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傳
彖傳下·小過
【原文】
小過,小者過而亨也。
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譯文】
小過,(一陰一)小盛過而能「亨通」,過而「宜於守正」,是因符合於時而行動。
(六二、六五)一陰一柔居中,所以「小事吉利」。
(九三、九四)一陽一剛失位而不居於中,所以「不可做大事」。
(《小過》)有「飛鳥」之象。
「飛鳥過後遺音猶在,不宜上而宜下,大吉」。
(因為)往上逆而向下順呵!
【註釋】
此釋《小過》卦卦名及卦辭之義。
小者過而「亨」:一陽一大一陰一小,《小過》一陰一多一陽一少,故一陰一小過多。
又《小過》上下皆一陰一爻,有一陰一經過一陽一之義。
即《序卦》所謂「有其誠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雜卦》所謂:「小過,過也。」
因小過有經過之義,故為「亨」。
柔得中:《小過》二五一陰一爻居中位。
剛失位而不中:《小過》九四以一陽一居而失位,又不居中位。
《彖》用「柔得中」釋「小事吉」,以「剛失位而不中」釋「不可大事」,其解一陰一為小、一陽一為大之義已至確。
有飛鳥之象:《小過》中一陽一剛,外一陰一柔,有飛鳥舒羽之象。
許鯉躍曰:「凡物之走者,皆下動而上止,惟鳥之飛者,則下止而上動。
故震動象鳥翼之搏風,艮止象鳥足之企踵。」
(《周易費氏學》引)可備為一說。
飛鳥遺之音:飛鳥過後,其叫一聲仍在,遺:留。
不宜上,宜下:適合於下,不宜於往上。
上逆而下順:先儒多解,(一)《小過》上二一陰一乘二一陽一爻故逆,下二一陰一爻承二一陽一爻,故順。
(二)上六五乘九四為逆,下六二承九二為順。
(三)四五失位故上逆,二三得位,故下順。
當以第一說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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