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傳
象傳上·訟
【原文】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
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不克訟,歸逋竄也。
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食舊德,從上吉也。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訟元吉,以中正也。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譯文】
《訟卦》的卦象是坎(水)下乾(天)上,為天在水上之表象。
天從東向西轉動,江河百川之水從西向東流,天與水是逆向相背而行的,象徵著人們由於意見不合而打官司。
所以君子在做事前要深謀遠慮,從開始就要消除可能引起爭端的因素。
"不久陷於爭端之中",說明與人爭端決不可長久,決不可互不讓步,相持不下;雖然"受到一些非難指責",但通過擺事實講道理,可以明辨事非。
"打官司失利,迅速逃回來",因為自己處於下位,與上面有權有勢的人打官司,必然要失敗而且有災禍降臨,但逃走避開,災禍就沒有了。
"安享著祖上遺留下來的家業",說明只要順從上級,則可以獲得吉祥的結果。
"打官司失利後,回過頭仔細反思,覺得"和為貴",還是息事寧人為好,於是改變了主意,撤回訴狀,退出爭端不打官司了,說明堅守正道,安分守己就沒有什麼損失了。
"官司得到公正的判決,開始獲得吉祥",表明此時居於正中地位,得到了大人物的公正的判處。
因為打官司獲勝而得到賞賜,沒有什麼可以值得尊敬的。
分類:易經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