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27列傳第十七:季恭始察孝廉,累遷司徒左西掾,未拜,遭母憂。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南史》卷27列傳第十七

南史

卷27列傳第十七

孔靖 孔琳之 殷景仁

季恭始察孝廉,累遷司徒左西掾,未拜,遭母憂。

隆安五年,被起為山一陰一令,不就。

宋武帝東征孫恩,屢至會稽,過季恭宅,季恭正晝臥,有神人衣服非常,謂曰:「起!天子在門。」

既而失之,遽出,適見帝,延入結交,執手曰:「卿後當大貴,願以身為托。」

於是曲意禮接,贍給甚厚。

帝后討孫恩,時桓玄篡形已著,帝欲於山一陰一建義。

季恭以山一陰一路遠,且玄未居極位,不如待其篡後,於京口圖之,帝亦以為然。

時虞嘯父為會稽內史,季恭求為府司馬不得,乃出詣都。

及帝定桓玄,以季恭為會稽內史,使齎封板拜授,正與季恭遇。

季恭便回舟夜還,至即叩扉入郡。

嘯父本為桓玄所授,聞玄敗,開門請罪。

季恭慰勉,使且安所住,明日乃移。

季恭到任,厘整浮華,翦罰遊惰,由是境內肅清。

累遷吳興太守,加冠軍。

先是吳興頻喪太守,言項羽神為卞山王,居郡聽事,二千石常避之。

季恭居聽事,竟無害也。

遷尚書左僕射,固讓。

義熙八年,復為會稽內史,修飾學校,督課誦習。

十年,復為右僕射,又讓不拜。

除領軍,加散騎常侍。

十二年致仕,拜金紫光祿大夫。

是歲,武帝北伐,季恭求從,以為太尉軍諮祭酒。

從平關、洛。

宋台初建,以為尚書令,又讓,乃拜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

辭事東歸,帝親餞之戲馬台,百僚鹹賦詩以述其美。

及受命,加開府儀同三司,讓累年不受,薨以為贈。

子靈符,位丹一陽一尹,會稽太守,尋加豫章王子尚撫軍長史。

靈符家本豐富,產業甚廣,又於永興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陸地二百六十五頃,含帶二山,又有果園九處。

為有司所糾,詔原之。

而靈符答對不實,坐免。

尋又復官。

靈符愨實有材干,不存華飾,每所蒞官,政績修理。

廢帝景和中,犯忤近臣,為所讒構,遣使鞭殺之。

二子湛之、深之於都賜死。

明帝即位,追贈靈符金紫光祿大夫。

深之大明中為尚書比部郎。

時安陸應城縣人張江陵與妻吳共罵母黃令死,黃忿恨自經死,已值赦。

案律,子賊殺傷毆父母梟首,罵詈棄市,謀殺夫之父母亦棄市。

會赦,免刑補冶。

江陵罵母,母以自裁,重於傷毆。

若同殺科則疑重,用傷毆及詈科則疑輕。

制唯有打母遇赦猶梟首,無詈母致死會赦之科。

深之議曰:「夫題裡逆心而仁者不入,名且惡之,況乃人事?故毆傷咒詛,法所不原,詈之致盡,則理無可宥。

罰有從輕,蓋疑失善,求之文旨,非此之謂。

江陵雖遇赦恩,故合梟首。

婦本以義,一愛一非天屬,黃之所恨,情不在吳,原死補冶,有允正法。」

詔如深之議,吳免棄市。

靈符弟靈運位著作郎。

靈運子琇之。

琇之有吏能,仕齊為吳令。

有小兒年十歲,偷刈鄰家稻一束,琇之付獄案罪。

或諫之,琇之曰:「十歲便能為盜,長大何所不為。」

縣中皆震肅。

遷尚書左丞,又以職事知名。

後兼左戶尚書,廷尉卿。

出為臨海太守,在任清約。

罷郡還,獻乾薑二千斤,齊武帝嫌其少,及知琇之清,乃歎息。

出監吳興郡,尋拜太守,政稱清嚴。

明帝輔政,防備諸蕃,緻密旨於上佐,使便宜從事。

隆昌元年,遷琇之晉熙王冠軍長史、江夏內史,行郢州事,欲令殺晉熙。

琇之辭,不許,欲自引決,友人陸閒諫之,琇之不從,遂不食而死。

子臻,至太子舍人,尚書三公郎。

臻子幼孫,梁甯遠枝江公主簿、無錫令。

幼孫子奐。

奐字休文,數歲而孤,為叔父虔孫所養,好學善屬文。

沛國劉顯以博學稱,每深相歎美,執其手曰:「昔伯喈墳素悉與仲宣,吾當希彼蔡君,足下無愧王氏。

所保書籍,尋以相付。」

仕梁為尚書儀曹侍郎。

時左戶郎沈炯為飛書所謗,將陷重辟,連官台閣,人懷憂懼,奐廷議理之,竟得明白。

侯景陷建鄴,朝士並被拘縶,或薦奐於賊率侯子鑒,乃脫桎梏,厚遇之,令掌書記。

時子鑒景之腹心,朝士莫不卑屈,奐獨無所下。

或諫奐曰:「不宜高抗。」

奐曰:「吾一性一命有在,豈有取媚凶丑,以求全乎。」

時賊徒剝掠子女,拘一逼一士庶,奐保持得全者甚眾。

尋遭母憂。

時天下喪亂,皆不能終三年喪,唯奐及吳國張種在寇亂中,守法度,並以孝聞。

及景平,司徒王僧辯先下辟書,引為左西掾。

梁元帝於荊州即位,征奐及沈炯,僧辯累表請留之。

帝手敕報曰:「孔、沈二士,今且借公。」

其為朝廷所重如此。

僧辯為揚州刺史,又補中從事史。

時侯景新平,每事草創,憲章故事,無復存者。

奐博物強識,甄明故實,問無不知,儀注體式,箋書表翰,皆出於奐。

陳武帝作相,除司徒左長史,遷給事黃門侍郎。

齊遣東方老、蕭軌來寇,四方壅隔,糧運不繼,三軍取傍,唯在都下,乃除奐建康令。

武帝剋日決戰,乃令奐多營麥飯,以荷葉裹之,一宿之間,得數萬裹。

軍人旦食訖,盡棄其餘,因而決戰,大破賊。

武帝受禪,遷太子中庶子。

永定三年,除晉陵太守。

晉陵自宋、齊以來為大郡,雖經寇擾,猶為全實,前後二千石多行侵暴,奐清白自守,妻子並不之官,唯以單船臨郡。

所得秩俸,隨即分贍孤寡,郡中號曰神君。

曲阿富人殷綺見奐居處儉素,乃餉以衣氈一具。

奐曰:「太守身居美祿,何為不能辦此?但百姓未周,不容獨享溫飽。

勞卿厚意,幸勿為煩。」

陳文帝即位,征為御史中丞。

奐一性一剛直,多所糾劾,朝廷甚敬憚之。

又達於政體,每所奏,未嘗不稱善,百司滯事,皆付咨決。

遷散騎常侍,領步兵校尉、中書舍人。

重除御史中丞,尋為五兵尚書。

時文帝不豫,台閣眾事,並令僕射一到仲舉共決。

及帝疾篤,奐與宣帝及到仲舉並吏部尚書袁樞、中書舍人劉師知等入侍醫藥。

文帝嘗謂奐等曰:「今三方鼎峙,宜須長君,朕欲近則晉成,遠隆殷法,卿等須遵此意。」

奐乃流涕歔欷跪而對曰:「陛下御膳違和,痊復非久,皇太子春秋鼎盛,聖德日躋,廢立之事,臣不敢聞。」

帝曰:「古之遺直,復見之卿。」

乃用奐為太子詹事。

廢帝即位,除散騎常侍、國子祭酒。

出為南中郎康樂侯長史、尋一陽一太守,行江州事。

宣帝即位,為始興王長史。

奐在職清儉,多所規正,宣帝嘉之,賜米五百斛,並累降敕書,慇勤勞問。

太建六年,為吏部尚書。

八年,加侍中。

時有事北邊,克復淮、泗,封賞敘用,紛紜重疊,奐應接引進,門無停賓。

加以識鑒人物,詳練百氏,凡所甄拔,衣冠搢紳莫不悅服。

一性一耿介,絕諸請托,雖儲副之尊,公侯之重,溺情相及,終不為屈。

始興王叔陵之在湘州,累諷有司,固求台鉉。

奐曰:「袞章本以德重,未必皇枝。」

因抗言於宣帝 。

帝曰:「始興那忽望公,且朕兒為公,須在鄱一陽一王后。」

奐曰:「臣之所見,亦如聖旨。」

後主時在東宮,欲以江總為太子詹事,令管記陸瑜言之奐。

奐曰:「江有潘、陸之華,而無園、綺之實,輔弼儲貳,竊謂非材。」

後主深以為恨,乃自言於宣帝。

宣帝將許之,奐乃奏曰:「江總文華之人,今皇太子文華不少,無藉於總。

如臣愚見,願選敦重之才,以居輔導。」

帝曰:「誰可?」

奐曰:「都官尚書王廓,代有懿德,識一性一敦敏,可以居之。」

後主時亦在側,乃曰:「廓王泰之子,不可居太子詹事。」

奐又曰:「宋朝范曄即范泰之子,亦為太子詹事。」

後主固爭之,帝以總為詹事,由是忤旨。

初,後主欲官其私一寵一,微諷於奐,奐不從。

及左僕射陸繕遷職,宣帝欲用奐代繕,已草詔訖,後主抑遂不行。

十四年,為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領前軍將軍。

未行,改領弘范宮衛尉。

至德元年卒,年七十餘。

有集十五卷,彈文四卷。

子紹安、紹薪、紹忠。

紹忠字孝揚,亦有才學,位太子洗馬、鄱一陽一王東曹掾。

孔琳之字彥琳,會稽山一陰一人也。

曾祖群,晉御史中丞。

祖沈,丞相掾。

父廞,光祿大夫。

琳之強正有志力,少好文義,解音律,能彈棋,妙善草隸。

桓玄輔政為太尉,以為西合祭酒。

玄時議欲廢錢用谷帛,琳之議曰:

洪範八政,以貨次食,豈不以交易之所資,為用之至要者乎。

故聖王制無用之貨,以通有用之財,既無毀敗之費,又省難運之苦,此錢所以嗣功龜貝,歷代不廢者也。

谷帛為寶,本充衣食,今分以為貨,則致損甚多,又勞煩於商販之手,耗棄於割截之用,此之為弊,著於自曩。

故鍾繇曰:「巧偽之人,競濕谷以要利,制薄絹以充資。」

魏世制以嚴刑,弗能禁也。

是以司馬芝以為「用錢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

今既用而廢之,則百姓頓亡其利,是有錢無糧之人,皆坐而饑困,此斷之之弊也。

魏明帝時,錢廢谷用四十年矣,以不便於人,乃舉朝大議,一精一才達政之士,莫不以為宜復用錢。

彼尚捨谷帛而用錢,足以明谷帛之弊著於已試也。

玄又議復肉刑,琳之以為:

唐虞象刑,夏禹立辟,蓋淳薄既異,致化不同。

書曰「世輕世重」,言隨時也。

夫三代風純而事簡,故罕蹈刑辟,季末俗巧而務殷,故動陷憲網。

若三千行於叔世,必有踴貴之尤,此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復者也。

漢文發仁惻之意,傷自新之路莫由,革古創製,號稱刑厝;然名輕而實重,反更傷人。

故孝景嗣位,輕之以緩,緩而人慢,又不禁邪。

期於刑罰之中,所以見美於昔,歷代詳論而未獲厥中者也。

兵荒已後,罹法更多,棄市之刑,本斬右趾,漢文一謬,承而弗革,所以前賢悵恨,議之而未辯。

鍾繇、陳群之意雖小有不同,欲以右趾代棄市。

若從其言,則所活者眾矣。

降死之生,誠為輕法,可以全其一性一命,蕃其產育,仁既濟物,功亦益眾。

又今之所患,逋逃為先,屢叛不革,宜令逃身一靡一所,亦以肅戒未犯,永絕惡原。

至於餘條,宜且依舊。

玄好人附悅,而琳之不能順旨,是以不見知。

累遷尚書左丞,揚州中從事史,所居著績。

時責眾官獻便宜,議者以為宜修庠序,恤典刑,審官方,明黜陟,舉逸拔才,務農簡調。

琳之於眾議之外,別建言曰:

夫璽印者,所以辨章官爵,立契符信。

官莫大於皇帝,爵莫尊於公侯,而傳國之璽,歷代遞用,襲封之印,弈世相傳。

貴在仍舊,無取澳作。

今世唯尉一職獨用一印,至於內外群官,每遷悉改,討尋其義,私所未達。

若謂官各異姓,與傳襲不同,則未若異代之為殊也;若論其名一器,雖有公卿之貴,未若帝王之重;若以或有誅夷之臣,忌其凶穢,則漢用秦璽,廷祚四百,未聞以子嬰身戮國亡而棄不佩。

帝王公侯之尊,不疑於傳璽,人臣眾僚之卑,何嫌於即印?載籍未聞其說,推例自乖其准,而終年刻鑄,喪功消實,金銀銅炭之費,不可稱言,非所以因循舊貫,易簡之道。

愚請眾官即用一印,無煩改作,若新置官,又官多印少,文或零失,然後乃鑄,則仰裨天府,非唯小益。

又曰:

凶門柏裝,不出禮典,起自末代,積習生常,遂成舊俗,爰自天子達於庶人。

誠行之有由,卒革必駭;然苟無關於情,而有愆禮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未有所失,固當式遵先典,釐革後謬,況復兼以游費,實為人患者乎。

凡人士喪儀,多出閭裡,每有此須,動十數萬,損人財力,而義無所取。

至於寒庶,則人思自竭,雖復室如懸罄,莫不傾產單財,所謂「葬之以禮」,其若此乎?謂宜一罷凶門之式。

遷尚書吏部郎。

義熙十一年,除宋武帝平北、征西長史,遷侍中。

宋台初建,除宋國侍中。

永初二年,為御史中丞,明憲直法,無所屈橈,奏劾尚書令徐羨之虧違憲典。

時羨之領揚州刺史,琳之弟璩之為中從事,羨之使璩之解釋琳之,使停寢其事。

琳之不許,曰:「我觸忤宰相,政當罪止一身。

汝必不應從坐,何須勤勤邪。」

自是百僚震肅,莫敢犯禁。

武帝甚嘉之,行經蘭台,親加臨幸。

遷祠部尚書,不事產業,家尤貧素。

景平元年卒,追贈太常。

子邈有父風,官至揚州中從事。

邈子覬。

覬字思遠,少骨鯁有風力,以是非為己任。

口吃,好讀書,早知名。

歷位中書黃門侍郎。

初,晉安帝時,散騎常侍選望甚重,與侍中不異,其後職任閒散,用人漸輕。

孝建三年,孝武欲重其選,於是吏部尚書顏竣奏以覬及司徒左長史王景文應舉。

帝不欲威權在下,其後分吏部尚書置二人以輕其任。

侍中蔡興宗謂人曰:「選曹要重,常侍閒淡,改之以名而不以實,雖主意欲為輕重,人心豈可變邪?」

既而常侍之選按卑,選部之貴不異。

大明元年,徙太子中庶子,領翊軍校尉,歷秘書監,廷尉卿,為御史中丞。

鞭令史,為有司所糾,原不問。

六年,除安陸王子綏後軍長史、江夏內史。

一性一使酒仗氣,每醉輒彌日不醒,僚類間多所陵忽,尤不能曲意權幸,莫不畏而疾之。

居常貧罄,無有豐約,未嘗關懷。

為府長史,典簽諮事,不呼前不敢前,不令去不敢去。

雖醉日居多,而明曉政事,醒時判決,未嘗有壅。

眾鹹曰:「孔公一月二十九日醉,勝世人二十九日醒也。」

孝武每欲引見,先遣人覘其醉醒。

一性一真素,不尚矯飾,遇得寶玩,服用不疑,而他物粗敗,終不改易。

時吳郡顧覬之亦尚儉素,衣裘器服皆擇其陋者。

宋世清儉,稱此二人。

覬弟道存、從弟徽,頗營產業,二弟請假東還,覬出渚迎之,輜重十餘船,皆是綿絹紙席之屬。

覬見之偽喜,謂曰 :「我比乏,得此甚要。」

因命置岸側,既而正色謂曰:「汝輩忝預士流,何至還東作賈客邪?」

命燒盡乃去。

先是,庾徽之為御史中丞,一性一豪麗,服玩甚華,覬代之,衣冠器用莫不粗率。

蘭台令史並三吳富人,鹹有輕之之意。

覬蓬首緩帶,風貌清嚴,皆重跡屏氣,莫敢欺犯。

庾徽之字景猷,潁川鄢陵人也,後卒於南東海太守。

覬後為司徒左長史,道存代覬為後軍長史、江夏內史。

時東土大旱,都邑米貴,一鬥將百錢。

道存慮覬甚乏,遣吏載五百斛米餉之。

覬呼吏謂之曰:「我在彼三載,去官之日,不辦有路糧。

郎至彼未幾,那能得此米邪?可載米還彼。」

吏曰:「自古以來無有載米上水者,都下米貴,乞於此貨之。」

不聽,吏乃載米而去。

永光元年,遷侍中,後為尋一陽一王右軍長史、行會稽郡事。

明帝即位,召為太子詹事,遣故佐平西司馬庾業為右軍司馬,代覬行會稽郡事。

時上流反叛,上遣都水使者孔璪入東慰勞。

璪至,說覬以廢帝侈費,倉儲耗盡,都下罄匱,資用已竭;今南北並起,遠近離叛,若擁五郡之銳,招動三吳,事無不克。

覬然其言,遂發兵馳檄。

覬子長公,璪二子淹、玄並在都,馳信密報,泰始二年正月,並逃叛東歸。

遣書要吳郡太守顧琛,琛以母年篤老,又密邇建鄴,與長子寶素謀議未判。

少子寶先時為山一陰一令,馳書報琛,以南師已近,朝廷孤弱,不時順從,必有覆滅之禍。

覬前鋒軍已度浙江,琛遂據郡同反。

吳興太守王曇生、義興太守劉延熙、晉陵太守袁標一時回應。

庾業既東,明帝即以代延熙為義興,以延熙為巴陵王休若鎮東長史。

業至長塘湖,即與延熙合。

明帝遣建威將軍沈懷明東討,尚書張永系進。

巴陵王休若董統東討諸軍。

時覬所遣孫曇瓘等軍頓晉陵九里,部陣甚盛。

懷明至奔牛,所領寡弱,張永至曲阿,未知懷明安否,退還延陵就休若。

諸將帥鹹勸退破岡,休若宣令敢有言退者斬,眾小定。

軍主劉亮又繼至,兵力轉集,人情乃安。

時齊高帝率軍東討,與張永等於晉陵九里曲結營,與東軍相持。

上遣積射將軍江方興、南台御史王道隆至晉陵視賊形勢,賊帥孫曇瓘、程扞宗、陳景遠凡有五城,互相連帶。

扞宗城猶未固,道隆率所領急攻之,俄頃城陷,斬扞宗首。

劉亮果勁,便刀楯,乃負楯而進,直入重柵,眾軍因之,即皆摧破。

齊高帝與永等乘勝馳擊之,又大破之。

曇瓘因此敗走,孔璪與曇生焚倉庫,奔錢唐。

會稽聞西軍稍近,將士多奔亡,覬不能複製。

上虞令王晏起兵攻郡,覬憂遽不知所為。

其夕率千人聲雲東討,實趨石賜。

遇潮涸不得去,眾叛都盡,門生載以小船,竄於山脊村。

村人縛以送晏,晏調曰:「此事孔璪所為,無豫卿事,可作首辭,當相為申上。」

覬曰:「江東處分,莫不由身,委罪求活,便是君輩行意耳。」

晏乃斬之東合外。

臨死求酒,曰:「此是平生所好。」

顧琛、王曇生、袁標等並詣吳喜歸罪,喜皆宥之。

東軍主凡七十六人,於陣斬十七人,余皆原宥。

覬之起兵也,夢行宣一陽一門道上,顧望皆丘陵。

覬寤,私告人曰:「丘陵者弗平,建康其殆難克。」

覬弟道存,位黃門吏部郎、南郡太守。

晉安王子勳建偽號,以為侍中,行雍州事,事敗見殺。

殷景仁,陳郡長平人也。

曾祖融,晉太常。

祖茂之,特進、左光祿大夫。

父道裕,早亡。

景仁少有大成之量,司徒王謐見而以女妻之。

為宋武帝太尉行參軍,歷位中書侍郎。

景仁不為文而敏有思致,不談義而深達理,至於國典朝儀,舊章記注,莫不撰錄,識者知其有當世之志也。

嘗建議請百官舉才,以所薦能否黜陟,武帝甚知之。

少帝即位,補侍中,累表辭讓。

優詔申其請,以為黃門侍郎,歷左衛將軍。

文帝即位,委遇彌厚。

俄遷侍中,左衛如故。

時與王華、王曇首、劉湛四人並為侍中,以風力局干,冠冕一時,同升之美,近代莫及。

元嘉三年,車駕征謝晦,司徒王弘入居中書下省,景仁長直,共掌留任。

晦平,代到彥之為中領軍,侍中如故。

文帝所生章太后早亡,上奉太后所生蘇氏甚謹。

六年,蘇氏卒,車駕親往臨哭,詔欲遵二漢推恩之典。

景仁議以為「漢氏推恩加爵,於時承秦之弊,儒術蔑如,懼非盛明所宜軌蹈。

晉監二代,朝政之所因,君舉必書,哲王之所慎。

體至公者懸爵賞於無私,奉天統者每屈情以申制,所以作孚萬國,貽則後昆」。

上從之。

丁母憂,葬竟,起為領軍將軍,固辭。

上使綱紀代拜,遣中書舍人周赳輿載詣府。

服闋,遷尚書僕射。

太子詹事劉湛代為領軍,湛與景仁素善,皆被遇於武帝,俱以宰相許之。

湛常居外任。

會王弘、王華、王曇首相系亡,景仁引湛還朝,共參朝政。

湛既入,以景仁位遇本不踰己,一旦居前,意甚憤憤。

知文帝信仗景仁,不可移奪,乃深結司徒彭城王義康,欲倚宰相之重以傾之。

十二年,景仁遷中書令、護軍將軍,僕射如故,尋復加領吏部。

湛愈怒,義康納湛言,毀景仁於文帝,帝遇之益隆。

景仁密陳相王權重,非社稷計,上以為然。

景仁對親舊歎曰:「引之令入,便噬人。」

乃稱疾請解,不見許,使停家養病。

湛議欲遣人若劫盜者於外殺之,以為文帝雖知,當不能傷至親之一愛一。

上微聞之,徙景仁於西掖門外晉鄱一陽一主第,以為護軍府。

密邇宮禁,故其計不行。

景仁臥疾者五年,雖不見上,而密函去來,日中以十數,朝政大小必以問焉。

影跡周密,莫有窺其際者。

及將收湛之日,景仁便拂拭衣冠。

寢疾既久,左右皆不悟其意。

其夜,上出華林園延賢堂召之,景仁猶稱腳疾,小一床一輿以就坐,誅討處分,一皆委之。

代義康為揚州刺史,僕射、吏部如故。

遣使者授印綬,主簿代拜畢,便覺疾甚,情理乖錯。

一性一本寬厚,而忽更苛暴,問左右曰:「今年男婚多,女嫁多?」

是冬大雪,景仁乘輿出廳事觀望,忽驚曰:「當閣何得有大樹?」

既而曰:「我誤耳。」

疾篤,文帝謂不利在州,使還住僕射下省。

為州凡月餘日卒,或雲見劉湛為祟。

追贈侍中、司空,諡曰文成公。

大明五年,孝武行經景仁墓,詔遣致祭。

子道矜,幼而不慧,位太中大夫。

道矜子恆,明帝時,位侍中、度支尚書。

屬父疾積久,為有司所奏。

詔曰:「道矜生便有病,更無橫疾;恆因愚習惰,久妨清序,可除散騎常侍。」

淳字粹遠,景仁從祖弟也。

祖允,晉太常。

父穆,以和謹致稱,自五兵尚書為宋武帝相國左長史。

元嘉中,位特進、右光祿大夫,領始興王師。

卒官,諡曰元子。

淳少好學,有美名,歷中書黃門侍郎。

黃門清切,直下應留下省,以父老特聽還家。

高簡寡言,早有清尚,一愛一好文義,未嘗違捨。

在秘書閣撰四部書大目,凡四十卷,行於世。

元嘉十一年卒,朝廷痛惜之。

子孚有父風。

嘗與侍中何勖共食,孚羹盡,勖云:「益殷蓴羹。」

勖司空無忌子也,孚徐輟箸曰:「何無忌諱。」

孚位吏部郎,為順帝撫軍長史。

子臻字後同,幼有名行,袁粲、褚彥回並賞異之。

每造二公之席,輒清言畢景。

王儉為丹一陽一尹,引為郡丞。

袁昂先拜秘書丞,求臻為到省表。

臻答曰:「何不見倩拜,而見倩作表。」

遂不為作。

歷位太子洗馬。

淳弟沖字希遠,位御史中丞,有司直之稱。

再遷度支尚書。

元兇妃即淳女,而沖在東宮為劭所知遇。

劭弒立,以為司隸校尉。

沖有學義文辭,劭使為尚書符,罪狀孝武,亦為劭盡力。

建鄴平,賜死。

沖弟淡字夷遠,亦歷黃門吏部郎,太子中庶子。

大明中,又以文章見知。

論曰:季恭命偶興王,恩深惟舊,及位致崇一寵一,而每存謙挹。

觀夫持滿之戒,足以追蹤古人。

琇之貞素之風,不踐無義之地。

易曰:「王臣蹇蹇,其動也直。」

休文行己之度,可謂近之。

琳之二議,深達變通之道。

覬持身之節,亦曰一時之良,而聽言則悖,晚致覆沒,痛矣哉!景仁遠大之情,著於初筮,元嘉之盛,卒致宗臣,言聽計從,於斯為重,美矣乎。

分類:史書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南史
卷01宋本紀上第一卷02宋本紀中第二卷03宋本紀下第三卷04齊本紀上第四卷05齊本紀下第五卷06梁本紀上第六卷07梁本紀中第七卷08梁本紀下第八卷09陳本紀上第九卷10陳本紀下第十卷11列傳第一 后妃上卷12列傳第二 后妃下卷13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卷14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卷15列傳第五卷16列傳第六卷17列傳第七卷18列傳第八卷19列傳第九卷20列傳第十卷21列傳第十一卷22列傳第十二卷23列傳第十三卷24列傳第十四卷25列傳第十五卷26列傳第十六卷27列傳第十七卷28列傳第十八卷29列傳第十九卷30列傳第二十卷31列傳第二十一卷32列傳第二十二卷33列傳第二十三卷34列傳第二十四卷35列傳第二十五卷36列傳第二十六卷37列傳第二十七卷38列傳第二十八卷39列傳第二十九卷40列傳第三十卷41列傳第三十一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卷44列傳第三十四卷45列傳第三十五卷46列傳第三十六卷47列傳第三十七卷48列傳第三十八卷49列傳第三十九卷50列傳第四十卷51列傳第四十一 梁宗室上卷52列傳第四十二 梁宗室下卷53列傳第四十三 梁武帝諸子卷54列傳第四十四卷55列傳第四十五卷56列傳第四十六卷57列傳第四十七卷58列傳第四十八卷59列傳第四十九卷60列傳第五十卷61列傳第五十一卷62列傳第五十二卷63列傳第五十三卷64列傳第五十四卷65列傳第五十五卷66列傳第五十六卷67列傳第五十七卷68列傳第五十八卷69列傳第五十九卷70列傳第六十卷71列傳第六十一卷72列傳第六十二卷73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卷74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卷75列傳第六十五 隱逸上卷76列傳第六十六卷77列傳第六十七卷78列傳第六十八卷79列傳第六十九卷80列傳第七十 賊臣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
語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