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朴子》外篇 卷三十四 用刑:或云:「明後御世,風向草偃。道洽化醇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抱朴子》外篇 卷三十四 用刑

抱朴子

外篇 卷三十四 用刑

抱朴子曰:莫不貴仁,而無能純仁以致治也;莫不賤刑,而無能廢刑以整民也。

或云:「明後御世,風向草偃。

道洽化醇,安所用刑?」

余乃論之曰:「夫德教者,黼黻之祭服也;刑罰者,捍刃之甲冑也。

若德教治狡暴,猶以黼黻御剡鋒也;以刑罰施平世,是以甲升廟堂也。

故仁者養物之器,刑者懲非之具,我欲利之,而彼欲害之,加仁無悛,非刑不止。

刑為仁佐,於是可知也。

譬存玄胎息,呼吸吐納,含景內視,熊經鳥伸者,長生之術也。

然艱而且遲,為者鮮成,能得之者,萬而一焉。

病篤痛甚,身困命危,則不得不攻之以針石,治之以毒烈。

若廢和鵲之方,而慕松喬之道,則死者眾矣。

仁之為政,非為不美也。

然黎庶巧偽,趨利忘義。

若不齊之以威,糾之以刑,遠羨羲農之風,則亂不可振,其禍深大。

以殺止殺,豈樂之哉!

「八卦之作,窮理盡性,明罰用獄,著於《噬嗑》;系以徽纆,存乎《一習一 坎》。

然用刑其來尚矣。

逮於軒轅,聖德尤高,而躬親征伐,至於百戰,僵一屍一涿鹿,流血阪泉,猶不能使時無叛逆,載戢干戈。

亦安能使百姓皆良,民不犯罪而不治者,未之有也。

唐虞之盛,像天用刑,竄殛放流,天下乃服。

漢文玄默,比隆成康,猶斷四百,鞭死者多。

夫匠石不捨繩墨,故無不直之木。

明主不廢戮罰,故無陵遲之政也。

「蓋天地之道,不能純仁,故青一陽一闡陶育之和,素秋厲肅殺之威,融風扇則枯瘁攄藻,白露凝則繁英凋零。

是以品物阜焉,歲功成焉。

一溫一 而無寒,則蠕動不蟄,根植冬榮。

寬而無嚴,則奸宄並作,利器長守。

故明賞以存正,必罰以閒邪。

勸沮之器,莫此之要。

觀民設教,濟其寬猛,使懦不可狎,剛不傷恩。

五刑之罪,至於三千,是繩不可曲也;司寇行刑,君為不舉,是法不可廢也。

繩曲,則奸回萌矣;法廢,則禍亂滋矣。

「亡國非無令也,患於令煩而不行;敗軍非無禁也,患於禁設而不止。

故眾慝彌蔓,而下黷其上。

夫賞貴當功而不必重,罰貴得得罪而不必酷也。

鞭樸廢於家,則僮僕怠惰;征伐息於國,則群下不虔。

愛待敬而不敗,故制禮以崇之;德須威而久立,故作刑以肅之。

班倕不委規矩,故方圓不戾於物;明君不釋法度,故機詐不肆其巧。

唐虞其仁如天,而不原四罪;姬公友於兄弟,而不赦二叔。

仲尼之誅正卯,漢武之殺外甥,垂淚惜法,蓋不獲已也。

故誅一以振萬,損少以成多,方之櫛發,則所利者眾;比於割疽,則所全者大。

是以灸刺慘痛而不可止者,以痊病也;刑法凶丑而不可罷者,以救弊也。

六軍如林,未必皆勇。

排鋒陷火,人情所憚。

然恬顏以勸之,則投命者鮮;斷斬以威之,則莫不奮擊。

故役歡笑者,不及叱吒之速;用誘悅者,未若刑戮之齊。

是以安於感深谷而嚴其法,衛子疾棄灰而峻其辟。

夫以其所畏,禁其所玩,峻而不犯,全民之術也。

明治病之術者,杜未生之疾;達治亂之要者,遏將來之患。

若乃以輕刑禁重罪,以薄法衛厚利,陳之滋章,而犯者彌多,有似穿阱以當路,非仁人之用懷也。

「善為政者,必先端此以率彼,治親以整疏,不曲法以行意,必有罪而無赦。

若石石昔之割愛以滅親,晉文之忍情以斬穎故仁者,為政之脂粉;刑者,御世之轡策;脂粉非體中之至急,而轡策須臾不可無也。

肅恭少怠,則慢惰已至;威嚴暫馳,則群邪生心。

當怒不怒,奸臣為虎;當殺不殺,大賊乃發。

水久壞河,山起咫尺。

尋木千丈,始於毫末;鑽燧之火,勺水可滅;鵠卵未孚,指掌可縻。

及其乘沖飆而燎巨野,奮六羽以凌朝霞,則雖智勇不能制也。

故明君治難於其易,去惡於其微,不伐善以長亂,不操柯而猶豫焉。

然則刑之為物,國之神器,君所自執,不可假人,猶長劍不可倒捉,巨魚不可脫淵也。

乃崇替之所由,安危之源本也。

田常之奪齊,六卿之分晉,趙高之弒秦,王莽之篡漢,履霜逮冰,由來漸矣。

或永歎於海濱,或拊心乎望夷,禍延宗祧,作戒將來者,由乎慕虛名於住迸,忘實禍於當己也。」

或人曰:「刑辟之興,蓋存叔世。

立人之道,唯仁與義。

我清靜而民自正,我無慾而民自樸,烹鮮之戒,不欲其煩。

寬以愛人則得眾,悅以使人則下附。

故孟子以體仁為安,揚子雲謂申韓為屠宰。

夫繁策急轡,非造父之御;嚴刑峻罰,非三五之道。

故有虞手不指揮,口不煩言,恭己南面,而治化雍熙矣。

宓生政以率俗,彈琴詠詩,身不下堂,而漁者宵肅矣。

必能厚惠薄斂,救乏擢滯,舉賢任才,勸穡省用,招攜以禮,懷遠以德,陶之以成均,治之以庠序。

化上而興善者,必若靡草之逐驚風;洗心而革面者,必若清波之滌輕塵。

朝有德讓之群後,野無犯禮之軌躅。

圜土可以虛蕪,楚革可以永格,何必賞罰可以為國乎1

抱朴子答曰:「《易》稱「明罰敕法」,《書》有「哀矜折獄」。

爵人於朝,刑人於市,有自來矣,豈從叔世!多仁則法不立,威寡則下侵上。

夫法不立,則庶事汩矣;下侵上,則逆節明矣。

至醇既澆於三代,大樸又散於秦漢,道衰於疇昔,俗薄乎當今,而欲結繩以整奸欺,不言以化狡猾,委轡策而乘奔馬於險途,捨柁櫓而泛虛舟以凌波,盤旋以逐走盜,揖讓以救災火,斬晁錯以卻七國,舞干戈以平赤眉,未見其可也!

「蓋三皇步而五常驟,霸王以來,載馳載騖。

當其弊也,吏欺民巧,寇盜公行,髡鉗不足以懲無一恥,族誅不能以禁覬覦。

重目以廣視,累耳以遠聽,抗燭以理滯事,焦心以息奸源,而猶市朝有呼嗟之音,邊鄙有不聞之枉。

作威作福者,或發乎瞻視之下;凶家害國者,或構乎蕭牆之內。

而欲以太昊之道,治偷薄之俗;以畫一之歌,救鼎湧之亂,非識因革之隨時,明損益之變通也。

所謂刻舟以摸遺劍,三天而射五步,摜犀兕之甲,以涉不測之淵;扲卻寒之裘,以御郁隆之暑,踵之解除,頤之搔背,其為憒憒,莫此之劇矣!

「但當先令而後誅,得情而勿喜,使伯氏無怨於失邑,虞芮知恥而無訟耳。

若強暴掩容,操繩而不憚,誘於含垢,莫蔓而不除,恃藏疾之大言,忘膏肓之近急,何異焦喉之渴切身,而遙指滄海於萬里之外,滔天之水已及,而方造舟於長洲之林,安得免誇父之禍,脫淪水之害哉!

世人薄申韓之實事,嘉老莊之誕談。

然而為政莫能錯刑,殺人者原其死,傷人者赦其罪,所謂土木半瓦胾,無救朝饑者也。

道家之言,高則高矣,用之則弊,遼落迂闊,譬猶干將不可以縫線,巨象不可使鼠,金舟不能凌一陽一侯之波,玉馬不任騁千里之跡也。

若行其言,則當燔桎梏,墮囹圄,罷有司,滅刑書,鑄干戈,平城池,散府庫,毀符節,撤關梁,掊衡量。

膠離朱之目,塞子野之耳。

泛然不系,反乎天牧;不訓不營,相忘江湖。

朝廷闃而若無人,民則至死不往來。

可得而論,難得而行也。

「俗儒徒聞周以仁興,秦以嚴亡,而未覺周所以得之不純仁,而秦所以失之不獨嚴也。

昔周用肉刑,刖足劓鼻。

盟津之令,後至者斬,畢力賞罰,誓有孥戮。

考其所為,未盡仁也。

及其叔世,罔法玩文,人主苛虐,號令不出宇宙,禮樂征伐,不復由己。

群下力競,還為長蛇。

伐本塞源,毀冠裂冕。

或沈之於漢,或流之一彘。

失柄之敗,由於不嚴也。

秦之初興,官人得才。

衛鞅由余之徒,式法於內;白起王翦之倫,攻取於外。

兼弱攻昧,取威定霸,吞噬四鄰,咀嚼群雄,拓地攘戎,龍變龍視,實賴明賞必罰,以基帝業。

降及杪季,驕於得意,窮奢極泰。

加之以威虐,築城萬里,離宮千餘,鐘鼓女樂,不徒而具。

驪山之役,太半之賦,閭左之戍,坑儒之酷,北擊獫狁,南征百越,暴兵百萬,動數十年。

天下有生離之哀,家戶懷怨曠之歎。

白骨成山,虛祭布野。

徐福出而重號口兆之讎,趙高入而屯豺狼之一黨一 。

天下欲反,十室九空。

其所以亡,豈由嚴刑?此為秦以嚴得之,非以嚴失之也。

「且刑由刃也,巧人以自成,拙者以自傷,為治國有道而助之以刑者,能令慝偽不作,凶邪改志。

若綱絕網紊,得罪於天,用刑失理,其危必速。

亦猶水火者所以活人,亦所以殺人,存乎能用之與不能用。

「夫症瘕不除,而不修越人之術者,難圖老彭之壽也。

奸一黨一 實繁,而不嚴彈違之制者,未見其長世之福也。

但當簡於張之徒,任以法理世;選趙陳之屬,季以案劾。

明主留神於上,忠良盡誠於下,見不善則若鷹鸇之搏鳥雀,睹亂萌則若草雉田之芟蕪穢。

慶賞不謬加,而誅戮不失罪,則太平之軌不足迪。

令而不犯,可庶幾廢刑致治,未敢謂然也。」

或曰:「然則刑罰果所以助教興善,式曷軌忒也。

若夫古之肉刑,亦可復與?」

抱朴子曰:「曷為而不可哉!昔周用肉刑,積祀七百。

漢氏廢之,年代不如。

至於改以鞭笞,大多死者。

外有輕刑之名,內有殺人之實也。

及於犯罪,上不足以至死,則其下唯有徒謫鞭杖,或遇赦令,則身無損;且髡其更生之發,撾其方愈之創,殊不足以懲次死之罪。

今除肉刑,則死罪之下無復中刑在其間,而次死罪不得不止於徒謫鞭杖,是輕重不得適也。

又犯罪者希而時有耳,至於殺之則恨重,而鞭之則恨輕,犯此者為多。

今不用肉刑,是次死之罪,常不見治也。

「今若自非謀反大逆,惡於君親,及軍臨敵犯軍法者,及手殺人者,以肉刑代其死,則亦足以懲示凶人。

而刑者猶任坐役,能有所為,又不絕其生類之道,而終身殘毀,百姓見之,莫不寒心,亦足使未犯者肅栗,以彰示將來,乃過於殺人。

殺人,非不重也。

然辜之三日,行埋棄之,不知者眾,不見者多也。

若夫肉刑者之為摽戒也多。

昔魏世數議此事,諸碩儒達學,洽通殷理者,鹹謂宜復肉刑,而意異者駁之,皆不合也。

魏武帝亦以為然。

直以二陲未賓,遠人不能統至理者,卒聞中國刖人肢體,割人耳鼻,便當望風謂為酷虐,故且權停,以須四方之並耳。

通人揚子雲亦以為肉刑宜復也。

但廢之來久矣,坐而論道者,未以為急耳。」

分類:道教書籍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抱朴子
內篇 卷一 暢玄內篇 卷二 論仙內篇 卷三 對俗內篇 卷四 金丹內篇 卷五 至理內篇 卷六 微旨內篇 卷七 塞難內篇 卷八 釋滯內篇 卷九 道意內篇 卷十 明本內篇 卷十一 仙藥內篇 卷十二 辨問內篇 卷十三 極言內篇 卷十四 勤求內篇 卷十五 雜應內篇 卷十六 黃白內篇 卷十七 登涉內篇 卷十八 地真內篇 卷十九 遐覽內篇 卷二十 袪惑外篇 卷二十一 嘉遁外篇 卷二十二 逸民外篇 卷二十三 勖學外篇 卷二十四 崇教外篇 卷二十五 君道外篇 卷二十六 臣節外篇 卷二十七 良規外篇 卷二十八 時難外篇 卷二十九 官理外篇 卷三十 務正外篇 卷三十一 貴賢外篇 卷三十二 任能外篇 卷三十三 欽士外篇 卷三十四 用刑外篇 卷三十五 審舉外篇 卷三十六 交際外篇 卷三十七 備闕外篇 卷三十八 擢才外篇 卷三十九 任命外篇 卷四十 名實外篇 卷四十一 清鑒外篇 卷四十二 行品外篇 卷四十三 弭訟外篇 卷四十四 酒誡外篇 卷四十五 疾謬外篇 卷四十六 譏惑外篇 卷四十七 刺驕外篇 卷四十八 百里外篇 卷四十九 接疏外篇 卷五十 鈞世外篇 卷五十一 食外篇 卷五十二 尚博外篇 卷五十三 漢過外篇 卷五十四 吳失外篇 卷五十五 守塉外篇 卷五十六 安貧外篇 卷五十七 仁明外篇 卷五十八 博喻外篇 卷五十九 廣譬外篇 卷六十 辭義外篇 卷六十一 循本外篇 卷六十二 應嘲外篇 卷六十三 喻蔽外篇 卷六十四 百家外篇 卷六十五 文行外篇 卷六十六 正郭外篇 卷六十七 彈禰外篇 卷六十八 詰鮑外篇 卷六十九 知止外篇 卷七十 自敘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