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師
(卦七) -----戰爭是王者之事
【原文】
(坎下坤上)(1):貞丈人(2),吉,無咎。
初六:出以律(3),否臧(4),凶。
九二:在中,吉,無咎。
王三錫命(5)。
六三:或輿一屍一(6),凶。
六一四;左次(7),無咎。
六五:田有禽(8),利執言(9),無咎。
長子(10)婚帥,弟子(11)四輿一屍一,貞凶。
上六:大君(12)有命,開國承家(13)。
小人勿用。
【註釋】
(1)是本卦標題。
在這裡的意思是指軍隊。
本卦既因「」字多次出 現,又因內容主要與軍隊出征作戰有關,所以用作標題。
(2)文人:這裡的意思是軍隊的總指揮。
(3)律:軍紀,紀律。
(4)否(pi)臧 (zang):不好。
這裡指不守軍紀。
(5)王:君王。
錫命:賜命,意思是下 令嘉獎。
(6)輿一屍一:用車運送一屍一體。
(7)左次:駐紮在左邊。
(8)田: 田獵,打獵。
禽:鳥獸。
(9)執言:意思是抓獲俘虜。
(10)長子:指揮作戰的長官。
(11)弟子:指揮運送一屍一體的副官。
(12)大君:國君。
(13)開國。
分封諸侯。
承家:分封大夫。
【譯文】
卦:占問總指揮的處境,吉利,沒有危險。
初六:行軍征戰要守軍紀,不守軍紀,必打敗仗。
九二:主帥身在軍中,吉利,沒有災禍,君王三次下令嘉獎。
六三:軍中有人用車運送一屍一體,戰敗。
六一四:軍隊駐紮在左邊,沒有危險。
六五:打獵獲取獵物,打仗抓獲俘虜,沒有災禍。
長官率領軍隊作戰,副官指揮運送傷亡者,貞兆凶險。
上六:國君下令賞功,分封諸侯大夫。
不能重用無才德的小人。
【讀解】
戰爭被古人看作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攻城掠地,發財致富,討伐異己,爭權奪利,都要訴諸武力。
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似乎成了天經地義的真理。
戰爭的結果總有勝負,因此事前嚴肅認真地對待,請教神靈,祈求神靈保佑,尋找正當的理由,然後大張旗鼓地興討伐。
古人幾乎把戰爭當作一種儀式來對待,當作一門藝術來研究,從神靈的意向、天時地利,一直研究到習武組織、制勝謀略、論功行賞等等規則。
中國古代兵書的發達,世所罕見,在技術和藝術層 面上都堪稱一流。
由此反思,古人稱戰爭為「王者之事」,早已把它昇華成了治國平天下的頭等大事。
相形之下,西方人後來稱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就遜色多了。
欲王天下者,一精一通戰爭藝術應是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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