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62列傳第五十二:瑒少聰敏,齊時沛國劉瓛為會稽府丞,見瑒深器異之。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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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卷62列傳第五十二

南史

卷62列傳第五十二

賀瑒 司馬褧 朱異 顧協 徐摛 鮑泉

瑒少聰敏,齊時沛國劉瓛為會稽府丞,見瑒深器異之。

嘗與俱造吳郡張融,指瑒謂曰:「此生將來為儒者宗矣。」

薦之為國子生,舉明經。

後為太學博士。

梁天監初,為太常丞,有司舉修賓禮,召見說禮義。

武帝異之,詔朝朔望,預華林講。

四年,初開五館,以瑒兼五經博士。

別詔為皇太子定禮,撰五經義。

時武帝方創定禮樂,瑒所建議多見施行。

七年,拜步兵校尉,領五經博士。

卒於館。

所著禮、易、老、莊講疏,朝廷博士議數百篇,賓禮儀注一百四十五卷。

瑒於禮尤一精一,館中生徒常數百,弟子明經對策至數十人。

二子革、季,弟子琛,並傳瑒業。

革字文明,少以家貧,躬耕供養,年二十,始輟耒就父受業,一精一力不怠。

有六尺方一床一,思義未達,則橫臥其上,不盡其義,終不肯食。

通三禮。

及長,遍治孝經、論語、一毛一詩、左傳,為兼太學博士。

長七尺八寸,雍容都雅,吐納蘊藉。

敕於永福省為邵陵、湘東、武陵三王講禮。

後為國子博士,於學講授,生徒常數百人。

出為西中郎湘東王諮議參軍,帶江陵令。

王於 州置學,以革領儒林祭酒,講三禮,荊楚衣冠聽者甚眾。

前後再監南平郡,為人吏所懷。

尋兼平西長史、南郡太守。

革至孝,常恨食祿代耕,不及為養。

在荊州歷為郡縣,所得俸秩,不及妻孥,專擬還鄉造寺,以申感思。

子徽,美風儀,能談吐,深為革一愛一,先革卒。

革哭之,因遘疾而卒。

季亦明三禮,位中書黃門郎,兼著作。

琛字國寶,幼孤,伯父瑒授其經業,一聞便通義理。

瑒異之,常曰:「此兒當以明經致貴。」

瑒卒後,琛家貧,常往還諸暨販粟以養母。

雖自執舟烜,閒則習業,尤一精一三禮。

年二十餘,瑒之門徒稍從問道。

初,瑒於鄉里聚徒教授,四方受業者三千餘人。

瑒天監中亡,至是復集,琛乃築室郊郭之際,茅茨數間,年將三十,便事講授。

既世習禮學,究其一精一微,占述先儒,吐言辯絜,坐之聽受,終日不疲。

湘東王幼年臨郡,彭城到溉為行一事,聞琛美名,命駕相造。

會琛正講,學侶滿筵,既聞上佐忽來,莫不傾動。

琛說經無輟,曾不降意。

溉下車,欣然就席,便申問難,往復從容,義理該贍。

溉歎曰:「通儒碩學,復見賀生。

今且還城,尋當相屈。」

琛了不酬答,神用頹然。

溉言之王,請補郡功曹史。

琛辭以母老,終於固執。

俄遭母憂,廬於墓所。

服闋,猶未還捨,生徒復從之。

琛哀毀積年,骨立而已,未堪講授。

諸生營救,稍稍習業。

普通中,太尉臨川王宏臨州,召補祭酒從事,琛年已四十餘,始應辟命。

武帝聞其有學術,召見文德殿,與語悅之,謂僕射徐勉曰:「琛殊有門業。」

仍補王國侍郎,稍遷兼中書通事舍人,參禮儀事。

累遷尚書左丞,詔琛撰新諡法,便即施用。

時皇太子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女。

琛駁議曰:

令旨以「大功之末,可得冠子嫁女,不得自冠自嫁」。

推以記文,竊猶致惑。

案嫁冠之禮,本是父之所成。

無父之人,乃可自冠,故記稱大功小寶,並以「冠子嫁子」為文,非關唯得為子,己身不得也。

小寶之末既得自嫁娶,而亦云「冠子娶婦」,其義益明。

故先列二服,每明冠子嫁子,結於後句,方顯自娶之義。

既明小寶自娶,即知大功自冠矣。

蓋是約言而見旨。

若謂緣父服大功,子服小寶,小寶服輕,故得為子冠嫁,大功服重,故不得自嫁自冠者,則小寶之末,非明父子服殊,不應復云「冠子嫁子」也。

若謂小寶之文,言己可娶,大功之文,不言己冠,故知身有大功,不得自行嘉禮,但得為子冠嫁。

竊謂有服不行嘉禮,本為吉凶不可相干。

子雖小寶之末,可得行冠嫁,猶應須父得為其冠嫁。

若父於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是於吉凶禮無礙;吉凶禮無礙,豈不得自冠自嫁?若自冠自嫁於事有礙,則冠子嫁子寧獨可通?今許其冠子而塞其自冠,是琛之所惑也。

又令旨推「下殤小寶不可娶婦,則降服大功亦不得為子冠嫁」。

伏尋此旨,若為降服大功不可冠子嫁子,則降服小寶亦不可自冠自嫁,是為凡厥降服大功小寶皆不得冠娶矣。

記文應雲降服則不可,寧得唯稱下殤?今不言降服,的舉下殤,實有其義。

夫出嫁出後,或有再降,出後之身,於本姊妹降為大功,若是大夫服士父,又以尊降,則成小寶,其於冠嫁義無以異。

所以然者,出嫁則有受我,出後則有傳重,並欲使薄於此而厚於彼。

此服雖降,彼服則隆。

昔實期親,雖復再降,猶依小寶之禮,可冠可娶。

若夫期降大功,大功降為小寶,止是一等,降殺有倫,服末嫁冠,故無有異。

唯下殤之服特明不娶之義者,蓋緣以幼弱之故。

夭喪情深,既無受厚他姓,又異傳重彼宗,嫌其年幼服輕,頓成殺略,故特明不娶,以示本重之恩。

是以 凡厥降服,冠嫁不殊,唯在下殤,乃明不娶。

其義若此,則不得言大功之降服皆不冠嫁也。

且記云「下殤小寶」,言下殤則不得通於中上,語小寶又不兼於大功。

若實大功小寶降服皆不冠嫁,上中二殤亦不冠嫁者,記不得直云「下殤小寶則不可」。

恐非文意,此又琛之所疑也。

遂從琛議。

加員外散騎常侍。

舊尚書南坐無貂,貂自琛始也。

遷御史中丞,參禮儀如先。

琛一性一貪嗇,多受賕賂,家產既豐,買主第為宅,為有司奏,坐免官。

後為通直散騎常侍,領尚書左丞,參禮儀事。

琛前後居職,凡郊廟諸儀多所創定,每進見武帝,與語常移晷刻,故省中語曰:「上殿不下有賀雅。」

琛容止閑雅,故時人呼之。

遷散騎常侍,參禮儀如故。

時武帝年高,任職者緣飾一奸一諂,深害時政。

琛啟陳事條封奏,大略:其一事曰,「今北邊稽服,政是生聚教訓之時,而天下戶口減落,誠當今之急務。

國家之於關外,賦稅蓋微,乃至年常租調,動致逋積,而人失安居,寧非牧守之過 」。

其二事曰,「今天下宰守所以皆尚貪殘,罕有廉白者,良由風俗侈一靡一使之然也。

欲使人守廉隅,吏尚清白,安可得邪?今誠宜嚴為禁制,導之以節儉,貶黜雕飾,糾奏浮華,使眾皆知變其耳目,改其好惡,則易於反掌」。

其三事曰,「斗筲之人,詭競求進,運挈瓶之智,徼分外之求,以深刻為能,以繩逐為務,長弊增一奸一,實由於此。

今誠願責其公平之效,黜其殘愚之心,則下安上謐,無徼幸之患矣」。

其四事曰,「自征伐北境,帑藏空虛,今天下無事,而猶日不暇給者,良有以也。

夫國弊則省其事而息其費,事省則養人,費息則財聚。

若言小費不足害財,則終年不息矣,以小役不足妨人,則終年不止矣」。

書奏,武帝大怒,召主書於前,口受敕責琛曰:「朕有天下四十餘年,公車讜言,日聞聽覽。

每苦倥傯,更增惛惑。

卿珥貂紆組,博 問洽聞,不宜同於闒茸,止取名字,言我能上事,恨朝廷不能受。

卿云『今北邊稽服,政是生聚教訓之時,而人失安居,牧守之過』。

但大澤之中有龍有蛇,縱不盡善,不能皆惡 。

卿可分明顯出其人 。

卿云『宜導之以節儉』。

又云『至道者必以淳素為先』。

此言大善。

夫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朕絕房室三十餘年,不與女人同屋而寢亦三十餘年,於居處不過一一床一之地,雕飾之物不入於宮,此亦人所共知。

受生不飲酒,受生不好音聲,所以朝中曲宴未嘗奏樂。

朕三更出理事,隨事多少。

事或少,中前得竟,事多,至日昃方得就食。

既常一食,若晝若夜,無有定時,疾苦之日,或亦再食。

昔腰過於十圍,今之瘦削,裁二尺餘。

舊帶猶存,非為妄說。

為誰為之?救物故也。

書雲,『股肱惟人,良臣惟聖』。

向使朕有股肱,可得中主,今乃不免居九品之下 。

『不令而行』,徒虛言耳。

卿又云『百司莫不奏事,詭競求進』。

今不許外人呈事,於義可否?以噎廢餐,此之謂也。

若斷呈事,誰一屍一其任?專委之人,雲何可得 ?是故古人云,『專聽生一奸一,獨任成亂『。

何者是宜,具以奏聞。」

琛奉敕但謝過而已,不敢有所指斥。

太清二年,為中軍宣城王長史。

侯景陷城,琛被創未死,賊求得之,輿至闕下,求見僕射王克、領軍朱異,勸開城納賊。

克等讓之,涕泣而止。

賊復輿送莊嚴寺療之。

明年,台城不守,琛逃歸鄉里。

其年,賊寇會稽,復執琛送出都,以為金紫光祿大夫。

卒。

琛所撰三禮講疏、五經滯義及諸儀注凡百餘篇。

子翊,位巴山太守。

司馬褧字元表,河內溫人也。

曾祖純之,晉大司農高密敬王。

祖讓之,員外常侍。

父燮,善三禮,仕齊位國子博士。

褧少傳家業,強力專一精一,手不釋卷。

沛國劉瓛為儒者宗, 嘉其學,深相賞好。

與樂安任昉善,昉亦推重之。

梁天監初,詔通儒定五禮,有舉褧修嘉禮,除尚書祠部郎。

時創定禮樂,褧所建議,多見施行。

兼中書通事舍人,每吉凶禮,當時名儒明山賓、賀瑒等疑不能斷者,皆取決焉。

累遷御史中丞。

十六年,出為宣毅南康王長史,行府國並石頭戍軍事。

褧雖居外官,有敕預文德、武德二殿長名問訊,不限日。

遷晉安王長史,卒。

王命記室庾肩吾集其文為十卷。

所撰嘉禮儀注一百一十六卷。

朱異字彥和,吳郡錢唐一人也。

祖昭之,以學解稱於鄉。

叔父謙之字處光,以義烈知名。

年數歲,所生母亡,昭之假葬於田側,為族人朱幼方燎火所焚。

同產姊密語之,謙之雖小,便哀感如持喪,長不昏娶。

齊永明中,手刃殺幼方,詣獄自系。

縣令申靈勖表上之。

齊武帝嘉其義,慮相報復,乃遣謙之隨曹武西行。

將發,幼方子懌於津一陽一門伺殺謙之。

謙之兄巽之,即異父也,又刺殺懌。

有司以聞。

武帝曰:「此皆是義事,不可問。」

悉赦之。

吳興沈顗聞而歎曰:「弟死於孝,兄殉於義,孝友之節,萃此一門。」

巽之字處林,有志節,著辯相論。

幼時,顧歡見而異之,以女妻焉。

仕齊官至吳平令。

異年數歲,外祖顧歡撫之,謂其祖昭之曰:「此兒非常器,當成卿門戶。」

年十餘,好群聚蒱博,頗為鄉一黨一所患。

及長,乃折節從師。

梁初開五館,異服膺於博士明山賓。

居貧,以傭書自業,寫畢便誦。

遍覽五經,尤明禮、易。

涉獵文史,兼通雜藝,博弈書算,皆其所長。

年二十,出都詣尚書令沈約,面試之,因戲異曰:「卿年少,何乃不廉?」

異逡巡未達其旨,約乃曰:「天下唯有文義棋書,卿一時將去,可謂不廉也。」

尋上書言建康宜置獄司,比廷尉。

敕付尚書詳議,從之。

舊制,年二十五方得釋褐,時異適二十一,特敕擢為揚州 議曹從事史。

尋有詔求異能之士,五經博士明山賓表薦異 :「年時尚少,德備老成,在獨無散逸之想,處闇有對賓之色。

器宇弘深,神表峰峻。

金山萬丈,緣陟未登;玉海千尋,窺映不測。

加以珪璋新琢,錦組初構,觸響鏗鏘,遇采便發。

觀其信行,非唯十室所稀,若使負重遙途,必有千里之用。」

武帝召見,使說孝經、周易義,甚悅之,謂左右曰:「朱異實異。」

後見明山賓曰:「卿所舉殊得人。」

仍召直西省,俄兼太學博士。

其年,帝自講孝經,使異執讀。

遷尚書儀曹郎,入兼中書通事舍人。

後除中書郎,時秋日,始拜,有飛蟬正集異武冠上,時鹹謂蟬珥之兆。

遷太子右衛率。

普通五年,大舉北侵,魏徐州刺史元法僧遣使請舉地內屬,詔有司議其虛實。

異曰:「自王師北討,克獲相繼,徐州地轉削弱,鹹願歸罪。

法僧懼禍,其降必非偽也。」

帝仍遣異報法僧,並敕眾軍應接,受異節度。

及至,法僧遵承朝旨,如異策焉。

遷散騎常侍。

異容貌魁梧,能舉止,雖出自諸生,甚閒軍國故實。

自周捨卒後,異代掌機密,其軍旅謀謨,方鎮改換,朝儀國典,詔誥敕書,並典掌之。

每四方表疏,當局簿領,諮詳請斷,填委於前,異屬辭落紙,覽事下議,縱橫敏贍,不暫停筆,頃刻之間,諸事便了。

遷右衛將軍。

啟求於儀賢堂奉述武帝老子義,敕許之。

及就講,朝士及道俗聽者千餘人,為一時之盛。

時城西又開士林館以延學士,異與左丞賀琛遞日述武帝禮記中庸義。

皇太子又召異於玄圃講易。

大同八年,改加侍中。

異博解多藝,圍碁上品,而貪財冒賄,欺罔視聽,以伺候人主意,不肯進賢黜惡。

四方餉饋,曾無推拒,故遠近莫不忿疾。

起宅東陂,窮乎美麗,晚日來下, 酣飲其中。

每迫曛黃,慮台門將闔,乃引其鹵簿自宅至城,使捉城門停留管鑰。

既而聲勢所驅,熏灼內外,產與羊侃相埒。

好飲食,極滋味聲色之娛,子鵝炰鰍不輟於口,雖朝謁,從車中必齎飴餌。

而輕傲朝賢,不避貴戚。

人或誨之,異曰:「我寒士也,遭逢以至今日。

諸貴皆恃枯骨見輕,我下之,則為蔑尤甚。

我是以先之。」

自徐勉、周捨卒後,外朝則何敬容,內省則異。

敬容質愨無文,以綱維為己任,異文華敏洽,曲營世譽,二人行異而俱見幸。

異在內省十餘年,未嘗被譴 。

司農卿傅岐嘗謂異曰 :「今聖上委政於君,安得每事從旨。

頃者外聞殊有異論。」

異曰:「政言我不能諫爭耳。

當今天子聖明,吾豈可以其所聞干忤天聽。」

太清二年,為中領軍,舍人如故。

初,武帝夢中原盡平,舉朝稱慶,甚悅,以語異曰:「吾生平少夢,夢必有實。」

異曰:「此宇內方一之征。」

及侯景降,敕召群臣廷議,尚書僕射謝舉等以為不可許。

武帝欲納之,未決,嘗夙興至武德合口,獨言:「我國家猶若金甌,無一傷缺,承平若此,今便受地,詎是事宜?脫至紛紜,悔無所及。」

異探帝微旨,答曰:「聖明御宇,上應蒼玄,北土遺黎,誰不慕仰,為無機會,未達其心。

今侯景分魏國太半,遠歸聖朝;若不容受,恐絕後來之望。」

帝深納異言,又感前夢,遂納之。

及貞一陽一侯敗沒,帝憂曰 :「今勿作晉家事乎 ?」

尋而貞一陽一自魏遣使述魏相高澄欲申和睦。

敕有司定議。

異又議以和為允,帝從之。

其年六月,遣建康令謝挺、通直郎徐陵使北通好。

時侯景鎮壽春,疑懼,累啟請絕和,及致書與異餉金二百兩,又致書於制局監周石珍令具申聞。

異納其金而不停北使,景遂反。

初,景謀反,合州刺史鄱一陽一王范、司州刺史羊鴉仁並累有 啟聞。

異以景孤立寄命,必不應爾,乃謂使曰:「鄱一陽一王遂不許國家有一客!」並不為聞奏。

及賊至板橋,使前壽州司馬徐思玉先至求見於上,上召問之,思玉紿稱反賊,請閒陳事。

上將屏左右,舍人高善寶曰:「思玉從賊中來,情偽難測,安可使其獨在殿上。」

時異侍坐,乃曰:「徐思玉豈是刺客邪?何言之僻。」

善寶曰:「思玉已將臨賀入北,詎可輕信。」

言未卒,思玉果出賊啟,異大慚。

賊遂以討異及陸驗為名。

及景至城下,又射啟言「朱異等蔑弄朝權,輕作威福,臣為讒臣所陷,欲加屠戮。

陛下誅異等,臣斂轡北歸」。

帝問簡文曰:「有是乎?」

對曰:「然」。

帝召有司將誅之,簡文曰:「賊特以異等為名耳,今日殺異,無救於急,適足貽笑將來。

若祅氛既息,誅之未晚。」

帝乃止。

異之方幸,在朝莫不側目,雖皇太子亦不能平。

至是城內鹹尤異,簡文為四言湣亂詩曰:「湣彼阪田,嗟斯氛霧。

謀之不臧,褰我王度。」

又制圍城賦,末章云:「彼高冠及厚履,並鼎食而乘肥。

升紫霄之丹地,排玉殿之金扉。

陳謀謨之啟沃,宣政刑之福威。

四郊以之多壘,萬邦以之未綏。

問豺狼其何者?訪虺蜴之為誰?」

並以指異。

又帝登南樓望賊,顧謂異曰 :「四郊多壘,誰之罪歟?」

異流汗不能對。

慚憤發病卒,時年六十七。

詔贈尚書右僕射。

舊尚書官不以為贈,及異卒,武帝悼惜之,方議贈事,左右有善異者,乃啟曰:「異生平所懷,願得執法。」

帝因其宿志,特有此贈。

異居權要三十餘年,善承上旨,故特被一寵一任。

歷官自員外常侍至侍中,四官皆珥貂,自右衛率至領軍,四職並驅鹵簿,近代未之有也。

異及諸子自潮溝列宅至青溪,其中有台池翫好,每暇日與賓客遊焉。

四方饋遺,財貨充積,一性一吝嗇,未嘗有散施。

廚下珍羞恆腐爛,每月常棄十數車,雖諸子別房亦不分贍。

所撰禮、易講疏及儀注文集百餘篇。

子肅,位國子博士;次閏,司徒掾。

並遇亂卒。

顧協字正禮,吳郡吳人,晉司空和六世孫也。

幼孤,隨母養於外氏。

外從祖右光祿大夫張永嘗攜內外孫侄游虎丘山,拹年數歲,永撫之曰:「兒欲何戲 ?」

協曰:「兒政欲枕石漱流。」

永歎息曰:「顧氏興於此子。」

及長好學,以一精一力稱。

外氏諸張多賢達,有識鑒,內弟率尤推重焉。

初為揚州議曹從事,舉秀才。

尚書令沈約覽其策而歎曰:「江左以來,未有斯作。」

為兼廷尉正。

太尉臨川王聞其名,召掌書記,仍侍西豐侯正德讀。

正德為巴西、梓潼郡,協除所部新安令。

未至縣遭母憂,刺史始興王厚資遣之,送喪還。

於峽江遇風,同旅皆漂溺,唯協一舫觸石得泊焉。

鹹謂一精一誠所致。

張率嘗薦之於帝,問協年,率言三十有五。

帝曰:「北方高涼,四十強仕,南方卑濕,三十已衰。

如協便為已老,但其事親孝,與友信,亦不可遺於草澤。

卿便稱敕喚出。」

於是以協為兼太學博士。

累遷湘東王參軍,兼記室。

普通中,有詔舉士,湘東王表薦之,即召拜通直散騎侍郎,兼中書通事舍人。

大通三年,霆擊大航華表然盡。

建康縣馳啟,協以為非吉祥,未即呈聞。

後帝知之,曰:「霆之所擊,一本罰惡龍,二彰朕之有過。

協掩惡揚善,非曰忠公。」

由是見免。

後守鴻臚卿,員外散騎常侍,卿、舍人並如故。

自為近臣,便繁幾密,每有述制,敕前示協,時輩榮之。

卒官無衾以斂,為士子所嗟歎。

武帝悼惜之,為舉哀。

贈散騎常侍,諡曰溫子。

協少清介,有志一操一,初為廷尉正,冬服單薄,寺卿蔡法度欲解襦與之,憚其清嚴,不敢發口,謂人曰:「我願解身上襦與顧郎,顧郎難衣食者。」

竟不敢以遺之。

及為舍人,同官者 皆潤屋,協在省十六載,器服飲食不改於常。

有門生始來事協,知其廉潔,不敢厚餉,止送錢二千,協發怒,杖二十,因此事者絕於饋遺。

自丁艱憂,遂終身布衣蔬食。

少時將娉舅息女,未成昏而協母亡,免喪後不復娶。

年六十餘,此女猶未他適,協義而迎之。

晚雖判合,卒無胤嗣。

協博極群書,於文字及禽一獸草木尤稱一精一詳,撰異姓苑五卷,瑣語十卷,文集十卷,並行於世。

徐摛字士秀,東海郯人也,一字士繢。

祖憑道,宋海陵太守。

父超之,梁天監初位員外散騎常侍。

摛幼好學,及長,遍覽經史,屬文好為新變,不拘舊體。

晉安王綱出戍石頭,武帝謂周捨曰:「為我求一人,文學俱長,兼有行者,欲令與晉安游處。」

捨曰:「臣外弟徐摛,形質陋小,若不勝衣,而堪此選。」

帝曰:「必有仲宣之才,亦不簡貌。」

乃以摛為侍讀。

大通初,王總戎北侵,以摛兼寧蠻府長史,參贊戎政,教命軍書,多自摛出。

王入為皇太子,轉家令,兼管記,尋帶領直。

摛文體既別,春坊盡學之,「宮體」之號,自斯而始 。

帝聞之怒,召摛將加誚責,及見,應對明敏,辭義可觀,乃意釋。

因問五經大義,次問歷代史及百家雜記,末論釋教。

摛商較從橫,應答如響,帝甚加歎異,更被親狎,一寵一遇日隆。

領軍朱異不悅,謂所親曰:「徐叟出入兩宮,漸來見一逼一,我須早為之所。」

遂承閒白帝曰:「摛年老,又一愛一泉石,意在一郡自養。」

帝謂摛欲之,乃召摛曰:「新安大好山水,任昉等並經為之,卿為我臨此郡。」

中大通三年,遂出為新安太守。

為政清靜,教人禮義,勸課農桑,期月風俗便改。

秩滿,為中庶子。

時臨城公納夫人王氏,即簡文妃侄女。

晉、宋以來,初昏三日,婦見舅姑,眾賓皆列觀,引春秋義云「丁丑,夫人姜氏 至。

戊寅,公使大夫宗婦覿用幣」。

戊寅即丁丑之明日,故禮官據此皆云「宜依舊觀 」。

簡文問摛,摛議曰:「儀禮雲 :『質明贊見婦於舅姑。

』雜記又云:『婦見舅姑,兄弟姊妹皆立於堂下。

』政言婦是外宗,未審澗令,所以舅延外客,姑率內賓,堂下之儀,以備盛禮。

近代婦於舅姑本有戚屬,不相瞻者。

夫人乃妃侄女,有異他姻,覿見之儀,謂應可略。」

簡文從其議。

除太子左衛率。

及侯景攻陷台城,時簡文居永福省。

賊眾奔入,侍衛走散,莫有存者。

摛獨侍立不動,徐謂景曰:「侯公當以禮見,何得如此。」

凶威遂折,侯景乃拜。

由是常憚摛。

簡文嗣位,進授左衛將軍,固辭不拜。

簡文被閉,摛不獲朝謁,因感氣疾而卒,年七十八。

贈侍中、太子詹事,諡貞子。

長子陵,最知名。

陵字孝穆。

母臧氏,嘗夢五色雲化為鳳,集左肩上,已而誕陵。

年數歲,家人攜以候沙門釋寶志,寶志摩其頂曰:「天上石麒麟也。」

光宅寺慧雲法師每嗟陵早就,謂之顏回。

八歲屬文,十三通莊、老義。

及長,博涉史籍,從橫有口辯。

父摛為晉安王諮議,王又引陵參寧蠻府軍事。

王立為皇太子,東宮置學士,陵充其選。

稍遷尚書度支郎。

出為上虞令。

御史中丞劉孝儀與陵先有隙,風聞劾陵在縣贓汙,因坐免。

久之,為通直散騎侍郎。

梁簡文在東宮,撰長春殿義記,使陵為序。

又令於少傅府述己所制莊子義。

太清二年,兼通直散騎常侍使魏,魏人授館宴賓。

是日甚熱,其主客魏收嘲陵曰:「今日之熱,當由徐常侍來。」

陵即答曰:「昔王肅至此,為魏始制禮儀;今我來聘,使卿復知寒暑。」

收大慚。

齊文襄為相,以收失言,囚之累日。

及侯景入寇,陵父摛先在圍城之內,陵不奉家信,便蔬食布衣,若居哀恤。

會齊受魏禪,梁元帝承製於江陵,復通使於 齊。

陵累求覆命,終拘留不遣,乃致書於僕射楊遵彥,不報。

及魏平江陵,齊送貞一陽一侯明為梁嗣,乃遣陵隨還。

太尉王僧辯初拒境不納,明往復致書,皆陵辭也。

及明入,僧辯得陵大喜,以為尚書吏部郎,兼掌詔誥。

其年陳武帝誅僧辯,仍進討韋載,而任約、徐嗣徽乘虛襲石頭,陵感僧辯舊恩,往赴約。

約平,武帝釋陵不問,以為尚書左丞。

紹泰二年,又使齊。

還除給事黃門侍郎,秘書監。

陳受禪,加散騎常侍。

天嘉四年,為五兵尚書,領大著作。

六年,除散騎常侍,御史中丞。

時安成王頊為司空,以帝弟之尊,權傾朝野。

直兵鮑僧叡假王威風,抑塞辭訟,大臣莫敢言,陵乃奏彈之。

文帝見陵服章嚴肅,若不可犯,為斂容正坐。

陵進讀奏狀,時安成王殿上侍立,仰視文帝,流汗失色,陵遣殿中郎引王下殿。

自是朝廷肅然。

遷吏部尚書,領大著作。

陵以梁末以來,選授多失其所,於是提舉綱維,綜核名實。

時有冒進求官,馳競不已者,乃為書宣示之,曰:「永定之時,聖朝草創,干戈未息,尚無條序。

府庫空虛,賞賜懸乏,白銀難得,黃劄易營。

權以官階,代於錢絹,義在撫接,無計多少。

致令員外常侍,路上比肩,諮議參軍,市中無數,豈是朝章應其如此。

今衣冠禮樂,日富年華,何可猶作舊意,非理望也。

所見諸君多踰本分,猶言大屈,未諭高懷。

若問梁朝朱領軍異亦為卿相,此不踰其本分耶?此是天子所拔,非關選序。

梁武帝云:『世間人言有目色,我特不目色范悌。

』宋文帝亦云:『人豈無運命,每有好官缺,輒憶羊玄保。

』此則清階顯職,不由選也。

既忝衡流,諸賢深明鄙意。」

自是眾鹹服焉。

時論比之一毛一玠。

及宣帝入輔,謀黜異志者,引陵預其議。

宣帝即位,封建昌縣侯。

太建中,為尚書左僕射,抗表推周弘正、王勱等。

帝 召入內殿,曰:「卿何為固辭而舉人乎?」

陵曰:「弘正舊蕃長史,王勱太平中相府長史,張種帝鄉賢戚,若選賢舊,臣宜居後。」

固辭累日,乃奉詔。

及朝議北侵,宣帝命舉元帥,眾議在淳於量,陵獨曰 :「不然。

吳明徹家在淮左,悉彼風俗,將略人才,當今無過者。」

於是爭論數日不能決,都官尚書裴忌曰:「臣同徐僕射。」

陵應聲曰:「非但明徹良將,忌即良副也。」

是日詔明徹為大都督,令忌監軍事,遂克淮南數十州地 。

宣帝因置酒,舉杯屬陵曰:「賞卿知人。」

七年,領國子祭酒,以公事免侍中、僕射。

尋加侍中,給扶。

十三年,為中書監,領太子詹事。

以年老累表求致事,宣帝亦優禮之,詔將作為造大齋,令陵就第攝事。

後主即位,遷左光祿大夫、太子少傅。

至德元年卒,年七十七,詔贈特進。

初,後主為文示陵,雲他人所作。

陵嗤之曰:「都不成辭句。」

後主銜之,至是諡曰章偽侯。

陵器局深遠,容止可觀,一性一又清簡,無所營樹,俸祿與親族共之。

太建中,食建昌戶,戶送米至水次,親戚有貧匱者,皆召令取焉,數日便盡。

陵家尋致乏絕。

府僚怪問其故,陵云:「我有車牛衣裳可賣,餘家有可賣不?」

其周給如此。

少而崇信釋教,經論多所釋解。

後主在東宮,令陵講大品經,義學名僧,自遠雲集,每講筵商較,四坐莫能與抗。

目有青一精一,時人以為聰慧之相也。

自陳創業,文檄軍書及受禪詔策,皆陵所制,為一代文宗。

亦不以矜物,未嘗詆訶作者。

其於後進,接引無倦。

文、宣之時,國家有大手筆,必命陵草之。

其文頗變舊體,緝裁巧密,多有新意。

每一文出,好事者已傳寫成誦,遂傳於周、齊,家有其本。

後逢喪亂,多散失,存者三十卷。

陵有四子:儉、份、儀、僔。

儉一名報,幼而修立,勤學有志一操一。

汝南周弘直重其為人,妻之以女。

梁元帝召為尚書金部郎中。

常侍宴賦詩,元帝歎賞之,曰:「徐氏之子,復有文矣。」

魏平江陵,還建鄴,累遷中書侍郎。

太建初,廣州刺史歐一陽一紇舉兵反,宣帝令儉持節喻旨。

紇見儉,盛列仗衛,言辭不恭。

儉曰:「呂嘉之事,誠當已遠,將軍獨不見周迪、陳寶應乎?」

紇默然不答。

懼儉沮眾,不許入城,置儉於孤園寺。

紇嘗出見儉,儉謂曰:「將軍業已舉事,儉須還報天子。

儉之一性一命雖在將軍,將軍成敗不在於儉。

幸不見留。」

紇於是遣儉。

從間道馳還。

宣帝乃命章昭達討紇,以儉監昭達軍。

紇平,為兼中書通事舍人。

後主立,累遷尋一陽一內史,為政嚴明,盜賊靜息。

遷散騎常侍,襲封建昌侯。

入為御史中丞。

儉公平無所阿附,尚書令江總望重一時,為儉所劾,後主深委任焉。

禎明二年卒。

份少有父風。

九歲為夢賦,陵見之,謂所親曰:「吾幼屬文亦不加此。」

為海鹽令,有政績。

入為太子洗馬。

一性一孝弟,陵嘗疾篤,份燒香泣涕,跪誦孝經,日夜不息,如是者三日,陵疾豁然而愈,親戚皆謂份孝感所致。

先陵卒。

儀少聰警,仕陳位尚書殿中郎。

陳亡,隱於錢唐之赭山。

隋煬帝召為學士,尋除著作佐郎。

大業四年卒。

陵弟孝克,有口辯,能談玄理。

一性一至孝,遭父憂殆不勝喪。

事所生母陳氏,盡就養之道。

梁末,侯景寇亂,孝克養母,饘粥不能給。

妻東莞臧氏,領軍將軍盾女也,甚有容色。

孝克乃謂曰:「今饑荒如此,供養交闕,欲嫁卿與富人,望彼此俱濟,於卿如何?」

臧氏弗許之。

時有孔景行者,為侯景將,多從左右一逼一而迎之,臧氏涕泣而去,所得谷帛,悉以遺母。

孝克又剃髮為沙門,改名法整,兼乞食以充給焉。

臧氏亦深念舊恩,數 私致饋餉,故不乏絕。

後景行戰死,臧氏伺孝克於途中,累日乃見,謂孝克曰:「往日之事,非為相負,今既得脫,當歸供養。」

孝克默然無答。

於是歸俗,更為夫妻。

後東遊,居錢唐之佳義裡,與諸僧討論釋典,遂通三論。

每日二時講,旦講佛經,晚講禮傳,道俗受業者數百人。

天嘉中,除剡令,非其好,尋去職。

太建四年,征為秘書丞,不就。

乃蔬食長齋,持菩薩戒,晝夜講誦法華經。

宣帝甚嘉其一操一行。

後為國子祭酒。

孝克每侍宴,無所食噉,至席散,當其前膳羞損減。

帝密記以問中書舍人管斌,斌自是伺之,見孝克取珍果納紳帶中。

斌當時莫識其意,後尋訪,方知其以遺母。

斌以啟,宣帝嗟歎良久,乃敕自今宴享,孝克前饌,並遣將還,以餉其母。

時論美之。

至德中,皇太子入學釋奠,百司陪列。

孝克發孝經題,後主詔皇太子北面致敬。

禎明元年,入為都官尚書。

自晉以來,尚書官僚,皆攜家屬居省。

省在台城內下捨門中,有閣道東西跨路,通於朝堂。

其第一即都官省,西抵閣道,年代久遠,多有鬼怪。

每夜昏之際,無故有聲光,或見人著衣冠從井中出,須臾覆沒;或閘合自然開閉。

居多死亡,尚書周確卒於此省。

孝克代確,便即居之,經兩載,祅變皆息,時人鹹以為貞正所致。

孝克一性一清素,好施惠,故不免饑寒。

後主敕以石頭津稅給之,孝克悉用設齋寫經,隨盡。

二年,為散騎常侍,侍東宮。

陳亡,隨例入長安。

家道壁立,所生母患,欲粳米為粥,不能常辦。

母亡後,孝克遂常噉麥,有遺粳米者,孝克對而悲泣,終身不復食焉。

開皇十二年,長安疾疫,隋文帝聞其名行,召令於尚書都堂講金剛般若經。

尋授國子博士,後侍東宮,講禮傳。

十九年,以疾卒,年七十三。

臨終政坐念佛,室內有非常香氣,鄰里皆驚異之。

子萬載,位太子洗馬。

鮑泉字潤岳,東海人也。

父幾字景玄,家貧,以母老詣吏部尚書王亮干祿,亮一見嗟賞,舉為舂陵令。

後為明山賓所薦,為太常丞。

以外兄傅昭為太常,依制緦服不得相臨,改為尚書郎,終於湘東王諮議參軍。

泉美鬚髯,善舉止,身長八尺,一性一甚警悟。

博涉史傳,兼有文筆。

少事元帝為國常侍,早見擢任,謂曰:「我文之外無出卿者。」

後為通直侍郎。

常乘高幰車,從數十左右,傘扒服玩甚一精一。

道逢國子祭酒王承,承疑非舊貴,遣訪之,泉從者答曰「鮑通直」。

承怪焉,復欲辱之,遣一逼一車問:「鮑通直復是何許人,而得如此!」都下少年遂為口實,見尚豪華人,相戲曰「鮑通直復是何許人,而得如此」,以為笑謔。

及元帝承製,累遷至信州刺史。

方等之敗,元帝大怒,泉與王僧辯討之。

僧辯曰:「計將安出?」

泉曰:「事等沃雪,何所多慮。」

僧辯曰:「君言文士常談耳,河東少有武干,非一精一兵一萬不可以往。

竟陵甲卒不久當至,猶可重申。

欲與卿入言之。」

泉許諾,及僧辯如向言,泉默然不繼。

元帝大怒,於是械系僧辯,時人比泉為酈寄。

泉既專征長沙,久而不克。

元帝乃數泉二十罪,為書責之曰:「面如冠玉,還疑木偶,須似蝟一毛一,徒勞繞喙。」

乃從獄中起王僧辯代泉為都督,使舍人羅重歡領齋仗三百人與僧辯往。

乃至長沙,遣通泉曰:「羅舍人被令送王竟陵來。」

泉愕然,顧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經略,賊不足平矣。」

乃拂席坐而待之。

僧辯入,乃背泉而坐曰:「鮑郎,卿有罪,令旨使我鎖卿,卿勿以故意見期。」

命重歡出令示泉,鎖之一床一下。

泉顏色自若,了無懼容,曰:「稽緩王師,罪乃甘分,但恐後人 更思鮑泉之憒憒耳。」

僧辯色甚不平,泉乃啟陳淹遲之罪。

元帝尋復其任,令與僧辯等東一逼一邵陵王於郢州。

郢州平,元帝以世子方諸為刺史,泉為長史,行州府事。

方諸見泉和弱,每有諮陳未嘗用,使泉伏一床一騎背為馬,書其衣作其姓名,由是州府盡相欺。

侯景密遣將宋子仙、任約襲之。

方諸與泉不恤軍政,唯蒱酒自樂,云「賊何由得至」。

既而傳告者眾,始命闔門。

城陷,賊執方諸及泉送之景所。

後景攻王僧辯於巴陵不克,敗還,乃殺泉於江夏,沈其一屍一於黃鶴磯。

初,泉夢著朱衣行水上,及死,舉身帶血而沈於江如其夢。

泉於儀禮尤明,撰新儀三十卷行於世。

時又有鮑行卿以博學大才稱,位後軍臨川王錄事,兼中書舍人,遷步兵校尉。

上玉璧銘,武帝發詔褒賞。

好韻語,及拜步兵,面謝帝曰:「作舍人,不免貧,得五校,實大校。」

例皆如此。

有集二十卷。

撰皇室儀十三卷,乘輿龍飛記二卷。

弟客卿位南康太守。

客卿三子,檢、正、至,並才藝知名,俱為湘東王五佐。

正好交遊,無日不適人,人為之語曰:「無處不逢烏噪,無處不逢鮑佐。」

正不為湘東王所知,獻書告退。

王恨之。

及建鄴城陷,正為尚書外兵郎,病不能起。

景雜於死一屍一焚之。

王聞之曰:「忠非紀信,利非像齒,焚如棄如,於是乎得。」

君子以此知湘東王不仁。

檢為湘東鎮西府中記室,使蜀,不屈於武陵王,見害。

論曰:夏侯勝雲,「士患不明經術,經術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

於賀瑒、賀琛、朱異、司馬褧其得之矣 。

而異遂徼一寵一幸,任事居權,不能以道佐時,苟取容媚。

及延寇敗國,實異之由,禍難既彰,不明其罪,亦既身死,一寵一贈猶殊。

罰既弗加,賞亦斯濫。

夫太清之亂,固其宜矣。

顧協清介,足以追蹤古人,徐摛貞正,仁者信乎有勇。

孝穆聰明特達,締構興王, 獻替謀猷,亮直斯在。

泉本文房之士,每處荷戈之任,非材之責,勝任不亦難乎。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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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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