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家書
四 理財篇 致諸弟·家中務請略有積蓄
【原文】
四位老弟足下:
去臘寸六日,接一溫一 弟在湖北所發信,正月初八日,接諸弟臘月十五所發信,而一溫一 弟在河南托鄒墨林轉寄一信,則至今未到,澄弟十一月十九所發一信,亦至今未到也,澄弟生子,慶賀慶賀!吾與澄弟,去年報最,今年輪應一溫一 植洪三人報最矣,但植弟之媳問已有吉語,恐政成當在一溫一 弟之前,植弟未免疾行先長耳,四位弟媳,問皆率母親叔父之教,能勤能儉,予聞之不勝欣喜!已辦有材料,今春為四弟媳各制一衣,覓便即行寄回。
澄弟捐監執照,說准於今年寄回,父親中書呈祥,取麟趾呈祥之義也,前年一溫一 弟捐監,叔父名書呈材,取天驟呈材之義也,當時恐六弟尚須小試,故捐監填名略變,以為通融地步,而今一溫一 弟既一成不易,故用呈祥配呈材,暗寓麟字驥字於中,將來即分兩房,曰呈祥房曰呈材房,亦免得直寫父叔官中耳。
李子山曾希六族伯,托我捐功名,其夥計陳體元亦托捐,我丁酉年在栗一江一 煤壟,此二人待我不薄,若非煤壟之錢,則丁酉萬不能進京,渠來托我,不能不應,擬今歲為之辦就,其銀錢囑渠送至我家,有便將執照付至家中,渠銀錢一到,即發執照與渠可也,即未收全,亦可發也,丁酉年辦進京盤費,如朱文八王隧三隧六等,皆分文不借,則曾陳二人,豈可不感1也哉?現在喬心農放常德知府,二月出京,四弟監照與二人執照,大約可托渠帶至湖南也。
去年年內,各族戚之錢,不知如數散給否?若未給,望今春補給,免得我時時掛心,考試者十千,及乞丐之十千,不審皆給否?務乞詳以示我,竹山灣找當價,不知比楚善叔一頭原價何如?乞明告我,即買竹山灣,又買廟堂上,銀錢一空,似非所宜,以後望家中毋買田,須略積錢,以備不時之需。
植弟詩才頗好,但須看古體專集一家,乃有把握,萬不可徒看選本;植弟則一無所看,故無把握也,季洪詩文,難於進功,須用心一習一 字,將來即學叔父之規模,亦有功於家庭。
紀澤兒自去臘龐先生歸河間,請李碧峰來代館,日加獎護,悟性大進,一日忽自作四言詩一篇,命題曰《舜征有苗篇》,余始不信;次日餘與黃翥吾面試之,果能清順,或者得祖父德蔭,小有成就,亦未可知,茲命其譽出寄呈堂上,以博一笑,然記性不好,終不敢信其可造也,茲寄回正月初一至初十日上諭及宮門抄,以後按月寄歸,予身體平安,家中大小如常,二兒肥胖,余不一。
兄國藩手草。
(道光二十五年正月初十日)
【註釋】
1不感:不感動。
2獎讚:獎勵,稱讚。
【譯文】
四位老弟足下:
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接到一溫一 弟在湖北所發的信,正月初八日,接弟弟們十二月十二月十五日所發的信,而一溫一 弟在河南托鄒墨林轉寄的一封信,卻至今沒有收到,澄弟十一月十九日所發的信,也至今沒有收到,澄弟生了兒子,祝賀祝賀!我與澄弟去年是成績最好的,所以要報最,今年應該輪到一溫一 、植、洪三個報最了,但植弟的媳婦,據說有了喜,生育應該在一溫一 弟之前,植弟不免走得前邊去了,四位弟媳婦,聽說都秉承母親、叔父的教導,又勤又儉,我聽了非常高興,已經辦了材料,今年春天為四位弟媳婦各做一件衣,找到便人寄回家。
澄弟捐監生的執照,也準定在今年寄回,父親名字與作呈祥,取麟趾呈祥的意義,前年一溫一 弟捐監,叔父名字寫作呈材,取天驥呈材的意義,當時恐怕六弟還要小考,所以捐監填名字略微變了一下,以為通融的地步,而現在一溫一 弟既然一成不易,所以用呈祥配呈材,暗暗包含麟字驥字在中間,將來就是分兩房,一個叫呈祥房,一個叫呈材房,也免官直接寫父親、叔父的官名。
李子山、曾希六族伯,托我捐一個官名,他們的夥計陳體元也托我捐官,我丁酉年在栗一江一 煤壟,這兩位待我很好,如果不是煤壟的錢,那丁酉年我萬不能進京,他來托我,不能不答應,準備今年為他們辦好,需用的錢囑咐他們達到我家,有便人便把執照寄回家裡,他的錢一到,便發執照給他好了,即使沒有全部收齊,也可發給,丁酉年辦進京的路費,如朱文八、王隧三、遂六等,都分文不借,那曾、陳兩人,豈不是令人感動嗎?現在喬心農放了常德知府,二月離京,四弟監生執照與曾、陳兩人執照,大約可托他帶到湖南。
去年一年內送各族人親戚的錢,不知如數散給沒有?如果沒有,希望今部春天補發,免得我時刻掛記,考試的十千,乞丐的十千,不知都給了沒有?一責請詳細告訴我,既然買竹山灣,又買廟堂上,銀錢都統統花光,好像不合適,以後希望家中不要買田,要略為積點錢,以備不時之需。
植弟詩才很好,但要看古體專集一家,才有把握,萬萬不可徒然去看選本,植弟什麼都不循,所以沒有把握,季洪詩文,難以進步,要用心一習一 字,將來就是學叔父的樣榜,也是有功於家庭的。
紀澤兒自去年十二月龐先生回河南,請李碧峰來代課,每天獎勵稱讚,悟性大有進步,一天,忽然自己作了一首四言詩,題目是《舜征有苗篇》,我開始不信,第二天與黃翥吾當面考試,果能寫得清順,或者是得祖父的德澤餘蔭,小有成就,也不一定,現命他譽正寄呈堂上大人,以博一笑,但記性不好,我還在懷疑他是否有造化,現寄回正月初一至初十日上諭和宮門抄,以後按月寄回,我身體平安,家中大小如常,二兒肥胖,余不一一。
兄國藩手草。
(道光二十五年正月初二日)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