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家書
三 治家篇 致諸弟·告誡弟弟要清白做人
【原文】
澄侯子植季洪三弟左右:
澄侯在廣東,前後共發信七封;至郴州耒陽,又發二信,三月十一到家以後,又發二信,皆已收到。
植洪二弟,今年所發三信,亦均收到。
澄弟在廣東處置一切,甚有道理。
易念園莊生各處程儀,尤為可齲其辦朱家事。
亦為謀甚忠,雖無濟幹事,而朱家必可無怨。
《論語》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1之邦行矣。」
吾弟出外,一切如此,吾何慮哉?
賀八爺馮樹堂梁儷裳三處,吾當寫信去謝,澄弟亦宜各寄一書,即易念園處,渠既送有程儀,弟雖未受,亦當寫一謝信寄去;其信即一交一 易宅,由渠家書匯封可也。
若易宅不便,即托岱雲覓寄。
季洪考試不利,區區得失,無足介懷。
補發之案,有名不去複試,甚為得體。
今年院試,若能得意,固為大幸!即使不遂獲售,去年家中既售一個,則今歲小挫,亦盈虛自然之理,不必抑鬱,植弟書法甚佳,然向例未經過歲考者,不合選拔。
弟若去考拔,則同人必指而目之,及其不得,人不以為不合例而失,且以為寫作不佳而黜,吾明知其不合例,何必受人一番指目乎?
弟書問我去考與否?吾意以科考正場為斷,若正場能取一等補廩,考則拔之時,已是廩生入場矣。
若不能補廩,則附生考拔,殊可不必,徒招人妒忌也。
我縣新官加賦,我家不必答言,任他加多少,我家依而行之;如有告官者,我家不必入常凡大員之家,無半字涉公誕2,乃為得體;為民除害之說,為轄之屬言之,非謂去本地方官也。
曹西垣教一習一 服滿,引見以知縣用,七月卻身還家;母親及叔父之衣,並阿膠等項,均托西垣帶回。
去年內賜衣料袍褂,皆可裁三件;後因我進闈考教一習一 ,家中叫裁縫做,裁之不得法,又竊去整料,遂僅裁祖父父親兩套。
本思另辦好料,為母親製衣寄回,因母親尚在制中,故未遽寄。
叔父去年四十晉一,本思製衣寄祝,因在制未遽寄也。
茲托西垣帶回,大約九月可到家,臘月服闋,即可著矣。
紀梁讀書,每日百餘字,與澤兒正是一樣,只要有恆,不必貪多。
澄弟亦須常看《五種遺規》及《呻吟語》,洗盡浮華,樸實諳練,上承祖父,下型子弟,吾於澄弟實有厚望焉!兄國藩手草。
(道光二十八年五月初十日)
【註釋】
1蠻貊:野蠻異族。
2公議:公庭。
【譯文】
澄侯、子植、季洪三弟左右:
澄侯在廣東,前後一共發信七封,到了郴州耒陽,又發兩封。
三月十一日到家以後,又發了兩封。
都已收到。
植、洪兩位弟弟,今年所發的三封信,也都收到了。
澄弟在廣東處置一切事務,都比較合理。
易念園莊生幾處送上路的財物,尤其辦得好。
辦理朱家的事,謀畫忠誠,雖然不能解決問題,朱家必定不會有怨言。
《論語》說:「言語忠誠老實,行為忠厚嚴肅,縱然到了野蠻人國度,也行得通。」
弟弟在外面,處理一切都能這樣,我還有什麼顧慮呢?
賀八爺、馮樹堂、梁儷裳三個地方,我當去信道謝,澄弟也應該各寄一封信去。
就是易念園處,他既送了路費,弟弟雖說沒有接受,也應該寫一封信致謝,信一交一 到易家住宅,由他家一起封寄。
如果易宅不方便,就托岱雲設法寄好了。
季洪考試失利,小小的得失,不足以放在心上。
補發有名沒有去複試,很是得體。
今年院試,如果考得得意,固然是大好事,就是沒有考好,去年家裡既然已考上一人,那麼今年有點小挫折,也是有盈有虧的自然道理,不必要壓抑憂鬱。
植弟書法很好,但從來的慣例,沒有經過年考的,不合選拔條件。
弟弟如果去考,那麼同考的人必然指責你、看著你,等到考不取,別人不會認為你是不合慣例而未錄取,而是說你寫作不佳而落榜。
我們明知不合慣例,何必因此受人一番指責呢?
弟弟信中間我去不去考?我的意見以科場考試的情況來判斷:如果正場能考取一等增補凜生,並且馬上選拔,那已經取得廩生資格了。
如果不能增補廩生,那麼作附生去考,就不必了,因為徒然招來別人的妒忌。
我縣新官增加賦稅,我家不要去干預,隨他加多少,我家都照給。
如果有告狀的,我家不要攙合進去。
凡屬大官的家庭,要做到沒有半個字涉及到公庭,才是得體的。
為民除害的說法,是指除掉地方官管轄地域內所屬之害,不是要除去地方官。
曹西垣教一習一 服務期滿,引見之後,用為知縣,七月動身回家。
母親和叔父的衣服、阿膠等,都托他帶回。
去年賜的衣料袍褂,都可裁三件。
後來因為進闈考教一習一 ,家裡叫裁縫做,裁得不得法,又偷他整段的衣料,結果只裁得祖父、父親兩套,本想另外買好衣料,為母親製衣寄回。
因母親還在守制,所以沒有急忙寄回。
叔父去年四十晉一歲,本想做衣祝壽,也因在守制沒有急忙寄。
現托西垣帶回,大約九月可以到家,臘月守制一服 潢,就可穿了。
紀梁讀書,每天百餘字,與澤兒正好一樣,只要有恆心,不必要貪太多。
澄弟必須常看《五種遺規》和《呻吟語》,把浮華的一習一 氣洗乾淨,樸實幹練,上可繼承祖風,下可為子弟做模範,我對於澄弟寄予厚望,兄國藩手草。
(道光二十八年五月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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