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白話文
蔡廓傳
蔡廓字子度,濟陽考城人。
曾祖父蔡謨,是晉朝的司徒。
祖父蔡系,是撫軍長史。
父親蔡林,是司徒左西屬。
蔡廓博覽群書,言語行動都依禮而行。
剛開始他當著作佐郎。
當時桓玄輔佐晉朝,打算恢復肉刑。
蔡廓上書說:「建立政治設立刑法,宣明政治,必須因時制宜,恩威並施。
統一法令防止人們的邪惡欲一望,教令輿論約束人們的怠慢,施恩惠給人民,降下懲罰以建立威權,和風細雨,人民溫和而恬淡。
膽小怕事的人,聽說法條而警戒自己。
雖然文雅樸實循環交錯,但這些法規是不改變的。
古人設立肉刑,是從聖明的皇帝時代開始的。
大概古時候民風淳樸而謹慎,法條明白,所以投機的心理便收回了,在此上處以犯人死刑,那麼亡命之徒也會改正缺點。
所以當時慢慢天下太平,達到無為境界。
而世紀末時代風俗虛偽殘酷,法令繁多,營利取巧的心思越來越多,畏懼的心理越來越少,即使終生不停地要他服艱苦的勞役,也不能遏制他們的一奸一詐的企圖,況且像在臉上刻字、割掉鼻子之類的刑罰,怎麼能讓他們改惡從善。
徒然聽到在殘酷刑法中的呻一吟聲,但對當時的政治並無幫助。
至於砍去犯人的腦袋,確實是有不能原諒的罪行。
而有些不是親手殺人的人,也被判處死刑,輕罪和重罪同樣處理,減刑、降刑的途徑被堵塞,陳群、鍾繇因此上書提議,元皇為此而發憐憫心。
如今英明的宰相們輔佐皇朝,幾乎趕上伊尹和周公,雖然雍塞不通的天運剛開始打通,但是前代留下的問題還未解決。
確實應該謹慎地施行刑罰,一愛一護百姓,廣泛的撫育。
同情不幸的人,除去多餘的刑罰,把砍頭的刑罰移到砍肢一體。
保全犯人的一性一命,使民生戶口不斷地滋長,使將要斷截的骨肉,獲得人世間新恩澤。
恩威同時顯現,感恩戴德和謹慎小心具備在人們的心頭,保全生靈,剷除暴政,正在於此。」
蔡廓遷任司徒主簿,尚書度支殿中郎,通直郎,高祖的太尉參軍,司徒屬,中書、黃門郎。
因為正直剛毅,能幹練達,被高祖所欣賞。
到高祖兼兗州刺史時,蔡廓當別駕從事史,被委任州中事務的處理大權。
不久又被任為中軍諮議參軍,太尉從事中郎。
還未拜任,便遇到母親去世。
他非常孝順,三年沒梳頭,沒洗澡,幾乎承受不了喪事的打擊。
守孝期滿,相國府再命他當從事中郎,兼記室。
宋國台閣開始建立,他當侍中,他建議:「審理犯人不應該叫子孫證明祖父和父親的罪行,這樣虧損教化,傷害父子感情,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從今以後只教親人與犯人相見,不需審查的訴說,便足以明確罪行,也不需親人去證明罪行。」
朝中都認為這個建議很好,採納了。
世子左衛帥謝靈運輕易殺人,御史中丞王准之因為不彈劾被免官,高祖因為蔡廓很剛直,容不得冤枉,補任他當御史中丞。
蔡廓對很多人都加以糾察或彈劾,朝廷百官非常震恐。
當時中書令傅亮極得皇帝一寵一待,學問無比淵博,朝廷的典章制度,活動禮儀,都由傅亮決定,而傅亮每次都要向蔡廓咨詢然後施行。
傅亮如果有自己的看法,蔡廓終究堅持自己的觀點。
當時對揚州刺史廬陵王劉義真的朝中位次決定不了,傅亮給蔡廓寫信說:「揚州自然應該穿刺史的衣服。
然而人們認為朝拜次序,應在朝廷各位官員之上,不應按官職大小坐定。
請你再去研究一下。
《詩序》說:『國王的女兒下嫁給諸侯,衣服、禮儀、位次,不根據她的丈夫來定。
只比國王王后低一等。
』按國王的女兒比王后低一等,那麼皇帝的兒子自然在王公的上面。
陸機的《起居注》以及式乾殿集會規定:皇帝的兒子們位次在三公之上。
現在抄在這裡。
另外海西公即位時赦文,太宰武陵王位次第一,撫軍將軍會稽王第二,大司馬第三。
大司馬官職最高,另外又當督中外諸軍事,而位次在二王的下面,難道不是比皇帝的兒子低一等嗎?這些文字現在都在。
永和年中,蔡謨先生當司徒,簡文帝那時當撫軍將軍和開府儀同三司,二人共掌朝政。
蔡先生當正官,位次不應該反而在儀同三司之下。
而當時的位次,簡文帝(那時不是皇帝)在第一,蔡先生在第二。
這些例子很多,不能全部寫出。
揚州刺史反而位次在公卿的下面,恐怕這不合禮儀,是不是應該改正呢?」
蔡廓回答說:「揚州刺史的位次反而在公卿之下,我也常常懷疑。
然而朝廷按職務排位次而不按本來的封爵,又沒有明文規定給皇帝的兒子待以特別禮儀。
齊獻王當驃騎將軍,孫秀來投降,晉武帝想優待他,以孫秀為驃騎將軍,轉齊獻王為鎮軍將軍,在驃騎將軍之上,如果按足下的觀點,皇帝的兒子位次在三公之上,那麼齊獻王本來的位次是很高的,為什麼又要改任他為鎮軍,叫他在驃騎將軍之上,顯然那是按官位來確定位次的。
另外齊王當司空,賈充為太尉都當錄尚書事,而齊王位次常在賈充的後面,潘正叔上奏《公羊傳》中的事,當時三個錄尚書事,梁王肜當衛將軍,位次在太尉隴西王司馬泰、司徒王玄沖之下。
近來太元初年,大家恭賀新宮殿落成,司馬太傅當中軍將軍,而以齊王司馬柔之作為祝賀的第一名。
立安帝為太子時奉上禮儀,徐邈當郎官,他認為按位次太傅在親王們的下面。
又拜謁李太后,宗正尚書符令以高密王為第一位,當時王東亭當僕射。
王和徐都是近代通達古今的人物。
足下引用式乾殿集中公王事為證,我認為還不能作例子。
其中說皇上在式乾殿中,召見侍中彭城王曹植、荀組、藩岳、嵇紹、杜斌,然後才說足下所寫的四位親王,位次在三公之上,結果實際反而在黃門郎之下,有什麼意義呢?況且四位親王之下應該是大將軍梁王肜、車騎將軍趙王倫,然後是司徒王戎。
梁、趙二王也是皇帝的兒子,是尊貴的皇親,而且他們官職一樣,位次在豫章王常侍的下面,又說不通。
大概記事的人描敘當時的事情經過,不必記錄當時朝拜的班次,式乾殿也不過是私宴,和上朝時不一樣。
今日含章殿西堂拜會時,足下位次在僕射之下,侍中在尚書下。
你信中又說我的曾祖和簡文共任錄尚書事,位次在簡文帝之下。
我家傳說的則不是這樣,現在寫在這裡。
國王的女兒本身並無爵位,所以能不隨同丈夫而以國王女兒作為位次。
皇子出任便有官位,有官位便根據官職大小確定位次。
只有引用的泰和赦文,勉強可以說得上。
然而赦文的前後,也不完全一樣。
太宰是比三公大的官,自然在大司馬之前。
簡文帝雖然是撫軍將軍,然而當時已被授予丞相的特別官職,又兼任都督中外諸軍事,所以以本來的職位作為位次,不因為督中外諸軍事便可以在三公的上面。
如今護軍將軍不過是方伯而已,而位次自然在持節都督之下,足下再想一想。」
蔡廓遷任司徒左長史,出外當豫章太守,再調為吏部尚書。
蔡廓通過北地人傅隆向傅亮說:「選舉官吏的事務如果全部交給我,我可以接受吏部尚書職務,不然,便不會拜任的。」
傅亮把蔡廓的話告訴了尚書徐羨之,徐羨之說:「黃門郎以下的職務,全部委託給蔡廓,我們一概不管,從這上面的官員,自然大家共同磋商。」
蔡廓說:「我不能為徐干木在紙尾上署名。」
於是不拜任。
干木,是徐羨之的小名。
選擇官員簽署委任書,錄尚書和吏部尚書必須連名簽署。
所以蔡廓說:「在紙尾上署名。」
徐羨之也認為蔡廓太方正剛直,不想叫他在這麼重要的位置上,轉他當祠部尚書。
太祖從荊州回來繼承帝位,尚書令傅亮率領朝中大臣迎接,蔡廓也參加了。
到尋陽時,蔡廓病了,不能前行。
傅亮將繼續趕路,到蔡廓那裡作別,蔡廓對他說:「營陽王在吳縣,應該好好地供奉,營陽王如果遇到意外,你們便有殺皇帝的名聲,想在世上立身,豈有可能嗎?」
傅亮已和徐羨之商量好了害死營陽王,於是馬上派人阻止,使者到後,已沒有趕上。
徐羨之大怒說:「與別人共同商議好了的事,為何才轉了個背,便把罪過推到別人身上?」
到太祖即位,謝晦將到荊州赴任,和蔡廓道別,支走其他的人問蔡廓:「我可以免除禍亂嗎?」
蔡廓說:「你接受先帝的臨終托付,承擔國家的大責任,廢除昏君,樹立明聖,按道理說是可以的,但是殺了人家的兩個哥哥,挾仗使主君震驚的權威,據有上游的重要形勢,從古今事勢看來,免除禍患恐怕很難啊。」
蔡廓年齡官位都很小,但被當時顯要人物所推重,逢年過節,顯要們都到蔡廓家裡拜訪。
他對他的哥哥蔡軌非常恭敬,像對父親一樣。
家事大大小小,都請示蔡軌之後才施行。
公家的俸祿和朝廷的賞賜,他全部交給蔡軌,如果需要錢財,全部到當鋪中點當。
隨從高祖在彭城時,他的妻子郗氏寫信來要夏天的衣服,蔡廓回信說:「知道了,你需要夏天時裝,給事中自然會給你,不需另寄。」
當時蔡軌當給事中。
元嘉二年(425)蔡廓逝世,享年四十七歲,高祖曾經說:「羊徽、蔡廓可以做和平時代的三公。」
蔡廓的小兒子是蔡興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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