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家書
一 修身篇 致四弟·不宜非議譏笑他人
【原文】
澄侯四弟左右:
弟言家中子弟,無不謙者,此卻未然。
凡畏人不敢妄議論者,謹慎者也。
凡好譏評人短者,驕傲者也。
諺云:「富家子弟多驕,貴家子弟多傲。」
非必錦衣玉食,動手打人,而後謂之驕傲也。
但使志得意滿,毫無畏忌,開口議人短長,即是極驕傲耳。
余正月初四日信中,言戒驕字,以不輕非笑人1為第一義。
望弟弟常猛省,並戒子弟也。
(咸豐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註釋】
1不輕非笑人:指不輕易非議譏笑別人。
【譯文】
澄侯四弟左右:
弟弟說家裡子弟,沒有不謙和的,這並非如此。
凡屬因為懼怕別人而不敢妄加議論別人的,屬於謹慎謙和的人。
凡屬喜歡諷刺批評別人短處的人,屬於驕傲的人。
諺語說:「富家子弟多驕,貴家子弟多傲。」
不是一定要錦衣玉食,動手打人,才叫驕傲。
就是自己感到得志,感到滿意,沒有畏忌,開口議人短長,便叫極驕極傲了。
我正月初四日信裡,說了戒驕字,要以不輕易非議笑譏笑別人為第一要義。
希望弟弟常常猛省,並且告誡子弟。
(咸豐十一年二月初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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