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白話文
皇帝內經之素問(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一精一通針術的醫家,在尚未診脈之時,還需聽取病人的自訴。
病在頭部,且頭痛劇烈,可以用針刺治療(在頭部取一穴一),刺至骨部,病就能痊癒,但針刺深淺須恰當,不要損傷骨肉與皮膚,雖然皮膚為針刺入必經之路,仍應注意勿使其受損。
陽刺之法,是中間直刺一針,左右斜刺四針,以治療寒熱的疾患。
若病邪深入專攻內臟,當刺五臟的募一穴一;邪氣進迫五臟,當刺背部的五臟俞一穴一,邪氣迫髒而針刺背俞,是因為背俞是臟器聚會的地方。
待腹中寒熱消除之後,針刺就可以停止。
針刺的要領,是出針使其稍微出一點血。
治療癰腫,應刺癰腫的部位,並根據其大小,決定針刺的深淺。
刺大的癰腫,宜多出一血,對小的深部癰腫要深刺,一定要端直進針,以達到病所為止。
病在少腹而有積聚,應刺腹部皮肉豐厚之處以下的部位,向下直到少腹為止;再針第四椎間兩旁的一穴一位和髂骨兩策的居髁一穴一,以及機脅肋間的一穴一位,以引導腹中熱氣下行,則病可以痊癒。
病在少腹,腹痛且大小一便不通,病名叫做疝,是受寒所致。
應針刺少腹到兩大一腿內側間以及腰部和髁骨間一穴一位,針刺一穴一位要多,到少腹部都出現熱感,病就痊癒了。
病在筋,筋脈拘攣,關節疼痛,不能行動,病名為筋痺。
應針刺在患病的筋上,由於筋脈在分肉之間,與骨相連,所以針從分肉間刺入,應注意不能刺傷骨。
待有病的筋脈出現熱感,說明病已痊癒,可以停止針刺。
病在肌膚,週身肌膚疼痛,病名為肌痺,這是被寒濕之邪侵犯所致。
應針刺大小肌肉會合之處,取一穴一要多,進針要深,以局部產生熱感為度。
不要傷及筋骨,若損傷了筋骨,就會引起癰腫或其他病變。
待各肌肉會合之處都出現熱感,說明病已痊癒,可以停止針刺。
病在骨,肢一體沉重不能抬舉,骨髓深處感到酸痛,局部寒冷,病名為骨痺。
治療時應深刺,以不傷血脈肌肉為度。
針刺的道路在大小分肉之間,待骨部感到發一熱,說明病已痊癒,可以停止針刺。
病在手足三陽經脈,出現或寒或熱的症狀,同時各分肉之間也有或寒或熱的感覺,這叫狂病。
針刺用瀉法,使陽脈的邪氣外洩,觀察各處分肉,若全部出現熱感,說明病已痊癒,應該停止針刺。
有一種病,初起每年發作一次,若不治療,則變為每月發作一次;若仍不治療,則每月發作三、四次,這叫做癲病。
治療時應針刺各大小分肉以及各部經脈,若沒有寒冷的症狀,可用針刺調治,直到病癒為止。
風邪侵襲人一體,出現或寒或熱的症狀,熱則汗出,一日發作數次,應首先針刺各分肉腠理及絡脈;若依然汗出且或寒或熱,可以三天針刺一次,治療一百天,疾病就痊癒了。
病因大風侵襲,出現骨節沉重,鬍鬚眉一毛一脫落,病名為大風。
應針刺肌肉,使之出汗,連續治療一百天後,再針刺骨髓,仍使之出汗,也治療一百天,總計治療二百天,直到鬍鬚眉一毛一重新生長,方可停止針刺。
附原文: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陽刺,入一傍四處,治寒熱。
深專者刺大髒,迫髒刺背,背俞也,刺之迫髒,髒會,腹中寒熱去而止。
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一血。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腯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傍四椎間,刺兩髂髎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一便,病名曰疝,得之寒。
刺少腹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炅病已。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痺。
刺筋上為故,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
病起筋炅,病已止。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痺,傷於寒濕。
刺大分、小分,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
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
諸分盡熱,病已止。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痺。
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
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
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
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
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止。
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而日而已。
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
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