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豫章文獻王嶷豫章文獻王嶷字宣儼,高帝第二子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南史》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

南史

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

齊高帝諸子上

豫章文獻王嶷

豫章文獻王嶷字宣儼,高帝第二子也。

寬仁弘雅,有大成之量,高帝特鍾一愛一焉。

仕宋為尚書左戶郎,錢唐令。

高帝破薛索兒,改封西一陽一,以先爵賜嶷,為晉壽縣侯。

後為武陵內史。

時沈攸之責賧,伐荊州界內諸蠻,遂及五溪。

禁斷魚鹽,群蠻怨怒。

酉溪蠻王田頭擬殺攸之使,攸之責賧千萬,頭擬輸五百萬,發氣死。

其弟婁侯篡立,頭擬子田都走入獠中。

於是蠻部大亂,抄掠至郡城下,嶷遣隊主張英兒擊破之。

田都自獠中請立,而婁侯亦歸附。

嶷誅婁侯於郡獄,命田都繼其父,蠻眾乃安。

入為宋順帝驃騎從事中郎。

詣司徒袁粲,粲謂人曰:「後來佳器也。」

高帝在領軍府,嶷居青溪宅。

蒼梧王夜中微行,欲掩襲宅內,嶷令左右舞刀戟於中庭,蒼梧從牆間窺見已有備,乃去。

高帝憂危既切,腹心荀伯玉勸帝度江北起兵。

嶷諫曰:「主上狂凶,人不自保,單行道路,易以立功,外州起兵,鮮有克勝,於此立計,萬不可失。」

及蒼梧殞,高帝報嶷曰:「大事已判, 汝明可早入。」

順帝即位,轉侍中,總宮內直衛。

沈攸之之難,高帝入朝堂,嶷出鎮東府,加冠軍將軍。

及袁粲舉兵夕,丹一陽一丞王遜告變,先至東府,嶷遣帳內軍主戴元孫二千人隨薛道深等俱至石頭,焚門之功,元孫預焉。

先是王蘊薦部曲六十人助為城防,實以為內應也。

嶷知蘊懷貳,不給其仗,散處外省。

及難作搜檢,皆已亡去。

上流平後,武帝自尋一陽一還。

嶷出為都督、江州刺史。

以定策功,改封永安縣公。

仍徙鎮西將軍、都督、荊州刺史。

時高帝作輔,嶷務存約省,停府州儀迎物。

及至州,坦懷納善,側席思政。

王儉與嶷書曰:「舊楚蕭條,仍歲多故,政荒人散,實須緝理。

公臨蒞甫爾,英風惟穆,江漢來蘇,八荒慕義,庾亮以來,荊州無復此政。

古人云『期月有成』,而公旬日成化,豈不休哉。」

初,沈攸之欲聚眾,開人相告,士庶坐執役者甚眾。

嶷至鎮,一日遣三千餘人,見囚五歲刑以下不連台者,皆原遣。

以市稅重,多所寬假。

百姓甚悅。

禪讓之間,武帝欲速定大業,嶷依違其事,默無所言。

建元元年,高帝即位,赦詔未至,嶷先下令蠲除部內升明二年以前逋負。

遷侍中、尚書令、都督、揚州刺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封豫章郡王。

會魏軍動,詔以嶷為南蠻校尉、荊湘二州刺史,都督八州。

尋給油絡俠望車。

二年,給班劍二十人。

其夏,於南蠻園東南開館立學,上表言狀。

置生三十人,取舊族父祖位正佐台郎年二十五以下十五以上補之。

置儒林參軍一人,文學祭酒一人,勸學從事二人。

行釋菜禮。

以谷過賤,聽人以米當口錢,優評斛一百。

義一陽一劫帥張群亡命積年,鼓行為賊,義一陽一、武陵、天門、南平四郡界被其殘破,沈攸之連討不禽,末乃首用之。

攸之起事,群從下郢,於路先叛,結柴於三溪,依據深險。

嶷遣中兵參軍虞欣祖為義一陽一太守,使降意誘納之,厚為禮遺,於坐 斬首,其一黨一皆散,四郡獲安。

入為中書監、司空、揚州刺史,都督二州,侍中如故,加兵置佐,以前軍臨川王映府文武配司空。

嶷以將還都,修廨宇及路陌,東歸部曲不得齎府州物出城。

發江津,士女觀送數千人皆垂泣。

嶷發江陵感疾,至都未瘳,上深憂慮,為之大赦,三年六月壬子赦令是也。

疾愈,上幸東府,設金石樂,使乘輿至宮六門。

武帝即位,進位太尉,增置兵佐,解侍中,增班劍三十人。

建元中,武帝以事失旨,高帝頗有代嫡之意。

而嶷事武帝恭悌盡禮,未嘗違忤顏色,故武帝友一愛一亦深。

一性一至孝,高帝崩,哭泣過度,眼耳皆出一血。

永明元年,領太子太傅,解中書監。

宋武以來,州郡秩俸及雜供給,多隨土所出,無有定准。

嶷上表請明立定格,班下四方,永為恆制,從之。

嶷不參朝務,而言事密謀,多見信納。

服闋,加侍中。

宋元嘉制,諸王入齋合,得白服裙帽見人主,唯出太極四廂,乃備朝衣。

自比以來,此事一斷。

上與嶷同生相友睦,宮內曲宴,許依元嘉。

嶷固辭,不奉敕;唯車駕幸第,乃白服烏紗帽以侍宴焉。

至於衣服制度,動皆陳啟,事無專制,務從減省,並不見許。

又啟曰:「北第舊邸,本自甚華,臣往歲作小眠齋,皆補接為辦,無乖格制。

要是檉柏之華,一時新淨,東府又有此齋,亦為華屋,而臣頓有二處住止,下情竊所未安。

訊訪東宮玄圃,乃有柏屋,制甚古拙,臣乃欲壞取以奉太子,非但失之於前,且補接既多,不可見移,亦恐外物或為異論,不審可有垂許送東府齋理不?」

上答曰:「見別紙,汝勞疾,亦復那得不動,何意為作煩長啟事。」

竟不從。

三年,文惠太子講孝經畢,嶷求解太傅,不許。

嶷常慮盛滿,又因言宴求解揚州授竟陵王子良,上終不許,曰:「畢汝 一世,無所多言。」

武帝即位後,頻發詔拜陵,不果行,遣嶷拜陵。

還過延陵季子廟,觀沸井,有水牛突部伍,直兵執牛推問,嶷不許,取絹一疋,橫系牛角,放歸其家。

政在寬厚,故得朝野歡心。

四年,唐宇之賊起,嶷啟上曰:「此段小寇,出於凶愚,天網宏罩,理不足論。

但聖明御世,幸可不爾。

比藉聲聽,皆雲有由而然。

但頃小大士庶,每以小利奉公,不顧所損者大。

擿籍檢功巧,督恤簡小塘,藏丁匿口,凡諸條制,實長怨府。

此目前交利,非天下大計。

一室之中,尚不可一精一,宇宙之內,何可周洗。

公家何嘗不知人多欺巧,古今政以不可細碎,故不為耳。

為此者實非乖理,但識理者百不有一。

陛下弟兒大臣,猶不能伏理,況復天下,悠悠萬品?怨積聚一黨一,凶迷相類,止於一處,何足不除,脫復多所,便成紜紜。」

上答曰:「欺巧那可容!宋世混亂,以為是不?蚊蟻何足為憂,至今都應散滅。

吾政恨其不辦大耳,亦何時無亡命邪。」

後乃詔聽復籍注。

是時武帝奢侈,後宮萬餘人,宮內不容,太樂、景第、暴室皆滿,猶以為未足。

嶷後房亦千餘人。

潁川荀丕獻書於嶷,極言其失,嶷咨嗟良久,為書答之,又為之減遣。

丕字令哲,後為荊州西曹書佐,長史王秀與其書,題之云「西曹荀君」。

丕報書曰:「第五之位,不減驃騎,亦不知西曹何殊長史!且人之處世,當以德行稱著,何遽以一爵高人邪?相如不見屈於澠池,一毛一遂安受辱於郢都,造敵臨事,僕必先於二子,未知足下之貴,足下之威,孰若秦、楚兩王。

僕以德為寶,足下以位為寶,各寶其寶,於此敬宜。」

於是直題云「長史王君」。

時尚書令王儉當朝,丕又與儉書曰:「足下建高人之名,而不顯高人之跡,將何以書於齊史哉。」

及南郡綱紀啟荊州刺史隨王子隆請罪丕,丕自申乃免。

又上書極諫武帝, 言甚直,帝不悅,丕竟於荊州獄賜死 。

徐孝嗣聞其死,曰 :「丕縱有罪,亦不應殺,數千年後,其如竹帛何!」

五年,嶷進位大司馬。

八年,給皁輪車。

尋加中書監,固讓。

嶷身長七尺八寸,善持容範,文物衛從,禮冠百僚。

每出入殿省,皆瞻望嚴肅。

自以地位隆重,深懷退素,北宅舊有園田之美,乃盛修理之。

武帝嘗問臨川王映居家何事樂,映曰:「政使劉瓛講禮,顧則講易,朱廣之講莊、老,臣與二三諸彥兄弟友生時復擊贊,以此為樂。」

上大賞之。

他日謂嶷曰 :「臨川為善,遂至於斯。」

嶷曰:「此大司馬公之次弟,安得不爾!」上仍以玉如意指嶷曰:「未若皇帝之次弟為善最多也。」

嶷常戒諸子曰:「凡富貴少不驕奢,以約失之者鮮矣。

漢世以來,侯王子弟,以驕恣之故,大者滅身喪族,小者削奪邑地,可不戒哉!」稱疾不利住東城,累求還第,令世子子廉代鎮東府。

上數幸嶷第,宋長寧陵隧道出第前路,上曰:「我便是入他家墓內尋人。」

乃徙其表闕騏驎於東岡。

騏驎及闕,形勢甚巧,宋孝武於襄一陽一致之,後諸帝王陵皆模範,而莫及也。

永明末,車駕數游幸,唯嶷陪從。

上嘗出新林苑,同輦夜歸,至宮門,嶷下輦辭出,上曰:「今夜行,無使為尉司所呵也。」

嶷對曰:「京輦之內,皆屬臣州,願陛下不垂過慮。」

上大笑,賜以魏所送氈車。

每幸第,不復屏人,敕外監曰 :「我往大司馬第,是還家耳。」

嶷妃庾氏,嘗有疾,瘳,上幸嶷邸,後堂設金石樂,宮人畢至。

登桐台,使嶷著烏紗帽,極日盡歡,敕嶷備家人之禮。

嶷謂上曰:「古來言願陛下壽比南山,或稱萬歲,此殆近貌言。

如臣所懷,實願陛下極壽百年亦足矣。」

上曰:「百年復何可得,止得東西一百,於事亦濟。」

因相執流涕。

十年,上封嶷諸子。

舊例王子封千戶,嶷欲五子俱封,啟 減,人五百戶。

其年疾篤,表解職,不許,賜錢五百萬營功德。

薨,年四十九。

其日上視疾,至薨乃還宮。

詔斂以袞冕之服,溫明秘器,大鴻臚持節護喪事,太官朝夕送祭奠,大司馬、太傅二府文武悉停過葬。

詔贈假黃鉞、都督中外諸軍事、丞相、揚州牧,綠綟綬,具九服錫命之禮,侍中、大司馬、太傅、王如故。

給九旒鸞輅,黃屋左纛,虎賁班劍百人,轀輬車,前後部羽葆、鼓吹。

喪葬送儀,並依漢東平王蒼故事。

嶷臨終,召子子廉、子恪曰:「吾無後,當共相勉勵,篤睦為先。

才有優劣,位有通塞,運有富貧,此自然理,無足以相陵侮。

勤學行,守基業,修閨庭,尚閒素,如此足無憂患。

聖主儲皇及諸親賢,亦當不以吾沒易情也。

三日施靈,惟香火、盤水、乾飯、酒脯、檳榔而已,朔望菜食一盤,加以甘果,此外悉省。

葬後除靈,可施吾常所乘輿扇傘。

朔望時節,席地香火、盤水、酒脯、乾飯、檳榔便足。

棺器及墓中勿用餘物為後患也。

朝服之外,唯下鐵環刀一口。

作塚勿令深,一一依格,莫過度也。

後堂樓可安佛,供養外國二僧,餘皆如舊。

與汝遊戲後堂船乘,吾所乘牛馬,送二宮及司徒。

服飾衣裘,悉為功德。」

子廉等號泣奉行。

武帝哀痛特至,蔬食積旬。

太官朝夕送祭奠,敕王融為銘,云:「半岳摧峰,中河墜月。」

帝流涕曰:「此正吾所欲言也。」

至其年十二月,乃舉樂宴朝臣。

樂始舉,上便歔欷流涕。

嶷薨後,第庫無見錢,武帝敕貨雜物服飾得數百萬,起集善寺,月給第見錢百萬,至上崩乃省。

嶷一性一泛一愛一,不樂聞人過失,左右投書相告,置靴中,竟不視,取火焚之。

齋庫失火,燒荊州還資,評直三千餘萬,主局各杖數十而已。

嶷薨後,忽見形於沈文季曰:「我未應便死,皇太子加膏中十一種藥,使我癰不差,湯中復加藥一種,使利 不斷。

吾已訴先帝,先帝許還東邸,當判此事。」

因胸中出青紙文書示文季曰:「與卿少舊,因卿呈上。」

俄失所在。

文季秘而不傳,甚懼此事,少時太子薨。

又嘗見形於第後園,乘腰輿,指麾處分,呼直兵,直兵無手板,左右授一玉手板與之,謂曰:「橘樹一株死,可覓補之。」

因出後園合,直兵倒地,仍失手板。

群吏中南一陽一樂藹、彭城劉繪、吳郡張稷,最被親禮。

藹與竟陵王子良箋,欲率荊、江、湘三州僚吏建碑,托中書侍郎劉繪營辦。

藹又與右率沈約書,請為文。

約答曰:「郭有道漢末之匹夫,非蔡伯喈不足以偶三絕。

謝安石素族之台輔,時無麗藻,迄乃有碑無文。

況文獻王冠冕彝倫,儀刑宇內,自非一代辭宗,難或與此。

約閭閈鄙人,名不入第,欻酬今旨,便是以禮許人,聞命慚顏,已不覺汗之沾背也。」

建武中,第二子子恪托約及太子詹事孔珪為文。

妃庾氏,有女功婦德,嶷甚重之。

宋時,武帝及嶷位宦尚輕,家又貧薄,庾氏常徹己損身,以相營奉。

兄弟每行來公事,晚還饑疲,躬營飲食,未嘗不迎時先辦。

雖豐儉隨事,而香淨適口。

穆皇后不自營,又不整潔,上亦以此貴之。

又不妒忌,嶷倍加敬重。

嶷薨後,少時亦亡。

子廉字景藹。

初,嶷養魚復侯子響為嗣子,子廉封永新侯,子響還本。

子廉為世子,位淮陵太守,太子中舍人,前將軍,善撫諸弟。

十一年卒,贈侍中,諡哀世子。

子元琳嗣。

梁武受禪,詔曰:「豫章王元琳、故竟陵王昭胄子同,齊氏宗國,高、武嫡胤,宜祚井邑,以傳於後。

降封新淦侯。」

子廉弟子恪字景沖,永明中,以王子封南康縣侯。

年十二,和從兄司徒竟陵王子良高松賦,衛軍王儉見而奇之。

建武中,為吳郡太守。

及大司馬王敬則於會稽反,奉子恪為名,而子恪奔走,未知所在。

始安王遙光勸上並誅高、武諸子孫,於是並敕竟陵王昭胄等六十餘人入永福省,令太醫煮椒二斛,並命辦數十具棺材,謂舍人沈徽孚曰:「椒熟則一時賜死。」

期三更當殺之。

會上暫臥,主書單景雋啟依旨斃之,徽孚堅執曰:「事須更審。」

爾夕三更,子恪徒跣奔至建一陽一門。

上聞驚覺曰:「故當未賜諸侯命邪?」

徽孚以答。

上撫一床一曰:「遙光幾誤人事。」

及見子恪,顧問流涕,諸侯悉賜供饌。

以子恪為太子中庶子。

東昏即位,為侍中。

中興二年,為相國諮議參軍。

梁天監元年,降爵為子,位司徒左長史。

子恪與弟子范等嘗因事入謝,梁武帝在文德殿引見,謂曰:「夫天下之寶,本是公器,苟無期運,雖有項籍之力,終亦敗亡。

宋孝武為一性一猜忌,兄弟粗有令名者,無不因事鴆毒,所遺唯景和。

至朝臣之中疑有天命而致害者,枉濫相繼。

於時雖疑卿祖,無如之何。

如宋明帝本為庸常被免,豈疑得全。

又復我於時已年二歲,彼豈知我應有今日。

當知有天命者非人所害,害亦不能得。

我初平建康城,朝廷內外皆勸我云:『時代革異,物心須一,宜行處分。

』我於時依此而行,誰謂不可 ?政言江左以來,代謝必相誅戮,此是傷於和氣,國祚例不靈長。

此是一義。

二者,齊、梁雖曰革代,義異往時。

我與卿兄弟宗屬未遠,卿勿言兄弟是親,人家兄弟自有周旋者不周旋者,況五服之屬邪?齊業之初,亦是甘苦共嘗,腹心在我,卿兄弟年少,理當不悉。

我與卿兄弟便是情同一家,豈當都不念此,作行路事。

此是二義。

且建武屠滅卿門,我起義兵,非惟自雪門恥,亦是為卿兄弟報仇。

卿若能在建武、永元之時撥亂反正,我雖起樊、鄧,豈得不釋戈推奉。

我今為卿報仇,且時代革異,望 卿兄弟盡節報我耳。

且我自藉喪亂,代明帝家天下,不取卿家天下。

昔劉子輿自稱成帝子,光武言:『假使成帝更生,天下亦不復可得,況子輿乎?』梁初人勸我相誅滅者,我答之猶如向言:『若苟有天命,非我所殺,若其無運,何忽行此,政是示無度量。

』曹志親是魏武帝孫,入事晉武,為晉室忠臣 。

此即卿事例。

卿是宗室,情義異他,方坦然相期,小待自當知我寸心。」

又文獻王時內齋直帳Yan人趙叔祖,天監初入台為齋帥在壽光省 。

武帝呼問曰:「汝比見北第諸郎不 ?若見道我此意:今日雖是革代,情同一家;但今磐石未立,所以未得用諸郎。

非唯在我未宜,我亦是欲使諸郎得得安耳。

但閉門高枕,後自當見我心。」

叔祖即出具宣敕意。

子恪普通三年累遷都官尚書,四年轉吏部。

大通二年,出為吳郡太守,卒官。

諡曰恭子。

子恪兄弟十六人併入梁,有文學者子恪、子質、子顯、子雲、子暉。

子恪常謂所親曰:「文史之事,諸弟備之矣,不煩吾復牽率。

但退食自公,無過足矣。」

子恪亦涉學,頗屬文,隨棄其本,故不傳文集。

子恪次弟子一操一,封泉陵侯。

王侯出身,官無定准,素姓三公長子一人為員外郎。

建武中,子一操一解褐為給事中。

自此齊末皆以為例。

永泰元年,兄南康侯子恪為吳郡太守,避王敬則難歸,以子一操一為吳郡太守。

永元中,為黃門郎。

子一操一弟子范字景則。

齊永明中封祁一陽一縣侯,拜太子洗馬。

天監初降爵為子,位司徒主簿。

丁所生母憂去職。

子范有孝一性一,居喪以毀聞。

服闋,累遷大司馬南平王從事中郎。

王一愛一文學士,子范偏被恩遇,常曰:「此宗室奇才也。」

使制千字文,其辭甚美 。

王命記室蔡薳註釋之 。

自是府中文筆皆使具草。

後為臨賀王正德長史。

正德遷丹一陽一尹,復為正德信威長史,領尹丞。

歷官十餘年,不出蕃府,而諸弟並登顯列,意不能平。

及是為到府箋曰:「上蕃首僚,於茲再忝,河南雌伏,自此重叨。

老少異時,盛衰殊日,雖佩恩一寵一,還羞年鬢。」

子范少與弟子顯、子雲才名略相比,而風采容止不逮,故宦途有優劣。

每讀漢書杜緩傳云:「六弟五人至大官,唯中弟欽官不至,最知名。」

常吟諷之,以況己也。

後為秘書監。

簡文即位,召為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以一逼一賊不拜。

其年葬簡皇后,使制哀策,文理哀切。

帝謂武林侯蕭諮曰:「此段莊陵萬事零落,唯哀冊尚有典刑。」

敕賚米千石。

子范無居宅,尋卒於招提寺僧房。

賊平,元帝追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文。

前後文集三十卷。

子滂、確並少有文章,簡文在東宮時,嘗與邵陵王數諸蕭文士,滂、確並預焉。

滂位中軍宣城王記室,先子范卒。

確位司徒右長史。

魏平江陵,入長安。

滂弟干字思惕,容止雅正,一性一恬簡,善隸書,得叔父子雲之法。

九歲,補國子周易生,祭酒袁昂深敬重之。

仕梁為宣城王諮議參軍。

陳武帝鎮南徐州,引為司空從事中郎。

及受命,永定元年,除給事黃門侍郎。

時熊曇朗在豫章,周迪在臨川,留異在東一陽一,陳寶應在建安,共相連結,閩中豪帥,立柴自保。

武帝患之,令干往,諭以逆順,謂曰:「昔陸賈南征,趙他歸順;隨何奉使,黥布來臣。

追想清風,髣佛在目,卿宜勉建功名,不煩更勞師旅。」

干至,示以逆順,所在款附。

其年,就除建安太守。

天嘉二年,留異反,陳寶應助之,又資周迪兵糧,出寇臨 川,因一逼一建安。

干單使臨郡,不能守,乃棄郡以避寶應。

時閩中宰守並受寶應署置,干獨不屈,徙居郊野。

及寶應平,都督章昭達以聞,文帝甚嘉之,超授五兵尚書。

卒,諡靜子。

子顯字景一陽一,子范弟也。

幼聰慧,嶷偏一愛一之。

七歲,封寧都縣侯,梁天監初,降為子。

位太尉錄事參軍。

子顯身長八尺,狀貌甚雅,好學,工屬文。

嘗著鴻序賦,尚書令沈約見而稱曰:「可謂明道之高致,蓋幽通之流也。」

又采眾家後漢考正同異,為一家之書。

又啟撰齊史,書成表奏,詔付秘閣。

累遷邵陵王友。

後除黃門郎。

中大通二年,遷長兼侍中。

梁武帝雅一愛一子顯才,又嘉其容止吐納,每御筵侍坐,偏顧訪焉。

嘗從容謂曰:「我造通史,此書若成,眾史可廢。」

子顯對曰:「仲尼贊易道,黜八索;述職方,除九丘。

聖制符同,復在茲日。」

時以為名對。

三年,以本官領國子博士。

武帝制孝經義,未列學官,子顯在職,表置助教一人,生十人。

又啟撰武帝集並普通北伐記。

遷國子祭酒,加侍中,於學遞述武帝五經義,遷吏部尚書,侍中如故。

子顯風神灑落,雍容閑雅,簡通賓客,不畏鬼神。

一性一愛一山水,為伐社文以見其志。

飲酒數鬥,頗負才氣。

及掌選,見九流賓客不與交言,但舉扇一撝而已,衣冠竊恨。

然簡文素重其為人,在東宮時,每引與促宴。

子顯嘗起更衣,簡文謂坐客曰:「常聞異人間出,今日始見,知是蕭尚書。」

其見重如此。

出為吳興太守。

卒時年四十九,詔贈侍中、中書令。

及請諡,手敕曰:「恃才傲物,宜諡曰驕。」

子顯嘗為自序,其略云:「余為邵陵王友,忝還京師,遠思前比,即楚之唐、宋,梁之嚴、鄒。

追尋平生,頗好辭藻,雖在名無成,求心已足。

若乃登高目極,臨水送歸,風動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鸚,開花 落葉,有來斯應,每不能已也。

且前代賈、傅、崔、馬、邯鄲、繆、路之徒,並以文章顯,所以屢上歌頌,自比古人。

天監十六年,始預九日朝宴,稠人廣坐,獨受旨云:『今雲物甚美,卿將不斐然賦詩。

』詩既成,又降旨曰:『可謂才子。

』餘退謂人曰:一顧之恩,非望而至,遂方賈誼何如哉,未易當也。

每有製作,特寡思功,須其自來,不以力構。

少來所為詩賦,則鴻序一作,體兼眾制,文備多方,頗為好事所傳,故虛聲易遠。」

子顯所著後漢書一百卷,齊書六十卷,普通北伐記五卷,貴儉傳三卷,文集二十卷。

子序、愷並少知名。

序太清中位中庶子,卒。

愷太子家令。

愷才學譽望,時論以方其父。

簡文在東宮早引接之。

時中庶子謝嘏出守建安,於宣猷堂餞飲,並召時才賦詩,同用十五劇韻。

愷詩先就,其辭又美。

簡文與湘東王令曰:「王筠本自舊手,後進有蕭愷可稱,信為才子。」

先是太學博士顧野王奉令撰玉篇,簡文嫌其書詳略未當,以愷博學,於文字尤善,使更與學士刪改。

太清中,卒於侍中。

子顯弟子雲。

子雲字景喬,年十二,齊建武四年,封新浦縣侯。

自製拜章,便有文采。

梁天監初,降爵為子。

及長,勤學有文藻,弱冠撰晉書,至年二十六,書成百餘卷,表奏之,詔付秘閣。

子雲一性一沈靜,不樂仕進,風神閒曠,任一性一不群。

夏月對賓客,恆自一裸一袒。

而兄弟不睦,乃至吉凶不相弔問,時論以此少之。

年三十,方起家為秘書郎,遷太子舍人,撰東宮新記奏之,敕賜束帛。

累遷丹一陽一郡丞。

湘東王繹為丹一陽一尹,深相賞好,如布衣之交。

中大通三年,為臨川內史,在郡以和理稱,人吏悅之。

還除散騎常侍。

歷侍中,國子祭酒。

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

子雲啟宜改之,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

仍使子雲撰定。

敕曰:「郊廟歌辭,應須典誥大語,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

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

子雲作成,敕並施用。

子雲善草隸,為時楷法,自雲善效鍾元常、王逸少而微變字體。

嘗答敕云:「臣昔不能拔賞,隨時所貴,規摹子敬,多歷年所。

年二十六著晉史,至二王列傳,欲作論草隸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略指論飛白一事而已。

十許年,始見敕旨論書一卷,商略筆狀,洞澈字體,始變子敬,全范元常。

逮爾以來,自覺功進。」

其書跡雅為武帝所重,帝嘗論書曰:「筆力勁駿,心手相應,巧逾杜度,美過崔寔,當與元常並驅爭先。」

其見賞如此。

出為東一陽一太守。

百濟國使人至建鄴求書,逢子雲為郡,維舟將發。

使人於渚次候之,望船三十許步,行拜行前。

子雲遣問之,答曰:「侍中尺牘之美,遠流海外,今日所求,唯在名跡。」

子雲乃為停船三日,書三十紙與之,獲金貨數百萬。

一性一吝,自外答餉不書好紙,好事者重加賂遺,以要其答。

太清元年,復為侍中、國子祭酒。

二年,侯景寇一逼一,子雲逃人間。

三年,宮城失守,奔晉陵,餒卒於顯雲寺僧房,年六十三。

所著晉書一百一十卷,東宮新記二十卷。

子特字世達,早知名,亦善草隸,時人比之衛恆、衛瓘。

武帝嘗使特書,及奏,帝曰:「子敬之跡不及逸少,蕭特之書遂一逼一於父。」

位太子舍人,海鹽令,坐事免。

先子雲卒,遺啟簡文求為墓誌銘,帝為制銘焉。

子雲弟子暉字景光,少涉學,亦有文才。

一性一恬靜,寡嗜欲,嘗預重雲殿聽制講三慧經,退為講賦奏之,甚見賞。

卒於驃騎長史。

分類:史書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南史
卷01宋本紀上第一卷02宋本紀中第二卷03宋本紀下第三卷04齊本紀上第四卷05齊本紀下第五卷06梁本紀上第六卷07梁本紀中第七卷08梁本紀下第八卷09陳本紀上第九卷10陳本紀下第十卷11列傳第一 后妃上卷12列傳第二 后妃下卷13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卷14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卷15列傳第五卷16列傳第六卷17列傳第七卷18列傳第八卷19列傳第九卷20列傳第十卷21列傳第十一卷22列傳第十二卷23列傳第十三卷24列傳第十四卷25列傳第十五卷26列傳第十六卷27列傳第十七卷28列傳第十八卷29列傳第十九卷30列傳第二十卷31列傳第二十一卷32列傳第二十二卷33列傳第二十三卷34列傳第二十四卷35列傳第二十五卷36列傳第二十六卷37列傳第二十七卷38列傳第二十八卷39列傳第二十九卷40列傳第三十卷41列傳第三十一卷42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卷43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卷44列傳第三十四卷45列傳第三十五卷46列傳第三十六卷47列傳第三十七卷48列傳第三十八卷49列傳第三十九卷50列傳第四十卷51列傳第四十一 梁宗室上卷52列傳第四十二 梁宗室下卷53列傳第四十三 梁武帝諸子卷54列傳第四十四卷55列傳第四十五卷56列傳第四十六卷57列傳第四十七卷58列傳第四十八卷59列傳第四十九卷60列傳第五十卷61列傳第五十一卷62列傳第五十二卷63列傳第五十三卷64列傳第五十四卷65列傳第五十五卷66列傳第五十六卷67列傳第五十七卷68列傳第五十八卷69列傳第五十九卷70列傳第六十卷71列傳第六十一卷72列傳第六十二卷73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卷74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卷75列傳第六十五 隱逸上卷76列傳第六十六卷77列傳第六十七卷78列傳第六十八卷79列傳第六十九卷80列傳第七十 賊臣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
語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