽一尹加中書令,表讓中書令,見許。

時歲旱人饑,竣上言禁餳一月,息米近萬斛。

復代謝莊為吏部尚書,領太子右衛率,未拜,丁案憂。

裁踰月,起為右將軍,丹一陽一尹如故。

竣固辭,表十上不許。

遣中書舍人戴明寶抱竣登車,載之郡捨。

賜以布衣一襲,絮以彩綸,遣主衣就衣諸體。

竣藉蕃朝之舊臣,每極陳得失。

上自即吉之後,宮內頗有丑論,又多所興造。

竣諫爭懇切,並無所迴避。

上意甚不悅,多不見從。

竣自謂才足干時,恩舊莫比,當贊務居中,永執朝政。

而所陳多不被納,疑上欲疏之,乃求出以卜時旨。

大明元年,以為東揚州刺史。

所求既許,便憂懼無計。

至州又丁母艱,不許去職,聽送喪還都,恩待猶厚,竣彌不自安。

每對親故,頗懷怨憤。

又言朝廷違謬,人主得失。

及王僧達被誅,謂為所讒構,臨死陳竣前後忿懟,恨言不見從。

僧達所言,頗相符會,上乃使御史中丞庾徽之奏竣 :「窺覘國一柄一,潛圖久執。

受任選曹,驅扇滋甚,出尹京輦,形勢彌放。

傳詔犯憲,舊須啟聞,而竣以通訴忤己,輒加鞭辱,罔顧威靈,莫此為甚。

懷挾一奸一數,包藏隱慝,豫聞中旨,罔不宣露。

罰則委上,善必歸己,脅懼上宰,激動閭閻。

末慮上聞,內懷猜懼,偽請東牧,以卜天旨。

既獲出藩,怨詈方肆,反唇腹誹,方之已輕。

前冬母亡,詔賜還葬,事畢不去,盤桓經時。

方構間勳貴,造立同異,遂以己被斥外,國道將顛。

兼行闕於家,早負世議,天倫怨毒,親交震駭。

街談道說,非復風聲,宜加顯戮,以昭盛化。

請以見事免竣所居官,下太常削爵土。」

上未欲便加大戮,且止免官。

竣頻啟謝罪,並乞一性一命 。

上愈怒,詔答曰:「憲司所奏,非宿昔所以相期。

卿受榮遇,政當極此。

訕訐怨憤,已孤本望,乃復過煩思慮,懼不全立,豈為下事上誠節之至邪。」

及竟陵王誕為逆,因此陷之,言通於誕。

召御史中丞庾徽之於前立奏,奏成,詔先打折足,然後於獄賜死,妻息宥之以遠。

子辟強徙交州,又於宮亭湖沈殺之。

竣文集行於世。

竣弟測亦以文章見知,官至江夏王義恭大司馬錄事參軍。

以兄貴為憂,先竣卒。

明帝即位,詔曰:「延之昔師訓朕躬,情契兼重。

前記室參軍、濟一陽一太守啜,伏事蕃朝,綢繆恩舊,可擢為中書侍郎。」

奐,延之第三子也。

顏師伯字長深,竣族兄也。

父邵,剛正有局力,為謝晦領軍司馬。

晦鎮江陵,請為諮議參軍,領錄事,軍府之務悉委焉。

邵慮晦有禍,求為竟陵太守。

未及之郡,會晦見討,邵飲藥死。

師伯少孤貧,涉獵書傳,頗解聲樂。

弟師仲妻,臧質女也。

質為徐州,辟師伯為主簿。

孝武為徐州,師伯仍為輔國安北行參軍。

王景文時為諮議參軍,一愛一其諧敏,進之孝武,以為徐州主簿。

善於附會,大被知遇。

及去鎮,師伯以主簿送故。

孝武鎮尋一陽一,啟文帝請為南中郎府主簿,文帝不許,謂典簽曰:「中郎府主簿,那得用顏師伯。」

孝武啟為長流正佐,帝又曰:「朝廷不能除之,郎可自板,然亦不宜署長流。」

乃板為參軍刑獄。

及討元兇,轉主簿。

孝武踐阼,以為黃門侍郎,累遷侍中。

大明元年,封平都縣子。

親幸隆密,群臣莫二。

多納貨賄,家累千金。

孝武嘗與師伯摴蒱,帝擲得雉,大悅,謂必勝。

師伯後得盧,帝失色,師伯遽斂子曰:「幾作盧。」

爾日,師伯一輸百萬。

仍遷吏部尚書、右軍將軍。

上不欲威權在下,前後領選者唯奉行文書,師伯專情獨斷,奏無不可。

七年,為尚書右僕射。

時分置二選,陳郡謝莊、琅邪王曇生並為吏部尚書。

師伯子舉周旋寒人張奇為公車令,上以奇資品不當,使兼市買丞,以蔡道惠代之。

令史潘道棲、褚道惠、顏禕之、元從夫、任澹之、石道兒、黃難、周公選等抑道惠敕,使奇先到公車,不施行奇兼市買丞事。

師伯坐以子預職,莊、曇生免官,道棲、道惠棄市,禕之等六人鞭杖一百。

師伯尋領太子中庶人,雖被黜挫,受任如初。

孝武臨崩,師伯受遺詔輔幼主,尚書中事專以委之。

廢帝即位,復還即真,加領衛尉。

師伯居權日久,天下輻協,游其門者,爵位莫不踰分。

多納貨賄,家產豐積,一妓一妾聲樂,盡天下之選,園池第宅,冠絕當時,驕奢一婬一恣,為衣冠所疾。

又遷尚書僕射,領丹一陽一尹。

廢帝欲親朝政,轉師伯為左僕射。

以吏部尚書王景文為右僕射。

奪其京尹,又分台任。

師伯至是始懼,與柳元景謀廢立。

初,師伯專斷朝事,不與沈慶之參懷,謂令史曰:「沈公爪牙者耳,安得預政事。」

慶之聞而切齒,乃洩其謀。

尋與太宰江夏王義恭同誅,六子皆見殺。

明帝即位,諡曰荒。

沈懷文字思明,吳興武康人也。

祖寂,晉光祿勳。

父宣,新安太守。

懷文少好玄理,善為文章,為楚昭王二妃詩,見稱於世。

為江夏王義恭東合祭酒。

丁案憂,新安郡送故豐厚,奉終禮畢,余悉班之親戚,一無所留。

文帝聞而嘉之,賜奴婢六人。

服闋,除尚書殿中郎。

隱士雷次宗被征居鍾山,後南還廬江。

何尚之設祖道,文義之士畢集。

為連句詩,懷文所作尤美,辭高一座。

隨王誕鎮襄一陽一,出為後軍主簿,與諮議參軍謝莊共掌辭令,領義成太守。

元嘉二十八年,誕當為廣州,欲以懷文為安南府記室,先除通直郎。

懷文固辭南行,上不悅。

弟懷遠納東一陽一公主養女王鸚鵡為妾,元兇行巫蠱,鸚鵡豫之,事洩,懷文因此失調,為治書侍御史。

元兇弒立,以為中書侍郎。

孝武入討,呼之使作符檄,固辭。

劭大怒,會殷沖救得免。

托疾落馬,間行奔新亭,以為竟陵王誕驃騎錄事參軍、淮陵太守。

時國哀未釋,誕欲起內齋。

懷文以為不可,乃止。

尋轉揚州中從事史。

時議省錄尚書,懷文以為非宜,上議不從。

遷別駕從事史。

及江夏王義恭遷西一陽一王子尚為揚州,居職如故。

時熒惑守南鬥,上乃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居東城以厭之 。

懷文曰 :「天道示變,宜應之以德,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

不從,而西州竟廢。

大明二年,遷尚書吏部郎,時朝議欲依古制置立王畿,揚州移居會稽,猶以星變故也。

懷文曰:「周制封畿,漢置司隸, 各因時宜,非存相反。

安人定國,其揆一也。

苟人心所安,天亦從之。

未必改今追古,乃致平一。

神州舊壤,歷代相承,異於邊州,或置或罷。

既物情不悅,容虧化本。」

又不從。

三年,子尚移鎮會稽。

遷撫軍長史,行府州事。

時囚系甚多,動經年月,懷文到任,訊五郡九百三十六獄,眾咸稱平。

入為侍中,一寵一待隆密。

竟陵王誕據廣陵反,及城陷,士庶皆一裸一身鞭面然後加刑,聚所殺人首於石頭南岸,謂之髑髏山。

懷文陳其不可,上不納。

孝武嘗有事圓丘,未至期而雨晦竟夜。

明旦風霽,雲色甚美,帝升壇悅。

懷文稱慶曰:「昔漢後郊祀太一,白日重輪,神光四燭。

今陛下有事茲禮,而膏雨迎夜,清景麗朝,斯實聖明幽感所致,臣願與侍臣賦之。」

上笑稱善。

揚州移會稽,上忿浙江東人情不和,欲貶其勞祿,唯西州舊人不改。

懷文曰:「揚州徙居,既乖人情,一州兩格,尤失大體。」

上不從。

懷文與顏竣、周朗素善,竣以失旨見誅,朗亦以忤意得罪。

上謂懷文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

懷文默然。

又嘗以歲夕與謝莊、王景文、顏師伯被敕入省,未及進,景文因談言次稱竣、朗人才之美,懷文與相酬和。

師伯後因語次白上,敘景文等此言。

懷文屢經犯忤,至此上倍不悅。

上又壞諸郡士族以充將吏,並不服役,至悉逃亡。

加以嚴制不能禁,乃改用軍法,得便斬之。

莫不奔竄山湖,聚為盜賊。

懷文又以為言。

齋庫上絹年調鉅萬疋,綿亦稱此,期限嚴峻。

人間買絹一疋至三二千,綿一兩三四百,貧者賣妻子,甚者或自縊死。

懷文具陳人困,由是綿絹薄有所減,俄復舊。

子尚等諸皇子皆置邸捨,逐什一之利,為患遍天下。

懷文 又曰:「列肆販賣,古人所非。

卜式明不雨之由,弘羊受致旱之責。

若以用度不充,故宜量加減省。」

不聽。

孝建以來,抑黜諸弟,廣陵平後,復欲更峻其科。

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為美談。

陛下既明管、蔡之誅,願崇唐、衛之寄。」

及海陵王休茂誅,欲遂前議 。

太宰江夏王義恭探得密旨,先發議端,懷文固請不可,由是得息。

時游幸無度,太后六宮常乘副車在後。

懷文與王景文每諫不宜亟出,後因從坐松樹下,風雨甚驟。

景文曰:「卿可以言矣。」

懷文曰:「獨言無繼,宜相與陳之。」

江智深臥草側,亦謂之善。

俄而被召俱入雉場,懷文曰:「風雨如此,非聖躬所宜。」

景文又曰:「懷文所啟宜從。」

智深未及有言,上方注一弩一,作色曰:「卿欲效顏竣邪 ?何以恆知人事。」

又曰 :「顏竣小子,恨不得鞭其面。」

上每宴集,在坐者鹹令沈醉。

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上謂故欲異己。

謝莊嘗誡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

懷文曰:「吾少來如此,豈可一朝而變 。

非欲異物,一性一之所不能耳。」

五年,出為晉安王子勳征虜長史、廣陵太守。

明帝坐朝正事畢,被遣還北,以女病求申,臨辭又乞停三日,訖猶不去,為有司所糾,免官,禁錮十年。

既被免,賣宅還東。

上大怒,收付廷尉賜死。

弟懷遠為始興王浚征北長流參軍,深見親待。

坐納王鸚鵡為妾,孝武徙之廣州。

刺史宗愨欲殺之,會南郡王義宣反,懷遠頗閒文筆,愨起義,使造檄書,並銜命至始興,與始興相沈法系論起義事。

事平,愨具為陳請,由此見原。

終孝武世不得還。

前廢帝世歸,位武康令,撰南越志,及懷文文集並傳於世。

懷文三子:淡、深、沖。

沖字景綽,涉獵文義,仕宋歷位撫軍正佐,兼記室。

及懷文得罪被系,沖兄弟行謝,情哀貌苦,見者傷之。

柳元景欲救懷文,言於孝武曰:「沈懷文三子塗炭不可見,願陛下速正其罪。」

帝曰:「宜急殺之,使其意分。」

竟殺之。

元景為之歎息,沖兄弟以此知名。

累遷司徒錄事。

齊武帝為江州,沖為征虜長史、尋一陽一太守。

齊建元中,累遷太子中庶子。

武帝在東宮,待以恩舊。

及即位,轉御史中丞、侍中。

永明四年,為五兵尚書。

沖與兄淡、深名譽有優劣,世號為「腰鼓兄弟」。

淡、深並歷御史中丞。

兄弟三人皆為司直,晉、宋所未有也。

中丞案裁之職,被惡者多結怨。

永明中,深彈吳興太守袁彖。

建武中,彖從弟昂為中丞,到官數日,奏彈深子繢父在僦白幰車,免官禁錮。

沖母孔氏在東,鄰家失火,疑為人所焚爇,大呼曰:「我三兒皆作御史中丞,與人豈有善者。

方恐肌分骨散,何但焚如。」

兄弟後並歷侍中,武帝方欲任沖,尋卒。

追贈太常,諡曰恭子。

曇慶,懷文從父兄也。

父發,員外散騎侍郎。

曇慶仕宋位尚書左丞。

時歲有水旱,曇慶議立常平倉以救人急,文帝納其言而事不行。

大明元年,為徐州刺史。

時殿中員外將軍裴景仁助戍彭城,景仁本北人,多悉關中事。

曇慶使撰秦記十卷,敘苻氏事,其書傳於世。

曇慶謹實清正,所蒞有稱績。

常謂子弟曰:「吾處世無才能,圖作大老子耳。」

世以長者稱之。

卒於祠部尚書。

周朗字義利,汝南安成一人也。

父淳,宋初歷位侍中,太常。

兄嶠尚武帝第四女宣城德公主。

二女適建平王宏、廬江王褘。

以貴戚顯官。

朗少而一愛一奇,雅有風氣,與嶠志趨不同,嶠甚疾 之。

為江夏王義恭太尉參軍。

元嘉二十七年春,朝議北侵魏,當遣義恭出鎮彭城,為諸軍大統。

朗聞之解職。

及義恭出鎮,府主簿羊希從行,與朗書戲之,勸令獻奇進策。

朗報書援引古義,辭意倜儻。

孝武即位,除建平王宏中軍錄事參軍。

時普責百官讜言,朗上書陳述得失,多自矜誇。

書奏忤旨,自解去職。

後為廬陵內史,郡界荒蕪,頗有野獸。

母薛氏欲見獵,朗乃合圍縱火,令母觀之。

火逸燒郡解,朗悉以秩米起屋,償所燒之限。

稱疾去官,為州司所糾,還都謝孝武曰:「州司舉臣愆失多不允,臣在郡猛獸三食人,蟲鼠犯稼,以此二事上負陛下。」

上變色曰:「州司不允,或可有之。

蟲獸之災,甯關卿小物。」

朗尋丁母憂,每哭必慟,其餘頗不依居喪常節。

大明四年,上使有司奏其居喪無禮。

詔曰:「朗悖禮利口,宜合翦戮,微物不足亂典刑,特鎖付邊郡。」

於是傳送甯州,於道殺之。

朗族孫顒。

顒字彥倫,晉左光祿大夫顗七世孫也。

祖虎頭,員外常侍。

父恂,歸鄉相。

顒少為族祖朗所知,解褐海陵國侍郎。

益州刺史蕭惠開賞異顒,攜入蜀,為厲鋒將軍,帶肥鄉、成都二縣令,仍為府主簿。

常謂惠開一性一太險,每致諫,惠開不悅,答顒曰:「天險地險,王侯設險,但問用險何如耳。」

隨惠開還都。

宋明帝頗好玄理,以顒有辭義,引入殿內,親近宿直。

帝所為慘毒之事,顒不敢顯諫,輒誦經中因緣罪福事,帝亦為之小止。

元徽中,詔為剡令,有恩惠,百姓思之。

齊高帝輔政,為齊殿中郎。

建元初,為長沙王后軍參軍、山一陰一令。

還為文惠太子中軍錄事參軍。

文惠在東宮,顒遷正員郎,始興王前軍諮 議,直侍殿省,深見賞遇。

顒音辭辯麗,長於佛理,著三宗論言空假義。

西涼州智林道人遺顒書深相讚美,言「捉麈尾來四十餘載,頗見宗錄,唯此塗白黑無一人得者,為之發病,非意此音猥來入耳」。

其論見重如此。

顒於鍾山西立隱捨,休沐則歸之。

轉太子僕,兼著作,撰起居注。

遷中書郎,兼著作如故。

常游侍東宮。

少從外氏車騎將軍臧質家得衛恆散隸書法,學之甚工。

文惠太子使顒書玄圃茅齋壁。

國子祭酒何胤以倒薤書求就顒換之。

顒笑答曰:「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每賓友會同,顒虛席晤語,辭韻如流,聽者忘倦。

兼善老、易,與張融相遇,輒以玄言相滯,彌日不解。

清貧寡慾,終日長蔬,雖有妻子,獨處山捨。

甚機辯,衛將軍王儉謂顒曰 :「卿山中何所食?」

顒曰:「赤米白鹽,綠葵紫蓼。」

文惠太子問顒菜食何味最勝,顒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

何胤亦一精一信佛法,無妻。

太子又問顒:「卿一精一進何如何胤?」

顒曰:「三塗八難,共所未免,然各有累。」

太子曰:「累伊何?」

對曰:「周妻何肉。」

其言辭應變如此。

轉國子博士,兼著作如故。

太學諸生慕其風,爭事華辯。

始著四聲切韻行於時。

後卒於官。

子捨。

捨字升逸,幼聰穎,顒異之。

臨終謂曰:「汝不患不富貴,但當將之以道德。」

及長博學,尤一精一義理,善誦詩書,音韻清辯。

弱冠秀才,除太學博士。

從兄綿為剡縣,贓汙不少,籍沒資財,捨乃推宅助焉。

建武中,魏人吳苞南歸,有儒學。

尚書僕射江祏招苞講,捨造坐折苞,辭理遒逸,由是名為口辯。

王亮為丹一陽一尹,聞而悅之,闢為主簿,政事多委焉。

遷太常丞。

梁武帝即位,吏部尚書范雲與顒素善,重捨才器,言之武 帝,召拜尚書祠部郎。

禮儀損益,多自捨出。

先是,帝與諸王及吳平侯書皆雲弟,捨立議,引武王、周公故事,皆曰汝,從之。

累遷鴻臚卿。

時王亮得罪歸家,故人莫至,捨獨敦恩舊。

及亮卒,身營殯葬,時人稱之。

遷尚書吏部郎,太子右衛率,右衛將軍。

雖居職屢徙,而常留省內,罕得休下。

國史詔誥,儀體法律,軍旅謀謨,皆兼掌之。

日夜侍上,豫機密二十餘年,未嘗離左右。

帝以為有公輔器。

初,范雲卒,僉以沈約允當樞管,帝以約輕易不如徐勉,於是勉、捨同參國政。

勉小嫌中廢,捨專掌權轄,雅量不及勉而清簡過之,兩人俱稱賢相。

時議國史,疑文帝紀傳之名。

捨以為「帝紀之籠百事,如干象之包六爻,今若追而為紀,則事無所包,若直書功德,則傳而非紀。

應於上紀之前,略有仰述」。

從之。

捨占對辯捷,嘗居直廬,語及嗜好,裴子野言從來不嘗食姜。

捨應聲曰:「孔稱『不徹』,裴乃不嘗。」

一坐皆悅 。

與人論謔,終日不絕,而竟不言漏洩機事,眾尤服之。

一性一儉素,衣服器用,居處一床一席,如布衣之貧者。

每入官府,雖廣廈華堂,閨閣重邃,舍居之則塵埃滿積。

以荻為障,壞亦不修。

歷侍中、太子詹事。

普通五年,南津校尉郭祖深獲始興相白渦書,餉捨衣履及婢,以聞,坐免官。

以右驍騎將軍知詹事。

卒。

上臨哭哀動左右,追贈侍中、護軍將軍,諡曰簡子。

初,帝銳意中原,群臣鹹言不可,唯捨贊成之。

普通中,累獻捷,帝思其功,下詔述其德美。

以為「往者南司白渦之劾,恐外議謂朕有私,致此黜免。

追愧若人一介之善,外可量加褒異,以旌善人」。

捨集二十卷。

二子弘義、弘信,弟子弘正。

弘正字思行。

父寶始,梁司徒祭酒。

弘正幼孤,及弟弘讓、 弘直俱為伯父捨所養。

年十歲,通老子、周易。

捨每與談論,輒異之,曰:「觀汝清理警發,後世知名,當出吾右。」

河東裴子野深相賞納,請以女妻之。

十五,召補國子生,仍於國學講易,諸生傳習其義。

以季春入學,孟冬應舉,學司以日淺不許。

博士到洽曰:「周郎弱冠講經,豈俟策試?」

普通中,初置司文義郎,直壽光省,以弘正為司義侍郎。

弘正丑而不陋,吃而能談,俳諧似優,剛腸似直,善玄理,為當世所宗。

藏法師於開善寺講說,門徒數百,弘正年少,未知名,著紅褌,錦絞髻,踞門而聽,眾人蔑之,弗譴也。

既而乘間進難,舉坐盡傾,法師疑非世人,覘知,大相賞狎。

劉顯將之尋一陽一,朝賢畢祖道,顯縣帛十匹,約曰:「險衣來者以賞之。」

眾人競改常服,不過長短之間。

顯曰:「將有甚於此矣。」

既而弘正綠絲布褲,繡假種,軒昂而至,折標取帛 。

中大通三年,昭明太子薨,其嗣華容公不得立,乃以晉安王綱為皇太子。

弘正奏記,請「抗目夷上仁之義,執子臧大賢之節」。

其抗直守正如此。

常自稱有才無相,僕射徐勉掌選,以其陋不堪為尚書郎,乃獻書於勉,其言甚切。

稍遷國子博士。

學中有宋元兇講孝經碑,歷代不改,弘正始到官,即表刊除。

時於城西立士林館,弘正居以講授,聽者傾朝野焉。

弘正啟周易疑義凡五十條,又請釋乾坤二系,復詔答之。

後為平西邵陵王府諮議參軍,有罪應流徙,敕以賜干陀利國。

未去,寄系尚方。

於獄上武帝講武詩,降敕原罪,仍復本位。

弘正博物,知玄象,善占候。

大同末,嘗謂弟弘讓曰 :「國家阨在數年,當有兵起,吾與汝不知何所逃之。」

及武帝納侯景,弘正謂弘讓曰:「亂階此矣。」

台城陷,弘正諂附王偉, 又與周石珍合族,避景諱,改姓姬氏,拜太常。

景將篡之際,使掌禮儀。

及王僧辯東討,元帝謂僧辯曰:「王師近次,朝士孰當先來?」

王僧辯曰:「其周弘正乎。

弘正智不後機,體能濟勝,無妻子之顧,有獨決之明,其餘碌碌不逮也。」

俄而前部傳雲弘正至,僧辯飛騎迎之。

及見,歡甚,曰:「吾固知王僧達非後機者,公可坐吾膝上。」

對曰:「可謂進而若將加諸膝,老夫何足以當。」

僧辯即日啟元帝,元帝手書與弘正,仍遣使迎之,謂朝士曰:「晉氏平吳,喜獲二陸,今我討賊,亦得兩周。」

及至,禮數甚優,朝臣無比。

授黃門侍郎,直侍中省 。

俄遷左戶尚書,加散騎常侍。

夏月著犢鼻褌,衣朱衣,為有司所彈。

其放達如此。

元帝嘗著金樓子,曰:「余於諸僧重招提琰法師,隱士重華一陽一陶貞白,士大夫重汝南周弘正,其於義理清轉無窮,亦一時之名士也。」

弘正善清談,梁末為玄宗之冠。

及侯景平,僧辯啟送秘府圖籍,敕弘正讎校。

時朝議遷都,但元帝再臨荊陝,前後二十餘年,情所安戀,不欲歸建業。

兼故府臣僚皆楚人,並欲即都江陵,云:「建康蓋是舊都,雕荒已極。

且王氣已盡,兼與北止隔一江,若有不虞,悔無所及。

且臣等又聞荊南有天子氣,今其應矣。」

元帝無去意。

時尚書左僕射王褒及弘正鹹侍,帝顧曰:「卿意何如?」

褒等以帝猜忌,弗敢眾中公害,唯唯而已。

褒後因清閒,密諫還丹一陽一甚切,帝雖納之,色不悅。

及明日,眾中謂褒曰:「卿昨勸還建鄴,不為無理,吾昨夜思之,猶懷疑惑。」

褒知不引納,乃止。

他日,弘正乃正色諫,至於再三,曰:「若如士大夫,唯聖王所都,本無定處。

至如黔首,未見入建鄴城,便 謂未是天子,猶列國諸王。

今日赴百姓之心,不可不歸建鄴。」

當時頗相酬許 。

弘正退後,黃羅漢、宗懍乃言「弘正、王褒並東人,仰勸東下,非為國計」。

弘正竊知其言,他日乃復上前面折二人,曰:「若東人勸下東,謂之私計,西人勸住西,亦是私計不?」

眾人默然,而人情並勸遷都。

上又曾以後堂大集文武,其預會者四五百人,帝欲遍試人情,曰:「勸吾去者左袒。」

於是左袒者過半。

武昌太守朱買臣,上舊左右,而Yan人也,頗有干用,故上擢之。

及是勸上遷,曰:「買臣家在荊州,豈不願官長住,但恐是買臣富貴,非官富貴邪!」上深感其言,卒不能用。

及魏平江陵,弘正遁歸建鄴。

太平元年,授侍中,領國子祭酒,遷太帝卿、都官尚書。

陳武帝授太子詹事。

天嘉元年,遷侍中、國子祭酒,往長安迎宣帝。

三年,自周還。

廢帝嗣位,領都官尚書,總知五禮事。

宣帝即位,遷特進,領國子祭酒,加扶。

太建五年,授尚書右僕射。

尋敕侍東宮講論語、孝經。

太子以弘正德望素重,有師資之敬焉。

弘正特善玄言,兼明釋典,雖碩德名僧,莫不請質疑滯。

六年,卒官,年七十九,贈侍中、中書監,諡曰簡子。

所著周易講疏十六卷,論語疏十一卷,莊子疏八卷,老子疏五卷,孝經疏二卷,集二十卷,行於代。

子豫玄,年十四,與俱載入東,乘小船度岸,見籐花,弘正挽之,船覆俱溺,弘正僅免,豫玄遂得心驚疾。

次子墳,尚書吏部郎。

弘讓一性一簡素,博學多通。

始仕不得志,隱於句容之茅山,頻征不出。

晚仕侯景,為中書侍郎,人問其故,對曰:「昔王道正直,得以禮進退,今乾坤易位,不至將害於人,吾畏死耳。」

始彭城劉孝先亦辭辟命,隨兄孝勝在蜀 。

武陵建號,仕為世 子府諮議參軍。

二隱並獲譏於代。

弘讓承聖初,為國子祭酒。

二年,為仁威將軍,城句容以居之,命曰仁威壘。

陳天嘉初,以白衣領太常卿、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弘讓弟弘直,字思方,幼而聰敏。

仕梁為西中郎湘東王外兵記室參軍,與東海鮑泉、南一陽一宗懍、平原劉緩、沛國劉彀同掌書記。

王出鎮江、荊二州,累除諮議參軍。

及承製,封湘濱縣侯。

累遷昌州刺史。

王琳之舉兵,弘直在湘州,琳敗,乃入陳,位太帝卿、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弘直方雅敦厚,氣調高於次昆。

或問三周孰賢,人曰「若蜂腰矣」。

太建七年卒。

遺疏:「氣絕之後,便買市中見材小形者。

斂以時服,古人通制,但下見先人,必須備禮,可著單衣裙衫故履。

既應侍養,宜備紛帨,或逢善友,又須香煙,棺內唯安白布手巾粗香爐而已,此外無所用。」

卒於家,年七十六。

有集二十卷。

子確,字士潛,美容儀,寬大有行檢。

博涉經史,篤好玄言。

位都官尚書,禎明初卒。

論曰:文人不護細行,古令之所同焉。

由夫聲裁所知,故取忤於人者也。

觀夫顏、謝之於宋朝,非不名高一代,靈運既以取斃,延之亦躓當年,向之所謂貴身,翻成害己者矣。

士遜援筆數罪,陵讎犯難,餌彼慈親,棄之獸吻,以此為忠,無聞前誥。

夫自忍其親,必將忍人之親,士遜自忘其孝,期以申人之孝,自非嚴父之辭允而義愜,則難乎免矣。

師伯行己縱一欲,好進忘退,既以此始,亦以此終,宜乎。

懷文蹈履之地,足以追蹤古烈,孔母致懼中丞,其誡深矣。

周朗始終之節,亦倜儻為尤。

顒、捨父子,文雅不墜,弘正兄弟義業,幾乎德門者焉。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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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卷01宋本紀上第一卷02宋本紀中第二卷03宋本紀下第三卷04齊本紀上第四卷05齊本紀下第五卷06梁本紀上第六卷07梁本紀中第七卷08梁本紀下第八卷09陳本紀上第九卷10陳本紀下第十卷11列傳第一 后妃上卷12列傳第二 后妃下卷13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卷14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卷15列傳第五卷16列傳第六卷17列傳第七卷18列傳第八卷19列傳第九卷20列傳第十卷21列傳第十一卷22列傳第十二卷23列傳第十三卷24列傳第十四卷25列傳第十五卷26列傳第十六卷27列傳第十七卷28列傳第十八卷29列傳第十九卷30列傳第二十卷31列傳第二十一卷32列傳第二十二卷33列傳第二十三卷34列傳第二十四卷35列傳第二十五卷36列傳第二十六卷37列傳第二十七卷38列傳第二十八卷39列傳第二十九卷40列傳第三十卷41列傳第三十一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卷44列傳第三十四卷45列傳第三十五卷46列傳第三十六卷47列傳第三十七卷48列傳第三十八卷49列傳第三十九卷50列傳第四十卷51列傳第四十一 梁宗室上卷52列傳第四十二 梁宗室下卷53列傳第四十三 梁武帝諸子卷54列傳第四十四卷55列傳第四十五卷56列傳第四十六卷57列傳第四十七卷58列傳第四十八卷59列傳第四十九卷60列傳第五十卷61列傳第五十一卷62列傳第五十二卷63列傳第五十三卷64列傳第五十四卷65列傳第五十五卷66列傳第五十六卷67列傳第五十七卷68列傳第五十八卷69列傳第五十九卷70列傳第六十卷71列傳第六十一卷72列傳第六十二卷73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卷74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卷75列傳第六十五 隱逸上卷76列傳第六十六卷77列傳第六十七卷78列傳第六十八卷79列傳第六十九卷80列傳第七十 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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