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師:【原文】 (坎下坤上)(1):貞丈人(2),吉,無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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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師

周易

(卦七) -----戰爭是王者之事

【原文】

(坎下坤上)(1):貞丈人(2),吉,無咎。

初六:出以律(3),否臧(4),凶。

九二:在中,吉,無咎。

王三錫命(5)。

六三:或輿一屍一(6),凶。

六一四;左次(7),無咎。

六五:田有禽(8),利執言(9),無咎。

長子(10)婚帥,弟子(11)四輿一屍一,貞凶。

上六:大君(12)有命,開國承家(13)。

小人勿用。

【註釋】

(1)是本卦標題。

在這裡的意思是指軍隊。

本卦既因「」字多次出 現,又因內容主要與軍隊出征作戰有關,所以用作標題。

(2)文人:這裡的意思是軍隊的總指揮。

(3)律:軍紀,紀律。

(4)否(pi)臧 (zang):不好。

這裡指不守軍紀。

(5)王:君王。

錫命:賜命,意思是下 令嘉獎。

(6)輿一屍一:用車運送一屍一體。

(7)左次:駐紮在左邊。

(8)田: 田獵,打獵。

禽:鳥獸。

(9)執言:意思是抓獲俘虜。

(10)長子:指揮作戰的長官。

(11)弟子:指揮運送一屍一體的副官。

(12)大君:國君。

(13)開國。

分封諸侯。

承家:分封大夫。

【譯文】

卦:占問總指揮的處境,吉利,沒有危險。

初六:行軍征戰要守軍紀,不守軍紀,必打敗仗。

九二:主帥身在軍中,吉利,沒有災禍,君王三次下令嘉獎。

六三:軍中有人用車運送一屍一體,戰敗。

六一四:軍隊駐紮在左邊,沒有危險。

六五:打獵獲取獵物,打仗抓獲俘虜,沒有災禍。

長官率領軍隊作戰,副官指揮運送傷亡者,貞兆凶險。

上六:國君下令賞功,分封諸侯大夫。

不能重用無才德的小人。

【讀解】

戰爭被古人看作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攻城掠地,發財致富,討伐異己,爭權奪利,都要訴諸武力。

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似乎成了天經地義的真理。

戰爭的結果總有勝負,因此事前嚴肅認真地對待,請教神靈,祈求神靈保佑,尋找正當的理由,然後大張旗鼓地興討伐。

古人幾乎把戰爭當作一種儀式來對待,當作一門藝術來研究,從神靈的意向、天時地利,一直研究到習武組織、制勝謀略、論功行賞等等規則。

中國古代兵書的發達,世所罕見,在技術和藝術層 面上都堪稱一流。

由此反思,古人稱戰爭為「王者之事」,早已把它昇華成了治國平天下的頭等大事。

相形之下,西方人後來稱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就遜色多了。

欲王天下者,一精一通戰爭藝術應是第一課。

分類:易經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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