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70列傳第六十:吉翰 杜驥 申恬 杜慧度 阮長之 甄法崇 傅琰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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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70列傳第六十

南史

卷70列傳第六十

循吏

吉翰 杜驥 申恬 杜慧度 阮長之 甄法崇 傅琰

虞願 王洪範 沈瑀 范述曾 孫謙 何遠 郭祖深

昔漢宣帝以為「政平訟理,其惟良二千石乎」。

前史亦云,今之郡守,古之諸侯也。

故長吏之職,號曰親人。

至於道德齊禮,移風易俗,未有不由之矣。

宋武起自匹庶,知人事艱難,及登庸作宰,留心吏職。

而王略外舉,未遑內務,奉師之費,日耗千金。

播茲寬簡,雖所未暇,而黜己屏欲,以儉御身,左右無幸謁之私,閨房無文綺之飾。

故能戎車歲駕,邦甸不擾。

文帝幼而寬仁,入纂大業,及難興陝服,六戎薄伐,興師命將,動在濟時。

費由府實,事無外擾。

自此方內晏安,甿庶蕃息,奉上供徭,止於歲賦,晨出暮歸,自事而已。

守宰之職以六期為斷,雖沒世不徙,未及曩時,而人有所繫,吏無苟得,家給人足,即事雖難,轉死溝渠,於時可免。

凡百戶之鄉,有市之邑,歌謠舞蹈,觸處成群,蓋宋世之極盛也。

暨元嘉二十七年,舉境外捍,於是傾資掃蓄,猶有未供,深賦厚斂,天下一騷一動。

自茲迄於孝建,兵連不息。

以區區江東,蕞爾迫隘,薦之以師旅,因之以凶荒,向時之盛,自此衰矣。

晉世諸帝多處內房,朝宴所臨,東西二堂而已。

孝 武末年,清暑方構,及永初受命,無所改作,所居唯稱西殿,不制嘉名,文帝因之,亦有合殿之稱。

及孝武承統,制度滋長,犬馬餘菽粟,土木衣綈繡。

追陋前規,更造正光、玉燭、紫極諸殿。

雕欒綺節,珠窗網戶,嬖女幸臣,賜傾府藏,竭四海不供其欲,殫人命未快其心。

明皇繼祚,彌篤浮侈,恩不恤下,以至橫流。

蒞人之官,遷變歲屬,突不得黔,席未暇暖,蒲、密之化,事未易階。

豈徒吏不及古,人乖於昔,蓋由為上所擾,致化莫從。

齊高帝承斯奢縱,輔立幼主,思振人瘼,風移百城。

為政未期,擢山一陰一令傅琰為益州刺史,乃損華反樸,恭己南面,導人以躬,意存勿擾。

以山一陰一大邑,獄訟繁滋,建元三年,別置獄丞,與建康為比。

永明繼運,垂心政術,杖威善斷,猶多漏網,長吏犯法,封刃行誅。

郡縣居職,以三周為小滿。

水旱之災,輒加振恤。

十許年中,百姓無犬吠之驚,都邑之盛,士女昌逸,歌聲舞節,袨服華妝。

桃花淥水之間,秋月春風之下,無往非適。

明帝自在布衣,達於吏事,及居宸扆,專務刀筆。

未嘗枉法申恩,守宰由斯而震。

屬以魏軍入伐,疆埸大擾,兵車連歲,不遑啟居,軍國糜耗,從此衰矣。

繼以昏亂,政由群孽,賦調雲起,傜役無度。

守宰多倚附權門,互長貪虐,裒刻聚斂,侵擾黎甿。

天下搖動,無所措其手足。

梁武在田,知人疾苦,及定亂之始,仍下寬書。

東昏時雜調鹹悉除省,於是四海之內始得息肩。

及踐皇極,躬覽庶事,日昃聽政,求瘼恤隱。

乃命輶軒以省方俗,置肺石以達窮人。

勞己所先,事唯急病。

元年,始去人貲,計丁為布。

在身服浣濯之衣,御府無文錦之飾。

太官常膳,唯以菜蔬,圓案所陳,不過三盞,蓋以儉先海內也。

故每選長吏,務簡廉平,皆召見於前,親勖政道。

始擢尚書殿中郎到溉為建安內史,左戶侍郎 劉鬷為晉安太守。

溉等居官,並以廉潔著。

又著令:小縣有能,遷為大縣令,大縣有能,遷為二千石。

於是山一陰一令丘仲孚有異績,以為長沙內史,武康令何遠清公,以為宣城太守。

剖符為吏者,往往承風焉。

斯亦近代獎勸之方也。

案前史各立循吏傳,序其德美,今並掇采其事,以備此篇雲。

吉翰字休文,馮翊池一陽一人也。

初為龍驤將軍劉道憐參軍,隨府轉征虜左軍參軍,隨道憐北征廣固,賜爵建城縣五等候。

參宋武帝中軍軍事、臨淮太守。

復為道憐驃騎中兵參軍,從事中郎。

為將佐十餘年,清謹勤正,甚為武帝所知賞。

元嘉中,歷位梁、南秦二州刺史,徙益州刺史,加督。

在任著美績,甚得方伯之體,論者稱之。

累遷徐州刺史、監徐兗二州豫州之梁郡諸軍事,時有死罪囚,典簽意欲活之,因翰八關齋呈事,翰省訖,語令且去,明可更呈。

明旦,典簽不敢復入,呼之乃來。

取昨所呈事視訖,謂曰:「卿意當欲宥此囚死命。

昨於齋坐見其事,亦有心活之。

但此囚罪重,不可全貸,既欲加恩,卿便當代任其罪。」

因命左右收典簽付獄殺之,原此囚生命。

其刑政類如此。

自下畏服,莫敢犯禁。

卒於官。

杜驥字度世,京兆杜陵人也。

高祖預,晉征南將軍。

曾祖耽,避難河西,因仕張氏。

苻堅平涼州,父祖始還關中。

兄坦頗涉史傳,宋武帝平長安,隨從南還。

元嘉中,位青、冀二州刺史,晚度北人,南朝常以傖荒遇之,雖復人才可施,每為清途所隔,坦恆以此慨然。

嘗與文帝言及史籍,上曰 :「金日磾忠孝淳深,漢朝莫及,恨今世無復此輩人。」

坦曰:「日磾之美,誠如聖詔,假使出乎今世,養馬不暇,豈辦見知。」

上變色曰:「卿何量朝廷之薄也。」

坦曰:「請以臣言之,臣 本中華高族,亡曾祖因晉氏喪亂,播遷涼土,直以南度不早,便以荒傖賜隔。

日磾胡人,身為牧圉,便超入內侍,齒列名賢。

聖朝雖復拔才,臣恐未必能也。」

上默然。

北土舊法,問疾必遣子弟。

驥年十三,父使候同郡韋華。

華子玄有高名,見而異之,以女妻焉。

累遷長沙王義欣後軍錄事參軍。

元嘉七年,隨到彥之入河南,加建武將軍。

魏撤河南戍悉歸河北,彥之使驥守洛一陽一。

洛一陽一城廢久,又無糧食,及彥之敗退,驥欲棄城走,慮為文帝誅。

初,武帝平關、洛,致鍾虡舊器南還。

一大鐘墜洛水中,至是帝遣將姚聳夫領千五百人迎致之。

時聳夫政率所領牽鍾於洛水,驥乃遣使紿之曰:「虜既南度,洛城勢弱,今修理城池,並已堅固,軍糧又足,所乏者人耳。

君率眾見就,共守此城,大功既立,取鍾無晚。」

聳夫信之,率所領就驥。

及至城不可守,又無糧食,於是引眾去,驥亦委城南奔。

白文帝:「本欲以死固守,姚聳夫入城便走,人情沮敗,不可復禁。」

上怒,使建威將軍鄭順之殺聳夫於壽一陽一。

聳夫,吳興武康人,勇果有氣力,宋偏裨小將莫及。

十七年,驥為青、冀二州刺史,在任八年,惠化著於齊土。

自義熙至於宋末,刺史唯羊穆之及驥為吏人所稱詠。

後征為左軍將軍,兄坦代為刺史,北土以為榮焉。

坦長子琬為員外散騎侍郎,文帝嘗有函詔敕坦,琬輒開視。

信未及發,又追取之,敕函已發,大相推檢。

上遣主書詰責驥,並檢開函之主。

驥答曰:「開函是臣第四息季文,伏待刑坐。」

上特原不問。

卒官。

第五子幼文薄於行,明帝初,以軍功封邵一陽一縣男,尋坐巧妄奪爵。

後以發太尉廬江王褘謀反事,拜給事黃門侍郎。

廢帝元徽中為散騎常侍。

幼文所蒞貪橫,家累千金。

與沈勃、孫超 之居止接近,又並與阮佃夫厚善。

佃夫既死,廢帝深疾之。

帝微行,夜輒在幼文門墉間聽其絃管,積久轉不能平,於是自率宿衛兵誅幼文、勃、超之等。

兄叔文為長水校尉,亦誅。

申恬字公休,魏郡魏人也。

曾祖鐘,為石季龍司徒。

宋武帝平廣固,恬父宣、宣從父兄永皆得歸晉,並以干用見知。

武帝踐阼,拜太中大夫。

宣元嘉初,歷兗、青二州刺史。

恬兄謨與朱修之守滑台。

魏克滑台見虜。

後得還,為竟陵太守。

恬初為驃騎劉道憐長兼行參軍。

宋受命,辟東宮殿中將軍,度還台,直省十年,不請休急。

歷下邳、北海二郡太守,所至皆有政績。

又為北譙、梁二郡太守。

郡境邊接任榛,屢被寇抄。

恬到任,密知賊來,乃伏兵要害,出其不意,悉皆禽殄。

元嘉十二年,遷督魯東平濟北三郡諸軍事、泰山太守,威惠兼著,吏人便之。

二十一年,冀州移鎮歷下,以恬為冀州刺史,加督。

明年,加濟南太守。

孝武踐阼,為青州刺史,尋加督。

齊地連歲興兵,百姓雕弊,恬防禦邊境,勸課農桑,二三年間,遂皆優實。

一性一清約,頻處州郡,妻子不免饑寒,世以此稱之。

後拜豫州刺史,以疾征還,道卒。

死之日,家無遺財。

子寔,南譙太守。

謨子元嗣,海陵太守。

元嗣弟謙,臨川內史。

永子坦,孝建初為太子右衛率,徐州刺史。

大明元年,魏攻兗州,孝武遣太子左衛率薛安都、東一陽一太守沈法系北捍,至兗州,魏軍已去。

坦建議任榛亡命,屢犯邊人,今軍出無功,宜因此翦撲,上從之。

亡命先已聞知,舉村逃走,安都、法系坐白衣領職,坦棄市,群臣為請莫得。

將行刑,始興公沈慶之入市抱坦慟哭曰:「卿無罪,為朝廷所枉誅,我入市亦當不久。」

市官以白上,乃原生命,系尚方。

尋被宥,復為驍騎將軍。

疾卒。

子令孫,明帝時為徐州刺史,討薛安都。

行至淮一陽一,即與安都合。

弟闡時為濟一陰一太守,戍睢陵城,奉順不同安都,安都攻圍不能克。

會令孫至,遣往睢陵說闡,闡降,殺之。

令孫亦見殺。

杜慧度,交址朱鳶人也。

本屬京兆。

曾祖元為甯浦太守,遂居交址。

父瑗字道言,仕州府為日南、九德、交址太守。

初,九真太守李遜父子勇壯有權力,威制交土,聞刺史滕遯之當至,分遣二子斷遏水陸津要,瑗收眾斬遜,州境獲寧。

後為龍驤將軍、交州刺史。

宋武帝義旗建,進號冠軍將軍。

盧循竊據廣州,遣使通好,瑗斬之。

義熙六年卒,年八十四,贈右將軍。

慧度,瑗第五子也。

七年,除交州刺史,詔書未到,其年春,盧循襲破合浦,逕向交州,慧度乃率文武六千人拒循於石碕,破之。

循雖破,餘一黨一皆習兵事,李遜子孫李弈、李移、李脫等皆奔竄石碕,盤結俚、獠,各有部曲。

循知弈等與杜氏有怨,遣使招之。

弈等受循節度。

六月庚子,循晨造南津,令三軍入城乃食。

慧度悉出宗族私財以充勸賞,自登高艦合戰,放火箭,循眾艦俱然,一時散潰。

循中箭赴水死。

斬循及父嘏並循二子,並傳首建鄴。

封慧度龍編縣侯。

武帝踐阼,進號輔國將軍。

其年,南討林邑,林邑乞降,輸生口大象金銀古貝等,乃釋之。

遣長史江攸奉表獻捷。

慧度布衣蔬食,儉約質素。

能彈琴,頗好莊、老。

禁斷一婬一祀,崇修學校,歲荒人饑,則以私祿振給。

為政纖密,有如居家,由是威惠沾洽,一奸一盜不起。

乃至城門不夜閉,道不拾遺。

卒,追贈左將軍。

以慧度長子弘文為振遠將軍、交州刺史。

初,武帝北征關、洛,慧度板弘文行九真太守。

及繼父為刺史,亦以寬和得眾,襲爵龍編侯。

元嘉四年,文帝以廷尉王 徽為交州刺史,弘文被征,會得重疾,牽以就路。

親舊見其患篤,勸待病癒。

弘文曰:「吾世荷皇恩,杖節三世。

常欲投軀帝庭,以報所荷;況親被征命,而可晏然者乎。」

弘文母阮年老,見弘文輿疾就路,不忍別,與到廣州,遂卒。

臨死,遣弟弘猷詣建鄴,朝廷甚哀之。

孝建中,以豫章太守檀和之為豫州刺史,和之先歷始興太守、交州刺史,所在有威名,盜賊屏跡。

每出獵,猛獸伏不敢起。

阮長之字景茂,一字善業,陳留尉氏人也。

祖思曠,金紫光祿大夫。

父普,驃騎諮議參軍。

長之年十五喪父,有孝一性一,哀感傍人。

除服,蔬食者猶積載。

閒居篤學,未嘗有惰容。

初為諸府參軍,母老,求補襄垣令,督郵無禮鞭之,去職。

後拜武昌太守。

時王弘為江州,雅相知重,引為車騎從事中郎。

元嘉十一年,除臨海太守,在官常擁敗絮。

至郡少時,母亡,葬畢不勝憂卒。

時郡田祿以芒種為斷,此前去官者則一年秩祿皆入後人。

始以元嘉末改此科,計月分祿。

長之去武昌郡,代人未至,以芒種前一日解印綬。

初發都,親故或以器物贈別,得便緘錄,後歸,悉以還之。

為中書郎直省,夜往鄰省,誤著屐出合,依事自列。

門下以闇夜人不知,不受列。

長之固遣送曰:「一生不侮暗室。」

前後所蒞官,皆有風政,為後人所思。

宋世言善政者咸稱之。

文帝深惜之,曰:「景茂方堪大用,豈直以清苦見惜。」

子師門,原鄉令。

元嘉初,文帝遣大使巡行四方,兼散騎常侍王歆之等上言:「宣威將軍、陳南頓二郡太守李元德清勤均平,一奸一盜止息 。

彭城內史魏恭子廉惜修慎,在公忘私,安約守儉,久而彌固。

前宋縣令成浦為政寬濟,遺詠在人。

前鮦一陽一令李熙國在事有方,人思其政。

故山桑令何道自少清廉,白首彌厲。

應加褒賚,以勸於後。」

各被褒賜。

歆之字叔道,河東人。

曾祖愆期有名晉世,官至南蠻校尉。

歆之位左戶尚書、光祿大夫,卒官。

甄法崇,中山人也。

父匡,位少府卿,以清聞。

法崇,宋永初中為江陵令,在任嚴整,縣境肅然。

於時,南平繆士通為江安令卒官,至其年末,法崇在聽事,士通前見。

法崇知其已亡,愕然未言。

坐定,云:「卿縣人宋雅見負米千餘石不還,令兒窮弊不自存,故自訴。」

法崇因命口受為辭,因遜謝下席。

而法崇為問,宋家狼狽輸送。

太守王華聞而歎美之。

法崇孫彬。

彬有行業,鄉一黨一稱善。

嘗以一束苧就州長沙寺庫質錢,後贖苧還,於苧束中得五兩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還寺庫。

道人驚云:「近有人以此金質錢,時有事不得舉而失。

檀越乃能見還,輒以金半仰酬。」

往復十餘,彬堅然不受,因謂曰;「五月披羊裘而負薪,豈拾遺金者邪。」

卒還金。

梁武帝布衣而聞之,及踐阼,以西昌侯藻為益州刺史,乃以彬為府錄事參軍,帶郫縣令。

將行,同列五人,帝誡以廉慎。

至彬,獨曰:「卿昔有還金之美,故不復以此言相屬。」

由此名德益彰。

及在蜀,藻禮之甚厚雲。

傅琰字季珪,北地靈州人也。

曾祖弘仁,宋武帝之外弟,以中表歷顯官,位太常卿。

祖劭字彥先,員外散騎侍郎。

父僧佑,山一陰一令,有能名。

琰美姿儀,仕宋為武康令,遷山一陰一令,並著能名,二縣皆謂之傅聖。

賜爵新亭侯。

元徽中,遷尚書左丞。

母喪,鄰家失火,延燒琰屋,抱柩不動。

鄰人競來赴救,乃得俱全。

琰股髀之間已被煙焰。

齊高帝輔政,以山一陰一獄訟煩積,復以琰為山一陰一令。

賣針、 賣糖老姥爭一團一絲來詣琰,琰掛一團一絲於柱鞭之,密視有鐵屑,乃罰賣糖者。

又二野父爭雞,琰各問何以食雞,一人云粟,一人云豆。

乃破雞得粟,罪言豆者。

縣內稱神明,無敢為偷。

琰父子並著奇績,時雲諸傅有理縣譜,子孫相傳,不以示人。

升明中,遷益州刺史。

自縣遷州,近世罕有。

齊建元四年,征驍騎將軍、黃門郎。

永明中,為廬陵王安西長史、南郡內史,行荊州事。

卒。

琰喪西還,有詔出臨哭。

時長沙太守王沈、新蔡太守劉聞慰、晉平太守丘仲起、長城縣令何敬叔、故鄣縣令丘寂之,皆有能名,而不及琰也。

沈字彥流,東海人,歷錢唐、山一陰一、秣陵令,南平、長沙太守,清廉戒慎,身恆居祿而居處日貧。

死之日無宅可憩,故吏為營棺柩。

聞慰自有傳。

仲起見沈憲傳,敬叔見子思澄傳。

寂之字德玄,吳興烏程人。

年十七,為州西曹,兼直主簿。

刺史王彧行縣夜還,前驅已至,而寂之不肯開門,曰:「不奉墨旨。」

彧方於車中為教,然後開。

彧歎曰:「不意郅君章近在合下。」

即轉為主簿。

在縣專以廉潔御下。

於時丹徒縣令沈巑之以清廉抵罪,寂之聞之曰:「清吏真不可為也,政當處季、孟之間乎。」

巑之吳興武康人,一性一疏直,在縣自以清廉不事左右,浸一潤日至,遂鎖系尚方 。

歎曰:「一見天子足矣。」

上召問曰 :「復欲何陳?」

答曰:「臣坐清所以獲罪。」

上曰:「清復何以獲罪?」

曰:「無以承奉要人。」

上曰:「要人為誰?」

巑之以手板四面指曰:「此赤衣諸賢皆是。

若臣得更鳴,必令清譽日至。」

巑之雖危言,上亦不責。

後知其無罪,重除丹徒令。

入縣界,吏人候之,謂曰:「我今重來,當以人肝代米,不然清名不立。」

又有汝南周洽,歷句容、曲阿、上虞、吳令,廉約無私, 卒於都水使者。

無以殯斂,吏人為買棺器。

齊武帝聞而非之,曰:「洽累歷名邑而居處不理,遂坐無車宅死,令吏衣棺之,此故宜罪貶,無論褒恤。」

乃敕不給贈賻。

琰子翽,為官亦有能名,後為吳令,別建康令孫廉,廉因問曰:「聞丈人發一奸一擿伏,惠化如神,何以至此 ?」

答曰 :「無他也,唯勤而清。

清則憲綱自行,勤則事無不理。

憲綱自行則吏不能欺,事自理則物無疑滯,欲不理得乎。」

時臨淮劉玄明亦有吏能,歷山一陰一、建康令,政常為天下第一,終於司農卿。

後翽又代玄明為山一陰一令,問玄明曰:「願以舊政告新令尹。」

答曰:「我有奇術,卿家譜所不載,臨別當相示。」

既而曰:「作縣令唯日食一升飯而莫飲酒,此第一策也。」

翽天監中為建康令,復有能名,位驃騎諮議。

子岐。

岐字景平,仕梁起家南康王左常侍,後兼尚書金部郎,母憂去職,居喪盡禮。

服闋後疾廢久之,復除始新令。

縣人有因斗相毆而死,死家訴郡,郡錄其仇人,考掠備至,終不引咎。

郡乃移獄於縣,岐即令脫械,以和言問之,便即首服。

法當償死,會冬節至,岐乃放其還家。

獄曹掾固爭曰:「古者有此,今不可行。」

岐曰:「其若負信,縣令當坐。」

竟如期而反。

太守深相歎異,遽以狀聞。

岐後去縣,人無老少皆出境拜送,號哭聞數十里。

至都,除廷尉正,入兼中書通事舍人,累遷安西中記室,兼舍人如故。

岐美容止,博涉能佔對。

大同中與魏和親,其使歲中再至,常遣岐接對焉。

太清元年,累遷太僕,司農卿,舍人如故。

岐在禁省十餘年,機事密勿,亞於朱異。

此年冬,貞一陽一侯蕭明伐彭城,兵敗,囚於魏。

二年,明遣使還述魏欲通和好,敕有司及近臣定議。

左衛朱異曰:「邊境且得靜寇息人,於事為便。」

議者並然之。

岐獨曰:「高澄既新得志,何事須和?必是設間,故令貞一陽一遣使,令侯景自疑,當以貞一陽一易景,景意不安,必圖禍亂。

若許通好,政是墮其計中。

且彭城去歲喪師,渦一陽一復新敗退,今使就和,益示國家之弱。

和不可許。」

異等固執,帝遂從之。

及遣使,景果有此疑,遂舉兵入寇,請誅朱異。

三年,遷中領軍,舍人如故。

二月,侯景於闕前通表,乞割江右四州安置部下,當解圍還鎮。

敕許之,乃於城西立盟。

求遣召宣城王出送。

岐固執宣城王嫡嗣之重,不宜許之。

乃遣石城公大款送之。

及與景盟訖,城中文武喜躍,冀得解圍。

岐獨言於眾曰:「賊舉兵為逆,豈有求和。」

及景背盟,莫不歎服。

尋有詔,以岐勤勞,封南豐縣侯。

固辭不受。

宮城失守,岐帶疾出圍,卒於宅。

虞願字士恭,會稽余姚人也。

祖賚,給事中、監利侯。

父望之早卒。

賚中庭橘樹冬熟,子孫競來取之。

願年數歲獨不取,賚及家人皆異之。

宋元嘉中,為湘東王國常侍。

及明帝立,以願儒吏學涉,兼蕃國舊恩,意遇甚厚。

除太常丞,尚書祠部郎,通直散騎侍郎。

帝一性一猜忌,體肥憎風,夏月常著小皮衣。

拜左右二人為司風令史,風起方面,輒先啟聞。

星文災變,不信太史,不聽外奏,敕靈台知星二人給願,常內省直,有異先啟,以相檢察。

帝以故宅起湘宮寺,費極奢侈。

以孝武莊嚴剎七層,帝欲起十層,不可立,分為兩剎,各五層。

新安太守巢尚之罷郡還見帝,曰:「卿至湘宮寺未?我起此寺是大功德。」

願在側曰:「陛下起此寺,皆是百姓賣兒貼婦錢,佛若有知,當悲哭哀湣。

罪高佛圖,有何功德!」尚書令袁粲在坐,為之失色。

帝大怒,使人驅曳下殿,願徐去無異容。

以舊恩,少日中已復召 入。

帝好圍碁,甚拙,去格七八道,物議共欺為第三品,與第一品王抗圍碁,依品賭戲。

抗饒借帝,曰:「皇帝飛碁,臣抗不能斷。」

帝終不覺,以為信然,好之愈篤。

願又曰:「堯以此教丹朱,非人主所宜好也。」

雖數忤旨,而蒙賞賜猶異餘人。

遷兼中書郎。

帝寢疾,願常侍醫藥。

帝尤好逐夷,以銀缽盛蜜漬之,一食數缽。

謂揚州刺史王景文曰:「此是奇味,卿頗足不?」

景文答曰:「臣夙好此物,貧素致之甚難。」

帝甚悅。

食逐夷積多,胸腹痞脹,氣將絕。

左右啟飲數升酢酒,乃消。

疾大困,一食汁滓猶至三升。

水患積久,藥不復效。

大漸日,正坐呼道人,合掌便絕。

願以侍疾久,轉正員郎。

出為晉平太守。

在郡不事生業。

前政與百姓交關,質錄其兒婦,願遣人於道奪取將還。

在郡立學堂教授。

郡舊出髯蛇,膽可為藥。

有遺願蛇者,願不忍殺,放二十里外山中。

一一夜蛇還一床一下。

復送四十里山,經宿復歸。

論者以為仁心所致。

海邊有越王石,常隱雲霧,相傳云「清廉太守乃得見」。

願往就觀視,清徹無所隱蔽 。

後琅邪王秀之為郡,與朝士書曰:「此郡承虞公之後,善政猶存,遺風易遵,差得無事。」

以母老解職,除後軍將軍。

褚彥回嘗詣願,願不在,見其眠一床一上積塵埃,有書數帙。

彥回歎曰:「虞君之清至於此。」

令人掃地拂一床一而去。

遷中書郎,領東觀祭酒。

兄季為上虞令卒,願從省步出還家,不待詔便歸東。

除驍騎將軍,遷廷尉,祭酒如故。

願嘗事宋明帝,齊初,神主遷汝一陰一廟,願拜辭流涕。

建元元年卒。

願著五經論問,撰會稽記,文翰數十篇。

王洪範,上谷人也。

宋泰始中,魏克青州,洪範得別駕清河崔祖歡女,仍以為妻。

祖歡女說洪範南歸。

宋桂一陽一王之難,隨齊高帝鎮新亭,常以身捍矢。

高帝曰:「我自有楯,卿可自防。」

答曰:「天下無洪範何有哉,蒼生方亂,豈可一日無公。」

帝甚賞之。

後為晉壽太守,多昧贓賄,為州所按。

大懼,棄郡奔建鄴。

高帝輔政,引為腹心。

建武初,為青、冀二州刺史,悔為晉壽時貨賕所敗,更勵清節。

先是青州資魚鹽之貨,或強借百姓麥地以種紅花,多與部下交易,以祈利益。

洪範至,一皆斷之。

啟求侵魏,得黃郭、鹽倉等數戍。

後遇敗,死傷塗地,深自咎責。

乃於謝祿山南除地,廣設茵席,殺三牲,招戰亡者魂祭之。

人人呼名,躬自沃酹,仍慟哭不自勝,因發病而亡。

洪範既北人而有清正,州人呼為「虜父使君」,言之鹹落淚。

永明中,有江夏李珪之字孔璋,位尚書右丞,兼都水使者,歷職稱為清能。

後兼少府卒。

沈瑀字伯瑜,吳興武康人也。

父昶,事宋建平王景素。

景素謀反,昶先去之,及敗坐系獄。

瑀詣台陳請得免罪,由是知名。

為奉朝請,嘗詣齊尚書左丞殷濔,濔與語及政事,甚器之,謂曰:「觀卿才幹,當居吾此職。」

司徒竟陵王子良聞瑀名,引為府行參軍,領揚州部傳從事。

時建康令沈徽孚恃勢傲瑀,瑀以法繩之,眾憚其強。

子良甚相知賞,雖家事皆以委瑀。

子良薨,瑀復事刺史始安王遙光,嘗使送人丁,速而無怨,遙光謂同使吏曰:「爾何不學沈瑀所為。」

乃令瑀專知州獄事。

湖熟縣方山埭高峻,冬月,公私行侶以為艱。

明帝使瑀行修之。

瑀乃開四洪,斷行客就作,三日便辦。

揚州書佐私行,詐稱州使,不肯就作,瑀鞭之四十。

書佐歸訴遙光,遙光曰: 「沈瑀必不枉鞭汝。」

覆之果有詐。

明帝復使瑀築赤山塘,所費減材官所量數十萬。

帝益善之。

為建德令,教人一丁種十五株桑、四株柿及梨栗,女子丁半之 。

人鹹歡一悅,頃之成林。

去官還都,兼行選曹郎,隨陳伯之軍至江州。

會梁武起兵圍郢城,瑀說伯之迎武帝 。

伯之泣曰:「餘子在都。」

瑀曰「不然人情匈匈,皆思改計;若不早圖,眾散難合」。

伯之遂降。

初,瑀在竟陵王家,素與范雲善,齊末嘗就雲宿,夢坐屋樑柱上,仰見天中有字曰「范氏宅」。

至是瑀為帝說之,帝曰:「雲得不死,此夢可驗。」

及帝即位,雲深薦瑀,自暨一陽一令擢兼尚書右丞。

時天下初定,陳伯之言瑀催督運輸,軍國獲濟。

帝以為能,遷尚書駕部郎,兼右丞如故。

瑀薦族人沈僧隆、僧照有吏干,帝並納之。

以母憂去職,起為余姚令。

縣大姓虞氏千餘家,請謁如市,前後令長莫能絕。

自瑀到,非訟訴無所通,以法繩之。

縣南又有豪族數百家,子弟縱橫,遞相庇蔭,厚自封植,百姓甚患之。

瑀召其老者為石頭倉監,少者補縣僮,皆號泣道路,自是權右屏跡。

瑀初至,富吏皆鮮衣美服以自彰別,瑀怒曰:「汝等下縣吏,何得自擬貴人!」悉使著芒屨粗布,侍立終日,足有蹉跌,輒加榜捶。

瑀微時嘗至此鬻瓦器,為富人所辱,故因以報焉。

由是士庶駭怨。

瑀廉潔自守,故得遂行其意。

後為安南長史、尋一陽一太守。

江州刺史曹景宗卒,仍為信威蕭穎達長史,太守如故。

瑀一性一屈強,每忤穎達,穎達銜之。

天監八年,因入諮事,辭又激厲。

穎達作色曰:「朝廷用君作行事邪?」

瑀出,謂人曰:「我死而後已,終不能傾側面從。」

是日於路為人所殺,多以為穎達害焉。

子續累訟之。

遇穎達尋卒,事不窮竟。

續乃布衣蔬食終其身。

范述曾字子玄,一字穎彥,吳郡錢唐一人也。

幼好學,從餘 杭呂道惠受五經,略通章句。

道惠曰:「此子必為王者師。」

齊文惠太子、竟陵文宣王幼時,齊高帝引述曾為之師友,起家宋晉熙王國侍郎。

齊初至南郡王國郎中令,遷太子步兵校尉,帶開一陽一令。

述曾為人騫諤,在宮多所諫爭,太子雖不能全用,然亦弗之罪也。

竟陵王深相器重,號為周捨。

太子左衛率沈約亦以述曾方汲黯。

齊明帝即位,為永嘉太守。

為政清平,不尚威猛,甿俗便之。

所部橫一陽一縣山谷嶮峻,為逋逃所聚,前後二千石討捕莫能息。

述曾下車,開示恩信,凡諸凶一黨一,繈負而出,編戶屬籍者二百餘家。

自是商旅流通,居人安業。

勵志清白,不受饋遺。

明帝下詔褒美,征為游擊將軍。

郡送故舊錢二十餘萬,一無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籠樸十餘枚而已。

昏時,拜中散大夫,還鄉里。

梁武帝踐阼,乃輕行詣闕,仍辭還。

武帝下詔褒美,以為太中大夫。

述曾生平所得奉祿,皆以分施,及老遂壁立無資。

以天監八年卒。

注易文言,著雜詩賦數十篇。

後有吳興丘師施亦廉潔稱,罷臨安縣還,唯有二十籠簿書,並是倉庫券帖。

當時以比述曾。

位至台郎。

孫謙字長遜,東莞莒人也。

客居歷一陽一,躬耕以養弟妹,鄉里稱其敦睦。

仕宋為句容令,清慎強記,縣人號為神明。

宋明帝以為巴東、建平二郡太守。

郡居三峽,恆以威力鎮之。

謙將述職,敕募千人自隨。

謙曰:「蠻夷不賓,蓋待之失節耳。

何煩兵役,以為國費。」

固辭不受。

至郡,布恩惠之化,蠻獠懷之,競餉金寶。

謙慰喻而遣,一無所納。

及掠得生口,皆放還家。

奉秩出吏人者,悉原除之。

郡境翕然,威恩大著。

視事三年,征還為撫軍中兵參軍,遷越騎校尉、征北司馬。

府主建平王將稱兵,患謙強直,托事遣使至都,然後作亂。

及 建平誅,遷左軍將軍。

齊初,為錢唐令,御煩以簡,獄無系囚。

及去官,百姓以謙在職不受餉遺,追載縑帛以送之。

謙辭不受。

每去官輒無私宅,借空車廄居焉。

永明初,為江夏太守,坐被代輒去郡,系尚方,頃之,免為中散大夫。

明帝將廢立,欲引謙為心膂,使兼衛尉,給甲仗百人。

謙不願處際會,輒散甲士,帝雖不罪而弗復任焉。

梁天監六年,為零陵太守,年已衰老,猶強力為政,吏人安之。

先是郡多猛獸暴,謙至絕跡。

及去官之夜,猛獸即害居人。

謙為郡縣,常勤勸課農桑,務盡地利,收入常多於鄰境。

九年,以老征為光祿大夫。

及至,帝嘉其清潔,甚禮異焉。

每朝見,猶請劇職自效。

帝笑之曰:「朕當使卿智,不使卿力。」

十四年,詔加優秩,給親信二十人,並給扶。

謙自少及老,歷二縣五郡,所在廉潔。

居身儉素,一床一施蘧蒢屏風。

冬則布被莞席。

夏日無幬帳,而夜臥未嘗有蚊蚋,人多異焉。

年逾九十,強壯如五六十者。

每朝會,輒先眾到公門。

力於仁義,行己過人甚遠。

從兄靈慶嘗病寄謙,謙行出,還問起居,靈慶曰:「向飲冷熱不調,即時猶渴。」

謙退遣其妻。

有彭城劉融行乞,疾篤無所歸,友人輿送謙捨,謙開聽事以受之。

及融死,以禮殯葬,眾鹹服其行義。

末年,頭生二肉角,各長一寸。

十五年,卒官,時年九十二。

臨終遺命諸子曰:「吾少無人間意,故自不求聞達,而仕歷三代,官成兩朝,如我資名,或蒙贈諡,自公體耳。

氣絕即以幅巾就葬,每存儉率。

比見鑐車過一精一,非吾志也。

士安束以蘧蒢,王孫一裸一入後地,雖是匹夫之節,取於人情未允。

今使棺足週身,壙足容柩。

旐書爵裡,無曰不然。

旒表命數,差可停息。

直僦糯一床一,裝之以席。

以常 所乘者為魂車,他無所用。」

第二子貞巧,乃織細席裝鑐,以篾為鈴佩,雖素而華。

帝為舉哀,甚悼惜之。

從子廉字思約。

父奉伯位少府卿、淮南太守。

廉便辟巧宦,齊時已歷大縣,尚書右丞。

天監初,沈約、范雲當朝用事,廉傾意奉之。

及中書舍人黃睦之等,亦尤所結附。

凡貴要每食,廉必日進滋旨,皆手自煎調,不辭勤劇,遂得為列卿,御史中丞,晉陵吳興太守。

廣陵高爽有險薄才,客於廉,廉委以文記。

爽嘗有求不遂,乃為屐謎以喻廉曰:「刺鼻不知嚏,蹋面不知嗔,齧齒作步數,持此得勝人。」

譏其不計恥辱,以此取名位。

然處官平直,遂以善政稱。

武帝嘗曰:「東莞二孫,謙、廉而已。」

何遠字義方,東海郯人也。

父慧炬,齊尚書郎。

遠仕齊為奉朝請,豫崔慧景敗亡事,抵尚書令蕭懿,懿深保匿焉。

會赦出。

頃之,懿遭難,子弟皆潛伏,遠求得懿弟融藏之。

既而發覺,遠踰垣以免,融遇禍,遠家屬系尚方。

遠遂亡度江,因降魏。

入壽一陽一見刺史王肅,求迎梁武帝,肅遣兵援送。

武帝見遠謂張弘策曰:「何遠丈夫,而能破家報舊德,未易及也。」

武帝踐阼,以奉迎勳,封廣興男,為後軍鄱一陽一王恢錄事參軍。

遠與恢素善,在府盡其志力,知無不為。

恢亦推心仗之,恩寄甚密。

遷武昌太守。

遠本倜儻,尚輕俠。

至是乃折節為吏,杜絕交遊,饋遺秋毫無所受。

武昌俗皆汲江水,盛夏,遠患水溫,每以錢買人井寒水。

不取錢者,則摙水還之,其他事率多如此。

跡雖似偽,而能委曲用意。

車服尤弊素,器物無銅漆。

江左水族甚賤,遠每食不過干魚數片而已。

然一性一剛嚴,吏人多以細事受鞭罰,遂為人所訟,征下廷尉,被劾十數條。

當時士大夫坐法皆不受測,遠度己無贓,就測立三七日不款,猶以私藏禁仗 除名。

後為武康令,愈厲廉節,除一婬一祀,正身率職,人甚稱之。

太守王彬巡屬縣,諸縣皆盛供帳以待焉。

至武康,遠獨設糗水而已。

彬去,遠送至境,進鬥酒只鵝而別。

彬戲曰:「卿禮有過陸納,將不為古人所笑乎。」

武帝聞其能,擢為宣城太守。

自縣為近畿大郡,近代未之有也。

郡經寇抄,遠盡心綏理,復著名跡。

期年,遷樹功將軍、始興內史。

時泉陵侯朗為桂州,緣道多剽掠,入始興界,草木無所犯。

遠在官好開途巷,修葺牆屋,人居市裡,城隍廄庫,所過若營家焉。

田秩奉錢,並無所取,歲暮擇人尤窮者充其租調,以此為常。

然其聽訟猶人也,不能過絕。

而一性一果斷,人畏而惜之,所至皆生為立祠,表言政狀,帝每優詔答焉。

後歷給事黃門侍郎,信武將軍,監吳郡。

在吳頗有酒失。

遷東一陽一太守。

遠處職,疾強富如仇讎,視貧細如子弟,特為豪右所畏憚。

在東一陽一歲餘,復為受罰者所謗,坐免歸。

遠一性一耿介,無私曲,居人間絕請謁,不造詣。

與貴賤書疏,抗禮如一。

其所會遇,未嘗以顏色下人。

是以多為俗士所疾惡。

其清公實為天下第一。

居數郡,見可欲終不變其心,妻子饑寒如下貧者。

及去東一陽一歸家,經年歲,口不言榮辱,士類益以此多之。

其輕財好義,周人之急,言不虛妄,蓋天一性一也。

每戲語人云:「卿能得我一妄語,則謝卿以一縑。」

眾共伺之,不能記也。

後為征西諮議參軍、中撫軍司馬,卒。

郭祖深,襄一陽一人也。

梁武帝初起,以客從。

後隨蔡道恭在司州。

陷北還,上書言境上事,不見用。

選為長兼南梁郡丞,徙後軍行參軍。

帝溺情內教,朝政縱弛,祖深輿櫬詣闕上封事,其略曰:

大梁應運,功高百王,慈悲既弘,憲律如替。

愚輩罔識, 褫慢斯作。

各競奢侈,貪穢遂生。

頗由陛下一寵一勳太過,馭下太寬,故廉潔者自進無途,貪苛者取入多徑,直弦者淪溺溝壑,曲鉤者升進重遝。

飾口利辭,競相推薦,訥直守信,坐見埋沒。

勞深勳厚,祿賞未均,無功側入,反加一寵一擢。

昔宋人賣酒,犬惡致酸,陛下之犬,其甚矣哉。

臣聞人為國本,食為人命,故禮曰國無六年之儲,謂非其國也。

推此而言,農為急務。

而郡縣苛暴,不加勸獎,今年豐歲稔,猶人有饑色,設遇水旱,何以救之?陛下昔歲尚學,置立五館,行吟坐詠,誦聲溢境。

比來慕法,普天信向,家家齋戒,人人懺禮,不務農桑,空談彼岸。

夫農桑者今日濟育,功德者將來勝因,豈可墮本勤末,置邇效賒也。

今商旅轉繁,游食轉眾,耕夫日少,杼軸日空。

陛下若廣興屯田,賤金貴粟,勤農桑者擢以階級,惰耕織者告以明刑。

如此數年,則家給人足,廉讓可生。

夫君子小人,智計不同,君子志於道,小人謀於利。

志於道者安國濟人,志於利者損物圖己。

道人者害國小人也,忠良者捍國君子也。

臣見疾者詣道士則勸奏章,僧尼則令齋講,俗師則鬼禍須解,醫診則湯熨散丸,皆先自為也。

臣謂為國之本,與療病相類,療病當去巫鬼,尋華、扁,為國當黜佞邪,用管、晏。

今之所任,腹背之一毛一耳。

論外則有勉、捨,說內則有雲、旻。

雲、旻所議則傷俗盛法,勉、捨之志唯願安枕江東。

主慈臣恇,息謀外甸,使中國士女南望懷冤,若賈誼重生,豈不慟哭。

臣今直言犯顏,罪或容宥,而乖忤貴臣,則禍在不測。

所以不憚鼎鑊區區必聞者,正以社稷計重而螻蟻命輕。

使臣言入身滅,臣何所恨。

夫謀臣良將,何代無之,貴在見知,要在用耳。

陛下皇基兆運二十餘載,臣子之節,諫爭是誰?執事皆同而不和,答問 唯唯而已。

入對則言聖旨神衷,出論則雲誰敢逆耳。

過實在下而謫見於上,遂使聖皇降誠,躬自引咎,宰輔晏然,曾無謙退。

且百僚卿士,少有奉公,一屍一祿競利,不尚廉潔。

累金積鏹,侍列如仙,不田不商,何故而爾?法者人之父母,惠者人之仇讎,法嚴則人思善,德多則物生惡,惡不可長,欲不可縱。

伏願去貪濁,進廉平,明法令,嚴刑罰,禁奢侈,薄俺斂,則天下幸甚。

謹上封事二十九條,伏願抑獨斷之明,少察愚瞽。

時帝大弘釋典,將以易俗,故祖深尤言其事,條以為:

都下佛寺五百餘所,窮極宏麗。

僧尼十餘萬,資產豐沃。

所在郡縣,不可勝言。

道人又有白徒,尼則皆畜養女,皆不貫人籍,天下戶口幾亡其半。

而僧尼多非法,養女皆服羅紈,其蠹俗傷法,抑由於此。

請一精一加檢括,若無道行,四十已下,皆使還俗附農。

罷白徒養女,聽畜奴婢。

婢唯著青布衣,僧尼皆令蔬食。

如此,則法興俗盛,國富人殷。

不然,恐方來處處成寺,家家剃落,尺土一人,非復國有。

朝廷擢用勳舊,為三陲州郡,不顧御人之道,唯以貪殘為務。

迫脅良善,害甚豺狼。

江、湘人尤受其弊。

自三關以外,是處遭毒。

而此勳人投化之始,但有一身,及被任用,皆募部曲。

而揚、徐之人,一逼一以眾役,多投其募,利其貨財。

皆虛名上簿,止送出三津,名在遠役,身歸鄉里。

又懼本屬檢問,於是逃亡他境,僑戶之興,良由此故。

又梁興以來,發人征役,號為三五。

及投募將客,主將無恩,存恤失理,多有物故,輒刺叛亡。

或有身殞戰場,而名在叛目,監符下討,稱為逋叛,錄質家丁。

閤家又叛,則取同籍,同籍又叛,則取比伍,比伍又叛,則望村而取。

一人有犯,則合村皆空。

雖肆眚時降,蕩滌惟始,而監符猶下舊日,限以嚴程。

上不任信下,轉相督促。

台使到州,州又遣押使至郡,州郡競急切,同趣下城。

令宰多 庸才,望風畏伏。

於是斂戶課,薦其筐篚,使人納重貨,許立空文。

其百里微欲矯俗,則嚴科立至,自是所在恣意貪利,以事上官。

又「請斷界首將生口入北,及關津廢替,須加糾擿」;又言「廬陵年少,不宜鎮襄一陽一;左僕射王暕在喪,被起為吳郡,曾無辭讓」。

其言深刻 。

又「請復郊四星」。

帝雖不能悉用,然嘉其正直,擢為豫章鍾陵令,員外散騎常侍。

普通七年,改南州津為南津校尉,以祖深為之。

加雲騎將軍,秩二千石。

使募部曲二千。

及至南州,公嚴清刻。

由來王侯勢家出入津,不忌憲綱,俠藏亡命。

祖深搜檢一奸一惡,不避強禦,動致刑辟。

奏江州刺史邵陵王、太子詹事周捨贓罪。

遠近側足,莫敢縱恣。

淮南太守畏之如上府。

常服故佈襦,素木案,食不過一肉。

有姥餉一早青瓜,祖深報以疋帛。

後有富人效之以貨,鞭而徇眾。

朝野憚之,絕於干請。

所領皆一精一兵,令行禁止。

有所討逐,越境追禽。

江中嘗有賊,祖深自率討之,列陣未敢進,仍令所親人先登,不時進,斬之。

遂大破賊,威振遠近,長江肅清。

論曰:善政之於人,猶良工之於埴也,用功寡而成器多焉。

漢世戶口殷盛,刑務簡闊,郡縣之職,外無橫擾,勸賞威刑,事多專斷,尺一詔書,希經邦邑。

吏居官者或長子孫,皆敷德政以盡人和,興義讓以存簡久。

故龔、黃之化,易以有成。

降及晚代,情偽繁起,人減昔時,務殷前世。

立績垂風,難易百倍。

若以上古之化,御此世之人,今吏之良,撫前代之俗,則武城絃歌,將有未暇,淮一陽一臥鎮,如或可勉。

未必今才陋古,蓋化有醇薄者也。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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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卷01宋本紀上第一卷02宋本紀中第二卷03宋本紀下第三卷04齊本紀上第四卷05齊本紀下第五卷06梁本紀上第六卷07梁本紀中第七卷08梁本紀下第八卷09陳本紀上第九卷10陳本紀下第十卷11列傳第一 后妃上卷12列傳第二 后妃下卷13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卷14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卷15列傳第五卷16列傳第六卷17列傳第七卷18列傳第八卷19列傳第九卷20列傳第十卷21列傳第十一卷22列傳第十二卷23列傳第十三卷24列傳第十四卷25列傳第十五卷26列傳第十六卷27列傳第十七卷28列傳第十八卷29列傳第十九卷30列傳第二十卷31列傳第二十一卷32列傳第二十二卷33列傳第二十三卷34列傳第二十四卷35列傳第二十五卷36列傳第二十六卷37列傳第二十七卷38列傳第二十八卷39列傳第二十九卷40列傳第三十卷41列傳第三十一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卷44列傳第三十四卷45列傳第三十五卷46列傳第三十六卷47列傳第三十七卷48列傳第三十八卷49列傳第三十九卷50列傳第四十卷51列傳第四十一 梁宗室上卷52列傳第四十二 梁宗室下卷53列傳第四十三 梁武帝諸子卷54列傳第四十四卷55列傳第四十五卷56列傳第四十六卷57列傳第四十七卷58列傳第四十八卷59列傳第四十九卷60列傳第五十卷61列傳第五十一卷62列傳第五十二卷63列傳第五十三卷64列傳第五十四卷65列傳第五十五卷66列傳第五十六卷67列傳第五十七卷68列傳第五十八卷69列傳第五十九卷70列傳第六十卷71列傳第六十一卷72列傳第六十二卷73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卷74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卷75列傳第六十五 隱逸上卷76列傳第六十六卷77列傳第六十七卷78列傳第六十八卷79列傳第六十九卷80列傳第七十 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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