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白話版
蘇瓊傳
蘇瓊,字珍之,武強人氏。
父備,仕魏官至衛尉少卿。
瓊幼年時隨父在邊地,曾拜訪過東荊州刺史曹芝。
芝開玩笑地問他:「你想當官不?」
答:「設官求人,不是人去求官。」
芝驚歎他的回答,署為本府長流參軍。
文襄因儀同開府,引征為刑獄參軍,常加勉勵勞問。
并州出現過盜案,長流參軍偵察其事,所懷疑的盜賊已被抓獲,受害的人家也識別出了盜賊,只是沒有找到贓物。
文襄將此案移交瓊,令他重新審理,瓊挖出了元景融等十餘人,還得到了贓物。
文襄大笑,對冤枉被抓進來的人說:「你們如果不是碰上我的這位好參軍,就要白白送掉一性一命了。」
除瓊為南清河大守。
該郡多盜,瓊來後,民吏肅然,一奸一盜止息。
有時外境的一奸一人,經過郡境時,就被捕捉扭送入京。
鄰縣民魏雙成丟失耕牛,懷疑是鄉鄰魏子賓,解送到郡,經過審問,知道子賓不是盜賊,馬上釋放了。
雙成訴說道:「府君放走盜賊,我的牛從哪裡去找?」
瓊不理,微服私訪,抓獲了真正的盜賊。
從此之後,牲畜散放不收,說:「把他交付給府君吧。」
有一鄰郡富豪將其財物寄放在界內以防止盜賊,但盜賊依然對他糾纏不休,無奈,說:「我的財物已經交給蘇公了。」
盜賊才走。
平原郡有一妖賊劉黑狗,勾結徒侶,通達滄海。
瓊則將郡內民眾連接居住,使賊尋找不到突破的裂縫。
鄰郡民吏歎服他的才德。
郡中舊賊一百多人,瓊把他們安置在自己的身邊,於是人間的善惡,哪怕是長吏喝了別人的一杯酒,均可馬上知曉。
瓊清廉謹慎,不謀私利。
道士道研為濟州沙門統,資產巨萬,在郡借貸以獲利息,他常請郡縣官府幫忙收取。
當道研請求拜謁時,瓊知道他的用意,見面後不是請教問題,就是談論玄理,而且態度恭敬,道研雖為債務多次跑來,卻無機會開口。
其弟子問原因,研說:「每次面見府君,便直接把我引入了青雲之間,哪裡有可能談論地上的事情。」
郡民趙穎曾做過樂陵太守,八十歲致仕回到老家。
五月初,親自給瓊送來一對得到的新瓜。
穎依仗年邁,苦苦請求,瓊才被迫收下,然後一直掛在聽事的樑上,好久沒有動用。
人們競相貢獻新果,進聽事堂後,看見趙穎的瓜依然放在那裡,各自看了對方一眼便告辭而去。
百姓乙普明弟兄倆爭奪田土,連年如此,還動員許多人作為援助。
瓊召來普明兄弟當著眾人的面開導他們說:「天下最難得的是兄弟,最容易弄到手的是田地,假若得到了田地卻傷了兄弟的心,那行嗎?」
邊說邊流下眼淚,眾人也大受感動,沒有不掉淚的。
普明兄弟叩著頭向瓊請求出門思量,分居十年,再回來同住。
每年春天,邀請大儒衛覬隆、田元鳳等來郡講學,瓊即令所有僚佐在文案的餘暇,赴郡學聽講,時人稱吏曹為學生屋。
瓊禁斷一婬一祠,婚姻喪葬提倡節儉而要合乎禮儀。
在蠶月預先發放綿絹式樣,所有的兵役賦稅依照等級標明數額,至於調役,必須先辦的,就吩咐郡縣長吏督察,而很少出現缺失。
當時鄰近州郡沒有不派人趕來,向瓊請教政術的。
天保中,郡內洪澇,民眾遭災,無食者有千多家。
瓊召集部中有糧食的大戶,由郡府出面向他們借貸粟谷以賑濟饑民。
州府卻計戶征租,還想推究貸粟的主使人。
綱紀對瓊說:「雖是救濟饑委,恐怕會連累府君啦!」瓊答:「一人得罪,可活千家,我害怕什麼?」
於是上表朝廷說明情況,主上不加追究,饑民因此獲救。
他們告訴自己的子女說,是府君救了我們的命,其大恩大德千萬不要忘記。
在郡六年,民眾一愛一戴。
有關部門四次考核,均是第一等。
後親死辭職,故人的饋贈,他一概沒有接受。
很快起復為司直、廷尉正,朝士們嗟歎瓊受了委屈。
尚書辛述說:「蘇瓊既直且正,名以定體,不慮不申。」
當年瓊任南清河太守,裴獻伯為濟州刺史,用法嚴酷,瓊則相反,是以恩養人。
房延..為樂陵郡,經過濟州,裴問外面的輿論和人們的評價,..說:「只聽到『太守善,刺史惡』這樣一句話。」
裴說:「得老百姓誇獎並非很公正。」
..答:「這麼說來,黃霸、龔遂,該是罪人。」
後朝廷下詔,令各州薦舉清能。
裴因為州民們講的那句話,而擔心受到瓊的陷害,瓊則專門給予辯解申述,時論認為他正直公平。
畢義雲為御史中丞,以猛暴為己任,理官忌憚,不敢有所違抗。
瓊卻公平推究審查,很多人在他手上得到了昭雪。
寺中署置台案,是從瓊開始的。
遷三公郎中。
趙州及清河、南中有人多次報告謀反,前後都交付給瓊推檢,冤屈之人倖免於難。
尚書崔昂對瓊說:「如果想建立功名的話,就該認真思考餘下的案件,繼續昭雪反叛謀逆,你有幾個腦袋?」
瓊滿臉嚴肅地說:「昭雪的人是由於冤枉,反逆的人是不會輕易放過去的。」
昂聽瓊回答後,萬分慚愧。
京師這樣評價他:「斷決無疑蘇珍之。」
遷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
徐州城中的五級寺突然被人偷走了一百軀銅像,有關官員察檢,然後逮捕了幾十個人,瓊馬上放走了這批人。
寺僧埋怨州府不幫忙追究賊人,瓊請僧回寺,道歉說:「請師傅暫且回去,找到佛像後就給你送來。」
之後十多天,查找到賊人以及收藏贓物的地方,直接收審,全是事實。
賊徒承認罪過,僧俗歎服賢明。
舊制規定,以淮水為禁,不准商販渡河。
淮南連年歉收,瓊上啟朝廷請求准許前往淮北取糴。
後來淮北饑荒,又請通糴淮南,這樣便使得商賈往返,彼此兼濟,水陸之利,直達河北。
為大理卿時齊亡,入周為博陵太守。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