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家書
一 修身篇 致九弟·宜以自養自醫為主
【原文】
沅弟左右:
厚庵到皖,堅辭督辦一席,渠之赴一江一 西與否,余不能代為主持。
至於奏折;則必須渠親自陳奏,余斷不能代辭1。
厚帥現擬在此辦折,拜疏後仍回金陵水營;春霆昌歧聞亦日內可到、春霆回籍之事,卻不能不代為奏懇也;弟病今日少愈否?肝病余所深知,腹疼則不知何證?屢觀《郎山脈案》,以扶脾為主,不求速效,余深以為然。
然心肝兩家之病,究以自養自醫為主,非藥物所能為力。
今日偶過裱畫店,見弟所寫對聯,光彩煥發,一精一力似甚完足;若能認真調養,不過焦灼,必可漸漸復無。
(同治三年五月初十日)
【註釋】
1辭:辭職。
【譯文】
沅弟左右:
厚庵到安徽,堅決要辭督辦這個位子,他去不去一江一 西,我不能代他主持。
至於具折,那要他親自陳奏,我決不能代他辭職,厚帥現在準備在這裡辦折,拜疏旨仍舊回金陵水營。
春霆、昌歧聽說日內可到。
春霆回家的事,卻不能不代他懇請。
弟弟的病現在好些嗎?肝病我很瞭解,腹痛不知道是什麼病?多次看《朗山脈案》,說要以扶脾為主,不要求速效,我很贊同此說。
然而,心和肝的病,以自養自醫為主,不是藥力可以挽口。
今天偶爾從稜副店經過,看見弟弟所寫對聯,光彩煥發,一精一力好像很充沛。
如果能認真調養,不過於焦急,一定可以慢慢復元,(同治三年五月初十日)
分類:未分類項