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演義
第037回 韓使相諫君論弊政 朱明府尋母竭孝思
卻說蘇轍系安石引用,在三司條例司中,檢詳文字。
安石欲行青苗法,為轍所阻,數旬不言。
嗣由京東轉運使王廣淵,上言農民播種,各苦無資,富家得乘急貸錢,要求厚利,乞留本道錢帛五十萬,貸民取息,歲可獲利二十五萬。
安石覽到此文,不禁喜躍道:「這便是青苗法呢,奈何不可行?」
遂亟召廣淵入都,與商青苗法。
廣淵一口贊成。
安石乃奏請頒行,先從河北、京東、淮南三路開辦,逐漸推廣。
有旨報可,自是從前常平通惠倉遺制,盡行變更。
蘇轍仍力持前說,再三勸阻,又與呂惠卿論多不合。
惠卿遂進讒安石,謂轍有意阻撓。
安石大怒,欲加轍罪。
還是陳升之從旁勸解,乃罷轍為河南府推官。
安石復薦惠卿為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
司馬光謂:「惠卿儉巧,心術不正,安石誤信惠卿,因致負謗中外,如何可以重用?」
神宗不從,竟依安石所請。
首相富弼,見神宗信任安石,料想不能與爭,托病求去,乃出判亳州,擢陳升之同平章事。
升之就職後,神宗問司馬光道:「近相升之,外議如何?」
光對道:「閩人狡險,楚人輕易,今二相皆閩人,曾公亮晉江人,陳升之,建一陽一人,俱屬閩地。
二參政皆楚人,王安石,臨川人,趙 西安人,俱屬楚地。
他日援引親朋,充塞朝堂,哪裡能培植風俗呢?」
神宗道:「升之頗有才智,曉暢民政。」
光又道:「才智非不可用,但必須旁有正士,隱為監製,方能無患。」
神宗又問及王安石,光答道:「外人言安石一奸一邪,未免過毀,但他一性一太執拗,不明事理,這也是一大病呢。」
評論確當。
神宗始終不聽。
陳升之既經入相,頗欲籠絡眾望,請罷免三司條例司。
這便是才智的見端。
安石以為負己,又同他爭論起來。
升之稱疾乞假,安石遂引樞密副使韓絳,制置三司條例。
安石每奏事,絳亦隨入。
常奏稱安石所陳,無不可用,安石大得臂助。
絳復上言:「青苗法便民,民間多願貸用,乞遍下諸路轉運使施行!」於是詔置諸路提舉官,執掌貸收事件。
提舉官多方迎一合,以多貸青苗錢為功,不論貧富,隨戶支配。
又令貧富相兼,十人為保首。
王廣淵在京東,分民戶為五等,上等戶硬貸錢十五千,下等戶硬貸錢一千,到限不還,即著悍吏敲比征呼,民間一騷一然。
廣淵入奏,反說百姓歡呼感德。
諫官李常,御史程顥,劾論廣淵強為抑配,掊克百姓,神宗不報。
河北轉運使劉庠,不放青苗錢,奏稱百姓不願借貸,神宗又不報。
安石反恨恨道:「廣淵力行新法,偏遭彈劾,劉庠欲壞新法,不聞加罪,朝事如此,尚可望富強麼?」
依了你,反要貧弱,奈何?橫渠人張載,與河南程顥、程頤兄弟,素相友善,平居共談道學,歸本六經。
及出為邑宰,不假刑威,專務敦本善俗,民化一新。
御史中丞呂公著,登諸薦牘,當由神宗召見,問以治道。
載對道:「為政必法三代,否則終成小道呢。」
時安石方倡言古道,神宗亦有心復古,聽了此言,還道張載亦安石一流,即留他在朝,命為崇文院校書。
哪知張載所說的古法,與安石不同。
他見安石托古病民,料難致治,竟稱疾辭去。
潔身自好,足稱明哲。
前參政張方平,服闋還朝,應三十五回。
受命為觀文殿大學士判尚書省,安石以方平異己,極力排擠,因出知陳州。
及陛辭,極言新法弊害,神宗亦憮然動容,隨即召為宣徽北院使。
又事事受安石牽制,堅請外調,乃復出判應天府。
時已熙寧三年了。
河北安一撫使韓琦忽上疏請罷青苗法,略云:
臣准散青苗,詔書務在惠小民,不使兼併乘急,以邀倍息,而公家無所利其入。
今所列條約,乃自鄉戶一等而下,皆立借錢貫數,三等而下,更許皆借。
且鄉戶上等,並坊郭有物業者,乃從來兼併之家,今令借錢一千,納一千三百,是官自放錢取息,與初詔相違。
又條約雖禁抑勒,然不抑勒,則上戶必不願請,下戶雖或願請,請時甚易,納時甚難,將必有督索同保均賠之患。
陛下躬行節儉以化天下,自然國用不乏,何必使興利之臣,紛紛四行,以致遠邇之疑哉?乞罷諸路提舉官,第委提刑點獄,依常平舊法施行!
神宗覽到琦疏,亦稍有所悟,便將原疏藏在袖中,出御便殿,召輔臣等入議。
曾公亮先入,神宗即從袖中,取出琦疏,遞示公亮道:「琦真忠臣,雖在外不忘王室。
朕始謂青苗等法,可以利民,不料害民如此。
且坊郭間何有青苗,乃亦強令借貸呢?」
說至此,忽有一人趨進道:「如果從民所欲,雖坊郭亦屬何害?」
神宗命曾公亮遞示原疏,安石略略一瞧,不禁勃然道:「似漢朝的桑弘羊,刮取天下貨財,供奉人主私用,乃可謂興利之臣。
今陛下修周公遺法,抑兼併,賑貧弱,並不是剝民自奉,如何說是興利之臣呢?」
神宗終以琦說為疑,沈吟不答。
安石趨出,神宗乃諭輔臣道:「青苗法既不便行,不如飭令罷免。」
公亮道:「待臣仔細訪查,果不可行,罷免為是。」
無非回護安石。
神宗允准,公亮等方才退出。
安石即上章稱病,連日不朝。
神宗乃命司馬光草答琦詔,內有士夫沸騰,黎民一騷一動等語。
安石聞知,上章自辯,神宗又轉了一念,似覺薄待安石,過不下去,乃巽辭婉謝,且命呂惠卿勸使任事。
安石仍臥疾不出,神宗語趙 道:「朕聞青苗法多害少利,才擬罷免,並非與安石有嫌,他如何不肯視事?」
趙 曰:「新法都安石所創,待他銷假,再與妥議,罷免未遲。」
趙 稱廉直,何亦有此因循?韓絳道:「聖如仲尼,賢如子產,初入為政,尚且謗議紛興,何怪安石?陛下如果決行新法,非留用安石不可!安石若留,臣料亦先謗後誦呢。」
這一席話,又把神宗罷免青苗的意思,盡行丟去,仍敦促安石入朝。
一面遣副都知張若水,押班藍元振,出訪民情。
哪知這兩人早受安石賄托,回宮覆命,只說是民情稱便,神宗益深信不疑,竟將琦奏付條例司,命曾布疏駁,刊石頒示天下。
安石乃入朝叩謝,由神宗溫詞慰勉。
安石自此執行新政,比前益堅。
文彥博看不過去,入朝面奏,力陳青苗害民。
神宗道:「朕已遣二中使親問民間,均雲甚便,卿奈何亦有此言?」
彥博道:「韓琦三朝宰相,陛下不信,乃信二宦官麼?」
神宗不覺變色,但因彥博系先朝宗臣,不忍面斥,惟有以色相示。
彥博知言不見聽,亦即辭出。
韓琦聞原奏被駁,復連疏申辯,且言安石妄引周禮,熒惑上聽,終不見答。
琦遂請解河北安一撫使,止領大名府一路。
這疏一上,卻立邀批准了。
嗣是知審官院孫覺因指斥青苗法,被貶知廣德軍,御史中丞呂公著,亦因言新法不便,被貶知穎州。
知制誥兼直學士院陳襄,推薦司馬光、韓維、呂公著、范純仁、蘇軾等人,見忤安石,出知陳州。
參知政事趙 ,自悔前時主持不力,致復行青苗法,上章劾論安石,並求去位,亦出知杭州。
參政一缺,即命韓絳繼任。
那時又來了一個護法麼,姓李名定,曾為秀州判官,居然因附會安石,得擢為監察御史裡行。
定為安石弟子,自秀州被召,入京遇右正言李常。
常問道:「君從南方來,民謂青苗法如何?」
定答道:「民皆稱便。」
弟子不可不從師。
常愕然道:「果真麼?舉朝方爭論是事,君勿為此言。」
定與常別,即去謁見安石,且稟白道:「青苗法很是便民,如何京師傳言不便?」
安石喜道:「這便叫作無理取鬧呢。
改日入對,你須要明白上陳。」
定唯唯遵命。
安石即薦定可用,神宗即召定入問,定歷言新法可行。
及詢至青苗法,定尤說得遠近謳歌,輿情悉洽。
神宗大悅,即命定知諫院,曾公亮等言查考故例,選人未聞為諫官,應請改命,乃拜監察御史裡行。
知制誥宋敏求、蘇頌、李大臨謂:「定不由銓考,擢授朝列,不緣御史,薦置憲台,朝廷雖急欲用才,破格特賞,但紊亂成規,所益似小,所損實大。」
遂封還制書。
經神宗詔諭再三,頌等仍執奏不已。
安石劾他累格詔命,目無君上,遂坐罪落職,時人稱為熙寧三舍人。
未幾,有監察御史陳薦劾定,說他為涇縣主簿時,聞母仇氏喪,匿不為服,應聲罪貶斥。
定上書自辯,謂:「實不知由仇氏所生,所以疑不敢服。」
看官閱到此處,恐不能不下一疑問,定出應仕籍,並非三、五歲的小孩兒,況他父名問,也曾做過國子博士,定並非生自空桑,難道連自己的生母,都未曉得麼?說來也有一段隱情。
仇氏初嫁民間,生子為浮屠,釋名了元,相傳是與蘇軾結交的佛印禪師。
後仇氏復為李問妾,生下一子,就是李定。
尋又出嫁郜氏,生子蔡奴,工傳神。
此婦所生之子,卻都有出息。
定因生母改嫁,不願再認,因此仇氏病死,他未嘗持服。
偏被陳薦尋出瘢點,將他彈劾,他只好含糊解說,自陳無辜。
安石誼篤師生,極力庇護,反斥薦捕風捉影,劾免薦官,改任定為崇政殿說書。
監察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肯復上言:「定既不孝,怎可居勸講地位?」
並交論安石袒徒罪狀。
安石又入奏神宗,說他朋串為一奸一,應加懲處。
神宗此時,已是百依百順,但教安石如何說法,當即准行,林旦等又復落職,言路未免嘩然。
定也覺不安,自請解職,乃改授檢正中書吏房,直舍人院。
總仗師力。
宋室舊制,文選屬審官院,武選屬樞密院,安石又創出一篇議論,分審官為東西院,東主文,西主武。
看官道他何意?原來文彥博正主樞密,與安石不合,安石欲奪他政權,所以想出此法。
神宗依議施行,彥博入奏道:「審官院兼選文武,樞密院還有何用?臣無從與武臣相接,不能妄加委任,陛下不如令臣歸休罷!」神宗雖慰留彥博,但審官院分選如故。
知諫院胡宗愈,力駁分選,且言李定非才,有詔斥宗愈內伏一奸一意,中傷善良,竟貶為通判真州。
會京兆守錢明逸,報聞知廣德軍朱壽昌,棄官尋母,竟得迎歸。
有「孝行可嘉,亟待旌揚」等語。
有李定之背母,復有朱壽昌之尋母,一孝一不孝,互勘益明。
李定當日恐不免有瑜、亮並生之歎。
壽昌,揚州人,父名巽,曾為京兆守,巽妾劉氏,生壽昌,年僅三歲,劉氏被出,改適一黨一氏。
《宋史·壽昌本傳》,謂劉氏方娠即出,壽昌生數歲還家。
但據王偁《東都事略》,蘇軾《志林》皆雲壽昌三歲出母,今從之。
至壽昌年長,父巽病亡,他日夕思母,四處訪求,終不可得。
壽昌累知各州縣,除辦公外,輒委吏役探聽生母消息,又遍貽同僚書函,托訪母劉氏住址。
不意愈久愈杳,越訪越窮,他竟摒絕酒肉,戒除嗜欲,甚至用浮屠言,灼背燒頂,刺血書佛經,誓諸神明,得母方休。
熙寧初年,授知廣德軍,他蒞任數月,竟太息道:「年已五十,尚未得見生母,如何為人?古人說得好:『求忠臣於孝子之門,』孝且未盡,怎好言忠?罷罷!我寧捨一官,再往尋母,好歹總要得一確音。
萬一我母西歸,就使森羅殿上,我也要去探覓哩。」
孝子忠臣多人做成,自呆。
隨即辭職,並與家人訣別道:「我此行若不見母,我亦不回來了。」
家人挽留不住,他竟背著行囊,飄然徑去。
在途跋山涉水,觸暑冒寒,也顧不得甚麼辛苦,只是沿途探問,悉心偵察,好容易行入關中,到了同州,復逐村挨戶的查問過去。
恰巧有一老婦人,倚門立著,他竟向問劉母下落。
那老婦卻似有所曉,便令壽昌入內,盤問底細。
壽昌一一陳明,老婦不禁流淚道:「據你說來,你便是朱巽子壽昌麼?」
當下將自己如何被逐,後來如何改嫁,也說明情由。
壽昌聽了數語,已知情跡相符,遂不待辭畢,倒身下拜道:「我的母親,想煞兒了!」老婦亦對著壽昌,抱頭同哭,哭了一會,又由壽昌自述尋母始末,更不禁破涕為笑。
老婦道:「我已七十多歲了,你亦五十有零,誰料母子尚得重逢?想是你至誠格天,因得如此哩。」
言畢,復召入壯丁數人,與壽昌相見。
這幾個壯丁,乃是劉適一黨一氏後,所生數子。
壽昌問明來歷,即以兄弟禮相待,大家暄敘一場。
當由一黨一氏家內,草草的備了酒餚,暢飲盡歡。
越兩日,壽昌即將老母劉氏,及一黨一氏數子,悉數迎歸。
事聞於朝,一班老成正士,均說他孝行卓絕,須破格賜旌。
奈王安石回護李定,不得不阻抑朱壽昌,仍請諸神宗,令還就原官。
壽昌以養母故,求通判河中府,總算照準。
士大夫作詩相贈,極為讚美。
監官告院蘇軾,亦贈壽昌詩,並有詩序一篇,一陽一譽壽昌,一陰一斥李定。
定見詩及序,大加恚恨,後來遂有誣軾等事。
壽昌判河中數年,母歿居憂,終日哭泣,幾乎喪明。
既葬,有白烏集於墓上,時人以為孝思所致。
小子有詩詠道:
人生百行孝為先,尋母何辭路萬千。
留得一編《孝義傳》,好教後世仰前賢。
壽昌仕至中散大夫而終。
《宋史》列入《孝義傳》,這且不必絮述。
下回接入朝事,請看官續閱下文。
青苗法非必不可行,弊在立法未善耳。
春貸秋還,本錢一千,須加息三百,利率何其重耶?願借者固貸與之,不願借者亦強令貸錢,勒派何其苛耶?坊郭本無青苗,乃亦放錢取息,是更名實未符,第借此以刮民財而已。
韓琦上疏,幾已感格君心,乃復為邪一黨一所誤,韓絳等不足責,趙 亦與有過焉。
安石堅僻自是,順己者雖一奸一亦忠,逆己者雖忠亦一奸一,不孝如李定,且始終回護之,矧在他人?惟既生李定,復生朱壽昌,造化小兒,恰亦故使同時,俾其互相比例,是得毋巧於撮弄歟?本回於韓琦奏牘,特行提敘,於朱壽昌行誼,又特行表明,勸忠教孝,寓有微忱,匪特就史述史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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