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歸妹
(卦五十四)——姊妹共夫的婚俗
【原文】
(兌下震上)(1)征,凶。
無攸利。
初九:以姊(2)。
跛能履。
征,吉。
九二:眇能視3。
利幽人之貞(4)。
六三:以須5,反歸以娣(6)。
九四:愆期(7),遲歸有時(8)。
六五:帝乙(9),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10)。
月幾望(11),吉。
上六:女承筐(12),無實。
士刲羊(13),無血。
無攸利。
【註釋】
1是本卦的標題,的意思是少女出嫁。
全卦的內容是記述姊妹共夫的婚俗。
「」是卦中多見同,也與內容有關。
2以:當。
娣:女 弟,即妹妹。
3吵:目盲。
4幽人:囚徒,這裡指家庭婦女。
5須:用作「娶」,意思也是女弟,即妹妹。
(6)反歸:被休棄回一娘一家。
(7)愆期:過期。
(8)時:待。
(9)帝乙,殷紂上之父。
(10)其君:這 裡指君夫人。
袂(mei):衣袖,這裡代指嫁妝。
(11)幾:接近。
望:農曆 每月十五日。
(12)承:捧著。
承筐:捧著裝祭品的器一具。
(12)刲(kui): 割,宰殺。
【譯文】
卦:出行,凶險。
沒有什麼好處。
初九:姊妹一同出嫁。
腳跛卻能行走。
出行,吉利。
九二:眼瞎了卻能看見。
有利於女子婚嫁的占問。
六三:姊妹一同出嫁,後來又一同被休棄返回一娘一家。
九四:出嫁時超過了婚齡,遲遲不嫁是有所期待。
六五:殷帝乙把女嫁給周文王,妹妹的嫁妝比姊姊的還要漂亮。
婚期選在將近月中,吉利。
上六:新一娘一捧著祭品的筐,但筐裡沒有東西;新郎提刀殺羊, 但羊沒有出一血。
沒有什麼吉利。
【讀解】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正如餓了要吃飯,困了要睡覺一樣,沒有什麼可討論的。
然而,怎麼娶法,怎麼嫁法,卻是有講究的。
觀念不同,賦予婚嫁的意義便有所不同, 採取的方式也就不同。
「卦」讓我們看到的是群婚制的遺俗:女子到了出嫁年紀; 便帶著嫁妝,帶著妹妹一同嫁到夫家去;被休棄時,也連同妹妹一起回家,並提到了殷紂王之父帝乙將女兒嫁給周文王的史實,說明這種姊妹共夫是有所據的。
女子嫁到夫家三個月之後,要舉行祭祀儀式,新一娘一獻上黍稷等進行祭奠,新郎則宰羊獻牲,甚是隆重。
據考證,這種婚俗到了西周之後的春秋時代,仍很盛行,被叫做「媵」(ying)。
卦中的記述採取了現實和夢象交織的手法。
初九交爻的「跛能履」,九二爻的「眇能視」以及上六爻都是夢占。
這是否包含有這樣的意思:出嫁對女子來說是個人生的轉折點,在這喜憂交集的時刻,總是充滿了各種想像和幻想?即使作者沒有這意思,現實情況多半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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